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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論述記▪P15

  ..續本文上一頁合,曆位須經十信、叁賢、十地等位,曆時須經叁大阿僧祇劫,成佛後始斷;然實先斷無明,後成佛也。亦如稱秤,低昂同時,斷無明喻低,成佛喻昂,不分先後,較爲允當。

  已二明淨法順理有始無終。

  淨法熏習,則無有斷,盡于未來。此義雲何?以真如法常熏習故,妄心則滅,法身顯現,起用熏習,故無有斷。

  淨法順理,指用大順體相而言;實則叁大皆無始終。今多約用,曰盡于未來。

  第四句征,以真下,正約用釋。先通舉因中叁大常熏習故,無明滅,妄心則滅;妄滅真現,曰法身顯現,真即指體相;相通始覺智,故科曰有始,起用句,正顯未來大用,不言體相,例用可知,皆盡未來,無有斷盡。

  寅二辨所示之義,二;卯一釋體相二大,二;辰一總標二大名。

  複次真如自體相者。

  生滅門中二大科,初釋生滅心法已竟;今辨所示之義,解釋分中所顯示心法之義,即叁大義;今釋體相二大,故先總標二大名。

  辰二別釋二大義,二;巳一體。

  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恒。

  先解體大,即六凡四聖,十法界平等本具,無有增減。豎窮叁際,無前際之始,無後際之終,無始終即無生滅。畢竟常亦即不變義也。

  巳二相,二;午一正顯性德,二;未一明德相,叁;申一總。

  從本已來,性自滿足一切功德。

  一切即總,功德即相;十界衆生,從無始已來,性體自然滿足一切功德之相,是爲相大也。

  申二別。

  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遍照法界義故,真實識知義故,自性清淨心義故,常樂我淨義故,清涼不變自在義故。

  此下開總爲別,有六句義相。義相揀非眼見之色相,六義相大概不外福德智慧,廣則福慧各有種種,若常樂我淨開爲四相,清涼不變自在開爲叁相,則共爲十一相;再開爲恒沙性德,無量無數。

  上文所言一切功德,欲人易解,而言體爲相之所依,相爲體之所有,故曰自體有。自體有叁字,貫下五句,皆體所有之相。

  首句即體本具智慧曰明,有光明之相曰光;明即智慧當體,光乃智慧之相;此第一本覺智明義。

  二遍照法界義故,爲本覺顯照諸法義。即光明之用相,大智慧光明,能遍照四法界,即理法界、事法界、理事無礙、事事無礙法界,無法不照。就事法界言,則一毛孔亦法界,一微塵亦法界,依正大小一切事,無不遍照。余叁法界,亦無不照。

  叁真實識知義故,顯照時無倒義。即大智依于六根照六塵境,不執爲實有,能知全事即理,無顛倒錯亂,曰真實識知,即六根門頭,放般若光動無明地也。

  四自性清淨心義故,即性離惑染義。自性清淨,亦即心清淨,心爲諸法之體,一切唯心造故,心性不二,本無惑染,即清淨義。

  五常樂我淨義故,即性德圓備義。法身真常,豎窮叁際,無有改變,曰常德相。涅槃真樂,在無量苦中,不爲所苦,曰樂德相。法身真我處六道,不爲所局,曰我德相。涅槃真淨曆九相而常淨,曰淨德相。此涅槃四德,相即性之相,性中圓滿具足,曰性德圓備。

  六清涼不變自在義故,爲性德無遷義。清涼指般若,不變指法身,自在指解脫,叁德皆常,故曰無遷也。

  申叁結。

  具足如是,過于恒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乃至滿足無有所少義故。

  攝前六句義,結成稱性無量。仍是一切義。自體具足六義,廣則過于恒河沙數。不離,謂即體之相,相不離體。不斷,謂常往相續。不異,謂不異真如,相即體故。不思議,謂不可以有念之心思言議此功德相。佛法,惟佛所知之法,以佛己離念故,乃至生相無明未破之等覺,皆在有念中,皆不得而思議之,唯佛與佛,乃能究竟。

  乃至過恒沙數之德相,皆真如理體所具足者,滿足無有所少,即結成無量義。

  未二顯立名。

  名爲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

  合恒沙諸德立二名,一往講真如在纏,名如來藏;今以恒沙性德隱時,名如來藏;隱亦在纏義。真如體爲法身如來,功德相爲報身如來,藏即第八藏識,衆生體相二大,在藏識中,隱而未顯,故通名如來藏。即此體相二大,修行翻染出纏之時,又通名如來法身。如是則如來二字爲應身,約體說,以體法爲所依之身;今約相說,以相法爲所依之身,故又同名如來法身也。

  午二問答重辨,二;未一執體疑相難。

  問曰:上說真如其體平等,離一切相。雲何複說體有如是種種功德。

  問答重辨中又二,初執真如門中之體無相可說,疑今說有多功德相。此執真如門之體,而難生滅門中之相也。

  未二相不違體答,二;申一明雖差別而不二。

  答曰:雖實有此諸功德義,而無差別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此義雲何?以無分別,離分別相,是故無二。

  雖差別而不二,即就本具說。能具所具不二,相即體故,雖有差別相,而實不二。故答曰雖實有此諸功德義,而無差別之相。一切種種差別之相,平等皆是一法味,相相皆是真如,唯是一真如法味耳。以上正明。

  此義下,轉釋。首句征起,以下正釋,以真如一而不二,一落分別,即有能所,無分別即無能分別心;離分別相,即無所分法;此無能所之真如,唯證者?乃知,故離差別而不二。

  申二明雖不二差別,二;酉一路。

  複以何義得說差別?以依業識生滅相示。

  真如理雖是一,約能修顯事說,則不妨有差別,又二;略中初句難問,上科既雲無差別,又有何義說差別相耶?次句,略答。以依業識,即前有無明相,後有生減相;舉識,以攝前後染相,魅差別染相,即示差別淨故。

  酉二廣,二;戍一問對染法表示之相。

  此雲何示?

  戍二答舉彼染法二對顯,叁;亥一舉理體。

  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于念。

  答中分叁;初舉理體,對染所示之一切法相爲染淨一切法,本來唯是一真如心,實無有能念所念。

  亥二對顯相,二:二一別爲翻配八重德相。

  而有妄心,不覺起念,見諸境界,故說無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義故。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心性離見,即是遍照法界義故。若心有動,非真識知。無有自性。非常非樂非我非淨。熱惱衰變,則不自在。

  對顯相,謂對恒沙生滅染法,以顯恒沙功德淨相,即答其差別之義,別爲翻配者。

  一無明智慧對。法體實無于念,以有妄心,不覺起念,是爲業轉二相,見諸境界爲現相,叁細生起,故說無明。若能修真空觀,使妄心習慣性不起,即翻無明,顯本覺大智慧光明義。

  二局見遍照對。若心起妄見,則見此不見彼,見不透一紙之隔,心隨境轉,境有分限,見亦不普。故曰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始覺無分別智,離妄見故,即是遍照法界義。楞嚴經雲:“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亦此義也。

  叁妄識真知對。若心有動之知識,則爲妄知,知此不知彼。心若不動,即稱真如之知識,則爲無所不知之真識知。

  四無性有體對。自性清淨心爲諸法之體,若心妄動,自性便失;故曰無有自性。若心不妄動,則自性顯露,即清淨本體。

  五顛倒真正對。衆生心動,于無常、苦、無我、不淨,計爲常樂我淨,是爲四倒;反動心爲不動故,有漏色心不起,唯真如性常,涅槃安樂,真我自在,自性清淨,而成真正四德。

  六熱惱清涼對。由心動故,煩惱熾然;心不動故,即是般若,故曰清涼。

  七變易凝然對。以心動故,起于九相,生住異滅,生老病死等,故成衰變;心若不動,真如之中,本無生死,故曰凝然。

  八系縛自在對。由心動故,起業受報,墮五趣中,名爲系縛;心不動故,即是解脫,故雲自在。

  後六對,論文略故,皆略舉心動不動,以對顯前本具淨德。例前二對,起念起見,亦屬心動也;欲不動者,須修念佛真如,二種叁昧,方不負己靈矣。

  天二總爲翻配恒沙滿足,二:地一恒沙法。

  乃至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

  染法數過恒沙,若一一對配,勢所不能,故配八對後,即總束之曰:乃至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若對此妄染,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染多故,功德亦多。

  地二滿足義。

  若心有起,更見前法可念者,則有所少。如是淨法無量功德,即是一心,更無所念。是故滿足。

  滿足義,又叁:初叁句,反明。若心有妄動,即有能念之心,所念之法,則違真如,不能滿足,而有所少。

  次叁句,正說。如是淨法無量功德之相,即是一心(一真如,一性。)更無能所對待。

  叁末句結成,即稱性滿足。

  亥叁結名。

  名爲法身如來之藏。

  叁結名,法身、如來藏二名合一曰:名爲法身如來之藏,余義如前立名中釋。

  卯二別解用大,二:辰一總明,二:巳一對果舉因,叁:午一舉本正行。

  複次真如用者,所謂諸佛如來,本在因地,發大慈悲,修諸波羅蜜,攝化衆生。

  首句牒科,次句對果,余四句舉因,即舉本正行,佛本在因中,發大悲菩提心,即依菩提心,修諸波羅蜜爲正行。

  午二舉本大願。

  立大誓願,盡欲度脫等衆生界;亦不限劫數,盡于未來。

  舉發心時之大願,即衆生無邊誓願度,衆生界無盡,盡欲度脫,即普遍度,不限劫數,盡于未來,即長時度也。

  午叁舉大方便。

  以取一切衆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衆生相;此以何義,謂如實知一切衆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別異故。

  舉悲智大方便,以釋普遍長時度之所以,以單悲單智,皆不曰大方便。悲智雙運,乃爲大方便,方可長時普遍度生也。

  首句顯悲深故,取一切衆生身如己身,即同體大悲;自己與衆生皆以真如爲體,取此義而生悲心,故深而且大。次句明智深故,不取衆生之相,故智亦深且大。又衆生實通自他,他衆生易解,自未成佛,亦在衆生數中;不分別己爲能度,衆生爲所度,亦不取衆生相也。

  此以句征,取生如己,又不取生相,此何義乎?謂如下,合釋。即悲即智,以稱真如如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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