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学大辞典(丁福保编)】
所以准提咒既然能摄他咒功德则对于末法薄福恶业众生是很方便的法门,能以少力而得多功,就末学所接触的一些案例,多数人持准提咒都能很容易与准提佛母相应,得其护佑。
黄念祖上师也说过:“准提的功德很大,一念准提准提就到,各个本尊都有自己的愿力,不一样的。准提有特殊的愿力,一念他就到。你好好念阿弥陀佛,阿弥陀佛派二十五个大菩萨保护你,各个法它都有特殊优胜的地方。《显密圆通成佛心要集》看过吧?念准提的人可以看《显密圆通》。《显密圆通》专门讲准提咒,它赞叹准提咒,那样会增加很大的信心。准提咒可以不要念那么长,念咒心,念个咒心就够了。”
这除了是准提佛母与汉地众生有缘外,能以少力得多分相应,岂非五部总摄之功?
三、 容易修学受持
(1)咒字方面:
有不少咒功德广大不可思议,但由于篇幅过大对于一般众生或许难以受持。而准提咒的根本咒不长,对长咒而言只能算是短篇的。而心咒只有九字,更容易受持,而且咒音有押韵重复之处,容易记忆。不需背诵多时即能上手。
而且准提咒根本咒及心咒的梵音没有弹舌音,对于学不会弹舌咒音的人而言,非常容易学习。而且准提咒的梵音也非常简易,没有特殊难发的音。要学会标准的梵音准提咒音并不难。
(1)条件方面:
准提独部法条件宽容,若在家人饮酒食肉有妻子不简净秽。但依其法无不成就。如果暂时无法断除恶习者,如法修学也能够有所成就。
此独部法不同诸部,诸部包括了佛部仪轨的准提法(即不空、金刚智译的仪轨)这些都要广修供养掘地作坛作曼陀罗。
独部法只需一镜即成坛城。
道殿大师说密分五部,而准提一咒最灵最胜,而准提诸译中又以善无畏大师所译:“七俱胝独部法”是最为提纲契领的法门,赞为:“诸坛之领袖,七众之药饵”。
这里道殿大师即是说:
“准提法在梵本中有十万偈之多,汉地已翻译的有各位大师的种种版本,虽然仪式有点不一样,但这些经典之中就属善无畏大师译的:“七俱胝独部法”,是最总摄一切也最契心要的译本,是准提法种种坛城中作为主导的一种坛城法,也是能广度七众的法门,因此,可以流传及以此为依怙。东夏的高僧大德没有不依此法而持诵的。”
四、 能灭罪障生福慧
很多咒语及佛法都能灭罪生福,而准提咒亦是如此,有灭罪生福的功德。
经文之灭罪功德文整理如下:
灭罪无余益:
1、若有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受持读诵此陀罗尼满八十万遍。无量劫来所造五无间等。一切诸罪皆悉消灭。(诃罗译)
2、若有苾刍苾刍尼邬波索迦邬波斯迦。受持读诵此陀罗尼。满九十万遍。无量劫来五无间等一切诸罪。悉灭无余。(智译)
3、若有修真言之行出家在家菩萨。诵持此陀罗尼。满九十万遍。无量劫造十恶、四重、五无间罪。悉皆消灭。(不空译)
4、佛言此咒及印能灭十恶五逆一切重罪(无畏译)
十恶四重五无间罪之解释:
十恶有三品,故有三途之异,五逆则必堕于无间地狱。
【十恶】
由彼三业,能成十恶。恶者乖理之行,谓众生触境颠倒,纵此感情于身口意,动与理乖,成此十恶也。
由于身造者三:
一、杀 杀谓杀害生命。
二、盗 盗谓盗取财物。
三、淫 淫谓淫狎行动。
由于口造者四:
四、妄语 妄语,谓虚诳不实之语。
五、绮语 绮语,谓杂秽不正之语。
六、恶口 恶口,谓骂詈恼人之语。
七、两舌 两舌,谓离间两方之语。
由于意造者三:
八、悭贪 悭吝贪著。
九、嗔恚 嗔恚忿怒。
十、邪见 闇昧迷理。
(FROM:【佛学次第统编(明,杨卓)】)
【十恶果报】
﹝出华严经﹞
谓众生前世造十恶业,感饿鬼、畜生、地狱三恶道报。受是苦尽,若生人中,余业未尽,每一恶中,复受二种果报,故名十恶果报也。
[一、杀生果报],谓杀生之罪,能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短命,二者多病,是名杀生果报。
[二、偷盗果报],谓偷盗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贫穷,二者共财不得自在,是名偷盗果报。
[三、邪淫果报],谓邪淫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妻不贞良,二者不得随意眷属,是名邪淫果报。
[四、妄语果报],谓妄语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多被诽谤,二者为他所诳,是名妄语果报。
[五、两舌果报],谓两舌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眷属乖离,二者亲族弊恶,是名两舌果报。
[六、恶口果报],谓恶口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常闻恶声,二者言多诤讼,是名恶口果报。
[七、绮语果报],谓绮语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言无人信,二者语不明了,是名绮语果报。
[八、贪欲果报],谓贪欲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心不知足,二者多欲无厌,是名贪欲果报。
[九、嗔恚果报],谓嗔恚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常被他人求其长短,二者常被于他之所恼害,是名嗔恚果报。
[十、邪见果报],谓邪见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生邪见家,二者其心谄曲,是名邪见果报。
【五逆】
又作五逆罪。即五重罪。指罪大恶极,极逆于理者。有大乘五逆、小乘五逆之分。
(一)小乘五逆(单五逆)指:害母(梵 ma^tr!-gha^ta,又作杀母)、害父(梵 pitr!-gha^ta,又作杀父)、害阿罗汉(梵 arhad-gha^ta,又作杀阿罗汉)、恶心出佛身血(梵 tatha^gatasya^ntike dus!t!a-citta-rudhirotpa^dana,又作出佛身血)、破僧(梵 sam!gha-bheda,又作破和合僧、斗乱众僧)等五者。
前二者为弃恩田,后三者则坏德田,故称五逆、五重罪。以其行为将成为堕无间地狱之因,故亦称五无间业(梵 pan~ca anantarya-karma^N!i),略称五无间或五不救罪。
分别而言,前三者指故意杀害父、母、阿罗汉。破和合僧复分为二,离开原来所属之教团,而成立新教团,行布萨、羯磨等事,称破羯磨僧;若立异师异说,而另组教团,则称破*轮僧。
此外,俱舍论卷十八载,五无间同类业(梵 pan~ca upa^nantari^ya^N!i),又作近五无间、五无间同分、近五逆、类似五逆。即与上述之五无间业同类之五种罪业,指:污母阿罗汉尼(梵 ma^tur arhantya^ du^s!aN!am)、杀住定地菩萨(梵 niyatabhu^misthitasya bodhisattvasya ma^raN!am)、杀有学圣者(梵 s/aiks!asya ma^raN!am)、夺僧合缘(梵 sam!gha^yadva^raharaN!am)及破窣堵波(梵 stu^pabhedanam)。
(二)大乘五逆(复五逆),据大萨遮尼乾子所说经卷四举出五大根本重罪,即:
(1)破坏塔寺,烧毁经像,夺取三宝之物。或教唆他人行此等事,而心生欢喜。
(2)毁谤声闻、缘觉以及大乘法。
(3)妨碍出家人修行,或杀害出家人。
(4)犯小乘五逆罪之一。
(5)主张所有皆无业报,而行十不善业;或不畏后世果报,而教唆他人行十恶等。
慧沼于金光明最胜王经疏卷五中,将小乘五逆中之杀父、杀母合为一项,再加上诽谤正法(佛法)一项,而成立三乘通说之五逆。
关于五逆罪之轻重,大乘义章卷七说杀父最轻,杀母次轻,杀阿罗汉罪复转重,出佛身血转转弥重,破和合僧最重。[增一阿含经卷四十七、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三、大集地藏十轮经卷三、四分律卷四十六、十诵律卷三十六、俱舍论卷十七、瑜伽师地论卷九、顺正理论卷四十三、瑜伽论记卷三上、卷五、瑜伽师地论略纂卷四、俱舍论光记卷十八]p1142(FROM:【佛光大辞典(慈怡 主编)】)
【四波罗夷】(四重罪):
梵语 catva^rah! pa^ra^jika^ dharma^h!,巴利语 catta^ro pa^ra^jika^ dhamma^。又作四波罗夷法、四波罗市迦法、四极恶法、四他胜法、四波罗夷戒。略称四夷、四夷戒。有二种说法:
<一>指比丘应远离之四种根本重罪。又称四波罗夷罪、四种根本罪。略称淫盗杀妄。即比丘所受持之具足戒中属波罗夷一类之四戒:
(一)大淫戒(梵 a-brahma-carya,巴a-brahma-cariya),又作非梵行戒、不净行戒、淫戒、不净行学处。淫,指耽溺于女色;不净行,指自爱著染污之心所作之行业;非梵行,指染污净戒而退失圣道之不清净行。故禁止比丘与人或畜行淫。
(二)大盗戒(梵 adatta^da^na,巴 adinna^da^na),又作不与取戒、偷盗戒、盗戒、取学处。即禁止以盗心取得非给与之物。所盗之物可分三类:(1)三宝物,指佛物、法物、僧物。(2)人物,指世间人之所有物。(3)非畜物,指天神、鬼神之物。
(三)大杀戒(梵 vadha,badha,巴同),又作杀人戒、杀戒、断人命学处。即禁止杀人,或教唆杀人。杀畜牲则称小杀戒,或杀畜牲戒。
(四)大妄语戒(梵 mr!s!a^-va^da uttara-manus!ya-d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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