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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五逆罪及诽谤正法罪为何临终难生净土的「经文原意」
问:依以上所说,造恶者在临终甚难「生净土」,「经文只是徒具形式」而已,并不能实质利益「所有临终人」。佛是「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为什么「本篇」一再提及「佛不能度脱未种善根之人」?使「造恶者在临终顿失依恃」?为什么「五逆十恶」之人在临终如此难度化?何谓「五逆罪」?
答:若是造恶者不经过前述所说:「临命终时,遇善知识,种种安慰,为说妙法,教令念佛」的历程,而于临命终时直接「念佛」,便能往生净土,这就是神话思想。
因为一个人造下重大杀、盗、淫、妄等十恶业,甚至造下五逆重罪(后续自明),若是在临终念佛,就能赎罪,或生天上或生净土,无异鼓励世人可以在生像「陈进兴、林春生、高天民」一样的为非做歹,没有善恶因果,如是重大恶极之人,如何能因临终念佛,而生净土?如此为非做歹者,若是临终可以仗「佛力得救」,则「善恶报应是同等的」,就没有「佛道因果」可言!如此则大大误解「五逆十恶」之人,为何临终能生净土的「经文原意」。
佛为何不能度脱未种善根之人?现在深入来谈这个问题。首先来认识佛经上所说「五逆罪」与「诽谤正法罪」的意义。
(1)什么是「五逆罪」?
所谓五逆,又有「五无间业」的意思,因其所造罪恶极逆于情理,违逆佛恩、法师恩、父母恩、众生恩等教养之恩德,所以称之为逆。又此极逆罪恶,定感无间地狱受罪的苦果,故而称之为无间业。五无间业,就是犯下五种极大罪恶,必感堕入无间地狱(阿鼻地狱)受苦之义。
五逆罪,依经典所载,又有「三乘通相五逆、大乘别途五逆、同类五逆及提婆五逆」四种之分。
甲、三乘通相五逆
又称为小乘的五逆,即通常所说的五逆罪:1.杀父,2.杀母,3.杀阿罗汉,4.出佛身血(或恶意于如来所),5.破和合僧(就是当多数僧众,和合共住,同行度生法事、修学佛道之时,有人以手段离间僧团,致使僧众斗乱,不能安心办道,荒废度生法事)。造此五种恶业,必堕无间地狱,受苦无间,佛不能救,不是佛不慈悲,而是「种如是因,必得如是果」,自作自受的因果报应问题,所以称之为无间业。
乙、大乘别途五逆
依「大萨遮尼犍子所说经」第四说:「有五种罪,名为根本。是那五种呢?
1破坏塔寺,焚烧经像,或者偷盗佛、法、僧物,或者教导别人偷盗佛法僧物,或者见闻到别人偷盗佛法僧物,助其一臂之力,欢喜称赞,是名第一根本重罪。
2诽谤声闻、辟支佛法及大乘法及做出种种留难、覆藏大小乘佛经的行为,令众生不得听闻佛法,见闻三宝,对佛教失去信心,是名第二根本重罪。
3将具有坚定信心出家的僧尼,或者将正在持戒,或不知持戒的僧尼,关闭牢狱之中,用枷锁系缚、拷打,鞭策僧尼于狱所劳作,或发配到其他地方劳动,甚至强脱僧尼袈裟,逼令其还俗,乃至杀害僧尼,是为第三根本重罪。
4于前述三逆罪中,犯下任何一种罪业,是为第四根本重罪。
5谤言没有一切善恶业报,所以经日常行十不善业,不畏后世因果,不仅自作十恶,而且影响他人也同行十恶,至死造恶行为坚住不舍,是为第五根本重罪。」
丙、同类五逆
1侵辱、毁伤其母与无学比丘尼(证果解脱者),与杀母罪同类。
2杀入定中菩萨,与杀父罪同类。
3杀有学圣者,与杀罗汉罪(无学圣者)同类。
4破坏僧众和合之缘,不使和合之事成就,与破僧罪同类。
5破坏以金石土木筑造而成的坟冢、高塔内的佛物,包括佛的牙、发、舍利等,与出佛身血罪同类。(按因此行为致使无数人天丧失向「佛牙、佛舍利等」顶礼、忏悔的「殊胜因缘」,而令无数人天因此失去未来生天及获得广大福德的果报,甚至失去未来辗转「行菩萨道」的「善因缘」,故说「与出佛身血罪同类」。
丁、提婆五逆
阿含经上记载提婆达多所犯的五逆罪说:
1诱拐五百比丘另立僧团,而破和合僧,是第一恶逆罪。
2丢掷大石撞佛,而使佛身出血,是第二恶逆罪。
3教唆阿阇世王放纵醉象,使象践佛,是第三恶逆罪。
4用拳头捶杀华色比丘尼,是第四恶逆罪。
5将毒物放置于双手十指尖端,欲于顶礼佛足时而伤佛,是第五恶逆罪。
(2)五逆罪的轻重问题
大乘义章第七说:「五逆罪中,杀父最轻,杀母次重,杀阿罗汉次重,出佛身血次重,破和合僧最重。」为什么破和合僧罪最重?成实论说:「破僧最重,何故如是?离间三宝故,致使僧众离佛,障碍法宝的修学,不得弘扬佛法。破僧者又因权势心作崇,对三宝起深嫉心,违背正理、扭曲佛法,误导大众对佛教的认识。因此做出种种破坏、扰乱僧众清修的举动,致使僧众懊恼、忧心。令僧众原本可以在静修中成就圣道者,不得入圣,导致僧尼不得坐禅、学法、读经、礼佛(念佛)……,如是等修行之事,一切荒废不得,所以此罪最重。」
(3)什么是诽谤正法?
正法,就是真正能够让我们了脱生死、成就佛道的方法,见诸于现存的三藏十二部经。但是现在佛学者,对正法的内容,早已没有「见和同解」的见地,均是各有所见,莫衷一是。依佛经说,只要是有心歪曲、脱离、违背「了脱生死、成就佛道、因果正理……」的「五乘修证法义」,非法谓法,法谓非法,就有「诽谤正法」的嫌疑,只是轻重问题不同而已。
(4)诽谤正法罪甚重
经上说,诽谤正法者,不仅断己善根,而且断人学佛、弘法因缘,其罪极重,甚难成佛。
净土论上又说:「经云:五逆罪人,堕阿鼻大地狱中,具受一切重罪。诽谤正法人,堕阿鼻大地狱中,此劫若尽,复转至他方阿鼻大地狱中,如是辗转经百千阿鼻大地狱,佛不记此人得出时节,以诽谤正法罪极重故……。」
(5)造恶者不知忏悔必堕地狱
依前面经典所说广义的五逆罪及诽谤正法罪,可能有不少人因「思想观念上的偏差」,在有意间及无意间皆有造罪的倾向,而不自知。依佛经说,若因此而害人害己,阻碍正法弘扬因缘,平素善行又少,又不知念佛、修行、忏悔,纵然忏悔,心力如不能改转极重的恶意业行,命终必然因浊暗心涌现的情况下,牵引其至恶道受生,受苦无期。
(6)为何五逆之人临终难生念佛忏悔之心?
第十八愿说:「唯除五逆、诽谤正法者,余皆能在『至心信乐』称念弥陀名号的净念中,往生西方极乐世界。」此正说明了犯下五逆罪及诽谤正法罪的众生,生平不易生起忏悔、净信之心来信佛、学佛、念佛的经证。
如增一阿含经卷四十七所载,佛在世时,提婆达多恶性重大,曾犯下:1破和合僧,2出佛身血,3以醉象践佛,4杀华色比丘尼,此四种至大恶极的重罪。在其临终之前,犹生恶心,欲见佛面,以毒涂十指尖害佛。当其命终之时,地中有大火风生起.焚烧提婆达多的身体。提婆达多此刻才猛然感受到被火烧身的痛苦,不禁被迫发出忏悔之心,想向释迦牟尼佛求救。但是只念出「南无」两字,就断了气,直入地狱之中,受苦一大劫。但因其临终诚心称念「南无」二字,宿世又有善根(如法华经所说),今世遇佛出世,发喜悦心随佛出家,所以当提婆达多从地狱出来后,上升天上,经过六十劫的时间,不堕三恶道。又因其在命终之时,生起忏悔之心,称念「南无」二字,六十劫的天报命尽,下生人间,出家学道,法号就称为「南无」。
这是生前五逆俱犯,不知忏悔,临死地狱相现前,方起恐怖之心,欲念佛忏悔,为时已晚的例子。此亦说明了五逆之人临死之时,其瞋毒之性犹难更改,忏悔之心因此难以生起的原因。但是若能在临终之时,生出一念至诚忏悔之心,其心念之强,可稍转临死浊暗的心态,胜过平常泛泛忏悔之意。提婆达多倘若能在五逆未完全具犯之时,接受法施比丘尼的劝告:「今所造极为过差,今悔犹易,恐后将难」之语,先行向佛忏悔,便不致长时在地狱受苦了。
(7)为何罪重之人忏悔杀业可减少地狱受苦时间?
如增一阿含经卷三十二记述,佛在世时,阿阇世王杀父并害人无数。后来自知犯下滔天大罪,心里自责不已,于是前去觐见佛陀,哀求忏悔。并且在虔诚学佛的因缘下,初步对「佛、法、僧、戒」生起坚定的信心(无根信成就)。因此忏悔、学佛因缘,仍不免临死堕入地狱之中,但是因其在生已经对三宝信心坚定不疑,故虽堕地狱,重罪轻受。照理来说,本来应堕阿鼻地狱经历一劫,受苦无穷,但是因学佛、信心成就的关系,缩短地狱受苦时间,仅入「拍球地狱」。后将转生天上,二十劫中不堕三恶道,最后投生人中,出家修行,成就辟支佛果位。
这是犯了五逆中的杀父及杀人罪,未全俱犯五逆,因此瞋毒之业较轻,在旁人劝导、善根启发的因缘下,犹能生起忏悔之心,信佛、学佛,对三宝生起初次坚定的信念,但仍不免地狱之苦,然而从其堕入「拍球地狱」的形容中,便可说明其入地狱受苦的时间极为短促。
(8)不可悔罪与业障的意义
经上说,凡是犯下十恶五逆、谤法破戒、毁塔坏寺、偷盗三宝物、玷污清净修行人、侵损佛寺物品等罪业,纵然千佛出世,不通忏悔,乃是不可悔罪。
什么是不可悔罪?不可悔罪的意思是说,罪大恶极之业,不是用事相上的忏悔就能灭罪(如礼佛、拜忏等),并不是说造了恶业,礼佛忏悔也没有用,而是一般信众仅止于「表相上的忏悔」,这种停留于形式上「不求胜解的礼忏」,其向内反省的「心力」太小,不足以扭转造恶者与被害者两者之间极大的「心力交感」的「反作用力」所招感的未来业报生处!
每一件大小罪业的产生,一定有它的前因后果,做恶者应当了解业障的产生,是由自己身、口、意所造作不好的行为(业义),而招受果报,障碍自己往佛道前进(业障义),每一个人…
《九品往生修行方法广释 下品行者修行之路(下集)》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