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第二定無色。生無色體,在前世間品已說,如頌說“由生有四種”,就是指此。定無色體,總說一句,亦善性攝,令心專注一境,以心一境性爲體。由于數、性同四靜慮,所以頌說亦如是言。假定並加助伴,那就以受想行識四蘊爲體,因無色界沒有隨轉色,所以除去色蘊而唯有四蘊。
離下地 此明四無色的所以。謂既同爲心一境性體相無別,爲什麼分爲四種差別
這是約離下地染分的:即離色界第四靜慮染而生于上地時,立爲空無邊處;離空無邊處染而生于上地時,立爲識無邊處;離識無邊處染而生于上地時,立無所有處;離無所有處染而生蔔地時,立非想非非想處。
並上叁近分總名除色想 此顯除色想。並是對前說的:謂前四根本無色,並此上叁無色近分,此七總名除去色想。但是在此有人提出問題道:此七能緣下地類智品道俱生無表色,爲什麼說是皆除色想
光記解答說:“無色雖亦緣下六地類智品道俱生戒色,今據有漏,言除色想”。再者,空無邊處近分,爲什麼不說他除去色想
這囚他緣下界地色,還有色想的存在,所以不得除色想名。
無色謂無色 此釋無色總名。無色界定所以都說他是無色者,因爲悉皆沒有色的緣故,所以立無色名。可是在大衆部、化地部的學者,不承認此說,他們認爲無色界還是有色的,所以立無色名,那是因爲色極做細,一般有情不容易察知,不是說完全無色,名爲無色。于此成爲問題的:假定如有部者所說,無色界是無色的,生到無色界的有情,要經很多劫的時間,在這長時間中,色相績斷,等到無色界報盡,殁生于下面欲、色界時,其色是從什麼地方生的呢
論主舉經部義解答說:
後色起從心 意謂後來的色法生起,是從心生起的而不是從色生起的,即在過去生中的時候,所起招感色果的因,熏習于心的功能,現在成熟了,所以今時欲、色界色,從彼無色界心中色種生。
空無邊等叁名從加行立 此釋前叁無色的別名。謂空無邊處等叁無色名,都是從加行而安立的。即于修定之前,先起加行,厭諸色境,由勝解力,思無邊空,加行成時,名爲空無邊處;其次于加行中,厭無邊空,起勝解想,思無邊識,加行戌時,名爲識無邊處;再次于加行中,厭無邊識,起勝解想,舍諸所有,寂然而住,加行戌時,名爲無所有處。在此應當知的:前叁無色地,于加行位時,雖是思空、思識、思無所有,但從根本說,是也緣余法的,並不是常常的唯緣于空等,不過現在立名,是從加行,不從根本,所以作如是說。
非想非非想昧劣故立名 此澤第四無色的別名。非想者是說此地中想,無有如下七地的明勝想,等于無想一樣,所以名爲非想;非非想者,是說此地中想,雖不怎麼明勝,但也並非全無有想,猶還有昧劣想在,與二無心定,全無有想不同,所以名非非想。于此非想非非想處加行位中,緣那根本地的若勝若劣之想,于是就作是念:明勝想是沒有的,昧劣想是有的,而此思念,依根本起,由想昧劣,所以從根本立名,不從加行立名。
辛叁 八等至
壬一 總明八等至
此本等至八 前七各有叁 謂昧淨無漏 後昧淨二種
味謂受相應 淨謂世間善 此即所昧著 無漏謂出世
以上所說四靜慮及四無色定,名八等至。原來所謂定,是有七種名稱的:一、叁摩咽多,此雲等引;二、叁摩地,此雲等持;叁、叁摩缽底,此雲等至;四、馱衍那,此雲靜慮;五、質多翳迦阿羅多,此雲心一境性;六、奢摩他,此雲止;七、現法樂住。此中等引、等至、靜慮叁者,通于有心無心,余四唯有心定。其次,等持、心一境性二者,通于定散,余五唯通定地。這裏所說等至,只是七種定名當中的一種,其義如何,現來分別。
此本等至八前七各有叁謂昧淨無漏後昧淨二種 此上所辨別的四靜慮、四無色的根本等至,總合起來,計有八種。假定把他再加分別:前七又各有叁種,就是第一味等至,第二淨等至,第叁無漏等至;最後非想非非想處,只有二種,就是第一味等至,第二淨等至,缺一第叁無漏等至。爲什麼有項沒有無漏等至
因此地中,其想昧劣,無漏不起,所以沒有這一等至。
昧謂愛相應 這是解釋第一味等至。味是味著,什麼能味著
愛能味著,因此等至與愛相應,味著于境,所以此得味名。愛相應的這句話,是以自性說的,因爲此以等持而爲自性的,假定說是並加助伴的話,那就應該說愛俱品法名味等至。
淨謂世間善此即所昧著 這是解釋第二淨等至。淨是世問的善定,因他離諸惑染而與無貪等諸白淨法所共相應的。他之所以不同于味,因爲是善的關系;他之所以不同無漏,因是有漏的關系。當知此淨等至,就是前味等至所味著的境界,怎麼知道?由這淨定的無間滅,那味定接著生起,緣彼過去淨定,深生味著,所以知道這就是所味著境。婆沙百六十一說:“淨定無間起味相應定,淨定爲所味,是所緣故,味相應定是能味,是能緣故”。爲什麼唯緣過去不緣現在未來?因現在沒有淨定,未來淨未曾祖受,所以不緣。但這只是一種分別說,實際味定是可廣緣自他叁世諸法的。如婆沙說:“愛相應定能緣叁世”。
無漏謂出世 這是解釋第叁無漏等至。無漏是出世間定,即脫離煩惱垢染,最極高妙的善定。得到這定的,其心不動不散,能起無漏真正的智力。他之所以不同淨定而爲愛所味著,因這是愛之所不緣的。
壬二 別明八等至
癸一 別明靜慮
子一 明靜慮支
靜慮初五支 尋伺喜樂定 第二有四支 內淨喜樂定
第叁具五支 舍念慧樂定 第四有四支 舍念中受定
如是所說八等至中,可以攝支的,只是四靜慮而不是四無色。正理七七說:“若諸無色寂靜增故,心心所法昧劣而轉,是故于彼不建立支,或彼地中等持偏勝,非一偏勝可立支名,要多法增方名支故,由此靜慮獨得支名,定慧均行多法增故,由此近分亦不立支,色近分中唯慧增故”。既唯靜慮獨得支名,那末,于四靜慮各有幾支呢?在未解答這一問題前,先來略說支義:支是資助義,謂具五支,能夠資助初定的;或支是隨順義,謂諸靜慮所攝支,各能隨順當地定而不有所違的;或支是顯成義,謂由五支以顯成初定,乃至由四支以顯成第四定。具是叁義,名之爲支
靜慮初五支尋伺喜樂定 此明初定所具支。謂于淨無漏的四靜慮中,最初靜慮具有五支:一、尋;二、伺;叁、喜;四、樂;五、心一境性。心一境性是定的異名,定與等持體同而名異,所以說到定,就是勝等持,而此中則說爲心一境性。
第二有四支內淨喜樂定 此明第二靜慮所具支。謂于第二靜慮唯有四支:一、內等淨;二、喜;叁、樂;四、心一境性。
第叁具五支舍念慧樂定 此明第叁靜慮所具支。謂于第叁靜慮具有五支:一、行舍(是大善地法中舍,所以名爲行舍,揀別不是舍受的舍);二、正念;叁、正慧;四、受樂(簡彰初二定是輕安樂,以顯受蘊所攝樂。婆沙八十評說:“初二靜慮是輕安樂,而行蘊攝;第叁靜慮別是受樂,而受蘊攝);五、心一境性。
第四有四支舍念中受定 此明第四靜慮所具支。謂于第四靜慮唯有四支:一、行舍清淨;二、念清淨;叁、非苦樂受·,四、心一境性。既明白了四靜慮所具支數的多少不同,進而我們所當問的:爲什麼初與叁的兩種靜慮各具五支,二與四的兩種靜慮各具四支
這自有他的道理:初靜慮中所以具有五支者,因欲界的諸多惡法及妙五欲,難斷難舍,難可越度,所以須具五支。叁靜慮中所以具有五支者,因在第二靜慮有極重喜,其相動踴喜中之極,引五部愛難舍難斷,爲了對治這個,所以
須具五支。于初靜慮及第叁靜慮中,沒有這樣的事情,所以第二靜慮及第四靜慮,
各唯建立四支。
子二 明支體性
此實事十一 初二樂輕安 內淨即信根 喜即是喜受
爲四靜慮所攝支名,總計既有十八,而其實事(體)究竟有幾種呢
換句話說:爲一一名有一一體呢
還是名多而體少呢
初句頌,總顯體數;下叁句,顯異外宗。
此實事十一 謂支名雖十八,而其實體十一:初靜慮所有五支,其實體亦即是五;第二靜慮雖有四支,其叁如前,增內淨支一,足前爲六;第叁靜慮雖有五支,定支如前,增余行舍等的四支,足前爲十;第四靜慮雖有四支,其叁如前,只增一非苦樂支,足前爲十一。然于此成問題的:初二定已有樂支,第叁定亦是樂,怎麼可說第叁增一樂受
而且樂體如是同的,那靜慮支應就沒有十一!爲了解答這問題,所以頌說:
初二樂輕安 要知前叁靜慮雖各有樂,但是第叁定樂以受爲體,初二靜慮樂就是輕安,彼此之樂是不同的,所以靜慮支實有十一事。爲什麼初二定樂說爲輕安而不可說爲樂受樂?當知受樂,不出身心,在身說爲身受樂,在心說爲心受樂。初二靜慮,于正在定,既然沒有樂根,五識身又不起,可以證知身受樂非有,同時我們知道,初二定中是有喜的,喜就是喜受,于一心中無有喜樂二受俱行,所以亦無心受樂。但這是有部學者說的,如照經部師的意見:心受樂根根本是就沒有的,前叁靜慮聽說的樂支,無一不是身受所攝樂根。因此,初二定樂,是身受樂,非輕安樂。經部之所以這樣說,因他承認在定中,是可以有身識的,就是在定中,先有輕安風,從勝定生起,然後引生身識相應樂受,遍觸于身,所以知有身受樂。同時經說諸聖弟子修歡、喜、輕安、樂、叁摩地五法。于中輕安與樂,既然別說,益可證知初二定樂,是身受樂,非是輕安。在此還有一問題須加分別的:輕安、行舍,本來都是遍于四靜慮的,爲什麼初二唯立輕安、後二唯立行舍
正理七七說:“從此于彼偏隨順故:謂欲界中有諸惡法,初靜慮地有尋伺想,能逼惱心猶如毒箭,初二離彼故輕安桧;第二靜慮喜極動湧,第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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