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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颂讲记▪P49

  ..续本文上一页显离系果相。尽是灭的意思,慧是择的意思,慧尽实即择灭的异名。由慧简择为一种动力,渐渐离去烦恼的系缚,证得诸法的择灭,名离系果,因为择灭又名离系,足由离去系缚所证得的,所以界品颂说:“择灭谓离系”。正理论说:“由择为因,离诸系缚,证此灭故,说名为果”。

  若因彼力生是果名士用 此明士用果相。如有这么一法:因那东西的势力所生,就把这法称名士用果。举例说:如因下地的加行心力,生起上地的有漏无漏定,则此有漏无漏定,就名士用果。还有择灭虽是不生法,但亦可名不生士用果,因为是由无间道所证得的。正理论说:“此既不生,如何可说彼力生故名士用果

  现见于得亦说生名,如说我财生,是我得财义”。

  除前有为法有为增上果 此明增上果相。某类有为法将要生时,其余的诸法不作他的障碍,此所生法,就是增上果,所以增上果,唯约有为法说。因果相望,有著不同:以果望因,果或与因同时俱有,或果居于因后,绝对没有果在因前:以因望果,因或与果同时俱有,或因居于果前,绝对没有因在果后。今说除前,就是在有为法中,除去以前已生的诸有为法,因为前法不是后法之果。把这除了以后,其他的有为法,或与因俱有的,或在因之后的,都名为增上果。除已生法一切是增上果,这是适应那除自余一切法皆为能作因说的。在这意义下,其他的四果,虽也司说是增上果,然而这里,特别是指除去四果意义的果,尤其可说是对消极因、间接因的无障果、间接果。这么说来,那士用果与增上果,岂不是没有差别了吗

  不!二果是略有不同的:如做玩具的人,玩具做成功了,对他不但是士用果,同时也是增上果;可是对于欣赏玩具的人,那他只是属于增上果,不可说为士用果,因为欣赏者对于玩具,并没有给子作用。

  辛四 因取与时

  五取果唯现 二与果亦然 过现与二因 一与唯过去

  对于六因而立五果,固已如上所说,但于此成为问题的,就是在那因果之间的时间关系怎样

  经部,是主张异时因果的;有部,是承认有同时因果的。因果关系,以赛姆斯的话说,就是一切条件的总计。所以在这之间,有明前后、俱时等区别的必要。关于这个,有部立取果与与果的二种区别。取果,正指果体实成的当体,相当于那质料因;与果,是指实现共果的作用,相当于那动力因。凡是因,可说都含有这二种作用。论文,把他的定义解说为:“能为彼种故名取果(种是因义,现在为因,能取后果);正与彼力故名与果(与是给与,谓果将生,因与力用,令人现在)”。依此说明六因五果的关系,是这样的:

  五取果唯现 此说于六因中,除去能作因,其他的五因取果,唯独是在现在,不通过去未来。因为过去已经取果,未来作用还没有生,所以论说:“定非过去,彼已取故,亦非未来,彼无用故”。五因取果,在时间上,虽然都在现在,但是与果有别,其别如下:

  二与果亦然 此说相应、俱有二因,与果如前五因取果一样,唯独在于现在,所以说亦然。因此二因,与其果的士用果,绝对是同时的,所以取果与与果,都是属于现在。

  过现与二因 此说同类、遍行二因,与果通于过去、现在的二世。此二因所得果,都是等流果,如站在现在的立场看:其等流果,若是由过去因所继承的产物,那他的与果就在过去;其等流果,若是由无间断所继承的产物,那他的与果就在现在,以因与果之间,差不多是无间断的。

  一与唯过去 此说最后一个异熟因,与果唯独在于过去,不通现在、未来。为什么

  因这是过去业酬于现在,果既不与因俱有,又不能无间而生,所以其与果必在过去。

  所除能作因的取果、与果是怎样的呢

  这如从大体上说,能作因的取果,也是在于现在,而初句中所以把他除去者,因为其间含有无为法、未来法等,不可说是都在现在,且无为法及未来法,虽是能作因,但不能取增上果。正理论说:“然能作因,能取果者,定唯现在”。至于与果,除了绝对没有变化的无为法,不能与果外,其余的能作因,如把他视为不障因,过去、现在,可说都有与果的功能。要之二逗取果、与果的区别,是就各种因而把他分为质料与动力的二者,以明其时间之规定的。图示如左:

  染污异熟生 余初圣如次 除异熟遍二 及同类余生 此谓心心所

  余及除相应

  因是什么意义,何因而得何果,此因果的关系,都巳如上所说;但在这当中,那一种法由那几种因生,还得说明一下。讲到这问题,首当知道所生法有四类:就是染污法、异熟生法、初无漏法、三所余法。所谓三所余法,就是在无记法中,除了异熟生,取其他的工巧处、威仪路、通果心的三种无记;在善法中,除去初无漏法,取其他的一切善法。于此六句颂中,前五句明相应法,后一句明色不相应。

  染污异熟生余初圣 这八字,是标出诸染污法、异熟生法、三所余法、初无漏法的四大类。

  如次 这二宇,是辨因多少。意思是说:在此四法的除因门中,于下雨句,如其次第,除去某一种因。

  除异熟余生 这是约第一类的染污法说。诸染污法,于六因中,除去异熟因,由其余的五因生。为什么要除异熟因

  因异熟因所生诸法,不是纯粹染污的。

  除遍行余生 这是约第二类的异熟生法说。异熟生法,于六因中,除去遍行因

  由其余的五因生。为什么要除遍行因

  因遍行因所生诸法,唯独是染污的。

  除二因余生 这是约第三类的三所余法说。三所余法,于六因中,除前异熟、偏行二因,由其余的四因生。为什么要除这二种因?因所余法,既不是异熟性的,又不是染污性的,所以不从此二因生。

  除二及同类余生 这是约第四类的初无漏圣法说。初无漏法,于六因中,不特要除去前面所除的异熟、遍行二因,并及还要除去同类因,只从其余的三因生。为什么要除去这三种因子因初无漏圣法,绝对没有前生的同类法,所谓初念无漏无同类因,就是此意,所以须要除去同类因。开始所得的圣法,既然是无漏的,当然纯属善性,所以须要除去里熟、遍行二因。

  此谓心心所 所生的四类法中,各有二种:一是相应法,一是不相应法。上来所说四法从因所生,是约心心所的相应法说的,所以说此谓心心所。

  余及除相应 余指色法及不相应行法。此色及不相应的四类法从因所生,是这样的:如恶律镶的染污色、不相应行,如心心所所除的异熟因外,兼及除去相应因,从其余的四因生。若眼等五根的异熟生色、不相应行,如心心所所除的遍行因外,兼及除去相应因,从其余的四因生。设是除初圣外所余无漏戒及定共戒等,一切善色、兼工巧、威仪、通果色的三所余色,不相应行,如心心所所除的异熟、遍行二因外,兼及除去相应因,从其余的三因生。假定是苦法忍上的道共戒初无漏色、不相应行,如心心所所除的遍行、异熟、同类的三因外,兼及除去相应因,从其余的二因生。诸法之中,决无一因生者。

  己二 明四缘

  庚一 总明四缘义

  辛一 四缘体

  说有四种缘 因缘五因性 等无间非后 心心所已生 所缘一切法

  增上即能作

  在前开始讲六因时,曾经这样说过:关于凹缘论的发达经过,到下讲四缘时再说。所以现在来观察一下四缘论。四缘论与六因论的不同,不独在小乘论部所用,就在大乘敔也依用的,因为因缘论的分类,是一般所承认的。虽然如此,但尽我人研究,不独巴利文圣典,没有明说四缘的经文,就是在漠译阿含中,也没有明说四缘的文献,现在所可发现的四缘说,只在大乘经的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卷下。有部三藏中的四缘分类,望于经说的形态,至少有被整理的痕迹。对此四缘分类的观察,如作发达史的研究:前之六因论,若说是其支流,则此四缘论,就可说是本流。但四缘的分类,是不是开始就被规定为四呢

  这在古典经典思想没有弄清楚以前,是很难预为论断的。不过就论部说,在提婆设摩(佛减百年顷人)的识身足论卷第三,已有四缘的名目。此外,关于四缘的议论,在施设足论中也有。总之,四缘论的成立,不能提到太早的时代。这不独在论部如此,就是在含有四缘论的契经,也可说是那样,为什么

  因那契经,在巴利文方面,固不用说,就是在漠译,也没有所传。然则四缘成立的经过,应怎样的研究呢

  这在漠译的所传中,是有可注意之材料的,那就是舍利弗阿毗昙论的十缘说。十缘,就是因缘、无间缘、境界缘(所缘缘)、依缘、业缘、报缘、起缘、异缘、相续缘、增上缘(见舍利弗阿毗昙论卷第二五至卷第二六)。此十缘说与四缘的关系,如卒然的说,是先有四缘说,然后渐次增加,始成为十缘说,这种看法,大体是不错的。然佛教是特别重视因缘论的,那末,他的作用又是怎样的呢

  作为其根本精神的,要之,以“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原理为基础,从种种的立场,看一切的现象,明其相互关系,同时,如消极的说,由此因缘论,对抗当时流行于世的无因论(偶然论)、一因论(自在神、自性、时)等,以明佛敔相对主义的世界观。如将此四缘论与前六因论比较,不管是四缘论或六因论,主要都是著重于心理活动的分类,在这点上,虽则是同样的,但四缘论,主要是认识论的,六因论,却专以生命活动为中心,在这点,可说又有不同。话越说越远,就此收住,依于颂文,将四缘说,分别如下:

  说有四种缘 这是举数标名,显为契经所说。有人说:“前之六因,无经说故,所以言许;今之四缘,有经说故,所以言说”。有经说,意指阿含经中有说。婆沙十六也说:“然此六因非契经说,契经但说有四缘性:谓因缘性,广说乃至增上缘性”。根据这些看来,四缘说,似乎是契经有的,可是如上分别,现存阿合经中,并无明文说有四缘性。至在分别缘起初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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