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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法明门论》讲解 第三卷▪P3

  ..续本文上一页百卷,在这一部大论里面,弥勒菩萨将一切法归纳为六百六十条,就是纲领了;一切法归纳为六百六十法,这个可以说是已经做到了相当的方便,有门径可寻了,但是对于初学的人来说,这六百六十法还是不容易,因为法相之学,与法性确确实实不相同,法性是完全叫你悟的,所以说离文字、言说、心缘,是叫你悟入的,言下大悟。法相呢?免不了要你把这些名相都要记住,名相如果记不住,你就没有办法修唯识观,也就是说我们日常生活,二六时中,提不起观照的功夫,所以这个名相一定要记熟,那么诸位想一想,六百六十法统统把它要记得清清楚楚,都能够运用在日常生活当中,也很不容易。于是天亲菩萨就发了大心,特别为初学的人,将《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中,这个六百六十法他老人家把它归纳为百法。诸位要晓得,百法与六百六十法只有条文有多少不同,就是有多寡不同,它的内容完全一样,真是不增不减,他是把它归纳来说。换句话说,百法要一展开,就是六百六十法,六百六十法再要一展开,那就是一切法:世出世间一切法,由此可知,这个百法就是一切法;这是一切法归纳为一百条,便于初学而造这部论。所以这部论虽然只说百法,而实际上包括了一切法。这是把造论原由,造论的意趣都交代清楚了。

  而这一部论是属于宗经论,佛法里面,论藏大致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叫做释经论,释就是解释,也就是经的批注,实际上论就是批注,可是后来的这些大德,为经典作批注,不称“论”而称为「注」,称为「疏」甚至于现在称为「讲义」,不用“论”这个字,这个是造论的人谦虚。如果批注用“论”这个字,就是说明它这个批注,决定没有错误,就是佛来讲解也不过如此,有这样的自信心,正如我们世间的批注称之为传一样,左丘明批注孔夫子的春秋,称之为左传,传就是批注。「传」,这个字的份量,跟我们佛法这个「论」是一样的,换句话说,这个批注决定不错的,流传到后世,后世人只能够信受,里面决定没有错误,换一句话说,他是很不容气,不必要人来给他指正,他就有这样的自信心。所以后来人,当然在学力,以及修行的功夫上,比不上这些大菩萨们。

  那我们想想,弥勒菩萨是等觉菩萨,天亲菩萨是地上菩萨,他们作的批注,实实在在是称得上论,决定没有错误,与佛所讲的一样,后世当然也有古佛、菩萨再来的,众生的根性也不如从前的人了,所以菩萨在教学方便法里面,就教我们谦敬:谦虚恭敬。所以后来的批注不用论,用注、用疏、用讲义。用这些字,就是说:我这个批注未必是正确的,遇有高明的人,请他来给我指正。有这个意思在。用论,那就不必客气了,我这个注的绝没有错误,用不着你来多事了,就有这个味道在,所以论就是批注。

  刚才讲的释经论,在大论里面,譬如《大智度论》就是属于释经论。它是摩诃般若波罗密经的批注,是按照经文,一句一句,一个段落一个段落来批注。第二类就是像本论这种性质,叫宗经论。它是宗一切经义而造的论,简别不是解释某一部经,不是按照一句一句、一段一段来解释,它是完全把经文摆脱掉了,来讨论经里面的意趣,这一类的论,我们就叫它叫宗经论。《瑜伽师地论》是宗经论,本论是宗经论,我们研究的《大乘起信论》也是宗经论。宗就是宗依,就是要有依靠,它依靠什么呢?一定是依靠佛的经典来造的,不是凭空而说的。所以这个地方讲,“依圣言量而造论”,圣是指的佛,依据佛所说的话,佛所说的话怕我们后学的人不懂,再加以详细的给我们解释。

  我们在五蕴里面,这个五蕴是最简单的归纳,佛法把一切万法归纳起来讲可以说第一简单的归纳二种,即心法、色法,只二种就统统归纳了,如果再说得稍为详细一点,就说五蕴:色、受、想、行、识,如果从五蕴上来讲,心相应的行法跟不相应的行法,统统都在五蕴里头,行蕴所包括的,所以五蕴的行蕴包括的范围最大了,相应跟不相应统统都包括在其中,这个一共有二十四种,在五蕴里面讲,行蕴它是在相应心所五十一种当中,要除掉两种,就是受、想这两种。受想是五★行里面:触、作意、受、想、思。把受、想这两种提出来,单独建立了一蕴,五蕴里头色、受、想、行、识,那个识就是八识。由此可知,五蕴就是百法;色法里面就是百法里头十一种,受、想是心所有法里面的两种。行,除了受想之外,四十九种再加上不相应的二十四种都在行蕴里头,识就是八识,可见得讲五蕴就是把九十四种有为法全都包括在其中,一条也不漏。无为法虽然没有包括在其中,但是讲了有为,有为的反面就是无为,所以无为法虽然文字里头没有,意思里头已经含了,反面就是无为,因此五蕴就是百法,百法就是五蕴,百法既是一切法的归纳,五蕴当然也不例外。

  说到不相应,因为这个二十四种,它没有能缘的意思,非能缘,所以它与心法不相应,它不是物质,因此它也无碍,无质无碍,所以它又不与色法相应,它不属于色法,同时这些法它是有生灭的,所以它又不与无为法相应,无为法它是不生不灭的,心与心所它有能缘,它有能缘这个功能,色法呢?它有质有碍,所以这二十四种,与它们都不相干,但是是从前面三种变现出来的,所以讲三位差别,三位是指前面心法、心所有法、色法,从这个三位差别里面变现出来的,变现出来这些不相应的心法,譬如我们讲“得”,得是什么呢?得是得失,我们讲得到钱了,我们心里有得的念,这是心,心有求,我们心想求钱财,能求的这个心是心法,是心所法,所求的钱财是色法,现在你得到了。那么单单讲这个“得”,它算什么法呢?它也不是心法,它也不是色法,它也不是心所法,可是与心、心所、色法脱离不了关系,但是单单讲这个得与这三法不相干,所以单独给它建立一门,叫心不相应行法,但是我再告诉诸位,心法、心所法、色法是依他起性,这个二十四不相应是遍计所执性,拿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它是完全抽象的,是一种抽象的概念而已,它没有事实,离开了心法,离开了色法,“得”决定不存在,没有这个东西存在。

  无为与有为是相对建立的,因为有有为法,所以才说一个无为法,有为是有生灭、有作为。那么无为法呢?是不生不灭、无来无去、非彼非此,这是与有为完全不相同的;它没有造作,也没有得失,所以叫做无为法,为了使我们对这个定义有一个明确的区分,唯识里面给我们说明了,有为法它一定有三种现象,一种就是现所知法,现是现前,譬如色法、心法各别的显现,它这个显现我们都能够觉知,这是有为。第二就是它有受用,也是现前的受用,譬如今天停电了,我们就得不到照明的受用了,电灯,种种这些器皿都是我们所受用的,无论是我们身体的享受,或者是精神生活的享受,这就叫做现前有受用的法,这是属于有为,就是它有受用的。第三个意思呢,它有作用,体是造作,譬如说眼能见,耳能听,各有发识的作用,有眼根发的是眼识,耳根呢?发的是耳识,所以它有发识的作用,实际上这三个意思,就是将色法、心法、心所法统统包括在里面了,心所法里面有相应的心所法,有不相应的心所法,前面跟诸位讲,像得失,这个得就是二十四个不相应里面的第一个,这就是说明了百法前面九十四法,都是属于有为的,那么无为法呢?它只建立就是与前面三个条件都不相符,它不是现所知法,也不是现受用法,亦不是作用法,这个与有为完全不相同,所以我们称它叫无为,无为里面有六种,也许诸位要问了,无为应当一种才对,为什么有六种呢?后面会说到这六法与前面三个条件都不相合,所以只能够把它列入到无为,真正的无为法当然只有一个,就是百法最后的“真如无为”,这是把表上这些法相名词给诸位介绍出来,下面我们还得要详细的说明它的排列顺宋,这是我们必须要晓得的,排列顺序就在下面。

  『一切最胜,与此相应,二所现影,三位差别,四所显示。』

  这也是说明百法生起的程序,它怎么生起来的?为什么心法要排在第一,无为排在最后?这个里头是不能够颠倒错乱的,心法排在第一,是一切最胜,一切是讲一切法,一切法里面它的功能最为殊胜,换一句话说一切法都是从它这个地方变现出来的,就众生份上来说,你造作善业、恶业、六道轮回,甚至于成佛作祖,都是它在那起作用,因此在一切法里面来说呢?这个作用是最为殊胜,最殊胜的排在第一位。其次是与此相应,此就是心法,与此相应就是与心法相应,这个意思是说心所与心是常常相应的,就心法上来说它好比是个主人,是一个长官,心所就像它的干部、它的部属一样,所以在排列上先排列胜,再排列劣,这是把它排在第二。但是我们必须要晓得一个事实,心王实在讲,它是不造业的,而造业都是心所,心所虽然造业如果没有心王,心所就不能起现行,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心王,我们这是讲的妄心,不是讲真心,就是妄心之体,这心所就是妄心的作用,而心理的作用实实在在讲是广大无边哪!佛菩萨为了给我们讲解方便起见,将它归纳为五十一种,五十一种与八心王相应的,各个心王相应的心所也有多少不一样,并不是完全相等的。

  第三色法:二所现影,这个二就是指前面的心法、心所法,色就是色相,我们讲到心、心所四分,就详细的说明了八心王与五十一心所各有四分,这个四分就是见分、相分一自证分,证自证分,就是有这个四分,这四分里面,相分就是色法,见分就是心所法,自证分与证自证分是心法。由此可知,色法从那里来的呢?是心、心所变现出来的,特别是见、相同源,见分与相分同一个自证分,同自证分,它不是两桩事情,它是一桩事情,今天我们科学家也发现到这个奥秘,那就是质与能是可以互相转变的,发现到这个奥秘,可是佛法里面所讲的比这个还要深一层,佛法所说的精神与物质同源,换句话说,精神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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