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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颂讲记▪P100

  ..续本文上一页第二定无色。生无色体,在前世间品已说,如颂说“由生有四种”,就是指此。定无色体,总说一句,亦善性摄,令心专注一境,以心一境性为体。由于数、性同四静虑,所以颂说亦如是言。假定并加助伴,那就以受想行识四蕴为体,因无色界没有随转色,所以除去色蕴而唯有四蕴。

  离下地 此明四无色的所以。谓既同为心一境性体相无别,为什么分为四种差别

  这是约离下地染分的:即离色界第四静虑染而生于上地时,立为空无边处;离空无边处染而生于上地时,立为识无边处;离识无边处染而生于上地时,立无所有处;离无所有处染而生卜地时,立非想非非想处。

  并上三近分总名除色想 此显除色想。并是对前说的:谓前四根本无色,并此上三无色近分,此七总名除去色想。但是在此有人提出问题道:此七能缘下地类智品道俱生无表色,为什么说是皆除色想

  光记解答说:“无色虽亦缘下六地类智品道俱生戒色,今据有漏,言除色想”。再者,空无边处近分,为什么不说他除去色想

  这囚他缘下界地色,还有色想的存在,所以不得除色想名。

  无色谓无色 此释无色总名。无色界定所以都说他是无色者,因为悉皆没有色的缘故,所以立无色名。可是在大众部、化地部的学者,不承认此说,他们认为无色界还是有色的,所以立无色名,那是因为色极做细,一般有情不容易察知,不是说完全无色,名为无色。于此成为问题的:假定如有部者所说,无色界是无色的,生到无色界的有情,要经很多劫的时间,在这长时间中,色相绩断,等到无色界报尽,殁生于下面欲、色界时,其色是从什么地方生的呢

  论主举经部义解答说:

  后色起从心 意谓后来的色法生起,是从心生起的而不是从色生起的,即在过去生中的时候,所起招感色果的因,熏习于心的功能,现在成熟了,所以今时欲、色界色,从彼无色界心中色种生。

  空无边等三名从加行立 此释前三无色的别名。谓空无边处等三无色名,都是从加行而安立的。即于修定之前,先起加行,厌诸色境,由胜解力,思无边空,加行成时,名为空无边处;其次于加行中,厌无边空,起胜解想,思无边识,加行戌时,名为识无边处;再次于加行中,厌无边识,起胜解想,舍诸所有,寂然而住,加行戌时,名为无所有处。在此应当知的:前三无色地,于加行位时,虽是思空、思识、思无所有,但从根本说,是也缘余法的,并不是常常的唯缘于空等,不过现在立名,是从加行,不从根本,所以作如是说。

  非想非非想昧劣故立名 此泽第四无色的别名。非想者是说此地中想,无有如下七地的明胜想,等于无想一样,所以名为非想;非非想者,是说此地中想,虽不怎么明胜,但也并非全无有想,犹还有昧劣想在,与二无心定,全无有想不同,所以名非非想。于此非想非非想处加行位中,缘那根本地的若胜若劣之想,于是就作是念:明胜想是没有的,昧劣想是有的,而此思念,依根本起,由想昧劣,所以从根本立名,不从加行立名。

  辛三 八等至

  壬一 总明八等至

  此本等至八 前七各有三 谓昧净无漏 后昧净二种

  味谓受相应 净谓世间善 此即所昧著 无漏谓出世

  以上所说四静虑及四无色定,名八等至。原来所谓定,是有七种名称的:一、三摩咽多,此云等引;二、三摩地,此云等持;三、三摩钵底,此云等至;四、驮衍那,此云静虑;五、质多翳迦阿罗多,此云心一境性;六、奢摩他,此云止;七、现法乐住。此中等引、等至、静虑三者,通于有心无心,余四唯有心定。其次,等持、心一境性二者,通于定散,余五唯通定地。这里所说等至,只是七种定名当中的一种,其义如何,现来分别。

  此本等至八前七各有三谓昧净无漏后昧净二种 此上所辨别的四静虑、四无色的根本等至,总合起来,计有八种。假定把他再加分别:前七又各有三种,就是第一味等至,第二净等至,第三无漏等至;最后非想非非想处,只有二种,就是第一味等至,第二净等至,缺一第三无漏等至。为什么有项没有无漏等至

  因此地中,其想昧劣,无漏不起,所以没有这一等至。

  昧谓爱相应 这是解释第一味等至。味是味著,什么能味著

  爱能味著,因此等至与爱相应,味著于境,所以此得味名。爱相应的这句话,是以自性说的,因为此以等持而为自性的,假定说是并加助伴的话,那就应该说爱俱品法名味等至。

  净谓世间善此即所昧著 这是解释第二净等至。净是世问的善定,因他离诸惑染而与无贪等诸白净法所共相应的。他之所以不同于味,因为是善的关系;他之所以不同无漏,因是有漏的关系。当知此净等至,就是前味等至所味著的境界,怎么知道?由这净定的无间灭,那味定接著生起,缘彼过去净定,深生味著,所以知道这就是所味著境。婆沙百六十一说:“净定无间起味相应定,净定为所味,是所缘故,味相应定是能味,是能缘故”。为什么唯缘过去不缘现在未来?因现在没有净定,未来净未曾祖受,所以不缘。但这只是一种分别说,实际味定是可广缘自他三世诸法的。如婆沙说:“爱相应定能缘三世”。

  无漏谓出世 这是解释第三无漏等至。无漏是出世间定,即脱离烦恼垢染,最极高妙的善定。得到这定的,其心不动不散,能起无漏真正的智力。他之所以不同净定而为爱所味著,因这是爱之所不缘的。

  壬二 别明八等至

  癸一 别明静虑

  子一 明静虑支

  静虑初五支 寻伺喜乐定 第二有四支 内净喜乐定

  第三具五支 舍念慧乐定 第四有四支 舍念中受定

  如是所说八等至中,可以摄支的,只是四静虑而不是四无色。正理七七说:“若诸无色寂静增故,心心所法昧劣而转,是故于彼不建立支,或彼地中等持偏胜,非一偏胜可立支名,要多法增方名支故,由此静虑独得支名,定慧均行多法增故,由此近分亦不立支,色近分中唯慧增故”。既唯静虑独得支名,那末,于四静虑各有几支呢?在未解答这一问题前,先来略说支义:支是资助义,谓具五支,能够资助初定的;或支是随顺义,谓诸静虑所摄支,各能随顺当地定而不有所违的;或支是显成义,谓由五支以显成初定,乃至由四支以显成第四定。具是三义,名之为支

  静虑初五支寻伺喜乐定 此明初定所具支。谓于净无漏的四静虑中,最初静虑具有五支:一、寻;二、伺;三、喜;四、乐;五、心一境性。心一境性是定的异名,定与等持体同而名异,所以说到定,就是胜等持,而此中则说为心一境性。

  第二有四支内净喜乐定 此明第二静虑所具支。谓于第二静虑唯有四支:一、内等净;二、喜;三、乐;四、心一境性。

  第三具五支舍念慧乐定 此明第三静虑所具支。谓于第三静虑具有五支:一、行舍(是大善地法中舍,所以名为行舍,拣别不是舍受的舍);二、正念;三、正慧;四、受乐(简彰初二定是轻安乐,以显受蕴所摄乐。婆沙八十评说:“初二静虑是轻安乐,而行蕴摄;第三静虑别是受乐,而受蕴摄);五、心一境性。

  第四有四支舍念中受定 此明第四静虑所具支。谓于第四静虑唯有四支:一、行舍清净;二、念清净;三、非苦乐受·,四、心一境性。既明白了四静虑所具支数的多少不同,进而我们所当问的:为什么初与三的两种静虑各具五支,二与四的两种静虑各具四支

  这自有他的道理:初静虑中所以具有五支者,因欲界的诸多恶法及妙五欲,难断难舍,难可越度,所以须具五支。三静虑中所以具有五支者,因在第二静虑有极重喜,其相动踊喜中之极,引五部爱难舍难断,为了对治这个,所以

  须具五支。于初静虑及第三静虑中,没有这样的事情,所以第二静虑及第四静虑,

  各唯建立四支。

  子二 明支体性

  此实事十一 初二乐轻安 内净即信根 喜即是喜受

  为四静虑所摄支名,总计既有十八,而其实事(体)究竟有几种呢

  换句话说:为一一名有一一体呢

  还是名多而体少呢

  初句颂,总显体数;下三句,显异外宗。

  此实事十一 谓支名虽十八,而其实体十一:初静虑所有五支,其实体亦即是五;第二静虑虽有四支,其三如前,增内净支一,足前为六;第三静虑虽有五支,定支如前,增余行舍等的四支,足前为十;第四静虑虽有四支,其三如前,只增一非苦乐支,足前为十一。然于此成问题的:初二定已有乐支,第三定亦是乐,怎么可说第三增一乐受

  而且乐体如是同的,那静虑支应就没有十一!为了解答这问题,所以颂说:

  初二乐轻安 要知前三静虑虽各有乐,但是第三定乐以受为体,初二静虑乐就是轻安,彼此之乐是不同的,所以静虑支实有十一事。为什么初二定乐说为轻安而不可说为乐受乐?当知受乐,不出身心,在身说为身受乐,在心说为心受乐。初二静虑,于正在定,既然没有乐根,五识身又不起,可以证知身受乐非有,同时我们知道,初二定中是有喜的,喜就是喜受,于一心中无有喜乐二受俱行,所以亦无心受乐。但这是有部学者说的,如照经部师的意见:心受乐根根本是就没有的,前三静虑听说的乐支,无一不是身受所摄乐根。因此,初二定乐,是身受乐,非轻安乐。经部之所以这样说,因他承认在定中,是可以有身识的,就是在定中,先有轻安风,从胜定生起,然后引生身识相应乐受,遍触于身,所以知有身受乐。同时经说诸圣弟子修欢、喜、轻安、乐、三摩地五法。于中轻安与乐,既然别说,益可证知初二定乐,是身受乐,非是轻安。在此还有一问题须加分别的:轻安、行舍,本来都是遍于四静虑的,为什么初二唯立轻安、后二唯立行舍

  正理七七说:“从此于彼偏随顺故:谓欲界中有诸恶法,初静虑地有寻伺想,能逼恼心犹如毒箭,初二离彼故轻安桧;第二静虑喜极动涌,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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