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卖力,这就是精进,但是它是有贪欲心发起的,并非是精进心所。精进心所是指善的心所,它不带贪欲心,而是修道时得到法喜而生起的精进;当精进心所生起时,自然生起四正勤。四正勤:
1.已生善令住
2.未生善令生
3.已生恶令灭
4.未生恶令不生。
如果能够一直保持此四种精进,我们的善心就会连绵不断地生起。有些人非常爱护其善心,这就是精进。对于其所生起的恶心,经常呵斥不已,决心弃除,这也是精进。
(3)惭:因为觉得自己不好,生起内疚、责备的心,希求加以改善。这是没外人的指责下,自己凭良心做事,而加反省的心理,这就是惭。
(4)愧:因为恐怕他人的责备,而加以改过的羞耻心,这叫做愧。比如:有人来到寺庙,看到一本好的经书,他就顺手牵羊。过后认为自己是正派的好人,怎能干这种见不得人的事呢?然后把书放回原处,这就是惭;但是顺手牵羊之后,想起如果别人知道了就不好,那他赶快把书放回原处,而不要偷,这就是愧。
(5)无贪:与它相反的是贪。就是对于世间的东西不起贪爱心。贪心少,就是无贪的心 在作用。俗语说:“人心不足蛇吞象”。可见贪是一种很严重的烦恼业习,有非常多种类型,它们是各自有其相应的因缘;就以夫妻的恩爱来说,即是贪爱的业习,如果来世有机会相聚,这种贪爱必定会令双方轻易生起爱情,最终越爱越深,导致世世不能自已地一见钟情,甚至一心修道者也不容易摆脱情爱的拖累。话又得说回来,虽然我们有种种的贪心,但是并非贪爱所有的东西,有些东西我们并不贪,这就是无贪心所在作用。比如:有些人很贪钱,看到地上有一毛钱,都不能放过,要占为己有;反之,无贪的人看到,他就不会要。有无贪心所就能够对治我们的贪,很多东西就会放得下。凡夫的无贪心所不是时时刻刻生起,因为贪心太厉害了。证悟初果、二果、三果的修行者还有贪心,只有证悟阿罗汉果的圣者,才完全无贪。(6)无瞋:即是不发怒,有仁慈的心理。无论对于任何境界,以及一切恶劣的环境,皆不怨天尤人,而能泰然自若。
(7)无痴:就是明白事理不愚蠢的心理。凡夫众生有很多的愚痴,而且很严重,有时候痴,有时候无痴;证悟须陀洹果(初果)的圣人无痴的心所开始现前;阿罗汉一直保持在无痴的善心所中。
上述的无贪、无瞋、无痴三心所,由于善的作用较为殊胜故,特叫做三善根。(8)轻安:修禅观者静坐到一个时期,身心调畅,轻松安稳,称为轻安。因为初学静坐者的心是散乱的,整天要照顾那个东跑西跳的心,静坐到一段时候,心才静下来,内心宁静,产生快乐的心理,就是轻安,它能对治惛沉。轻安心所必定要在定中才能生起,它不能独立活动,要与别境心所中的定心所相互作用。
修禅观者入定时,一直保持在定心所中,他一定有轻安;反之,定心所保持不久,一刹那就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一定没有轻安。所以有定心所未必有轻安,有轻安一定有定心所存在。一个有定力的人,他的定心所一直作用,那必定有轻安。
(9)不放逸:修道时心不放荡。就是心在所观的境中不流荡、漂泊。如果一个人有这种善根,当心念集中在所修的业处(所修的法与所修的境)时,其心不会同时也生起过去所喜爱的境物,称为不放逸。不放逸心所令修道者的心,不再追逐现前心中所喜乐的事,如此便能持久专心修道。
(10)行舍:舍是指无造作的平等心。上次讲过受心所中有苦、乐、舍三受,其中舍受是指不苦不乐受。此处的“舍”并非指不苦不乐受,为了区别它们之间的不同,特别加一个“行”字。行就是造作的心,行舍是指造作的心不生起。静坐时,假设生起:我要努力静坐;要使心静下来;要进入那个境界等等,这些都是造作的心。如果静坐者在静坐时,没有这些造作的心,跟随着定境,停留在定境中,心静静地,不加工力,不再用心,这是行舍,然而还不算是行舍心所。当行舍心所生起时,对一切境物,心中总是一片平静,它没有造作、喜爱、忧愁、快乐,有如无波浪的湖。唯有在修禅观或四禅时,此无造作的平等心才会生起,这才算是真正的行舍心所。
(11)不害,有仁爱、悲愍之心。所谓“害”是:有些人不是大恶人,但是有害心,只要众生令他不高兴,就会以粗暴言行骚扰,或疾言厉色的怒骂,使他人苦恼。比如:有些人看到壁虎,生起讨厌的心,把它打死,这就是害心。“不害”是对众生不会起侵害的心。有不害心的人,当别人侵犯他,他内心苦恼,甚至起瞋心,但他也不会想去损害对方。我们可以起瞋心而不害他人,然而有害心者瞋心起后,就会去损害侵犯他的人。
在这十一善心所中,只有轻安、行舍是在修禅观时,才会生起来的心所。信、精进、惭、愧、无贪、无瞋、无痴有自体性,不是由其他心所合成的。不放逸和不害都是假法。所谓假法,即是多个心所一起作用时,另外再立一个名称,比如不害心所就是无瞋心所加上其余心所而假立的。
(四)烦恼位(根本烦恼):
扰恼有情的身心,使其颠倒的心所,一名叫做惑或障。有的分成六根本烦恼、有的称为三毒;六根本烦恼再分成十惑。烦恼法虽然还有很多,但均以十惑为实体。
(1)贪:佛法中说贪是于三有及资具(顺境)染著不舍的心,为苦的根本。三有是欲有、色有、无色有。因为众人贪欲界、色界的种种事物,及贪无色界的种种心态,使他们继续在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界六道)中受生,再度轮回生死。若众生对欲界的种种事物有贪爱,则生在欲界;对色界的种种事物有贪爱,则生在色界;对无色界的种种心态有贪爱,则生在无色界。当一个人无欲界的种种贪爱,就不来欲界,他会生到色界、无色界。当他对欲界、色界之种种贪爱已断除,则不来欲界和色界,只有在无色界受生;若断除这三界的种种贪爱,就再也不来三界,叫做不受后有,再也不贪著这三有了。
贪著三有及资具是讲贪著三界中的种种事物。我们生长在人间,贪求人间所享有的物资。比如:贪著住富丽堂皇的房子,睡高广的大床,穿华丽的衣服,坐舒适的椅子,此种贪著使我们再来欲界受生。
在佛法中说:一切众生皆因有贪而不能跳出三界,因为淫欲而不能出欲界。贪有很多种:一者欲贪(欲界的贪):即是财、色、名、食、睡。二者色贪(色界的贪):假设一个人通过修行弃除了这欲界的贪后,他就会进入色界的定境中,对此定境生起贪爱;好象入禅定者在定境中不想出定,这就是对定境生起了染著之心,因为此贪使他将来生在三界中的色界。三者无色贪(无色界的贪):同样地,当一个修行者通过修行出了色界,到达无色界,无色界中有更深的定境,感觉到更加快乐,他也会生起贪爱。因贪著这些定境,就不能解脱生死。我们欲界众生都拥有此三种贪,但经常生起的是欲贪,色贪与无色贪不生起是缺少禅定的因缘,因为色贪与无色贪是在定中的贪,而欲贪则是我们欲界凡夫的贪,并非在定中生起,平时就有了。
贪从六根中来,我们对六根的境生起贪爱,因贪而产生执著,而形成将来的业,就会继续轮回,因此说一切众生皆因贪而在三界中轮回生死。
此贪心是过去的业习,它在我们过去业中形成了这种心理,比如一个人本来没有抽烟,后来有人叫他抽,他慢慢地学习,对香烟染著,上了瘾,生起贪爱的心,看到香烟就想抽,以后没看到香烟也想要抽。凡夫对三界的事物也好象染上烟瘾一样,没有在眼前,内心都想要,所以造成下一世再来三界中任何一界受生死轮回,所以贪是三有之贪。(2)瞋:一般人对瞋的了解是:发怒,生气等,但佛法中说瞋是于三苦及资具(逆境)憎恶不能忍受,而生产憎恚之心,为恶业的根本。
三苦即是:
1.苦苦:身心之苦受。即是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
2.行苦:身心变化无常,我们作不了主,即是五蕴炽盛苦。
3.坏苦:乐受变坏或得不到。即是爱别离苦、求不得苦。
对于这三苦,凡夫不能忍受,不想要它,但业报又是如此这般作不了主,挥之不去,丢之不掉,所以对这三苦起瞋心,然后对引起三苦的东西也起瞋恨心。又如有人驾一辆老爷车,半路抛锚了,不能准时赴约,结果苦恼起,瞋心生,连那辆老爷车也被敲、被踢,这就是对此资具也讨厌。
贪是对顺境起贪爱之心;瞋是对于逆境起瞋恚之意。贪与瞋刚好相反,它们不是同一种心;贪与瞋所执的境是绝然不同的。即是贪、瞋的心绝对不会同时生起,贪爱那个东西,绝不会瞋它;瞋那样东西也绝对不会贪它。打个比喻:我们闻到檀香的味道。就是产生贪爱;但是闻到大便的味道,就生起瞋心,故我们贪爱顺境,瞋不可爱的逆境。贪 与瞋的顺、逆境是不同时候发生的境,不同时候生起来的心。贪心所与瞋心所在一刹那不可能同时存在,但是贪与瞋可以同时发生在一件事上。比如:有人爱上某个人━━贪;但所爱的人做出令人讨厌的事情时,他就生气━━瞋。这里贪心就不存在了,可见贪与瞋绝对不会同时生起,但它们可以间隔生起。又比如:一对恋爱中的男女,结婚前觉得对方有许多优点与美德,结婚后却发现对方有一些缺点与恶习,结果有时贪爱他,有时又瞋恨他,但贪爱与瞋恨的起因是不一样的。两种心情混在一起时,他就搞糊涂了,到底我是爱那个人呢?还是恨那个人?所以贪爱与瞋恨之心绝不会同时生起,但贪爱与瞋恨之间,取舍不定时,则产生愚痴。
(3)痴:即是无明。为迷惑诸法的事理而不悟的心理,无明的范围很广,有时候包括一切的烦恼。此论中痴的无明纯粹是指于诸事理迷惑,即是非不明与事理无知。不明是非是对一件事没有判断的能力,不知正确与否,此即是愚痴。比如:你爱某某人的优点与美德,可是同时讨厌他的某些缺点与恶习,这使你混淆,把两件事当做一件事,不…
《大乘百法明门论讲记 第三节 心所有法》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