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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世音菩萨普门品浅说(净心法师)▪P15

  ..续本文上一页邦邑的,观音菩萨,就示现宰官身在其面前,对其说辅政安邦,仁民爱物的道理,以满其愿。又有些现职的军政首长,自为职高身贵,那肯接受普通人的教化,所以观音菩萨,就示现较他更高的宰官身份,为其说法,使其信伏,而收教化之功了。

  癸五 现婆罗门身

  应以婆罗门身得度者,即现婆罗门身,而为说法。

  “应以婆罗门身得度者”:“婆罗门”是印度话,翻译中国话叫做“净裔”。是古时代印度四种族姓之一,也是当时有领导权威的外道。自称他们的族种,是劫初时,从梵天的口所生,是梵天的后裔,所以叫做“净裔”。世间上也有一类众生,要以婆罗门的身份,才能使他接受教化的。

  “即现婆罗门身,而为说法”:既然有一类众生,要以婆罗门身才能度他,观音菩萨也就曲随方便,示现“婆罗门身”,对其说法了。观音菩萨在楞严经上说:“若诸众生,爱诸数术,摄卫自居,我于彼前,现婆罗门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因为婆罗门族是印度最有权威的种族,其余受轻视的贱族,当然希望自己也成为贵姓的种族,以免受人侮辱,因此,观音菩萨,就现婆罗门身,在他的面前,为其说法,使其成就了。又外道的邪见固执,不是以出家人的身份,所能教化的。观音菩萨,为要使他们改邪归正,就现同类身,为其说佛法,使其去邪执,悟正理,而得解脱了。

  壬四 能应四众

  应以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身得度者,即现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身,而为说法。

  上面已经将“能应五人”文中的意义解释好了。在“能应五人”文中所举的,只是小王、长者、居士、宰官、婆罗门等身。但在世间上,还有经商、耕农等等行业的人,种类繁多,观音菩萨,既是有机感必应,自然都可一一现同类身,为其开示佛法,只是一一举出来的话,不免繁多,所以简略之耳。这一科的文,就要解释观音菩萨示现佛教四众,以教化众生的意义了。

  “应以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身得度者”:“比丘”是印度话,又名“苾刍”。因为包含有三种意义,所以只翻其音而不译其义。比丘的三种意义是:一、“乞士”,二、“破恶”,三、“怖魔”。所谓“乞士”是内乞佛法以资法身慧命,“外乞”饮食以养色身生命的意思。换句话说,“比丘”是出家修道者。身为出家修行者,必须内求佛法,以增长法身慧命,外向信众乞取饮食,以维持色身生命,所以叫做“乞士”。“破恶”是做个出家人,必须精持净戒,以破身的杀、盗、淫,口的恶口、两舌、妄言、绮语的七种恶业的意思。“怖魔”是出家人发心出家,严持净戒,就能超出三界,而减少诸魔眷属,因此,就使魔王生大恐怖,所以叫做“怖魔”。“尼”是女,所以比丘尼,就是出家修行的女众。“优婆塞”也是印度话,翻译中国话叫做“近事男”,梵语“优婆夷”,翻译中国话叫做“近事女”,受过三皈五戒亲近奉事三宝的善男信女,叫做“近事男”或“近事女”。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是佛教的四众弟子。比丘、比丘尼的职责是主持佛法,优婆塞、优婆夷的职责是拥护佛法。自身想要出家修行,或者与出家人有缘,乐意接受出家人教化的,这便是应以比丘、比丘尼身教化的机类,如果自身想做个在家学佛的清信士女,或与在家清信士女有缘,乐意接受他们劝导的,便是应以优婆塞、优婆夷身教化的机类了。

  “即现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身,而为说法”:观音菩萨,以智慧观察众生,如有一类机感,须以佛教四众的身份来度他的,观音菩萨,就现四众身,对其说法了。观音菩萨,在楞严经上说:“若有男子,好学出家,持诸戒律,我于彼前,现比丘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又云:“若有女人,好学出家,持诸禁戒,我于彼前,现比丘尼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这就是说,观音菩萨,看到在俗的,男女,有心厌尘俗,好学佛法,希慕割爱辞亲,出家学道的,于是观音菩萨,就示现比丘,比丘尼身,于其眼前,为其说清净梵行,出欲离尘的法门,使其完成出家的愿望。

  观音菩萨在楞严经上说:“若有男子,乐持五戒,我于彼前,现优婆塞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又云:“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于彼前,现优婆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这就是说,观音菩萨看到一类众生,希望受三皈五戒,做个在家的清净信士信女的,观音菩萨也就随其机宜,示现优婆塞,优婆夷身,为其说三皈五戒的道理,使其成就。

  又有一类众生,虽然自身并不想要出家,但是和出家人有缘,观音菩萨就适应其机宜,现出家人的身相,为其说法,使其信受。有一类众生,虽和出家人没有缘,却和在家信众有缘的,观音菩萨也就投其所好,示现在家居士的身份,为其说法,以便教化了。

  壬五 能应众妇

  应以长者、居士、宰官、婆罗门妇女身得度者,即现妇女身,而为说法。

  观音菩萨三十二应身中,前后所说,除比丘尼及优婆夷、童女之外,都是示现男子身,唯有这一段说明菩萨应化妇女身,可见观音菩萨,本来不是女人之相,只是随类示现而已。

  “应以长者、居士、宰官、婆罗门妇女身得度者”:这段“妇女身”三字,是包括从长者乃至婆罗门,就是“长者妇女”、“居士妇女”、“宰官妇女”、“婆罗门妇女”。“长者妇女”是长者的夫人:“居士妇女”是居士的夫人:“宰官妇女”是宰官的夫人:“婆罗门妇女”是婆罗门的夫人。此中只举出四种妇女,实则包括其他一切妇人。在封建时代,妇女都是深居闺内,不易外出,更不能与外界男人接触,而现在虽然文化开明,女人可以出入于公众场所,但男众与女人接近,总觉得不大方便,尤其身为出家比丘,更不方便常与妇女之辈接近。这种妇女之辈,还是以同类身来度化他此较方便,这便是应以妇女身得度的机类了。

  “即现妇女身,而为说法”:观音菩萨,看到一类众生,应该要以妇女身得度的,就随其机宜,示现妇女身,而为说法了。此段文,应该是“即现长者、居士、宰官、婆罗门妇女身,而为说法。”文中只云“即现妇女身”,乃是文法之略耳!观音菩萨在楞严经上说:“若有女人,内政立身,以修家国,我于彼前,现女主身,及国夫人,命妇大家,而为说法,令其成就。”所谓“内政”,是泛指一切妇女之道。儒书说:教令不出闺门,故曰内政。也就是说闺门是万化之源,关系于国家之治乱者很大,所以妇女在家内教育子女方面,负有相当的责任呢!女主,即是天子之后。国夫人,如邦君之妻,叫做君夫人。命妇,是受朝廷诰命的妇女。大家,是大姑的意思,才德兼备,能为妇女之楷模者,就是大家。楞严经这段文的意思是说,如果有一类妇女,要内政立身,以修身齐家治国的,观音菩萨,就现女主身,国夫人之身,命妇之身,大家之身,于其面前,为其说三从四德,修身齐家,教养子女等道理,使其成就妇人之道。以上所说,乃是约一类乐为妇女之机所说,但女人究竟是苦恼多,所以很多女人,渴望求脱女人身的。既然这样,观音菩萨,也就现同类身,方便接近教化,以使其得到解脱了。又菩萨不但现能齐家治国的宰官妇女,多德望的长者妇女,多学识的居士妇女,多数术的婆罗门妇女,同时亦随机示现种种贵贱不一的妇女身,以化度所有妇女之辈呢!诸如白衣观音、送子观音等,都是观音菩萨,在中国示现女人身,以教化众生的事迹。

  壬六 能应二童

  应以童男童女身得度者,即现童男童女身,而为说法。

  上面已经把“能应众妇”文中的意义,解释好了,下面要解释的,是“能应二童”文中的意义。所谓“二童”,就是“童男”和“童女”。

  “应以童男童女身得度者”:所谓“童男”是抱著独身主义志愿,终身不犯女色的男子:“童女”是志愿常为处女,终身不出嫁的女子。“童男”如华严经之善财童子,“童女”如法华经的龙女之类。观音菩萨,以智慧观察,知道有一类众生,要以童男童女的身份才能得度的。

  “即现童男童女身,而为说法”:既然有一类众生,须要以童男童女身才能得度的,观音菩萨,就示现童男童女身,到他的面前,为他说法了。楞严经上说:“若有众生,不坏男根,我于彼前,现童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处女,爱乐处身,不求侵暴,我于彼前,现童女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这就是说,有一类抱独身主义的男女,观音菩萨,就示现童男童女身,为其说法,使其成就童男童女之身。上面是约乐意做童男童女的机类所说,但也有一类虽不是想要做童男童女,却与童男童女有缘,所以菩萨也就示现童男童女身,为其说法了。如马郎妇,就是观音菩萨,示现童女身,以教化众生的事迹之一。

  壬七 能应十类

  应以天、龙、夜叉、乾闼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侯罗伽、人、非人等身得度者,即皆现之,而为说法。

  上面已经将“能应二童”文中的意义解释好了,下面接著要解释“能应十类”之文义。所谓十类,就是“天”、“龙”、“夜叉”,乃至“摩侯罗伽”等八类,再加上“人”、“非人”,合之即为十类。

  “应以天、龙、夜叉、乾闼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侯罗伽、人、非人等身得度者”:“天”指欲界与色界诸天的天人,也就是收摄上面能应六天文中,不尽之天人机类。“龙”有守天宫殿的,兴云降雨的,开渎决江的,守护伏藏等等,种类殊多。“夜叉”是梵语,翻译中国话叫做“勇健”,又叫“捷疾鬼”或“能啖鬼”,因为这是一类食人的凶恶鬼神,有地行、空行、飞行三种夜叉。“乾闼婆”也是印度话,翻译中国话叫做“香阴”。因为他不食酒肉,唯以香气滋养身命,所以名为香阴。是帝释天人的奏乐神,帝释天神,须要作乐的时侯,只要烧沉水香,乾闼婆神,就寻香而至,奉侍帝释,而演奏音乐。“阿修罗”也是印度话,翻译中国话叫做“无端正”,因为阿修罗女貌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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