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忍果的三缘。第一是得无漏择减得;第二是缺有顶,即有顶中的五部烦恼,任随一部断了,就是此缘的完成,并不是一定要具断,所以说缺;第三灭双因,就是灭自部的同类因及他部的遍行因。现在对此加以简别,看看究竟要到什么程度,方得具有三缘。首以我们凡夫而言:虽能断苦集离八地染,具有灭双因的一缘,但因不具无漏断得及缺第一有的二缘,所以纵得无为,不得立名遍知。再以见道圣者而言:于初三心中,假定是在苦法忍位,自他双因全部未灭,假定是在苦法智位,虽然已灭自部欲界同类因,但因未灭集部遍行因,所以亦为未灭双因,假定是在苦类忍位,因还没有生起智解脱道,不但未灭他部遍行因,就是上界自部苦同类因亦未灭,所以亦为未灭双因。而此三心,任何一心,都不具备缺有顶的这一条件,因为苦类智解脱道还未生起。所以从入见谛至苦类忍现行以前的圣者,虽已具有无漏断得的一缘,但因未缺有顶、未灭双因,所以不立遍知。假定从苦类忍进一步入于苦类智,由苦类智再进一步入于集法忍,在此第四第五二心的阶段,仍缺未灭双因的一缘,如于苦类智位,虽灭上界苦谛下的烦恼,但集谛下的烦恼还未灭除,至于集法忍位,虽巳灭苦谛下的遍行烦恼,但因集法智解脱道未生,所以自部的烦恼还未去,由此可知灭双因不成。这样,见位第四、第五二心的圣者,虽具无漏断得及缺有顶(苦类智生时正缺有顶,集法忍位前位巳断,当亦具有)的二缘,但因尚缺灭双因的一缘,所以不得立为遍知。如从集法忍进一步入于集类智,三缘完具,就可立遍知之名了。至于其后的法智、类智诸位,所得无为,皆三缘具,立为遍知,当更不成问题了。
越界 此明智果的四缘。所谓四缘,不是另有什么,就在上述的三缘之外,再加现在所说的越界一缘。假定是越欲界,就立五顺下分结尽遍知,假定是越色界,就立色爱结尽遍知,假定是越无色界,就立一切结尽遍知。
故立九遍知 这是总结。意谓由具三缘,立忍果六遍知,由具四缘,立智果三遍知,如是合立九遍知名。
辛四 明成就遍知
住见谛位无 或成一至五 修成六二一 无学唯成I
上来所立遍知有九,这我们已知道丁,但在得遍知的圣者,那一个能成就那几种遍知了初二句明见道位,第三句明修道位,第四句明无学位。于中住位两字,应通末后两句。住是能住,是显示行者的能够成就。为什么不说凡位子因见道尚且有无不定,凡位决定无有,当就不用谈了。
住见谛位无或成一至五 行者在进入圣位的过程中,假定是依未至定而入于见谛的话,于见道十五心,从初苦法忍第一心直至集法忍第五心,于此五位,都无遍知;若至第六集法智以及第七集类忍,于此二位,唯成就一欲界见苦集断遍知;若至第八集类智以及第九减法忍,于此二位,便成就欲见苦集断及色无色见苦集断二偏知;若至第十减法智以及第十一灭类忍,于此二位,便成就欲见苦集断、上界见苦集断及欲见灭断三遍知;若至第十二灭类智以及第十三道法忍,于此二位,便成就前三及上界见灭断四遍知;若至第十四道法智以及第十五道类忍,于此二位,便成就前四及欲见道断五遍知,所以颂说或成一至五。假定是依根本危而入于见谛的话,前七心来,都无遍知,若至第八心后,或成就一遍知,或成就二遍知等,随其所应,如理可知。为什么依根本定入见谛,无有欲界见修四遍知
因根本定不是欲界惑的对治。或者有人又要这样的问:先离欲者,入正决定,至苦类智、集法忍的时候,三缘已经完成,为什么不立遍知h当知三缘虽然已具,但是双因尚未得成,前面曾经说过,遍知是就无漏断得而立的,彼于异生位,虽已断了欲界见苦集等的烦恼,然而现今他仅获得苦下的无漏离得,还没有获得集下同类因的无漏离得,所以双因不成,既然不成双因,当即不立遍知。
修成六一二 此明修道位。住于修道位中的圣者,从道类智第十六心开始,一直到还没有离欲染以前,所谓第九无间道人,都是成就见道所断的六遍知,其他如离欲而又退者,亦成就六偏知。于此所成问题的二叫说忍果六遍知是属见道,现在为什么又说足修位成六
这因前得果门,由见道得是忍果,所以属于见道;而今约人成就,是在道类智位,所以属于修道。再就离欲退者而言:他们在没有退欲惑的时候,只得到五顺下分结尽一遍知,现在退欲惑时,怎么返成就六
这因五顺下分结尽,总集欲界见修诸断为一,名义上虽则是一种,实质上是具七种的,所以现在离欲退人,虽舍欲界五顺下分结尽遍知,但仍成就其余见谛的六遍知。假定是完全离去欲染,以离欲第九解脱道为初,乃至离色界最后无间道,色爱未尽,于其中间,唯成就一遍知;或者是先离欲而来人见道的,从道类智起,一直到未起色爱尽胜果道时,于其中间,亦成就一遍知;还有色爱已断起色缠退的人以及无学位起色缠退的人,亦成就一遍知。如是各各所成就的一偏知,都是指五顺下分结尽而言。假定是色爱永尽的圣者,从色爱断尽起,一直到有顶能断第九无问道人,于其中间,都成就下分结尽及色爱结尽二偏知;或者是先离色爱而来人见道的,从道类智后起色爱尽胜果道,一直到尚未完全脱离无色爱前,于其中间,亦成就下分结尽及色爱结尽二遍知;还有从无学位,起无色缠退时,舍一切结尽遍知,亦成就下分结尽及色爱结尽二遍知。
无学唯成一 此明无学位。入于妩学位的圣者,唯成就一,就是一切结尽遍知。
辛五 明集遍知处
越界得果故 二处集遍知
诸小还果及阿罗汉果,总集所有诸断立一遍知,这是什么道理
现在来解释说:
越界得果故二处集遍知 于所得断总集建立为一遍知,是由具于二缘,可是能具足二缘者,唯是在于二处:第一是越界,第二是得果。假定足离欲染而越于欲界,就得不还果,假定是离无色染而越于无色界,就得阿罗汉果,所以于此总集所得断建立一遍知。至于预流、一来,虽则也是得果,但无越界的功能,色爱尽位离色界时,虽有越界的功能,但又不是得果,余位二义俱无,所以于彼诸位不总集所得断立遍知名。
辛六 明得舍遍知舍一二五六 得亦然除五
什么人舍遍知
什么人得遍知
舍偏知是舍那几种
得遍知又是得那几种?这也都是我们所要知道的。上句明舍,下句明得。
舍一二五六 舍有舍一、舍二、舍五、舍六的不同。舍一有三类:一、从无学退者,不论起那一界的烦恼,总是舍一切结尽遍知。二、从色爱退者,起色界染时,舍色爱结尽遍知。三、全离欲退者,起欲界染时,舍五顺下分结尽遍知。舍二有二类:一、诸不还者,从色爱尽,起欲缠退,舍色爱结尽及五顺下分结尽二遍知。二、得阿罗汉果时,舍色爱结尽及五顺下分结尽二遍知。舍五者,就是从先离欲而入于见道的,到达了道类智,证得不还果时,得一五顺下分结尽遍知,舍前见道忍果的五遍知。舍六者,谓未离欲的所有圣者,当其获得离欲的时候,得一五顺下分结尽遍知,舍前见道忍果的六偏知。
得亦然除五 如前舍遍知,有一二等的不同,当知得遍知,亦有一二等的不同,所以说亦然。同中稍有不同的,就是除去得五。得一者,谓得未得,九遍知中,一一渐得,皆名得一;还有从无学位,起色缠退,得一五顺下分结尽遍知,亦名得一。得二者,谓从无学起无色界诸缰退时,得色爱结尽及五顺下分结尽二遍知,名为得二。得六者,谓从不还退,于一刹那中,得忍果六偏知,名为得六。为什么没有得五?正理五六说:“无得五者,理无容故。谓先离欲依未至定入见谛者,道类忍时舍五遍知得不还果,此果若退可得五遍知,此退既无,故无容得五”。
分别贤圣品第六
有漏因缘果的三品,都已讲完,无漏因缘果的三品,今当详论。此分别贤圣品,是说的无漏果,为行者指出其果,然后再告诉他应修怎样的因具怎样的缘,使行者明确了知圣果之所由来。讲到贤圣的果位,小乘中的昆昙有门与成实空门,所说略有不同:依成实空门人道:学人有十八,无学有九。学人十八者:一、信行,二、法行,一二、信解,四、见得,五、身证,六、家家,七、一种子,八、向初果,九、得初果,十、向二果,十一、得二果,十二、向三果,十三、得三果,十四、中般,十五、生般,十六、行般,十七、不行般,十八、上流般。于中,初二为贤,次十六为圣。无学九者:一、退,二、思,三、护,四、住,五、进,六、不动,七、不退,八、慧解脱,九、俱解脱。依昆昙有门入道:贤位有七,圣位亦七。七贤,亦名七方便:一、五停心,二、别相念,三、总相念,四、暖,五、项,六、忍,七、世第一。七圣者:一、信行,二、法行,三、信解,四、见得·,五、身证,六、时解脱,七、不时解脱。如依仁王经说:地前名贤,地上名圣,就是三贤十圣,五位修行。今颂所说,贤为七贤,圣则略说四圣,就是四果,详说八圣,就是于四果外,再加四向。若论修行的阶段,亦有五位分别:谓五停心、别相念、总相念的三方便为资粮位;暖等的四加行为加行位,见道为通达位,修道为修习位,无学道为究竟位。本品既叫贤圣品,那末,何名为贤十何名为圣
这是我们首先要分别的。法胜昆昙说:“于人天中应受供养,故名贤圣”。杂心五说:“贤圣者,正定聚,谓七人及真实凡夫”。光记解说:“贤谓贤和,圣谓圣正”。慧晖对这更进一步加以解释说:“贤和者即事和,圣正者正即涅槃理,圣于此正得决定故”。古抄说:“事和者和顺义,当体和事远顺理也,理和者,见道已上证位无别云和也”。说文说:“有多识以行,谓之贤”。桂苑珠丛说:“无事不通为圣”。大乘义章十七说:“和善曰贤,会正名圣。正谓理也,理无偏邪,故说为正,证理舍凡,说为圣矣。此贤与圣同异有三:一、同体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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