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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义理的探究 分别解说 二谛

  分别解说|二谛

    

  

  《净名》云:「智度菩萨母,方便以为父,一切众导师,无不由是出。」

  

  智度者,般若也,智慧也。方便亦名沤和,乃方便胜智,亦称权智。导师者佛也,佛为人天导师,导众生出生死苦海,登涅槃彼岸。三世诸佛及诸佛无上菩提,皆从般若出。虽云智度方便二者,而皆归般若。经云,无方便者,是不知般若也。故知般若者,必有方便,若无方便,不成般若。

  

  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第三云:「诸菩萨摩诃萨应以无住而为方便,安住般若波罗蜜多,所住能住不可得故。」

  

  般若为实智,方便乃方便智。般若方便,名实方便智;方便般若,名方便实智。方便实智,万用一体,体本不二;实方便智,由体起用,应化万方。故只有方便而无般若,犹用之无体;只有般若而无方便,犹体之不能起用。故般若不借方便,则无以成就功德。换句话说,般若不借方便,则无以度化众生。

  

  般若是无分别智,方便是差别智。分别而无分别,无分别而分别。诸法实相,故分别而无分别;实相诸法,故无分别而分别。以诸法者分别也,实相者无分别也。

  

  在心曰智,在法曰谛。约智言,则曰实智权智;约法言,则曰第一义谛世谛。了第一义谛,则生实智;了世谛,则生方便智。了世谛第一义谛,则生方便实智;了第一义谛世谛,则生实方便智。

  

  般若经说一切法空、无相、无二、无性、无生、无所有、不可得,乃约第一义谛说;般若经说一切法如幻、假有,乃约世谛说。

  

  世谛又名俗谛,第一义谛又名真谛。世谛者,为顺世俗之见而说有;第一义谛者,为顺圣者而说空。约此而论,说有为世谛,说空为第一义谛。然法非有无,寄有无以明法,皆方便也。

  

  例如虚空,虚空无分别,不可谓有亦不可谓无。若谓虚空是有,请问何处是虚空?若谓虚空是无,请问何处不是虚空?若谓虚空是有,虚空却是无形无相;若谓虚空是无,虚空却是横遍竖穷。无形无相,焉得谓有?横遍竖穷,焉得谓无?故法非有无,寄有无以明法而已。是知说有非是定有,说无非是定无。说有在明非有,说无在明不无,智者知之,于是得二谛。凡愚闻有执为定有,闻无执为定无,于是失二谛。例如虚空本无分别,虽无分别,却是十方无边虚空历然。虽有十方虚空,却空原是一。一即无量,无量即一。

  

  然则说有说无,皆随情而说。随凡情说有,随圣情说无,说有说无皆是方便。既是方便,则知于凡说有、于圣说空,皆是世谛;非有非空,方是第一义谛。

  

  非有则离有一句;非空则离空一句;既离有离空,当离亦有亦空;有即非空,空即非有,离有离空,当即离非空非有。故离有、离空、离亦有亦空、离非有非空,离四句一法不立,为第一义谛。

  

  离有即是空;离空即是有;离亦有即是非有,离亦空即是非空;离非有即是亦有,离非空即是亦空。故离四句就是即四句,一法不舍。一法不立,一法不舍是为第一义谛。

  

  如此说来,一法不立一法不舍即一实谛。于凡说有,于圣说空,皆是方便,皆是世谛。为方便故,于一实谛作二谛说。

  

  故《大般若经》卷第四百六十二云,说一切法者,是依世俗言说假立,不依胜义说。若依胜义,无如是等分别。

  

  空者约性而说,有者约假名相而说。进一步言,性则非空非有,相故现空现有。以空有故,乃名世谛。

  

  性不自见,因相而见性;相不自有,以性而有相。犹理不自明,因事而明理;事不自立,由理而立事。是以性无相则不现,相无性则不立,二者互为表里。

  

  犹如大海起波,水性不可见,因波而见;波相不自立,因水而立。波即是水,水即是波;波外无水,水外无波。波浪翻腾,无非一水;波澄浪静,依然是水。波浪澄沸,水性不动;然不动之水性,即是澄沸之波浪。水因波现,无动而动;波因水立,动而无动。

  

  性相亦复如是。性因相现,无分别而分别;相因性立,分别而无分别。分别而无分别,是佛法身;无分别而分别,成佛报化身。故三世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皆从此法出。

  

  我们说过,空是约性而说,有是约相而说。由性相故,分别说二谛。其实二谛即归一谛。何以故?性相一如故。佛为度众生方便故,以一实谛分别说二。明乎此者,得二谛;不明乎此者,执空执有、执性执相,皆失二谛。

  

  故《大般若经》卷第八十五佛谓须菩提言:「具寿善现!智慧甚深,不坏假名,而说法性。」

  

  一切凡夫只知取相,不取有相,即取空相。取有相固然是有,取空相时,空还是有。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凡夫即以有法,虚妄落入生死。

  

  一切诸法,无非因缘而生。既然法属因缘,便无自性,谓之性空。例如人是细胞因缘所成,若实有人,应该离开细胞还有人在。事实不然,无细胞则无人矣。

  

  再如家庭是父母兄弟因缘所成,当知家庭性空。若实有家庭,应离开父母兄弟,还有家庭。

  

  再如国家是土地、人民、主权因缘所成,当知国家性空。若国家实有者,应无土地、人民、主权,还有国家。

  

  一切法皆如此,皆是因缘所生。或者有人说,微尘是最小的本体,当非因缘所生。其实小至微尘,亦不外缘起。微尘若存在,必有十方分,即上方下方、东南西北方,及四维方。若无十方分,即说明微尘不存在。若有十方分,即是十方缘起。

  

  所以人是细胞缘起所幻现,家庭是父母兄弟缘起所幻现,国家是土地、人民、主权缘起所幻现。一切万法,小自微尘,大至世界,一皆十方缘起所幻现。既是幻现,当无自性,故是性空。

  

  无性方能任缘,任缘而现万法。万法任缘而无自性,即是性空。所以缘起即是性空,性空即是缘起。非是缘起外另有性空,性空外另有缘起。智者见一切缘起诸法,便知是性空,不假方便,亦无渐次。

  

  故《心经》云,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非色外空,亦非灭色空。

  

  故知一切法无非缘起,一切法无非幻有,一切法无非性空,一切法无非寂灭,此是般若义理。是知不见一切法,即见般若波罗蜜;不住一切法,即住般若波罗蜜;不念一切法,即念般若波罗蜜;不得一切法,即得般若波罗蜜。何以故?一切法性空不可得故,一切法如幻不可得故。诸法性空不可得是第一义谛,诸法如幻不可得是世谛。世谛者,真如随缘起万法;第一义谛者,万法无性是真如。是之谓二谛融通。

  

  《成唯识论》之遍依圆三性,依他起性便是缘起,圆成实性便是无性。无性随缘故说依他起,法不孤起因缘而起也。依他而起,起无自性,无性者圆成实也。以无性随缘,能圆满成就一切法自性故。

  

  依他起法是虚妄的,幻有的,非真实的。何以故?以随缘无性故。圆成实虽为真实,然其本身即为无性,以无性故方名圆成实。何以故?因为无性方能任缘,任缘方能圆满成就一切法自性。

  

  至于遍计所执性,纯是凡愚谬执。凡愚不知无性随缘即依他起,依他无性即圆成实。竟谬执依他起法为实有自性,于是落入遍计执。如果于依他起上离遍计执,当体无性即归圆成实。

  

  故于三性中,圆成实为第一义谛,依他起为世谛,遍计执则纯属凡愚谬执。圆成实本即无性,故不可得;依他起幻有虚妄,故不可得;遍计执无明谬执,故不可得。以不可得故,《入楞伽心玄义》、《成唯识论》等,复明三无性。于遍计执上明相无性,于依他起上明生无性,于圆成实上明胜义无性。

  

  我觉得这是《成唯识论》真正的本旨。譬如第八识名种子识,种子是能生义,致果义。我们要问,种子致果以后,还成不成种?如果致果以后还成种,则应该致果以后再致果,致果以后再致果,致果无尽无止。好比一个众生成佛以后再成佛,成佛以后再成佛,成佛无尽无止。又如稻种生稻以后再生稻,生稻以后再生稻。

  

  如果致果以后,便无种子。好比稻种成稻以后,稻种便烂掉了。如果种子致果以后便无种子,然则第八识焉得名为种子识?

  

  所以不以二谛明其理,是说不通的。圆成实无性随缘,便是依他起;依他起任缘无性,俨然圆成实。无性随缘而有因果,随缘无性复不失于体。此所谓无性能随缘,随缘不失性也。

  

  无性则无生灭,无性随缘则无生灭而生灭;随缘则是生灭,随缘无性则生灭而无生灭。犹水无生灭,波有起伏。水以波现,则无生灭而生灭;波由水成,则生灭而无生灭。

  

  无性是无作法,因缘是作法。无性随缘,无作而作,虽作而不失无作;随缘无性,作而无作,虽无作而不失于作。第八识为一切种者,作而无作,随缘不失性也;无作而作,无性能随缘也。故知一切法,不离二谛也。

  

  诸法是世谛,实相是第一义谛。诸法随缘有,实相无相,以无定相故,所以随缘能现一切相,故曰实相无相、无不相。无相湛然,即是诸相宛然;诸相宛然,即是无相湛然。犹水性湛然,不碍波相宛然;波相宛然,不碍水性湛然。

  

  诸法实相故,相即无相;实相诸法故,无相即相。相即无相,故不取于相;无相即相,故不取于无相。既无能取之我,复无所取之法。无能无所,亦「无」无能无所。何以故?以我法一如故,能所双泯故。所谓理无一二,因一二以明理耳。

  

  是知一切法无非实相,实相外更无一法。见一切法即见实相,故曰触目皆道。然实相不可见,以实相无相无分别故。若有见实相者,即是以实相见实相。然则云何见实相?当知不见一切法,即见实相。不见一切相,即见实相。不见一切法有,不见一切法空,即见实相。不见一切法生,不见一切法灭,即见实相。不见一切法可得,不见一切法不可得,即见实相。(见一切法不可得者,仍是有所得见也。)不见一切法和合,不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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