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文反明理定为。凡夫指薄地凡夫,须修真如三昧,乃得入如来种性。总言如来种性,别则为六,一十住曰习种性, 二十行曰性种性,三十向曰道种性,四十地曰圣种性,于等觉种性,六妙觉种性。今就十住言,不修此真定,得入如来种性,无有是处。
巳二伪。
以修世间诸禅三昧,多起味著,依于我见,系属三界,与外道。若离善知识所护,则起外道见故。
修世间事定者,不知我空,以有我故,能所不空,贪著禅味,系属三界,与外道定同。何者?以我见生死根本,佛法中小乘尚须破分别我执,始证初果;再除俱生我执,始出三界。故修世间禅定,不离善知识;或可吊向我空理;若离善知识所护,则起外道我见及六十二邪见。以善知识,知因识果,知病识药,护持行者,俾离险难,不入歧途。学者千里迢迢,参访知识,亦以此取。苟得善知识,必久久依止亲近之。末世解行一如者稀,纵行不备,但能精通理,亦可依止。即并此知识亦无,尚可自研教理,以经教为知识,自可不入邪途。
外道不出断常二见,皆计五阴为我;或计即阴是我,或计阴大我小我在阴中,或计我大阴小阴在我中,五阴各四,成二十见;又各分三世,则成六十,加根本断常,是为六十二见,须详阅教乘法数,佛学辞典。
卯五示益劝,二:辰一总标。
复次精劝专心修学此三昧者,现世当得十种利益。
专修此真如三昧者,于现世中,可得十种利益;影略未来,直至成佛,利益不尽,是为总标。
辰二别解,三:巳一善友摄护益。
云何为十?一者常为十方诸佛菩萨之所护念。
首句征起,一者常为十方诸佛菩萨之所护念者,以真如为一切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故修此三昧,与诸佛菩萨本体,法尔相应,故得佛菩萨之护念。
巳二离内外障益,二:午一离外恶缘。
二者不为诸魔恶鬼所能恐怖,三者不为九十五种外道鬼神庂所惑乱。
前文云诸魔恶鬼能现形说法,乃不善修真如三昧者,心有所著,故魔乘隙而入,若观真如无相,则魔无隙可乘。外道,或云九十五种,或云九十六种,以见佛世外道之多。外道鬼神不能惑乱修真如三昧人也。又依外道修成之鬼神,曰外道鬼神,与诸魔恶鬼皆在有相之中,恐怖惑乱于人,行者观真空故,终不为恼。
午二离内惑业。
四者远离诽谤甚深之法,重罪业障渐渐微薄。五者灭一切疑诸恶觉观。
四者即离恶业障,以大乘四信,首信真如甚深之法,故无诽谤重罪。即或宿世重罪业障,以修真如三昧,亦得渐渐微薄。所谓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实相,众罪如霜露,慧日消除。实相,即真如也。
五者即灭惑障,疑即惑,不信而谤,为障至重;惟修真如三昧,能灭一切疑;诸恶觉观者,拣非真如妙观故。
巳三行成坚固益。
六者于如来境界信得增长。七者远离忧悔,于生死中勇猛不怯。八者其心柔和,舍于憍慢,不为他人所恼。九者虽未得定,于一切时一切境界处,则能减损烦恼,不乐世间。十者若得三昧,不为外缘一切音声之所惊动。
行成者,真如三昧行成也,坚固即不退。六者于理增信,即信真如不退,乃如来安住之境,我亦当安住。
七者以修真如三昧故,了知唯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故能远离忧悔;又处染不怯,即悲智不退,智不退故,能破幻化生死不怯;悲不退故,能于幻化生死中度幻化众生不怯。
八者修真如三昧人,忍辱坚固,舍于憍慢,了知真如及十界同共一体,故观一切众生,无非真如平等,故无憍慢,无憍慢故,自不为他人所恼,即不为境缘所坏。
九者修真如三昧,虽未得定,于一切时处,随顺真如故,逆顺诸境,不嗔不喜,故能减损烦恼,亦智慧坚固。不乐世间者,众生世间所乐,不出五欲;人乐,此安能成定也。
十者若得真如三昧,不为六尘境界之所乱;六尘中以音声,最易扰乱禅定,故特举之。一切音声既不能扰动,余尘益不能惊动,即究竟坚固也。
别门修止门巳竟。
寅二观,三:卯一明修观意。
复次若人唯修于止,则心沉没。或起懈怠,不乐众善,远离大悲。是故修观。
若但修止,则心沉没,而失二利。或起懈怠心,不乐众善,是失自利,或远离大悲,不度众生,失于利他。以是修止必兼修观。
卯二辨观相,四:辰一法相观,四:巳一无常观。
修习观者,当观一切世间有为之法,无得久停,须臾变坏。
四种法相观,为大小乘之所必修。初句牒起。当观下即无常观,世间一切依正二报,皆有造作之因而成,故曰有为,有为之法,不得久停,须臾坏,即无常义。行者当观自身,生老病死,即无常观,楞严烃云:“其变宁唯一纪二纪,实唯年变;岂唯年变,亦兼月化;何直月化,兼又日迁;沉思谛观,刹那刹那,念念之间,不得停住。”又佛问人命几何,众答不一,乃至最后一弟子答云:人命只在呼吸间。是以应观无常,急救生死,如救头然。
巳二苦观。
一切心行,念念生灭,以是故苦。
一切心行,迁流转变,受想行识,念念生灭,即变易生死苦。心随六尘境生灭,一念有九十刹那,一刹那有九百生灭,以此迁动色身,受分段生死苦,痴人无观,永受此难受之苦;观知苦者,必求脱苦之方,乃有脱苦之日。
巳三无我观。
应观过去所念诸法,恍惚如梦;应观现在所念诸法,犹如电光;应观未来所念诸法,犹如于云忽尔而起。
我为主宰,以执假色身为我,乃忘法身真我。故应观所念过去诸法,无我作主故,恍惚如梦。并应观所念现在诸法,无我作主故,犹如于云,于性天中忽起忽灭,痴人于此三世,无常无我中,妄认有我为常,岂得自在。修无我观者,识得假乃认得真,真我竖穷三际不改,横遍十方不迁,乃得自在。
巳四不净观。
应观世间一切有身,悉皆不争,种种秽污,无一可乐。
世间一切有身,受胎种子不净,住胎住处不净,出胎出处不净,火化骨臭,究竟不净等种种秽污;一身大则九孔常流不净,小则毛孔常出秽污,应谛观察,无一可乐,可治贪爱,以求清净法身。
辰二大悲观。
既修上法相观,更当观念一切众生,从无始世来,皆因无明之所熏习,真如随缘,令心随无明生灭,过去身心已受一切大苦;现在依旧生老病死,无量诸苦之逼迫,等同过去,未来诸苦,亦可例知,无有分齐,无有底止,随业受报,难得舍离,如影随形,而不觉知;非但不觉苦,更不觉脱苦之法。众生如是三世受苦,迷而不觉,甚为可愍,既为佛子,当修大悲观,说此苦谛以唤醒之! 辰三大愿观。 作此思惟,即应勇猛立大誓愿。愿令我心离分别故,遍于十修行一切诸善功德,尽未来际,以无量便救拔一切苦恼众生,令得涅槃第一义乐。 悲须愿助,始可念念不忘。作大悲思惟已,即应勇猛立大誓愿。愿令真我之菩提心,离于分别,不分自他,观众生如己身,即大愿心,修行一切诸善功德,遍于十方,尽于未来,一切时处,皆以无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恼众生,令得凡小之乐,犹非大愿,必令得涅槃第一义乐,乃成大愿。涅槃乐无对待,故云第一义乐。 辰四精进观。 以起如是愿故,于一切时一切处,所有众善,随己堪能,不舍修学,心无懈怠。 起大愿观已,更应于一切时处,所有众善,随己力之所堪能,不舍众善,修之学之,心无懈,怠即以行填愿也。 卯三结观分齐。 唯除坐时专念于止;若余一切,悉当观察应作不应作。 坐时专修止,余一切时处,悉当观察,应作不应作,应作即二利善,不应作即自害害他,律制森严,皆当依教奉行,然不学无术,学已当观,观之分齐,通一切时处,众笪应谛审观察,不生颠倒。 寅三俱,三:卯一总标。 若行若住,若卧若起,皆应止观俱行。 前言坐时修止,余时修观,今以久修纯熟,即当止观俱修,故行住卧起,一切时处,皆应止观俱行。 卯二别辨,二:辰一约明俱,二:巳一即止之观。 所谓虽念诸法自性不生,而复即念因缘和合,善恶之业,苦乐等报,不失不坏。 约法明俱,即止观俱行,虽念诸法自性不生,是止义;而复即念善因缘,生善果报,恶因缘生恶果报。不坏不失,是即止之观义,于止中修观,曰即止之观。 等者,等彼不苦不乐报,如无记心造业,便怠不苦不乐果,如穿衣吃饭,本为非善非恶事,以无善恶心为之者是也。然此约化教,对常人说;若论制教,有律制,依教则善,违律则恶,不可不善观察。 巳二即观之止。 虽念因缘善恶业报,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虽念因缘和合,善恶业报不失,即是修观;亦即念善恶业本来幻化,了不可得,即是止义,如是观中有止,谓即观之止。又不执观智,为念性不可得,法理体,不住得相,不住见相故。 辰二对障明俱。 若修止者,对叉凡夫住著世间,能舍二乘怯弱之见。若修观者,对治二乘不起大悲狭劣心过,远离凡夫不修善根。 约障明俱,先约我法二执以修止,修止既对治凡夫住著世间,贪著五欲私不了生死之我执障;兼复能舍二桑实有五阴法执,及偏空涅槃法执,怯弱度生之见。 次约劣怠二障以修观,二乘若修大悲大愿观者,能对治狭劣心过,广度众生,凡夫若修上四法相观,即能对治懈怠,不修诸善根之障。 卯三总结。 以此义故,是止观二门共相助成,不相舍离。若止观不具,则无能入菩提之道。 以上诸义,可知止观二门,共相助成,如车两轮,如鸟二翼,不相舍离。若止观不具足,则无能入菩提之道,以觉道须定慧具足,故曰:“佛陀耶,两足尊,”定即福,观即慧故。 庚四防退方便,二:辛一明可退之人。 复次众生,初学是… 《大乘起信论述记》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