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定二道,起大悲心自利利他俱利也。何故不曰「定慧」,而曰「慧定」?因为定者重在自度,慧者功能化他。今以大悲行,自他俱利,重在于慧,故云「慧定」。如慧定者,慧不碍定,随缘不失性也;定不碍慧,无性能随缘也。
如是三事,成就无上菩提。如果不行如是三事,则不能流入以上四智慧海。若不行如是三事,便为诸大魔所得其便。长者!汝等大众,一直至成佛,常当修习此三件大事,勿令暂失也。
总说此三大事,不外以真智慧力,自度化他也。
「梵行长者言。云何三三昧。佛言。三三昧者。所谓空三昧无相三昧无作三昧。如是三昧。梵行长者言。云何于大义科。佛言。大谓四大。义谓阴界入等。科谓本识。是谓于大义科。」
梵行长者问,何为三三昧?答曰,空三昧、无相三昧、无作三昧。
梵行长者问,何为大义科?答曰,大者地水火风四大。义谓色受想行识等五阴;界者十八界,六根六尘六识;入者十二入,六根对六尘。
科谓本识,本识者,第八阿赖耶识也。阿赖耶译为藏,具能藏、所藏、执藏义。能藏者,能持染种子也。种子是所藏,此识名能藏。所藏者,是杂染法所熏所依故。杂染法名能藏(能熏),此识便名所藏。执藏者,此识为第七识之所执藏,第七识执为内自我。因为此识为一切法之根本,故名本识。
是之谓大义科也。
「梵行长者言。不可思议。如是智事。自利利人。过三界地。不住涅槃。入菩萨道。如是法相是生灭法。以分别故。若离分别。法应不灭。尔时如来欲宣此义。而说偈言:
法从分别生 还从分别灭 灭诸分别法 是法非生灭」
梵行长者言,诚不可思议也!这四种智,自利利人,却超过三界地,不住生死也。不住涅槃不滞空寂,入菩萨道度众生也。
最后梵行长者赞叹说,这种缘起法相,是生灭法,因为众生起分别见故。众生起分别见,于是见生见灭。如果众生离分别见,则不见生亦不见灭,故彼法性应不灭也。
尔时如来欲宣此不生不灭义,而说偈言:
法从分别生,还从分别灭,灭诸分别法,是法非生灭。
「分别」者,缘起也。以缘起故,诸法现有生灭相。故生是因缘生,灭是因缘灭。然因缘假现而无自性,众生妄执为实,见有生灭。如果灭诸众生的分别执着,则法性空寂而非生灭。
「尔时梵行长者闻说是偈。心大欣怿。欲宣其义。而说偈言
诸法本寂灭 寂灭亦无生 是诸生灭法 是法非无生
彼则不共此 为有断常故 此则离于二 亦不在一住
若说法有一 是相如毛轮 如焰水迷倒 为诸虚妄故
若见于法无 是法同于空 如盲无目倒 说法如龟毛
我今闻佛说 知法非二见 亦不依中住 故从无住取
如来所说法 悉从于无住 我从无住处 是处礼如来
敬礼如来相 等空不动智 不着无处所 敬礼无住身
我于一切处 常见诸如来 唯愿诸如来 为我说常法」
尔时梵行长者,闻佛说此偈后,心大欢喜。欲宣此无生之义,于是说偈言:
诸法本寂灭,寂灭亦无生,是诸生灭法,是法非无生。
诸法实相,本来寂灭。寂灭者,无生无灭也。一切法无非实相,故一切法本来无生无灭。此半偈者,总显正义。后半偈用斥其非。寂灭亦无生者,谓虽诸法寂灭,而此「寂灭」亦无也。
是诸生灭法者,皆缘起幻相也。以幻现故,似有生有灭。然而幻相非实,寂灭是真,故曰是法非无生。是法非无生者,是法非寂灭也。
彼则不共此,为有断常故,此则离于二,亦不在一住。
第二颂重申第一颂义。「彼」者,谓是诸生灭法也。「此」者,谓诸法本寂灭也。言彼生灭法,与此寂灭法不同。因为彼生灭法,有断有常故。生谓之常,灭谓之断。因为生灭法着断常二边,所以与此寂灭法不共。
此寂灭法,则离于断常二边。但是亦不在一住,即所谓离于二边,亦复不住于中。因为无所住义,即寂灭义也。
若说法有一,是相如毛轮,如焰水迷倒,为诸虚妄故。
谓一切法因缘幻现,无有决定。若说法有一者,若说法有决定也。如果说法有决定相,当知其相犹毛轮。
毛者轻毛也。轻毛随风飘动,无有决定。轮者转火轮。手执火把,抡臂转动,似有圆圈出现,但其火圈,只是幻相而已。所以毛轮者,用喻无有定法,只是幻相而已。
春郊旷野,有阳气浮动,遥望似水,近视却无。庄子名为野马,佛经名为阳焰。若以幻相之阳焰为水,是迷惑颠倒。皆是虚妄执着。
若见于法无,是法同于空,如盲无目倒,说法如龟毛。
见诸法有,固是迷惑。若见诸法是无,同样亦是迷惑。一切法等同虚空,不可说有,亦不可说无。以诸法性空寂灭,故不可谓有。以诸法缘起万相,故不可云无。
如盲无目倒者,若人见法定有或定无,便如盲人无目,颠倒见也。口说诸法是实有实无者,犹如龟毛兔角一般。
我今闻佛说,知法非二见,亦不依中住,故从无住取。
我今听佛所说,方知法非断常有无二边见。法离二边,复不住于中,故一切法无住亦无取着也。
如来所说法,悉从于无住,我从无住处,是处礼如来。
佛说诸法,皆无所住。此无所住法,便是本际。梵行长者从本际起而来白佛,即从无住起也。故曰我从无住处,是处礼如来。
以下一颂,称赞如来。如来相者,相而无相,无相而相也。以如来无所住,妙湛总持不动也。如来无所住,无所依,是故我敬礼此无住身。
最后一颂,请佛说常住之法。我于一切处,常见诸如来者,即以无住心,契无相法也。
「尔时如来而作是言。诸善男子。汝等谛听。为汝众等说于常法。善男子。常法非常法。非说亦非字。非谛非解脱。非无非境界。离诸妄断际。是法非无常。离诸常断见。了见识为常。是识常寂灭。寂灭亦寂灭。善男子。知法寂灭者。不寂灭心。心常寂灭。得寂灭者。心常真观知诸名色。唯是痴心。痴心分别。分别诸法。更无异事出于名色。知法如是不随文语。心心于义不分别我。知我假名即得寂灭。若得寂灭。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诸法因缘生,缘生故无性,无性故性空。以无性故,乃能随缘生诸法。如是则空而不空,空即缘起故。有而非有,缘起即空故。以性空即缘起,故非有而有,性不碍相也。以缘起即性空,故不空而空,相不碍性也。性不碍相,则非有而有,有而非有,谓之妙有。相不碍性,则不空而空,空而不空,谓之真空。若非妙有,便成定性有。若非真空,便是断灭空。一切法非常非断复不住中,故如是之法,有佛无佛性相常住也。
常法非常法,非说亦非字。
常法者,非决定法,非有住法。亦非言语相,亦非文字相。
非谛非解脱。谛者谛理也,非是谛理,因为理外无法故,无法非谛理也,法寂灭也,法无分别也。非解脱者,以法本寂灭,法本无缚故。
非无非境界。境界者有也相也。谓法非无非有也。离诸妄断际者,离诸常断相也。
是法非无常,离诸常断见。无常者,断灭空也。是法非是断灭空,乃性相常住。谓其空,却是横遍竖穷,故空而非断。谓其有,却是空寂无物,故有而非常。非无非境界,离诸妄断际,是离诸常断相。是法非无常,是离诸常断见。
如果了知见与相皆是假,便可了知诸法唯心所造,唯识所现,故曰了见识为常。
识者第八阿赖耶识也,唯识宗曰自证分。相、见二分,由之而生。护法菩萨谓:「诸识体,即自证分。转似相、见二分而生。」
见分者,我也。相分者,法也。我与法皆假,乃唯识所生。故曰唯识无境,以境由识变故。
阿赖耶识实性,是真是常。以阿赖耶识实性,即真如也。即此真如,亦曰唯心。
是识常寂灭,寂灭亦寂灭。
我们已经知道此识实性,即是真如。而真如者即毕竟空性。毕竟空建立一切法,故第八识转似相、见二分。既然此识实性乃毕竟空,故是识常寂灭,寂灭亦寂灭。如此识之实性,常住不变也。以毕竟空建立一切法,故知此识非是绝对的空无。而是真是常。今见此经,当知空之与有,相成复相夺。相成则亦空亦有,相夺则非空非有。故知护法清辩二位菩萨空有之争,二者皆是也。若无二位菩萨,空有之理,何由得明。故于空于有,大可不必定其是非也。
善男子!知法寂灭者,不寂灭心。
能知法寂灭之「知」,便是不寂灭之心。因为心是其名,知是其实也。以不寂灭心了知寂灭,故了见识为常。
心常寂灭,得寂灭者,心常真观。
心常寂灭者,识心本无性,以无性故,乃能随缘起用。无性心体随缘起用,故得寂灭者,是心体常真观照。这便是真常之法也。是知真常之法者,一心是。唯此一心,能生万法。万法生灭,一心是常。
知诸名色,唯是痴心。痴心分别,分别诸法,更无异事。出于名色,知法如是,不随文语。
若唯知执着于名色,便是愚痴之心,非寂灭心,非真常心也。名色者,五阴法之略称,即身心也。色法为身,受想行识四阴为心。只知执着五阴身心者,是愚痴心。
此愚痴心,妄起分别。以妄起分别故,乃分别诸法。故知识外无法,而见有诸法者,唯是痴心分别所生之见。不关他物,故曰更无异事。
如果出离于名色之执着,便知一切法唯心所造唯识所现,便不会执着言语文字相了。因为众生分别诸法,唯是分别言语文字相。离开言语文字相,实际上无有一法可得。故曰不随文语。
心心于义,不分别我。知我假名,即得寂灭。
既知一切法唯心所造,便知心与心所唯是一心。于是知我与我所,唯一心现,便不因我而分别法了。若知「我」只是假名,即得寂灭矣。得寂灭者,即是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尔时长者梵行闻说是语。而说偈言
名相分别事 及法名为三 真如正妙智 及彼成于五
我今知是法 断常之所系 入于生灭道 是断非是常
如来说空法 远离于断常 因缘无不生 不生故不灭
因缘执为有 如采空中华 犹取石女子 毕竟不可得
离诸因缘取 亦不从他灭 及于己义大 依如故得实
是故真如法 常自在如如 一切诸万法 非如识所化
离识法即空 故从空处说 灭诸生灭法 而住于涅槃
大悲之所夺 涅槃灭不住 转所取能取 入于如来藏
尔时大众闻说是义。皆得正命。入于如来如来藏海。」
尔时梵行长者,闻佛说法已,以偈宣说此义。
名相分别事,及法名为三,真如正妙智,及彼成于五。
此所谓五法,见于《楞伽经》。五法者,相、名、妄想、真智、如如。五法中,相、名、妄想三者为妄,真智、如如二者为真。法者缘生无性,唯是相、名而已。众生取着相、名而见有法,故法者皆妄想也。
我今知是法,断常之所系,入于生灭道,是断非是常。
我今闻佛所说,知一切法皆是断常二见所系着。以虚妄故,诸法皆入于生灭道。以生灭故,所以是断不是常法。
如来说空法,远离于断常,因缘无不生,不生故不灭。
如来说一切法空,于是远离断常二见。何以故?因为因缘所生法,即是空义。空故所以不生,是曰因缘无不生。有生方有灭,今既不生,故亦无灭。
因缘执为有,如采空中华,犹取石女子,毕竟不可得。
众生妄执因缘所生法为实有,好象采空华一般。石女子是不生育的女子。又好象要求石女子生育,这是不可得的。
离诸因缘取,亦不从他灭,及于己义大,依如故得实。
如果取着因缘以外有生,此亦不可得也。故曰离诸因缘取,亦不从他灭。因为因缘无性,此无性即真智如如,是常法也。
己义大,己即本识也。故己义大,即本识,阴界入,及四大。换句话说,即大义科。大义科一切法,皆如如不二,这样便真实了。
是故真如法,常自在如如,一切诸万法,非如识所化。
真如法性空如不二,无住无碍,故自在如如。一切万法,皆悉空寂而无实体。以无实体故,所以不是常法。一切万法,皆唯识变现。以法无实体,故不得异与不异。故曰非如识所化。
离识法即空,故从空处说,灭诸生灭法,而住于涅槃。
唯识无法,故曰离识法即空。故说法者,无说而说,说而无说也。如果能灭除诸生灭法相,不起生灭见,便是住于涅槃了。住于涅槃者,明即是常法也。
大悲之所夺,涅槃灭不住,转所取能取,入于如来藏。
大悲者称佛也。大悲之所夺,是佛不住涅槃义,所以说涅槃灭不住。所取者佛果,能取者众生。又可所取者佛果,能取者众生之佛性。
入于如来藏。《佛性论》说,藏有三种,一、所摄藏,约自性佛性。一切众性为如如境所摄。即如来藏众生也。二、隐覆藏,如来性被烦恼隐覆。即是众生藏如来也。三、能摄藏,果地一切功德,住应得性时,摄之以尽。第一句是以实摄妄,第二句是以妄摄实,第三句是以实摄实。转能取与所取,皆入于如来藏也。
尔时大众闻说是义,皆离诸邪命而得正命。入于如来藏海。
《金刚三昧经一波记 如来藏品第七》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