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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講記▪P70

  ..續本文上一頁,其猶眼目,以同體故,莫問始終,皆名爲賢,並得稱聖。二、賢聖體別,別有五種,其第五約位分別,見道已前調心離惡,名之爲賢,見谛已上會正名聖。故仁王說叁賢十聖。叁、通局分別,賢通聖局,從始至終,皆名爲賢,故經說雲賢者,舍利弗等,見谛已上方得名聖”。今頌約體別說爲賢聖。至本品說在隨眠品後,因爲賢聖的差別,是由隨眠的強弱來的,離了隨眠的強弱,就無法辨別賢聖,所以于隨眠後,次明賢聖。法勝昆昙四卷說:“已說使品,賢聖品今當說”;六卷又說:“已說流轉次第,不流轉次第今當說”。雜心五說:“已說諸煩惱,修行今當說”。都是此意。

  丁二 明無漏之因果

  戊一 明無漏果

  己一 總明道體性

  已說煩惱斷 由見谛修故 見道唯無漏 修道通二種

  關于煩惱及其俱有相應法的如何而斷,在前隨眠品本已詳細的說過了,但斷不是無因而自然的,必藉聖道而後始得,然這所由道的狀態怎樣,這是我們現在所要說的。首先須知的,就是此頌的頌文,雖正理與這一樣,但顯宗卻全改了,如彼頌說:“已說煩惱斷,由見修道故,見道見聖谛,修道修九品”。因此,別行的本頌卷下,此一頌文,全同顯宗,想來不是奘公親譯,而是後人所錄出的。正理雖未擅改頌文,但對下雨句曾有破斥,如彼論五七說:“此中問答,俱不應說,前已說故。謂前說忍所害隨眠,有頂地攝唯見斷等。彼言已顯有項見修所斷隨眠,如其次第唯聖見道,修道所斷下八地攝,見斷隨眠,聖見道斷,凡修道斷,修斷聖凡俱修道斷。既說見道唯依聖身,豈不已威唯是無漏?既說修道通依凡聖身

  豈不已成通有漏無漏子是則今說義不異前,由此不應造頌再說,說已複說成無用故”。今依義門反複推尋,覺得正理論主所說,其理由是不充分的,要知前顯九十八隨眠幾何所斷,只是隨其所應分別見修,並未論說什麼道體,現正明其道體,所以須明唯無漏與通二種,不可以相似義而壤義門的差別。依法相分別法門,如理推之,不惜多句,其事雖已具足,但初學的行人,就這樣是不能曉了的,所以依義門的差別,各各分別顯示。論主的頌文,非常的正當,實不必改動。

  已說煩惱斷由見谛修故 這兩句是結前。論諸煩惱,依世尊說,只有二種:一是屬于見所斷的,一是屬于修所斷的。如契經說:“諸漏有二:謂有諸漏是見所斷,或有諸漏是修所斷”。可是後來的佛子造論,有將二類開爲見苦所斷乃至修道所斷五種的,這在前隨眠品開始的第四第五兩頌,已詳細的說過了。不過略攝起來,還是由見谛道斷及修道斷二種,所以說“已說煩惱斷,由見谛修故”。

  見道唯無漏修道通二種 這兩句是出道體。斷煩惱的道體,如以漏無漏分別:見道唯是無漏不通有漏,因于十五心位,見道速能對治叁界的見惑。頌疏說:“于四谛下,一刹那中,頓斷九品見所斷故,非有漏道有此堪能,故唯無漏”。正理破頓斷九品因說:“所說見道唯無漏因,謂一刹那斷九品故。此因非證!有漏亦能一刹那中斷五部故,豈能頓斷便無漏攝”

  寶疏舉出很有力的理由反破他說:“其斷惑者,九品頓斷難,必用無漏道,五部合斷易,凡位唯合斷。九品頓斷難,見道頓斷九,所以唯無漏,我以九品頓斷爲因,何爲將五部合斷爲難”

  修道,不僅通于無漏,且亦通于有漏,所以說通二種。因爲修道,不是速斷叁界的煩惱,又不是頓斷九品的煩惱,與見道有著很大的不同,所以可通有漏。不過要了知的:修道通有漏,是約以世俗智斷煩惱說的,若約真實修道說,亦即唯限于無漏了,所以叁無漏根的已知根,不適有漏。爲什麼見惑九品是頓斷而修惑九品是別斷呢?這因見惑的九品相望,系縛力特別堅強,所以聖者要以無漏聖道一時頓斷;修惑的九品相望,同部異品,其系縛力不怎樣強,所以聖者亦可以有漏道漸次別斷。

  己二 明道所證谛

  庚一 明四谛

  子一 正明四谛

  谛四名已說 謂苦集滅道 彼自體亦然 次第隨現觀

  見谛,這是學佛者的唯一要求,不見谛,就不能見苦邊際,而長夜在生死中與苦搏鬥。不錯,見谛是很要緊的,是但所見谛的相貌怎樣的呢

  不能不先知道,所以現在來說明見谛相。

  谛四名已說謂苦集減道彼自體亦然 這叁句是顯四谛的名體。行者所見的聖谛有四,關于四谛的名字,在前界品已經說過:如彼頌說“無漏謂道谛”,就是說的道谛;“擇滅謂離系”,就是說的滅谛;“及苦集世問”,就是說的苦集二谛。界品所指出的四谛之名,其次第是不是也是那樣呢

  不!四谛的次第,應該是這樣的:一、苦,二、集,叁、滅,四、道。于此仍成問題的:就是這品所列四谛,與彼界品所說谛體,有沒有差別

  沒有

  爲什麼!因列名的次第容有不同,而名所顯的體是無別的,所以說“彼自體亦然”。四谛的各各自體是什麼

  叁界的有漏諸法,爲苦谛體;叁界的有漏業及煩惱,爲集谛體;擇滅無爲的空寂之理,爲滅谛體;斷惑證真的無漏慧,爲道谛體。因論生論,有人又這樣問:無爲有叁,爲什麼唯以擇滅爲滅谛體,而余二無爲則非四谛攝呢

  能不能立爲谛,這主要是在看法怎樣:若法是苦果、苦因、苦滅、苦對治者,那就可以立爲谛,否則就不能立爲谛。看看虛空及非擇滅二無爲的性質,爲四位的任何一位所不能屬,所以不立爲谛。爲什麼是這樣的

  因他們是無爲法,不能歸納在道谛中,是無記法,不能歸納在減谛中,是無漏法,不能歸納在苦集二谛中,所以非四谛攝。

  次第隨現觀 這一句是明四谛的次第。四谛之所以這樣次第,說明他的理由,本來是很多的,但主要的一點,是隨現觀的次第而次第的:謂于現觀位,最初觀察生死流轉的苦痛,其次觀察苦痛以什麼爲因,進而觀察苦痛怎樣得以消滅,最後觀察消滅苦痛的方法。如害病求醫,先要從病象而測知病因,然後爲求病痛的痊愈,再進一步運用對治病因的藥方,使病者吃下,真正得到病體的康複。“因此,學佛者有首先推究因緣的必要。知道了世間苦迫的所以生、所以滅的條件,才能合理的解決他,使應生的生起,應滅的滅除”。論引良醫經說:““夫醫王者,謂具四德,能拔毒箭:一、善知病狀;二、善知病因,叁、善知病愈,四、善知良藥。如來亦爾!爲大醫王,如實了知苦、集、滅、道”。故加行位如是次觀,現觀位中次第亦爾,由加行力所引發故,如已觀地縱馬奔馳”。四谛就叫四谛好了,爲什麼經中又說爲聖谛

  因這是聖者的聖慧所通達的,如實見苦是苦,乃至如實見道是道,所以名爲聖谛。凡夫雖也觀于四谛,但因苦計爲樂,道計非道,顛倒而見,所以不名幾谛。論引頌說:“聖者說是樂(謂諸聖者說涅槃是樂),非聖說爲苦(謂諸外道說涅槃是苦,如彼說道:我見世間,無一目者尚以爲苦,況彼涅槃諸根總滅而得有樂?所以妄計爲苦);聖者說爲苦(有漏之法,聖說爲苦),非聖說是樂(非聖于中,妄說樂受,唯是其樂,所以成爲顛倒)”。雜含十叁有頌與這相似,如說:“賢聖見苦者,世間以爲樂;世間之所苦,于聖則爲樂”。

  辛二 別明苦谛

  苦由叁苦合 如所應一切 可意非可意 余有漏行法

  于五受中,爲苦之自體的,唯是一分苦受,所余有漏,悉皆非苦,諸有漏行怎麼皆是苦谛

  現以此頌來解答這問題。

  苦由叁苦合 苦谛之所以名爲苦谛,是由叁苦與之和合的關系。所謂叁苦,就是苦苦、壤苦、行苦。苦苦,是由苦受來的,因彼苦受,其性就是苦的,所以經說:苦受,生時苦,住時苦,名爲苦苦。壞苦,是由樂受來的,因彼樂受,其性本是樂的,但由壞滅而成苦性,所以經說:樂受,生時樂,住時樂,壞時苦,名爲壞苦。行苦,是由舍受來的,因彼舍受,本是非苦非樂的,但因生滅無常,遷流不安,所以行成苦性。如契經說:“若非常即是苦”,就是此意。

  如所應一切可意非可意余有漏行法 一切有漏,如其所應,與叁苦合,皆名苦谛。諸有漏行,雖說很多,類別有叁,就是可意有漏行法,非可意有漏行法,所余有漏行法。可意有漏行法,是指樂受及彼資具說的,如其所應,假定與壞苦合,那就說名爲苦,因未離染的凡夫,于彼壞時,必定會生憂愁苦惱的。諸非可意有漏行法,是指苦受及彼資具說的,如其所應,假定與苦苦合,那就說名爲苦,因苦受的自體及順苦法現前,必然能惱我人身心的。所余有漏行法,是指不苦不樂受及彼資具說的,如其所應,假定與行苦合,那就說名爲苦,因衆緣所造的諸法,無一不是無常的,而有漏無常性,無一不是苦的。這樣說來,可見有漏行法,悉皆是苦。但這是依不共說的,若約道理來講,可意及不可意,都應名爲行苦,因爲都是無常性的。話雖這麼說,但因行苦做細,一般人不易覺察,唯聖者所能觀見,所以有這麼一首頌說;“如以一睫毛,置掌人不覺,若置眼睛上,爲損及不安。愚夫如手掌,不覺行苦睫,智者如眼睛,緣極生厭怖”。由此可見凡夫厭上品苦苦,不及聖人厭下品行苦。怎麼知道

  如諸愚夫,墮落在無間獄中所受的劇烈痛苦,雖能引起他的恐怖心而生厭離,但比之聖者厭怖有頂天的行苦,那還差得很多。可是在此,成實論師提出問難說:如凡有爲性就是苦的話,那道谛也應是行苦攝,因是有爲性的,如諸有漏。論主答覆這問題說:聖道雖則是有爲性的,但同時又是無漏性的,不可說他是苦,苦之所以爲苦,主要在于違逆聖心,聖道生起,不特不違逆聖心,且由此能引衆苦永盡,所以雖是無常,不得名之爲苦。至于經說“觀諸有爲涅槃寂靜”,那是約有漏有爲說的,即苦是有爲有漏,有其擇滅名涅槃寂靜,不是約無漏有爲說的,這點我們必須分別清楚。經說:二切無常悉皆是苦”,當知這是唯約有漏非常說的,無漏非常不在此例。

  庚二 明二谛

  彼覺破便無 慧析余亦爾 如瓶水世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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