..續本文上一頁菩薩現身說法顯加,示謂示義令解,教謂教行令修,如是得大利益,得大歡喜。乃能句,正明勝進,進指十住,趣爲十行,向爲十向,涅槃道爲登地證真,道爲通義通因通果,登地分證涅槃,乃至十地圖證,即果德也。
天二用大,二:地一指事總標。
用熏習者,即是衆生外緣之力。
上文淨法熏習中,體相熏習已竟,今明用熏習。
首句牒科,次句指事總標,謂諸佛菩薩現身說法之事,以爲度生之用,亦即衆生修行之增上緣,故緣即用,衆生二字,或指能作緣之諸佛菩薩,佛爲究竟衆生故。或指遇諸佛菩薩之人爲衆生,對佛菩薩爲所遇緣。力、亦用中之力也。
地二約緣別顯,叁:玄一標征。
如是外緣,有無量義,略說二種。雲何爲二?
首句承上指緣,即用;次二句,總標。雲何句,征起。
玄二列名。
一者差別緣,二者平等緣。
意識所見緣,爲差別緣;五意修行所感之緣,爲平等緣。又非叁昧力所感爲差別緣,叁昧力所感爲平等緣。按下文說依叁昧義長,然前說依意等亦有理,故兩存。
玄叁釋義,二:黃一差別緣,二:宇一總,二:宙一明感用因。
差別緣者,此人依于諸佛菩薩等,從初發意始求道時,乃至得佛,于中若見若念。
首句牒科,此人下,釋緣,又二:先總明感用因,總有義:一此人約人,橫通叁乘。二從下二句約時,豎通因果。發心修行人爲能感能依,諸佛菩薩用爲所感所依;感應道交,方成大用。謂叁乘中人,約時從初發意,始求菩提道時,爲因時;乃至得佛,爲果時;此舉初後,以攝叁阿僧祇劫間。若見若念,約衆生爲能見能念,爲能感之因;約諸佛菩薩爲所見所念,爲所感之緣。
又若見即衆生或見木雕紙繪佛菩薩相,修禮拜行,得冥加力,或見示妙相,得顯加力;或念佛名,名以召德,念名即念德;或念一佛,通一切佛,或通念十方佛,亦即念自性佛,如念彌陀觀音,皆念自性法身,通因通果,通自通他,法身同故,自他不二,因果不二。以行人修行,或從妙有入手,或從真空入手,參禅參自性法身,亦通他,如參如何是我本來面目,不可局于我字,若局而不通,則不知本來面目,即通十界無相法身。若知無相,即是從真空入手。若從妙有入手,如念西方阿隬陀佛,觀一切依正等相,皆是妙有,不可著爲實有。念報化身,即念妙有,念法身,即念真空,空有不二,即念中道。
宙二正明用相,二:洪一差別之用,二:荒一開總成別。
或爲眷屬父母諸親,或爲給使,或爲知友,或爲怨家,或起四攝。
前標中,無量曰總。此五或句爲別,皆修行衆生所見所念諸佛菩薩之所示現。
行人所念諸佛菩薩洪名,所見諸佛菩薩妙相。佛菩薩欲度衆生,現種種身相,或與行人作眷屬、公母、諸親、給使、知友,或行逆行曰怨家,或用四攝法,即隨順行,正是別緣。
眷者,愛也;屬者,類也;可愛之類,總名眷屬。開則爲父母、諸親、兄弟、姊妹等。如釋迦牟尼佛成道後,亦廣度眷屬等是也。
能度者示現諸身不定,被度者不識示現,以爲實有父母等。故或爲給使,得以相近,以便施化;或爲軟怨,使知恩愛牽纏,發心修行;或爲強怨,使知苦逼,發心入道。
四攝爲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布施分財、法、無畏叁施,愛語即攝受門,作軟柔語。利行,與衆生作利益事。同事,與衆生同作一事,使沾利益。皆與行者接近,與之利益,使之受化。若學者學修此等行,皆須相機行事,否則無益而有損。吾人學佛,亦須學用四攝故,雖雲利他,仍實自利。
荒二攝別成總。
乃至一切所作無量行緣。
攝前五句別,仍成標中之無量,曰總。
洪二辨用之益。
以起大悲熏習之力,能令衆生增長善根,若見若聞得利益故。
首句承上,一一別緣,皆從大悲力出;然悲必有智,否則逆順顛倒,今乃悲智雙運。蓋言大悲,影略大智,以悲智大月,冥熏顯熏,皆使衆生得益,能利益衆生,使增長善根,枝葉花果,悉皆繁茂,未種令種,已種令長,已長令熟,已熟令脫,節節調停,皆衆生見相禮拜,或聞名稱德,所得之益。
宇二別,二:宙一就根生熟開近遠二緣。
此緣有二種。雲何爲二?一者近緣,速得度故。二者遠緣,久遠得度故。
首句標差別緣。又二:次句征;一二兩句列名;速久二句釋義;謂如上諸佛菩薩或爲等五句差別緣,就學佛衆生根熟,爲早得度之近緣;與根不熟衆生,作久遠得度之遠緣,故成爲二。
宙二就前近遠又開爲二。
是近遠二緣,分別複有二種。雲何爲二?一者增長行緣,二者受道緣。
以上近遠二緣中,分明辨別,又各有二:雲何句征;一者諸佛菩薩現身說法,使衆生爲增長行門之增上緣。二者諸佛說法,令衆生由行道而證道,曰受道之增上緣。
增長行多爲自利行,受道多爲利他行;增長行爲方便行,受道爲正行,如是則道亦行也。又增長行爲因,受道爲果,如十住爲行因,進至十行爲果;十行爲因,進至十向曰受道;乃至十地滿心爲行爲因,成佛爲受道爲果;于賢聖四十二位,一一推求,如初住爲因,二住爲果等,故有無量差別,曰差別緣。
黃二平等緣,二:宇一明能作緣者平等。
平等緣者,一切諸佛菩薩,皆願度脫一切衆生,自然熏習恒常不舍;以同體智力故,隨應見聞而現作業。
首句牒科,一切下釋義,謂一切諸佛菩薩,本在因地,發菩提心時,即發平等願,衆生無邊誓願度,直至成佛,盡于未來。以此誓願,皆稱生佛不二之真如而起苡悲;真如不二曰同體,故衆生苦,即諸佛之苦,自然熏習,恒常不舍者,以有出纏妙用故,不加作意勉強,熏習衆生。恒常者,豎窮叁際,發心時爲過去,修行乃至成佛時爲現在,成佛後盡未來際曰未來;並亦橫遍十方,不舍衆生,熏習衆生。
以同體智力者,言不但悲與衆生同體,智體亦與衆生同,以此釋成常熏之所以,隨衆生機宜,應見何相,應聞何法,而爲之現何身,說何法,即正顯叁業用相,是平等悲願中之差別用。用雖差別,心是平等,曰平等緣。
宇二明對機宜顯平等。
所謂衆生依于叁昧,乃得平等見諸佛故。
此平等在機,機平等故,得見諸佛站薩之大用亦平等。所謂衆生依于叁昧,即修道衆生,或信賢,或地上,如得叁昧,皆得平等見諸佛。
叁昧翻正定,或得念佛叁昧,即寤寐一如,約念佛人功德不離真如;或真如叁昧,約觀真如亦不離果人。真如約法,果人約佛,佛法不離,諸佛皆證真如故。若念佛觀真如,未得叁昧,皆不得平等見諸佛。叁昧成就時,則無時無地不見真如,故曰平等見諸佛,見一佛即見多佛,見過去佛即見現在佛,見他佛即見自佛,一切時處皆真如法身佛也。見報身佛,即見真如法身;化身叁十二相,八十種好,相相好好無非真如,不可局相好分齊。
再廣而推之,以佛眼視衆生,衆生亦無不是佛,以衆生皆具真如故。見因佛即見果佛,見他佛即見自佛,一多,因果,自他,皆平等,此得叁昧者知見,非約眼見,而吾人亦不可不解知也。再推廣說,一塵一毛,無非法界,況衆生乎!
亥二合明,二:天一標征。
此體用熏習,分別複有二種。雲何爲二?
首二句標數,雲何句征。
上別釋中,體相爲一科,用爲一科;此合明中,乃合體相用,文但明體用者,相不離體,舉體攝相,相在體中,故曰體用熏習;總而言之,一切衆生心中,等有叁大熏習也。
天二釋義,二:地一未相應。
一者未相應,謂凡夫二乘初發意菩薩等。以意、意識熏習,依信力故而行。未得無分別心,與體相應故。未得自在業修行,與用相應故。
將釋未相應義,首句先標科名,謂下,正釋,又叁:初句約位舉人,曰凡夫二乘及叁賢菩薩等。初信、薄地凡夫,亦有發二乘心,或發大乘心者;二乘,爲發二乘心人;初發意菩薩,爲初住;等、等于叁賢位,即發大心人。
二以意下二句,明其行劣。菩薩用五意熏真如,凡夫二乘用意識熏真如,依識不依智故行劣;又依信力故,猶爲識心所發,以信爲五根五力之初,初信謂根,稍增曰力,雖依信力故,而能修行;終不及依智不依識之行強。又登初住雖發菩提智心,較地上菩薩,猶似非真,故其行亦劣。
叁未得下,正明未相應,無分別心,即如如智,智從真發,還證本真,曰與相應,亦與諸佛體相應。今言未得,能證智,所證真,俱未得故。又未得自在業修行者,自在業即本具用,屬差別智,亦曰後得智,此證真以後所起之智也。自己未與本具業用相應,亦未與諸佛叁業用大相應,實智未與自他不二之體相應,權智未與自他不二之用相應,故總曰未相應,總屬行劣也。
地二已相應。
二者已相應。謂法身菩薩。得無分別心,與諸佛智用相應。唯依法力自然修行,熏習真如滅無明故。
次釋已相應義,首句標科名。謂下,釋義,叁:一明位高。法身菩薩,謂登地以上,親證真如,以真如法爲身,身是所依之體,地上依真如故,亦名法身大士。
二次二句,明相應。得無分別心,即權實不二之智,實智與自他不二之體相應,權智與自他不二之用相應,今權實不分,故總曰得無分別心。與諸佛智用相應,佛智即代佛體可知。
叁後二句,明行勝。登地菩薩修行,唯依法力。謂即體之智,乃體相二大;依此法力而起豎窮橫遍之用。熏無盡本有真如,滅無盡虛妄無明,皆依智不依識之力,依真如所發之智慧,還熏真如,如燈發光,光還照燈。如是無明無藏處,則無明滅,以是之故曰己相應。
辰四明染淨盡不盡義。二:已一明染法違真無始有終。
複次染法從無始己來,熏習不斷。乃至得佛,後則有斷。
染淨相資分四科,前叁已竟,今第四明盡不盡。謂染法有盡,淨法不盡;今先明染法,謂無明違背具如,而障真如,無明無有實體,則無始有終,以可斷除故。
然衆生能發心修行,從初發心,乃至成佛,無明方究竟斷盡。發心修行,是背塵合覺;而塵不易背,覺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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