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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颂讲记▪P47

  ..续本文上一页相当于所谓互助的原因。例如以三枝枪,交又而立,其中随一为原因时,余二就为结果。原来万有诸法,不但在时间上继起续生,有著前因后果的关系,而且在空间上互相资助,有著同时互因互果的关系。现在所说的俱有因,正是在同时上所立的原因法。

  如大 上释俱有因的意义,下示俱有因的相状。说到他的相状,本来是很多的,现在姑且举出三类,以例其余。这是第一类。如大,就是四大。四大更互相望,虽则有时有所偏增,有时无所偏增,但不论怎样,地望于水火风,水火风为地大田,水火风望于地,地为三大的因。此四大种,造所造色,必须互相和集,方有造色功能,所以约互相望名俱有因。

  如相所相 这茫第二类。相是能相法,就是生住异减,所相是所相法,就是一切有为。如能相相于所相时,所相为能相果,能相为所相因;若能相因所相而转时,能相为所相果,所相为能相因,如是互为因果,是为俱有因义。

  如心于心随转 这是第三类。旧俱舍说:“心于随心法,随心法于心”,二者更互为果。谓心与心随转法互相相望,心随转法为心王的果,心王为心随转法的因;反之,七王为心随转法的果,心随转法为心王的因,是即互为果俱有因义。

  心所 第三类的互为果,说到心随转法,但什么是心随转法,上未指出,今略点明。分别言之,约有三类。心所,就是四十六心所有法,为第一类的心随转法。

  二律仪 二律仪,就是静虑律仪与无漏律仪,前者又名定共戒,后者又名道共戒。此二律仪,入定就有,出定就无,是随心而转的,为第二类的心随转法。

  彼及心诸相 彼指第一类心所与第二类的二律仪,及心是指心王。心所、二律仪、以及心王,各各皆有四相,所以说为诸相。如是诸相,为第三类的心随转法。

  是心随转法 这是结名。为什么这三类法都名心随转呢

  约有三个理由,简说如左。

  由时 这是约第一理由说。时指生、住、灭、堕一世的四时。此四在形态上虽有不同,但总为时间所摄,所以总名为时。光记说等不通于时;那是对的,宝疏说等亦通于时,是不对的。堕一世,就是堕在某一世中。说生、住、灭,本已知堕于某一世中,如生是堕未来,住灭是堕现在,为什么还要说堕一世

  虽然如此,可是未来法还未到达生相时,以及法已灭入于过去时,此未至生相法及过去法,为三相之所不摄,若不另说堕一世,那就不知此法与心王,是否也不相离,所以特于生、住、灭外,别说堕一世。诸随转法与此心王,由于在时间上,是同一生、住、灭及堕一世,所以名心随转。

  由果等 这是约第二理由说。果是t果,等是等于异熟、等流。意思是说:诸随转法与此心王,同得一果,同感一异熟,同得一等流,所以名心随转。一果,是五果之一,然异熟、等流,亦属一果所摄为什么要别说

  当知这里所说的一果,主要是取士用果及离系果,所以特为别说。

  由善等 这是约第三理由说。善是善性,等是等取不善及无记。诸随转法与此心王,由于在三性方面,是同一善性,同一不善性,同一无记性,所以名心随转。

  如上所说,时有四种,果等三种,善等三种,总为十因,以此十因名心随转。

  壬三 同类因

  同类因相似 自部地前生 道展转九地 唯等胜为果 加行生亦然

  闻思所成等

  上说俱有因相,此说同类因相。同类,是相似的意思,即因与果同共性质的时侯,而说前者是同类因。一切诸法,不独是刹那灭的,同时也以一样的状态而继续的,这不外是此同类因及其等流果的相续。现在顺著颂的次第,将同类因的意义,略为说明。

  同类因相似 这是总释同类因。诮万物中同一类者,在时间上前后相望,就其现象的相似,说明他的因果关系。例如前念善心为后念善心之因,前念恶心为后念恶心之因,前念后念共类相似,名同类因。论文举善五蕴与善五蕴、染污(依婆沙通不善及有覆)五蕴与染污五蕴、无覆无记五蕴与无覆无记五蕴的例子,说明同类因义。如色蕴能与色为同类因,亦能与余四蕴为同类因,余四蕴等望于色等,皆得名为同类因,其义亦然。

  自部 相似名同类因,并非泛指一切相似法说的,必须要在自部中,方可说为同类因。部有五部,就是见苦所断、见集所断、见灭所断、见道所断、修所断。前四属于见道所断,后一属于修道所断。如见苦只可与见苦所断为同类因,不可与其余四部为同类因…………修所断只可与修所断为同类因,不可与其余四部为同类因,如是名为自部。

  自地 五部烦恼谷为自部同类因,这只是约同在一地说,并不是异地相望,亦可为同类因,因为有漏法,某部属于某地所系,那是一定的,决不可有所迁变。所谓地,是指三界九地而言。欲界有一地,色无色界各有四地。如属欲界五趣杂居地见苦所断,就唯与欲界五趣雏居地见苦所断为同类因…………如属无色界有顶地见苦所断,就唯与无色界有顶地见苦所断为同类因,如是名为自地。

  前生 五部烦恼各为自地同类因,这只是约在同一空间说,如在时间方面说,并非三世各自为同类因,唯说前生与后生果为同类因,其义也还没有完全,因为未说与未生法为同类因,必须要说前生与后相似,生未生法皆为同类因,方是圆满的同类因相。所谓前生,拿过去与现在未来相望,过去足前生。拿现在与未来相望,现在是前生。因此,过去不特可与现在为同类因,亦可与未来为同类因,而现在只可与未来为同类因,小可与现在及过去为同类因。未来为什么没有同类因

  因为没有前后次第的意义,所以小说未来有同类因。

  道展转九地 前说唯在自地有同类因,是专依有漏法说的,假定就无心圣道说,展转相望,一一都可与九地为同类因,而此九地又与前说不同,是指未至、中间、四静虑、三无色的九地,除此而外,欲界地没有等引,小能引发无漏圣道,有顶地定非猛利,也不能引发无漏圣道。能引发无漏圣道的九地,其所引发的无漏道,展转相望,得以相互为同类因。如依未至地所引生的无漏道,不特可为自地后念同类因,且亦可为余八地之无漏道的同类因,如是乃至无所有处地所引起的无漏道,不特可为自地后念同类因,且亦可为余八地之无漏道的同类因。推求他的所以,因无漏道在诸地中,是属客居性质,不为任何一地的爱染执为已有,所以虽地不同,但因是同类的关系,展转得为同类因。

  唯等胜为果 无漏圣道,虽一一得与九地为因,然非一切为一切因,那是为谁做因呢

  唯与等胜之果为因,因无漏道是由勤修加行而生起的,不可说是只为劣果之因!且举例说:如八忍八智中的巳生苦法智忍,与未来的苦法智忍为同类因,这就是等因;若此已生的苦法智忍,与未来的苦法智为同类因,或与最高的无生智为同类因,那就是胜因,因为智是胜于忍的;如已生的苦法智,与未来的苦法智为同类因,这是等因,与未来的无生智为同类因,这是胜因,但苦法智决不为苦法智忍的同类因,因为智胜于忍,胜者不作劣法因。如是乃至诸无生智,唯与诸无生智为同类因,因为二者的胜能是相等的,所以无生智不为劣因,因为胜者不为劣法作因,亦不为胜因,因无生智最极殊胜,更无有法胜于无生智的。其次,已生见道与见道为同类因,这是等因,见道与修道、无学道为同类因,这是胜因,因后二道胜于初见道的。已生修道与修道为同类因,这是等因,修道与无学道为同类因,这是胜因,因无学道是胜于修道的,但修道决不为见道因,因见道是劣于修道的。已生无学道唯与无学道为同类因,决不与见修二道为同类因,因见修二道是劣于无学道的。

  加行生亦然 前明无漏道唯与等胜果为同类因,此明有漏加行生法,亦唯与等胜果为同类因,两者是相同的,所以说亦然。

  闻思所成等 加行所生善法是指的什么呢

  就是闻慧所成的功德,思慧所成的功德,修慧所成的功德。三慧所成的一切,必须加功用行,然后方可生起,所以名加行善。如欲界闻所成慧为闻慧同类因,这是等因,闻慧为思慧同类因,这是胜因。欲界思所成慧但为思慧同类因,这是等因,思慧不为闻慧同类因,因思所成胜于闻所成的,闻思二慧不为修慧同类因,因欲界散地,无修所成慧。色界闻所成慧为闻慧同类因,这是等因,闻慧为修慧同类因,这是胜因,但色界闻慧不为思慧同类因,因色思定地,无思所成慧。修所成慧唯与修慧为同类因,因为是相等的。色界修慧不为闻慧同类因,因修慧胜于闻慧的;无色界修慧不为闻慧同类因,因无色界是无闻(没有耳根)的;色无色界修慧不为思慧同类因,因二界中无思,举心思时,就巳入定。如将此加行善,分为九品来说:“下下品为九品因,下中品与八为因,乃至上上品唯与土上品为因,除前劣故”。加行善固然是这样,而生得善及诸染污,九品相望,却可展转为同类因的。

  壬四 相应因

  相应因决定 心心所同依

  上明同类因相,此说相应因相。相应因的自体,虽则是俱有因的一部,但俱有因通于宇宙万打,就在物质方面,也是普遍著的,这可说是在特别限于心埋活动的法则一点上,而被称为特殊的一因,依照向来所说,二因的宽狭是这样的:相应因唯独局在心心所法方面,俱有因却是通于一切有为法的,所以说:“有相应因即俱有因,心心所芷,有俱有因非相应因,余色小相应法是”。

  相应因决定心心所同依 上三字举名,次五字出体,后二字释相应义。决定,是简别俱有因的,因俱有因,在心、心所、色、不相应等各方面,是不决定的,而相应因决定在心心所法方面,不适于其他,所以说决定。阿毗达磨诸论师言:“心与心所,心所与心心所,皆展转力持而得生故,更互相应,一身二心不并起,故无相应义”。所以讲到相应,唯有在心心所,而他所以相应,由于必同所依、同所缘、同行相、同时、同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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