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忍果的叁緣。第一是得無漏擇減得;第二是缺有頂,即有頂中的五部煩惱,任隨一部斷了,就是此緣的完成,並不是一定要具斷,所以說缺;第叁滅雙因,就是滅自部的同類因及他部的遍行因。現在對此加以簡別,看看究竟要到什麼程度,方得具有叁緣。首以我們凡夫而言:雖能斷苦集離八地染,具有滅雙因的一緣,但因不具無漏斷得及缺第一有的二緣,所以縱得無爲,不得立名遍知。再以見道聖者而言:于初叁心中,假定是在苦法忍位,自他雙因全部未滅,假定是在苦法智位,雖然已滅自部欲界同類因,但因未滅集部遍行因,所以亦爲未滅雙因,假定是在苦類忍位,因還沒有生起智解脫道,不但未滅他部遍行因,就是上界自部苦同類因亦未滅,所以亦爲未滅雙因。而此叁心,任何一心,都不具備缺有頂的這一條件,因爲苦類智解脫道還未生起。所以從入見谛至苦類忍現行以前的聖者,雖已具有無漏斷得的一緣,但因未缺有頂、未滅雙因,所以不立遍知。假定從苦類忍進一步入于苦類智,由苦類智再進一步入于集法忍,在此第四第五二心的階段,仍缺未滅雙因的一緣,如于苦類智位,雖滅上界苦谛下的煩惱,但集谛下的煩惱還未滅除,至于集法忍位,雖巳滅苦谛下的遍行煩惱,但因集法智解脫道未生,所以自部的煩惱還未去,由此可知滅雙因不成。這樣,見位第四、第五二心的聖者,雖具無漏斷得及缺有頂(苦類智生時正缺有頂,集法忍位前位巳斷,當亦具有)的二緣,但因尚缺滅雙因的一緣,所以不得立爲遍知。如從集法忍進一步入于集類智,叁緣完具,就可立遍知之名了。至于其後的法智、類智諸位,所得無爲,皆叁緣具,立爲遍知,當更不成問題了。
越界 此明智果的四緣。所謂四緣,不是另有什麼,就在上述的叁緣之外,再加現在所說的越界一緣。假定是越欲界,就立五順下分結盡遍知,假定是越色界,就立色愛結盡遍知,假定是越無色界,就立一切結盡遍知。
故立九遍知 這是總結。意謂由具叁緣,立忍果六遍知,由具四緣,立智果叁遍知,如是合立九遍知名。
辛四 明成就遍知
住見谛位無 或成一至五 修成六二一 無學唯成I
上來所立遍知有九,這我們已知道丁,但在得遍知的聖者,那一個能成就那幾種遍知了初二句明見道位,第叁句明修道位,第四句明無學位。于中住位兩字,應通末後兩句。住是能住,是顯示行者的能夠成就。爲什麼不說凡位子因見道尚且有無不定,凡位決定無有,當就不用談了。
住見谛位無或成一至五 行者在進入聖位的過程中,假定是依未至定而入于見谛的話,于見道十五心,從初苦法忍第一心直至集法忍第五心,于此五位,都無遍知;若至第六集法智以及第七集類忍,于此二位,唯成就一欲界見苦集斷遍知;若至第八集類智以及第九減法忍,于此二位,便成就欲見苦集斷及色無色見苦集斷二偏知;若至第十減法智以及第十一滅類忍,于此二位,便成就欲見苦集斷、上界見苦集斷及欲見滅斷叁遍知;若至第十二滅類智以及第十叁道法忍,于此二位,便成就前叁及上界見滅斷四遍知;若至第十四道法智以及第十五道類忍,于此二位,便成就前四及欲見道斷五遍知,所以頌說或成一至五。假定是依根本危而入于見谛的話,前七心來,都無遍知,若至第八心後,或成就一遍知,或成就二遍知等,隨其所應,如理可知。爲什麼依根本定入見谛,無有欲界見修四遍知
因根本定不是欲界惑的對治。或者有人又要這樣的問:先離欲者,入正決定,至苦類智、集法忍的時候,叁緣已經完成,爲什麼不立遍知h當知叁緣雖然已具,但是雙因尚未得成,前面曾經說過,遍知是就無漏斷得而立的,彼于異生位,雖已斷了欲界見苦集等的煩惱,然而現今他僅獲得苦下的無漏離得,還沒有獲得集下同類因的無漏離得,所以雙因不成,既然不成雙因,當即不立遍知。
修成六一二 此明修道位。住于修道位中的聖者,從道類智第十六心開始,一直到還沒有離欲染以前,所謂第九無間道人,都是成就見道所斷的六遍知,其他如離欲而又退者,亦成就六偏知。于此所成問題的二叫說忍果六遍知是屬見道,現在爲什麼又說足修位成六
這因前得果門,由見道得是忍果,所以屬于見道;而今約人成就,是在道類智位,所以屬于修道。再就離欲退者而言:他們在沒有退欲惑的時候,只得到五順下分結盡一遍知,現在退欲惑時,怎麼返成就六
這因五順下分結盡,總集欲界見修諸斷爲一,名義上雖則是一種,實質上是具七種的,所以現在離欲退人,雖舍欲界五順下分結盡遍知,但仍成就其余見谛的六遍知。假定是完全離去欲染,以離欲第九解脫道爲初,乃至離色界最後無間道,色愛未盡,于其中間,唯成就一遍知;或者是先離欲而來人見道的,從道類智起,一直到未起色愛盡勝果道時,于其中間,亦成就一遍知;還有色愛已斷起色纏退的人以及無學位起色纏退的人,亦成就一遍知。如是各各所成就的一偏知,都是指五順下分結盡而言。假定是色愛永盡的聖者,從色愛斷盡起,一直到有頂能斷第九無問道人,于其中間,都成就下分結盡及色愛結盡二偏知;或者是先離色愛而來人見道的,從道類智後起色愛盡勝果道,一直到尚未完全脫離無色愛前,于其中間,亦成就下分結盡及色愛結盡二遍知;還有從無學位,起無色纏退時,舍一切結盡遍知,亦成就下分結盡及色愛結盡二遍知。
無學唯成一 此明無學位。入于妩學位的聖者,唯成就一,就是一切結盡遍知。
辛五 明集遍知處
越界得果故 二處集遍知
諸小還果及阿羅漢果,總集所有諸斷立一遍知,這是什麼道理
現在來解釋說:
越界得果故二處集遍知 于所得斷總集建立爲一遍知,是由具于二緣,可是能具足二緣者,唯是在于二處:第一是越界,第二是得果。假定足離欲染而越于欲界,就得不還果,假定是離無色染而越于無色界,就得阿羅漢果,所以于此總集所得斷建立一遍知。至于預流、一來,雖則也是得果,但無越界的功能,色愛盡位離色界時,雖有越界的功能,但又不是得果,余位二義俱無,所以于彼諸位不總集所得斷立遍知名。
辛六 明得舍遍知舍一二五六 得亦然除五
什麼人舍遍知
什麼人得遍知
舍偏知是舍那幾種
得遍知又是得那幾種?這也都是我們所要知道的。上句明舍,下句明得。
舍一二五六 舍有舍一、舍二、舍五、舍六的不同。舍一有叁類:一、從無學退者,不論起那一界的煩惱,總是舍一切結盡遍知。二、從色愛退者,起色界染時,舍色愛結盡遍知。叁、全離欲退者,起欲界染時,舍五順下分結盡遍知。舍二有二類:一、諸不還者,從色愛盡,起欲纏退,舍色愛結盡及五順下分結盡二遍知。二、得阿羅漢果時,舍色愛結盡及五順下分結盡二遍知。舍五者,就是從先離欲而入于見道的,到達了道類智,證得不還果時,得一五順下分結盡遍知,舍前見道忍果的五遍知。舍六者,謂未離欲的所有聖者,當其獲得離欲的時候,得一五順下分結盡遍知,舍前見道忍果的六偏知。
得亦然除五 如前舍遍知,有一二等的不同,當知得遍知,亦有一二等的不同,所以說亦然。同中稍有不同的,就是除去得五。得一者,謂得未得,九遍知中,一一漸得,皆名得一;還有從無學位,起色纏退,得一五順下分結盡遍知,亦名得一。得二者,謂從無學起無色界諸缰退時,得色愛結盡及五順下分結盡二遍知,名爲得二。得六者,謂從不還退,于一刹那中,得忍果六偏知,名爲得六。爲什麼沒有得五?正理五六說:“無得五者,理無容故。謂先離欲依未至定入見谛者,道類忍時舍五遍知得不還果,此果若退可得五遍知,此退既無,故無容得五”。
分別賢聖品第六
有漏因緣果的叁品,都已講完,無漏因緣果的叁品,今當詳論。此分別賢聖品,是說的無漏果,爲行者指出其果,然後再告訴他應修怎樣的因具怎樣的緣,使行者明確了知聖果之所由來。講到賢聖的果位,小乘中的昆昙有門與成實空門,所說略有不同:依成實空門人道:學人有十八,無學有九。學人十八者:一、信行,二、法行,一二、信解,四、見得,五、身證,六、家家,七、一種子,八、向初果,九、得初果,十、向二果,十一、得二果,十二、向叁果,十叁、得叁果,十四、中般,十五、生般,十六、行般,十七、不行般,十八、上流般。于中,初二爲賢,次十六爲聖。無學九者:一、退,二、思,叁、護,四、住,五、進,六、不動,七、不退,八、慧解脫,九、俱解脫。依昆昙有門入道:賢位有七,聖位亦七。七賢,亦名七方便:一、五停心,二、別相念,叁、總相念,四、暖,五、項,六、忍,七、世第一。七聖者:一、信行,二、法行,叁、信解,四、見得·,五、身證,六、時解脫,七、不時解脫。如依仁王經說:地前名賢,地上名聖,就是叁賢十聖,五位修行。今頌所說,賢爲七賢,聖則略說四聖,就是四果,詳說八聖,就是于四果外,再加四向。若論修行的階段,亦有五位分別:謂五停心、別相念、總相念的叁方便爲資糧位;暖等的四加行爲加行位,見道爲通達位,修道爲修習位,無學道爲究竟位。本品既叫賢聖品,那末,何名爲賢十何名爲聖
這是我們首先要分別的。法勝昆昙說:“于人天中應受供養,故名賢聖”。雜心五說:“賢聖者,正定聚,謂七人及真實凡夫”。光記解說:“賢謂賢和,聖謂聖正”。慧晖對這更進一步加以解釋說:“賢和者即事和,聖正者正即涅槃理,聖于此正得決定故”。古抄說:“事和者和順義,當體和事遠順理也,理和者,見道已上證位無別雲和也”。說文說:“有多識以行,謂之賢”。桂苑珠叢說:“無事不通爲聖”。大乘義章十七說:“和善曰賢,會正名聖。正謂理也,理無偏邪,故說爲正,證理舍凡,說爲聖矣。此賢與聖同異有叁:一、同體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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