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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的省思——从生死的探索到现代生死学建构课题(慧开法师)▪P4

  ..续本文上一页难的化解之道。

  (二) 临终关怀

  对于濒临死亡的病患,在传统的观念里,不论是医生还是其家属,就是要与病魔奋战,与死神作拔河比赛,想尽办法不断地急救,即使仅能让病人茍延残喘地多活一天,甚至于只是一小时也好。在这样的氛围之下,急救的手段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挑战的传统仪式或祭典,然而病人的躯体却沦为医师与病魔或死神作殊死战的战场,结果病人不幸而又无奈地被整得死去活来,不成人形,到头来仍然是回天乏术,而病人的生命尊严与死亡尊严也都荡然无存。

  近年来,医疗护理界已经普遍地觉醒,体认到肉体的生命必然有其极限,而开始重视「安宁疗护(Hospice Care)」,原本以救治(Cure)病体为本位的传统医疗观,也逐渐转化为以关怀照顾(Care)病人灵性为本位的新时代医疗观。换言之,当末期的病患已然趋近其一世航程的终点,就不须再作无谓的治疗与急救,而应转为重视对病人身心与精神状态的关怀,并且提供灵性上的陪伴与照顾,希望能藉以帮助他们安详地度过人生最后的考验,无怨无悔地走完生命的全程。在这项生命课题上,仅仰赖医疗与护理的救济是不足的,宗教与哲学反而成为不可或缺的精神资粮与药方。

  欧美国家基于其两千年来基督宗教的信仰洗礼与文化背景,而将死亡视为上帝所交付的生命课题,所以十分重视临终病患灵性照顾(spiritual care)的问题。1967年,桑德丝女士(Dame Cicely Saunders)在伦敦创办了圣克里斯多福安宁医院(St. Christopher”s Hospice),致力于绝症病患的临终照顾,在其影响之下,安宁疗护逐渐由英国推广至世界各地。并且催生了专门研究及从事临终关怀临床实务的一门新兴医学分科,称为「缓和医学(Palliative Medicine)」。经由他们的努力,藉助于高科技的医疗措施,再加上人性化的关怀照顾,让大部分接受安宁疗护或缓和医疗(Palliative Care)的末期病患,都能安详往生﹑含笑而终。如今欧美各国已经发展出相当完整而有系统的安宁疗护﹑临终关怀(Terminal Patient Care)﹑悲伤辅导(Grief/Bereavement Counseling)…等理论与临床实务,值得我们虚心学习。

  在国内由于文化传统与宗教信仰 的差异,所以临终关怀的内涵与重点较之欧美国家也有所不同。佛教(尤其是净土宗)则重视病人临终时的心识状态,提倡往生助念,以引导病人或亡者的意念,以助其往生净土或转生善道。净土宗的信徒重视临终病人「能否往生」的程度远超过「是否善终」,这是因为往生能包含(精神上的)善终,而(肉体上的)善终却不能保证一定往生。其实肉体上的病痛,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反而可以帮助有信仰深度的病患看破﹑放下肉体的执着,对于往生正念的提起,是有正面意义的。因此有信念的佛教徒并不企盼「无疾而终」,而是希望临终之际能正念分明,「心无罣碍,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一心念佛往生。此时如果又能得到亲友与念佛的莲友在旁助念,那是佛教徒心目中最理想而圆满的临终关怀模式。

  俗谚有云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这句话一方面描绘了久病在床惹人嫌的普遍现象,同时也隐含着一般大众的错误观念,认为卧病在床的末期病患,日薄西山,无所事是,虚度光阴,只是在等死罢了。其实不然,末期病患并非是在等死,其所要面对的真正挑战也不是死亡的结局,因为肉体上生老病死的现象,本来就是普遍客观的生命历程,其而所要真正面对的,其实是一门心灵的功课 — 生命最后的成长与意义的完成,这是一个全人类共同的终极关怀,也是我们每一个人迟早都必须要面对的生死课题,需要大家一同来关怀。

  (三) 堕胎的难题

  有人因不欲生育或计画生育而避孕,有人因意外怀孕而堕胎,有人思子心切却不孕,真是造化弄人,这也是生命孕育的吊诡与两难,「精子银行」与「代理孕母」也因此应运而生,同时也引发社会的疑虑﹑道德的两难与法律的争议。

  近年来由于社会风气的多元开放,以及媒体信息的泛滥成灾,处处充满情欲的诱惑,青少年偷尝禁果,成年人声色犬马,因而堕胎的情形非常普遍。台湾地区,十六至十九岁女子怀孕比率,在1997年时就已经高达千分之十六,为全亚洲之冠,无怪乎台湾民间很早就有「婴灵供养」的流俗现象。

  就医疗的角度来看,从事堕胎的行为,虽然在生理上有风险与后遗症,但在技术上并不困难;然而从宗教的立场观之,当事人在堕胎之后的心理不安却很难抚平,因为这牵涉到另一个新生命个体的存废问题,换言之,站在孕妇的立场,对腹内的胎儿而言,堕胎其实是一项攸关生死的抉择。

  天主教是严格反对堕胎的,因为其根本教义主张生命是由上帝所赋予的,人类不得越徂代庖,擅自作主。佛教基本上反对杀生,而堕胎的行为属于杀生,怠无疑虑,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及早发现胎儿有严重的病变﹑畸形或残缺…等,则是否因为有其客观理由而不得不堕胎,佛教对此并无预设立场,而须由孕妇本人衡量主观与客观的因缘条件而作抉择。

  再者,从生命伦理学的角度来看,堕胎的困难点(同时也是争议点),就在于「生命究竟是从何时开始?」或者说「胚胎从何时开始算是个独立的生命体?」这个问题,因为堕胎直接关系到一个新生命的存亡,兹事体大,而「生命究竟从何时开始」的判定,会影响到在伦理道德﹑法律﹑医疗﹑公共政策…等领域上对于「堕胎的行为」的判断与定位。如果我们认定胚胎从某个阶段开始才算是生命体,那么单纯地从逻辑上来说,在这个阶段之前堕胎就不算杀生,或许有不少人会觉得比较心安理得一些。然而事实上问题并非如此简单,生命「何时开始?」而又「何时结束?」这个问题似乎已经超越医学或科学的范畴,而进入哲学与宗教的领域了。但是在医疗的临床实务上,又不得不作出判定,譬如病人命终,医师就必须作出判决,才能宣告死亡。而界定死亡的判准何在?回顾医学发展史,就会发现,死亡的界定并无绝对客观的判准,而是随着医疗技术的演进,与时推移。现代最新的判准是由哈佛大学所提出之「脑死(brain death)」的概念,就是确定脑干功能无法回复的状态,而脑死的判定必须经过繁复之医疗鉴定。由此可见,现代医学对于「生」与「死」的界定,必须藉助所谓「操作型定义」来判别,亦即藉由医疗鉴定的程序来判定生死,一旦医学上有新的发现﹑新的观念﹑新的突破或新的技术,生死的判准就随之改写。面对生命的孕育与其存废的抉择,医学只能尽力做补救的工作,而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问题的核心还是落在每一个人面对生命本身及其相关责任的根本态度。

  (四) 其它攸关生死之议题

  生死的议题是「剪不断」而「理还乱」,除了上列数项最直接关系到「生﹑老﹑病﹑死」的主题之外,还有不少重要的议题,譬如:自杀﹑死刑﹑器官捐赠﹑复制人﹑冷冻人﹑基因工程…等等,都是现代人不得不面对的生死议题。这些议题也都涉及宗教﹑哲学﹑科学﹑伦理﹑道德﹑医疗﹑法律﹑社会等领域,其所持的角度与所观察到的层面,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因而引发各种不同声音的争议。本文因篇幅所限,以上所列出之各项议题,无法在此一一讨论,容后在专文论述。其实无论单从哪一个领域或角度切入,都无法全盘厘清上述的生死问题,遑论解决之道。

  即使是哲学或宗教,当然也不可能提出放诸四海皆准的答案,但是站在对宇宙人生怀抱终极关怀的立场,哲学与宗教一方面可以弥补其它领域之不足,另一方面也可开拓我们生死视野的广度与深度,培养健康与包容的生死态度。

  三﹑ 生死的超克

  对绝大多数的众生而言,死亡是一种无可逃避的威胁。既然无可逃避,何妨勇敢地面对,就如伊莉莎白.库布乐.罗丝(Elizabeth Kübler-Ross)所言,将死亡视为一种挑战。我们或许无法找到或者定义出生命与死亡之绝对客观的价值与意义,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力行实践以活出生命主体性的价值与意义,同时也可以参究死亡的奥秘,讲求死亡的品质与展现死亡的尊严。

  (一) 面对生死大事

  即使广义的生命不死,对大多数人而言,相对意义的死亡仍然是哀伤痛苦的,恐怖而又无可逃避的现实。从现象论死亡,它有三个孪生兄弟,即是「衰老腐朽」﹑「恶疾绝症」与「灾难横祸」,换言之,这三者是导致我们的色身终究要告别生命舞台的主要原因。吊诡的是,多数人都不曾察觉到,死亡的原因其实比死亡本身还来得可怕。换言之,假使我们的生命只会老朽退化﹑罹患病痛﹑承受灾祸……等等,虽然苟延残喘,却不会死亡,则所有的人终究会陷入一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生不如死的困境,有如植物人一般,其后果实在不堪想象;说得明白一点,「死不了」远比「死亡」更可怕。因此,死亡对生命而言,是必要而又有深刻的意义;换言之,死亡并不完全是个障碍,它能够让生命得以休息之后再出发。海伦.聂尔宁(Helen Nearing)在她的《美好人生的挚爱与告别》(Loving and Leaving the Good Life)一书中谈论到死亡时,提出极为发人深省的观点,她说到:「人生无死亡实在是令人难以能忍受的。(中略)…死亡让人们有机会在奋斗了几十年后得以休息,就像一天结束时,学生交完作业,放学回家,轻松一下。死亡乃是肉体生命的假日,是人生的一个新的转折点。人不可能不死,所以我们应该欢迎它,就像白天的工作结束后,我们需要晚间的睡眠一样,只不过死亡带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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