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称性之相,皆无所不遍。正见心真实,竖穷横遍,为诸法之性。诸法者,通三界,九法界世出间一切法;此有为诸法,皆真如随缘幻有,故不离真心,曰自然显照一切妄法,即一切妄法,现于佛心中,曰自体显照。此同上智净相,体必有用,有大智妙用,无量方便,乃佛法现于界生心中也。随诸生所求,及所应得解,皆能开示,或五戒十善,谛缘六度种种法义,是故得名一切种智,同上不思议业相。
辰二除自然业用疑,二:巳一问。
又问曰:若诸佛有自然业,能现一切处,利益众生。一切众生,若见其身,若睹神变,若闻其说,无不得利。云何世间多不能见。
首二句,即牒上文自然而有不思议业,能现十方利益众生起疑之端,一切众生下五句谓若如是,则无疑。云何不如是,乃正疑问。
巳二答。
答曰:诸佛如来,法身平等,遍一切处,无有作意故,而说自然;但依众生心现。众生心者,犹如于镜;镜若有垢,色像不现。如是众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现故。
诸佛以法为身,说法身亦指报化,举一即三,平等遍一切处,法尔如然,无有作意;以佛证得无为无念故,而说自然。但亦随众生心而现,常云众生心水净,明月影现中,若修戒定慧,或心念佛法,感应道交,方可见佛。众生心为因,佛现身为缘,因缘和合,乃可得现。喻如明镜,镜若有垢,无由现像,如是众生心若有垢,佛身不现。见佛闻法,了脱生死,诚非易事;然又非难,不肯发心去妄求真耳。倘有诚感,佛定有应,有志者事竟成,上来解释分己竟。
己四修行信心分,四:庚一结前生后。
已说解释分,次说修行信心分。
初句结前,次句生后。解得一丈不如行得一尺,故解释分后,必说如法修持,以成大乘十信。
庚二就人标意。
是中依未入正定众生,故说修行信心。
就人,即指未入正定众生;标意,以十信未满,故说修行信心,使行成信满,即入正定之意也。
庚三约法广辨,二:辛一兴二问。
何等信心?云何修行?
两问:可知。
辛二还两答,二:壬一答信心,二:癸一标征。
略说信心有四种:云何为四?
答信心中能信,广有十信,今略说所信四种。次句征。
癸二列释。
一者信根本,所谓乐念真如法故。二者信佛,有无量功德,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愿求一切智故。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诸波罗蜜故。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乐亲近诸菩萨众,求学如实行故。
先列,后释,四信皆然。
一切世出世善因果,皆从真如根本而生,故信真如,为信根本。应信十法界无一不具此真如,即信自己有此成佛正因,乃好乐观念此真如法也,乐念至极,即得亲证成佛故。设不观念,真如在迷,如家宝迷失,不得受用;必以自心好乐之智求证自心真理,非如外道心外求法也。
对下三宝,真如为理三宝,自性具无量功德相,即佛宝。真如理体,即是法宝。佛法不二,和合一心,即是僧宝。
二者下,信事三宝,佛法僧各别,故曰事三宝。佛者,自觉,觉他,觉行圆满。自觉如上一体三宝,曰知真本有;并觉无始三障,曰知妄本空。觉他即以自觉觉他二利究竟,即圆满成佛。佛有无量功德者,如华严经入法界品偈云:“刹尘心念可数知,大海中水可饮尽,虚空可量风可系,无能尽说佛功德。”以四不可能事,假说可能,以显佛功德,终无人能说其量之多少。
常念亲近供养恭敬以求之,求未得时,先发起善根,即信解行证等。一切智,即佛智。求至极处,必得成佛。不如是,求即无信众生也。
三者信法,法有四,谓教、理、行、果。教法,三藏十二部也。教为能诠,理为所诠真如也。行法,则本文诸波罗蜜为行,信此行因,必成佛果。果法,乃一切种智也。欲成果法,必信行法,有成佛大利,故常念修行诸波罗蜜。设但学教明理,不能起行,如贫人数他宝,自无半钱分。故本文多就行法而言。
四者信僧,僧为六和僧众,六和为身、口、意、戒、见、利。此六和,戒为基本,戒和即是僧家团体,六中戒不和,则余五定不能和,即或能和,亦是非法和合,岂戒不和耶!人不和戒耳!近时僧少学戒,形成一盘散沙,僧团有分崩离析之危,个人造贼住地狱之因。若能持戒,僧团和乐坚贞,个人道业易成,凡僧可成圣僧,声闻僧亦成菩萨僧。今云能正修行,自利利他者,菩萨僧也。
常能信乐,及以亲近,如是僧众,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亦自成菩萨僧也。求学如实行,即如前文所云法性理体,本无六蔽,随顺法性,修行六度,度度三轮体空,称真之行曰如实行。即或不见此僧,当如教中所说,诸菩萨行以学之;否则尽成无血性人,良为可悲!又事三宝,约圆融说,固当举一即三,约行布说,佛宝偏重,佛灭度后,僧宝偏重,人能弘道故;法宝一切时当尊重,以一切诸佛菩萨,皆依法宝,而得成就故。
壬二答修行,三:癸一举数标意。
修行有五门,能成此信。
首句举数。次句标意。谓五门能成前四信及十信也。
癸二征问列名。
云何为五?一者施门,二者戒门,三者忍门,四者进门,五者止观门。
初句征数,一下列名;渐教中有此五门六度,华严开慧度为方、愿、力、智而成十度,乃于一根本慧,开四权智。开方便可助施戒忍慧四度,开愿助精进,力及愿又助禅定,智亦助慧。又准华严,十度互摄互融,即无尽度门也。
癸三依门牒释,五:子一施。
云何修行施门?若见一切来求索者,所有财物,随力施与,以自舍悭贪,令彼欢喜。
初句征,若下,释三:初财施。若见一切来求索者,不拘善恶冤亲,所求财物,随自施心力,随自财物力而施与之。若善根深厚,舍心亦大,不在财力多少,皆能勇猛施与,古有乞者,夫妇二人,止一件卧单,困于寒窑,谁出乞食,谁著遮羞;虽贫如是,一日闻佛至,妇商于夫,欲舍卧单供养,以求植福,其夫诺之。佛得此供,为之现瑞赞叹,在场闻者,争来访看,敬此竭尽施者,与之衣物,即得现报,衣食丰饶。于己物不舍曰悭,于他物多求曰贪,惟能施舍财物,乃自舍悭贪,令彼索者欢喜,以便受度,但不可以施助人作恶。
若见厄难恐怖危逼,随己堪作,施与无畏。
次无畏施,若见有困厄患难,恐怖逼迫,随己堪任之力,可以承当者,以救济之。施与无畏,除其可畏,即是菩萨之布施。
随己堪任,与上随力施与意同,如能救不救,失菩萨心,如己力有限,尚可结伴共为,以尽心力!
若有众生,来求法者,随己能解,方便为说;不应贪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回向菩提故。
法施中,若有众生来求佛法,菩萨应随己智力,能解得者,方便为说。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若强不知以为知,则一字之差,苦果无尽。百丈山之前住持以错说一字,五百世堕野狐身。因人问善知识落因果否?答曰不落因果。不思如是,则善知识造罪,即不落果报耶!后百丈为明眼人,升座说法,野狐化人听法,听众散后,彼仍徘徊座下,后百丈问之,何事不明?答以前五百世于此说法有错,堕野狐身,不知错在何处,请和尚为我下一转语!后百丈允之。因重问曰:善知识落因果否?后百丈答曰:善知识不昧因果,换一落字为昧,即不错因果。化人即转迷为悟,至诚礼谢,并请为荼毗狐身,和尚允之。此明说法大非易事,不可不慎!
然亦不可悭吝,周利盘陀伽前法师,以吝法故,感报愚痴,念条帚二字,得条忘帚,得帚忘条,此又不说法之果报,亦至可惧!
方便为说者,不拘规则也。若如法如仪,则必升座。大小戒本,不如法说法,皆制得罪。有野干坠井,尚能说法,天人救之,欲继闻其法,野干曰:救命本为恩人,闻法亦须敬重;天人乃敷座礼请,野干说法,亦知重仪也。
又有师徒二人,徒常警师,师读经窗下,蜂遍触窗纸,欲出不得,徒曰:“光明尽大,何向纸上攒寻!”师领其为呵己也,后师徒共浴,徒擦师背曰:“一尊好佛像,缺少如来藏。”师请其说法,徒曰:“徒于师应礼侍,师问法不可轻心。”师乃敷座礼请,此皆如法说法也。
如遇不知佛教规则,只可方便为,而不应贪求名利恭敬,如生贪求,邪命说法,罪过极大,此为通病,故特拣别。说法者,但应以法布施,如生希求,稗贩如来,功德罪过,只在心念一转。赞扬曰名,供养曰利,礼拜恭敬供养皆请法者义务,各尽其道,则两无过患。
法施者唯应观念自利利他,开他慧解,既为利他;增己智辩,亦为自利。虽有二利功德,亦不须著,当愿自他俱成菩提曰回因向果。愿一切众生,悉成佛道,曰回自向他;三轮体空,曰回事向理,若能如是法施,可谓究竟行施。
子二戒。
云何修行戒门?所谓不杀不盗不淫,不两舌不恶口不妄言不绮语,远离贪嫉欺诈谄曲嗔恚邪见。
修行戒门中,初摄律仪戒,即诸恶不作,为佛仪则,有仪可奉,有仪可仰,曰仪。十恶不作,即是十善。一身业有三:一不杀一切有生命人物。不盗即不犯不与取;与取中亦有错与,无心错与无罪,若以僧物有心妄与妄取,二俱犯盗,盗戒微细,最难护持,故不得不学戒。三不淫。则不与女人男人乃至生行淫,亦不手淫,淫欲为生死根本,最宜痛戒!此身三恶不作,即三善业。
二口业有四:一两舌,是斗构两头,面是背非,对甲说乙,向张论李。二恶口,骂詈咒咀等。三妄言,知言不知,不知言知,言称实。四绮语,是花言巧语,无有实际,为绮语。口四恶业不作,亦为四善。不字,即止持,多偏于沙弥沙弥尼比丘比丘尼戒,菩萨戒;不作即成善业,止持易持也,如负重担,放下即解脱。作持则如非负不可。
三意业贪等十字不出三毒,远离即“不”也。不贪即离财色各食睡五恶欲也。不嫉者,即不忌妒他人之美,名利恭敬等。不欺即不凌犯他人,欺人还成自欺;懦云:敬人者人恒敬之。不诈即不虚伪,似属口业,亦属意业。谄为谄媚冒充,曲是违理,上三多…
《大乘起信论述记》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