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合,历位须经十信、三贤、十地等位,历时须经三大阿僧祇劫,成佛后始断;然实先断无明,后成佛也。亦如称秤,低昂同时,断无明喻低,成佛喻昂,不分先后,较为允当。
已二明净法顺理有始无终。
净法熏习,则无有断,尽于未来。此义云何?以真如法常熏习故,妄心则灭,法身显现,起用熏习,故无有断。
净法顺理,指用大顺体相而言;实则三大皆无始终。今多约用,曰尽于未来。
第四句征,以真下,正约用释。先通举因中三大常熏习故,无明灭,妄心则灭;妄灭真现,曰法身显现,真即指体相;相通始觉智,故科曰有始,起用句,正显未来大用,不言体相,例用可知,皆尽未来,无有断尽。
寅二辨所示之义,二;卯一释体相二大,二;辰一总标二大名。
复次真如自体相者。
生灭门中二大科,初释生灭心法已竟;今辨所示之义,解释分中所显示心法之义,即三大义;今释体相二大,故先总标二大名。
辰二别释二大义,二;巳一体。
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无有增减;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毕竟常恒。
先解体大,即六凡四圣,十法界平等本具,无有增减。竖穷三际,无前际之始,无后际之终,无始终即无生灭。毕竟常亦即不变义也。
巳二相,二;午一正显性德,二;未一明德相,三;申一总。
从本已来,性自满足一切功德。
一切即总,功德即相;十界众生,从无始已来,性体自然满足一切功德之相,是为相大也。
申二别。
所谓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故,遍照法界义故,真实识知义故,自性清净心义故,常乐我净义故,清凉不变自在义故。
此下开总为别,有六句义相。义相拣非眼见之色相,六义相大概不外福德智慧,广则福慧各有种种,若常乐我净开为四相,清凉不变自在开为三相,则共为十一相;再开为恒沙性德,无量无数。
上文所言一切功德,欲人易解,而言体为相之所依,相为体之所有,故曰自体有。自体有三字,贯下五句,皆体所有之相。
首句即体本具智慧曰明,有光明之相曰光;明即智慧当体,光乃智慧之相;此第一本觉智明义。
二遍照法界义故,为本觉显照诸法义。即光明之用相,大智慧光明,能遍照四法界,即理法界、事法界、理事无碍、事事无碍法界,无法不照。就事法界言,则一毛孔亦法界,一微尘亦法界,依正大小一切事,无不遍照。余三法界,亦无不照。
三真实识知义故,显照时无倒义。即大智依于六根照六尘境,不执为实有,能知全事即理,无颠倒错乱,曰真实识知,即六根门头,放般若光动无明地也。
四自性清净心义故,即性离惑染义。自性清净,亦即心清净,心为诸法之体,一切唯心造故,心性不二,本无惑染,即清净义。
五常乐我净义故,即性德圆备义。法身真常,竖穷三际,无有改变,曰常德相。涅槃真乐,在无量苦中,不为所苦,曰乐德相。法身真我处六道,不为所局,曰我德相。涅槃真净历九相而常净,曰净德相。此涅槃四德,相即性之相,性中圆满具足,曰性德圆备。
六清凉不变自在义故,为性德无迁义。清凉指般若,不变指法身,自在指解脱,三德皆常,故曰无迁也。
申三结。
具足如是,过于恒沙,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佛法,乃至满足无有所少义故。
摄前六句义,结成称性无量。仍是一切义。自体具足六义,广则过于恒河沙数。不离,谓即体之相,相不离体。不断,谓常往相续。不异,谓不异真如,相即体故。不思议,谓不可以有念之心思言议此功德相。佛法,惟佛所知之法,以佛己离念故,乃至生相无明未破之等觉,皆在有念中,皆不得而思议之,唯佛与佛,乃能究竟。
乃至过恒沙数之德相,皆真如理体所具足者,满足无有所少,即结成无量义。
未二显立名。
名为如来藏,亦名如来法身。
合恒沙诸德立二名,一往讲真如在缠,名如来藏;今以恒沙性德隐时,名如来藏;隐亦在缠义。真如体为法身如来,功德相为报身如来,藏即第八藏识,众生体相二大,在藏识中,隐而未显,故通名如来藏。即此体相二大,修行翻染出缠之时,又通名如来法身。如是则如来二字为应身,约体说,以体法为所依之身;今约相说,以相法为所依之身,故又同名如来法身也。
午二问答重辨,二;未一执体疑相难。
问曰:上说真如其体平等,离一切相。云何复说体有如是种种功德。
问答重辨中又二,初执真如门中之体无相可说,疑今说有多功德相。此执真如门之体,而难生灭门中之相也。
未二相不违体答,二;申一明虽差别而不二。
答曰:虽实有此诸功德义,而无差别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此义云何?以无分别,离分别相,是故无二。
虽差别而不二,即就本具说。能具所具不二,相即体故,虽有差别相,而实不二。故答曰虽实有此诸功德义,而无差别之相。一切种种差别之相,平等皆是一法味,相相皆是真如,唯是一真如法味耳。以上正明。
此义下,转释。首句征起,以下正释,以真如一而不二,一落分别,即有能所,无分别即无能分别心;离分别相,即无所分法;此无能所之真如,唯证者?乃知,故离差别而不二。
申二明虽不二差别,二;酉一路。
复以何义得说差别?以依业识生灭相示。
真如理虽是一,约能修显事说,则不妨有差别,又二;略中初句难问,上科既云无差别,又有何义说差别相耶?次句,略答。以依业识,即前有无明相,后有生减相;举识,以摄前后染相,魅差别染相,即示差别净故。
酉二广,二;戍一问对染法表示之相。
此云何示?
戍二答举彼染法二对显,三;亥一举理体。
以一切法本来唯心,实无于念。
答中分三;初举理体,对染所示之一切法相为染净一切法,本来唯是一真如心,实无有能念所念。
亥二对显相,二:二一别为翻配八重德相。
而有妄心,不觉起念,见诸境界,故说无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义故。若心起见,则有不见之相;心性离见,即是遍照法界义故。若心有动,非真识知。无有自性。非常非乐非我非净。热恼衰变,则不自在。
对显相,谓对恒沙生灭染法,以显恒沙功德净相,即答其差别之义,别为翻配者。
一无明智慧对。法体实无于念,以有妄心,不觉起念,是为业转二相,见诸境界为现相,三细生起,故说无明。若能修真空观,使妄心习惯性不起,即翻无明,显本觉大智慧光明义。
二局见遍照对。若心起妄见,则见此不见彼,见不透一纸之隔,心随境转,境有分限,见亦不普。故曰若心起见,则有不见之相。始觉无分别智,离妄见故,即是遍照法界义。楞严经云:“知见立知,即无明本;知见无见,斯即涅槃。”亦此义也。
三妄识真知对。若心有动之知识,则为妄知,知此不知彼。心若不动,即称真如之知识,则为无所不知之真识知。
四无性有体对。自性清净心为诸法之体,若心妄动,自性便失;故曰无有自性。若心不妄动,则自性显露,即清净本体。
五颠倒真正对。众生心动,于无常、苦、无我、不净,计为常乐我净,是为四倒;反动心为不动故,有漏色心不起,唯真如性常,涅槃安乐,真我自在,自性清净,而成真正四德。
六热恼清凉对。由心动故,烦恼炽然;心不动故,即是般若,故曰清凉。
七变易凝然对。以心动故,起于九相,生住异灭,生老病死等,故成衰变;心若不动,真如之中,本无生死,故曰凝然。
八系缚自在对。由心动故,起业受报,堕五趣中,名为系缚;心不动故,即是解脱,故云自在。
后六对,论文略故,皆略举心动不动,以对显前本具净德。例前二对,起念起见,亦属心动也;欲不动者,须修念佛真如,二种三昧,方不负己灵矣。
天二总为翻配恒沙满足,二:地一恒沙法。
乃至具有过恒沙等妄染之义。对此义故,心性无动,则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相义示现。
染法数过恒沙,若一一对配,势所不能,故配八对后,即总束之曰:乃至具有过恒沙等妄染之义。若对此妄染,心性无动,则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相义示现。染多故,功德亦多。
地二满足义。
若心有起,更见前法可念者,则有所少。如是净法无量功德,即是一心,更无所念。是故满足。
满足义,又三:初三句,反明。若心有妄动,即有能念之心,所念之法,则违真如,不能满足,而有所少。
次三句,正说。如是净法无量功德之相,即是一心(一真如,一性。)更无能所对待。
三末句结成,即称性满足。
亥三结名。
名为法身如来之藏。
三结名,法身、如来藏二名合一曰:名为法身如来之藏,余义如前立名中释。
卯二别解用大,二:辰一总明,二:巳一对果举因,三:午一举本正行。
复次真如用者,所谓诸佛如来,本在因地,发大慈悲,修诸波罗蜜,摄化众生。
首句牒科,次句对果,余四句举因,即举本正行,佛本在因中,发大悲菩提心,即依菩提心,修诸波罗蜜为正行。
午二举本大愿。
立大誓愿,尽欲度脱等众生界;亦不限劫数,尽于未来。
举发心时之大愿,即众生无边誓愿度,众生界无尽,尽欲度脱,即普遍度,不限劫数,尽于未来,即长时度也。
午三举大方便。
以取一切众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众生相;此以何义,谓如实知一切众生及与己身,真如平等无别异故。
举悲智大方便,以释普遍长时度之所以,以单悲单智,皆不曰大方便。悲智双运,乃为大方便,方可长时普遍度生也。
首句显悲深故,取一切众生身如己身,即同体大悲;自己与众生皆以真如为体,取此义而生悲心,故深而且大。次句明智深故,不取众生之相,故智亦深且大。又众生实通自他,他众生易解,自未成佛,亦在众生数中;不分别己为能度,众生为所度,亦不取众生相也。
此以句征,取生如己,又不取生相,此何义乎?谓如下,合释。即悲即智,以称真如如实而…
《大乘起信论述记》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