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中的法尘还包括佛法的真理,所以修四念住还要观佛法的真理;但是依佛所阐释四念住的真义,并不是观佛法真理,而是观法尘。为什么呢?因为四念住所缘者是:身、受、心、法,即观心无常、观法无我……所谓所缘,是指修行者在修任何法门时,其心所对的境。
自体者:谓慧及念。
四念住的自体者是:慧和念,即慧心所与念心所。换句话说,修四念住者要正念、正知现前,如此才会使用慧心所。佛在《四念处经》中说,眼根接触外境产生受后,要知道当时生起的是贪或是嗔。如何去除这两个烦恼?要去除贪与嗔的是慧心所的作用;把贪、嗔看清楚的是念心所。
助伴者:谓彼相应心、心所等。
除了慧、念心所之外,还要生起与其相应的心、心所--各种各样的善心所、遍行心所和别境心所等。
习修者:(观身)谓于内身等修循身等观;如于内、于外、于内外亦尔。
四念住所要习修者是:比如观身,修行者于内身等循着身体等来作观。佛法把色身分为身内、外面与中间的色法--"于内"是指内身的色法,如肌肉、骨头等;"于外"是指身外的色法--外境,以根来说,就是身的内色--眼、耳、鼻、舌、身(五根);外色就是色、声、香、味、触;"于内外"就是根、尘接触之处,佛法称之为浮尘根,即表面与境界接触的感觉器官。修行者应当在这些地方修身念处。
内身者:谓于此身中,所有内色处。
内身是指在此身中的色法,如肌肉、骨头等,(以根来说就是
眼、耳、鼻、舌、身(五根)
外身者:谓外所有外色处。
外身是指六尘--色、声、香、味、触。
内外身者:谓内处相应,所有外处,根所依止。又他身中所有内色处。
在修行者的表皮与东西接触的时候,就是内外相应,好像内外身,即根与外境(尘)接触之处--内外处,佛法称之为浮尘根(感觉器官),又他人的身体中所有内外处。为什么要教导这些呢?因为四念住的观身不净有两种观法:一是观自身不净;二是观他人的身体不净。这样才能破除淫欲。所以此处教导观自身的所有内色处外,还教导观他人身中的所有内色处。
云何于身修循身观,谓以分别影象,身与本质身平等,循观。
怎样循着身体去作观呢?以观身不净来说,修行者不只要观自身外表的不净,还要观身体内五脏六腑的本质也是不干净的。"分别影象"是唯识宗的见解,据其说法,所有的色法都是心所变出来的影象,其实这是我们意识的分别,如认为自己的身体很可爱、很干净,别人的身体也很可爱、很干净等等。在修观身不净时,要完全改变这种意识的行为,视其为不净。
内受者:谓因内身所生受。
在佛教的经论中把我们的感受分为:内受、外受和内外受。内受:自身所制造出来的感受,比如牙齿痛,这是自身所弄出来的苦受。又比如看见酸梅而流口水等等。
外受者:谓因外身所生受。
外受:外在的东西使你有所感受,比如你被人打,使你产生苦受。
内外受者:谓因内外身所生受。
内外受:由身体与外面的东西接触而产生的感受。
如受,心、法亦尔,如于身修循身观
(师父没有解释?)
如是于受等修循受等观,如其所应。
四念住的修法重点,是从身体作观开始,当修行者的色身产生受的时候,就要在那个部位去作观;当心在外面作用时,就要在外面作观,全都是依色法生起的心、受与法尘。所以这四个都与色法有关。在一些阿毗达磨中把四念住的观法分成个别的观--先观身,然后观受,接着观心,最后观法。即在一个时期观清楚身不净,然后观清楚受是苦,接着观清楚心无常,最后观清楚法无我。如此作个别的观完成后,还需要作一个总相的观,即身、受、心、法一起作观。为什么呢?因为身、受、心、法其实是同时作用,所以要同时作观,不可以分开来观。比方说,如果现在你的眼睛看到一样东西,造成你不高兴,那么,当时你就要观所看到的东西(色法);然后你生起苦、乐的受,此时你就要观受;接着你的心在那边作用,你就要观心无常;当你生起法尘的烦恼,你就要观烦恼。这四个身、受、心、法是一起生起的,那么,你就要一次把它们看清楚,但是往往有很多人没办法做到,就需要个别作观后,再作总相观。
又修习者:谓欲、勤、策、励、勇猛、不息、正念、正知及不放逸。
修行者要经常修习四念住,要有以下的行为:欲、勤、策、励、勇猛、不息、正念、正知及不放逸。
修习差别故:
因为有这种种的修习差别的缘故。
欲修习者:谓为对治不作意随烦恼。
一个人没兴趣做一件事,那就是他对那件事没有欲。然而,一个人要修行,就是他有心要去修--欲。所谓欲修习,就是对某个修法生起欲望的心。而这种欲望的心可以对治"没有要修习的心"。"不作意"就是没有兴趣的意思;"不作意随烦恼",
即修行者没有心、没有兴趣修行,那就要用"欲"来对治。
勤修习者:谓为对治懈怠随烦恼。
精进的心是为了对治懒惰的烦恼。
策修习者:谓为对治昏沉、掉举随烦恼。
策是鞭策、策发的意思。即鞭策、策发自己努力去对治昏沉、掉举的烦恼。
励修习者:谓为对治心下劣性随烦恼。
有些修行者很容易自暴自弃,认为自己的修行不行,那就不修算了,这就是心下劣性。"励"能对治心下劣性的烦恼,使修行者很坚持、很努力地去修。
勇猛修习者:谓为对治疏漏、疲倦随烦恼。
当修行者在修道的过程中,有时候会休息,有时候很累不修了。但是在作战时,强敌当前,就不会想要休息,也不会想要睡觉,这就是勇猛的心。此心能对治疏漏、疲倦随烦恼。
不息修习者:谓为对治得少善法,生知足喜随烦恼。
当修行者在修道的过程中得到些许成果,就沾沾自喜而停止了修习,认为已经够了,认为他人不如己,这是一种骄慢的心理。"不息"是认为自己还不够,应当继续修,以此心理对治从四念住的修习中得到一丁点的善法,就自以为足够而欢喜的烦恼。
正念修习者:谓为对治忘失尊教随烦恼。
"尊教"是指释迦牟尼佛的教法,也就是世尊的教法。所谓忘失,是指修行者对其所修的教法,如观身不净,观到忘记了--失念。那么,正念能够对治失念的烦恼。
正知修习者:谓为对治毁犯、追悔随烦恼。
我们经常有做坏事的心、追悔的心,要以正知去判断该不该做。所以正知能够对治毁犯、追悔的烦恼。
不放逸修习者:谓为对治舍诸善轭随烦恼。
所谓善轭随烦恼,是指用一些善法来约束我们做坏事的心。比如佛教导我们持戒,修习了就不会造恶。在我们的修行过程中,
守持八戒可使我们不放逸。
四念住是属于资粮道。所谓资粮,是修行者准备修行的本钱,即熏习具有正念、正知、不放逸、精进等心念。如果修行者不发动这些心念,要修行是很难的,因此,修四念住时要加强这些心念。在座各位都知道烦恼可分为:根本烦恼、大随烦恼、中随烦恼和小随烦恼……资粮道开始是要处理大随烦恼。如果一个人没有处理烦恼,那根本不可算是修行。
本论并没有教导四念住的修法,你们可学习《四念处经》中的修法。所谓四念住,是身念住--观身不净;受念住--观受是苦;心念住--观心无常;法念住--观法无我。此经中教导修行者观察六根所接触的色尘(任何东西),要观察自心对那样东西所生起的心念,如贪心、嗔心等等,然后更进一步观不净、观苦、观无常、观无我。所以修念住的开始,心是要在身、受、心、法上作观。比如修行者修禅定--出入息观,其心安住在呼吸上;而修四念住,其心所作的一切行为,都要在身、受、心、法上,这就是修行者所修的境,当其心一离开了这些境,那就不是修四念住了。当修行者作以上的观行之后,接下来要清楚身、受、心、法所生起的种种念。也就是说,修四念住的第一步是要清楚以上四种念住--身心的行为。
修果者:谓断四颠倒,趣入四谛,身等离系。
修四念住所要完成的结果,是要断除常、乐、我、净四颠倒,如此才能使修行者朝向四圣谛,放下对身、受、心、法的执著。
在《现观庄严论》的分类中,四念住是属于资粮道的下品,因为依四念住的修法重点,是使修行者清楚自己的心念,此外是对治一些烦恼,如常、乐、我、净等。依其修行原理来说,这是不能生起智慧的,所以要更进一步观佛法所讲的四圣谛道理,才能生起智慧。
四正断所缘者:谓已生、未生,所治、能治法。
四正断也称为四正勤。修四正断者的心所对的境是:已生、未生,所治、能治两种。
自体者:谓精进。
四正断的自体是指精进,即以精进的心来修四正断。
助伴者:谓彼相应心、心所等。
四正断的助伴者,是与其相应的心念--各种善的心念。
修四正断的目的有二:一是舍弃所对治的烦恼,二是增长能对治烦恼的善心。
已生恶令灭:一般未修行者,平时所生起的都是忿、恨、恼、害、嫉、诳、谄、覆、骄、悭--小随烦恼,这要在持戒时对治。修行人在修行时不做以上的小随烦恼,即修行的心念告诉他不要生别人的气、不要去害人,但是大随烦恼--不信、懈怠、放逸、昏沉、失念、散乱、掉举、不正知的心念却很严重,所以在修四正断时,就要对治这些心。
未生恶令不生:修行者还没现前的这些烦恼,要设法使其不生。
以上就是所谓的已生、未生;烦恼就是所对治。
未生善令生:修行者要从闻思修中,获知其未知的善法,而令其生起。也就是说,修行者在修道的过程中,应具备某些善法,但是自己却不知;当他听闻佛法知道有这些善法后,就要努力地使其生起来。
已生善令生长:修行者已经有的善法,要保持它,使其越来越强。
此处的善法有已生、未生,恶法也有已生、未生。那么,恶法是修行者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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