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劝他,回头是岸;而是当晓以大义─即善尽抚养的责任。所以这时候,倒应「劝合而不劝离」。即使不再沉迷于爱情的游戏,也当看在孩子的面上,而维持原来的关系。以上是对已婚者的奉告。
夫妻之间
下面再论夫妻相处之道。以东西方人对婚姻的观念很不一样,如中国古代,若结婚者即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似无恋爱的过程。然他们所重视者,是婚后的节义─所谓节义,乃彼此间的责任也。故若谓爱情,他们的爱情反是从结婚后才开始的。当然这不是最理想的模式。
而西方,却执迷于婚前的恋爱。于是谈情说爱时,甜甜蜜蜜.轰轰烈烈。而结婚后,却苦苦凄凄.冷冷漠漠。所以有人道「结婚是恋爱的坟墓」或「因误解而结合,为了解而分开」。当然这仍是不理想的。
故综合东西方的优点,乃最好婚前能够透过更多的认识、了解,以作为抉择的参考。而结婚之后,彼此乃以责任义务来调适.维系。所以夫妻相处之道,当既有西方的爱情,又有东方的节义。情较感性,虽舒宜但不坚固。义较理性,虽不贴切但可长久。
所谓既有情,又有义,情义还非各自独立者。我们不是常谓有「道情」和「道义」吗?故若共修其道,则能连结道情与道义也。然何谓「道」呢?广义的道,乃包括:兴趣、嗜好、工作与责任。以若夫妻间能有更多的交集,则他们的关系必会更和谐。譬如说若都喜欢文学,喜欢登山、音乐等。既生活的面交集越多,就越容易协调。或者两个人都从事同样的工作,也会更贴切。同样如负共同的责任,对夫妻间的默契都能增长。
事实上,夫妻间本就有一种共同的工作与责任,就是抚养下一代。故当从抚养的责任里,去维系彼此的关系,去培养彼此的默契。当然如能有更有共同的兴趣、嗜好,则更好。既要共同生活那么多年,则多花一点时间心力去部署经营,总是应该的。
第二春与自我实现
以上夫妻关系,应维持多久呢?有人说:不是当白头偕老,才圆满吗?从人间的伦理来看,确当如此。但是若从生物学看来,却另有洞天。我前面再三提到「繁殖与抚养,乃是爱情所负的使命」。故待孩子已抚养成人,则夫妻的连结关系,便可稍松缓些。我们前面不是说过:如小鸳鸯已能独立,则双亲即各分东西去也。
于是就现代人而言,所谓将小孩抚养长大,至少是大学毕业或当完兵。而此时的父母,大概也五十岁了。于是这阶段,不只孩子已长大,不必再那么操心.紧迫盯人。且经济上,也应比较稳定了,不必再披星戴月,奔波劳累。故这时候,即所谓的「第二春」─可安心发展个人的兴趣与嗜好。因为最初,或为抚养孩子,或为牵就经济的因素,有时候不得不作蛮大的让步和牺牲。本来有的兴趣与嗜好,只好束之高阁而不能任君翱翔。而现在既小孩子长大了,又经济稳定已,便可去发展自己的兴趣与嗜好。这就西方的心理学,乃说是「自我实现」也。
这时,夫妻双方的兴趣.嗜好,是否仍一样呢?如仍一样,当然最好。然有时候,虽当初是经过千挑万选;谁知道经过二三十年后的物换星移,想法却南辕北辙了。这时候,如夫妻的趋向不一样。我觉得:应彼此尊重,并允许有更大的弹性空间。不能老是念着当同进同出。
因为同进同出的阶段早已过去了,如果对方的选择跟我不同,则既尊重自己,也接纳对方,而各自发展去。或问:这时候,当离婚或不离婚呢?答:其实,这时候离婚与不离婚,倒没有太大的差别了。我的意思是:既没有太大的差别,何必多此一举呢?
历来,我曾处理过夫妻不和的问题。我皆既不劝合,也不劝离。而是奉告:当给彼此更大的空间。这样既不必牵就自己,也不会压迫对方。事实上,经过如此处理之后,情况都改善多了。
以大部份人都比较极端:要合,就要粘在一起,同进同出。不然,就干脆一刀两断,各分东西算了。而不知道从合离的两端间,去调适出另一片空间来。这一方面是心态的偏端,二方面也是见识的不足。
修行的转机处
前虽说:若孩子长大了,可以发展自己的兴趣与嗜好。这还是从世间法说的,如更从佛法来看,有什么兴趣与嗜好,也不过是关云长夜走麦城,跳脱不出轮回的圈套而已。因为不管什么兴趣.嗜好,甚至使命.行愿也吧!我的看法皆是「换汤不换药」,徒造轮回的业而已!故如孩子已经长大了,还是赶快学佛参禅、了脱生死,比较实在吧!以上是对已结婚,已有儿女者讲的。
当然如能更早识破爱情、婚姻的迷雾,而直接修行;不是更袒然吗?何必绕了一个大圈子,沾染了一身泥巴,才回到原点呢?若当初即看破.放下,不是更清爽吗?以上乃对未婚者说。
总之,因为人类繁殖过度,所以现代人乃有更大的选择空间;而我们更当利用这样的因缘,以修道了生死。否则,错过了这番因缘,他日欲回首时,却已千山万水,欲说还休。好!这题目,今天就讲到这里为止。下次有时间的话,再论广义的情,即分别心。
《力挽狂澜 问世间情是何物之一》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