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锹不能掘好一口井,所谓「行远必自迩,登高必自卑。」虽想横遍十方和竖穷三际,若不从本身和近处着手,那又何异高调与口号!所以佛陀的戒律中,准许病患的弟子以肉类当药吃,这就是说,众生虽然本性平等,但其救度的工作还是先从人类开始。不像后世有些佛弟子,宁可省吃俭用,去买下等动物放生,而置饥寒病困中的人们于不闻不问,实在不是佛陀的本旨。因为戒杀放生固需要,贫困的救济更需要呀!否则便是舍近就远的本末倒置了。
佛之所以成佛,乃是他福德智慧的圆满具足,也就是他的心量、他的影响力,已经充充满满、实实在在的扩大延长而达于十方三世了。他在成佛以前的三大阿僧祇劫(一个很长很长的时间过程),都在做着这种影响他人(包括一切众生)的工作,释迦世尊在二千五百多年前到人间──我们的世界成佛,便是这一影响工作和心量的圆满成熟。这一工作的具体表现便是无限量的施舍,施舍他所有的一切,这跟老子所说︰「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的道理相近,佛在无数的生死过程中,越是尽量的施舍(包括财、法、无畏的三种),他的福德智慧,便越发增长,直到圆满成熟为止。佛陀的这种施舍,也可称为给缘或与众生结缘。同时,这一缘的关系,生在佛时佛国而为佛的常随弟子,直接接受佛的教化,固然是与佛有缘,即使生在佛后的我们,无论信与不信佛的教义,可是世界整个的文化受了佛教的影响,我们生死在这个世界的人类,现在乃至百千万世的后代子孙,都不能否认已经接受了佛的影响,虽是间接而又间接了的影响,但总还是影响。那么这种直接间接的影响关系,便是因缘了。
四、光圈大小,三界浮沉
我们常看到绘画中的佛菩萨圣像,往往衬有光圈或称光轮,在头部或全身。有人说,佛菩萨有光圈,凡人同样也有光圈,甚至恶人也不例外,因为人在世上,便在人间,既在人间,就有人与人间的互相关系,像鲁滨逊那样漂流荒岛的独处生活,实在不能保持长久,所以人在世上既然有了社会关系(中国一向称之为伦理),便会影响他人,也要受他人的影响,不过这一影响力的善恶大小,跟着人类的圣贤愚劣的差等分别而有不同罢了!并且以为善者有光圈,恶者有黑圈。这一观点可算是对的,这就是众生业力的互为因缘。然而,笔者必须另作一番说明︰如果依照上面所说,大圣如同佛陀,固可佛光普照,光遍十方,照穷三世;那么罪恶者的至深至极,岂不也是黑透一切,将光明全部抵销,而成一个黑漆一团的黑暗状态了。其实,这是不可能也是说不通的,否则光圈扩大如佛,固是圆成,罪恶深而极止,岂不也是圆成?依照笔者的看法,圣贤有光圈,凡人有光圈,恶人也有光圈,只是光圈的大小范围和内外方向的不同而已,圣贤和才智的光圈,其光芒向外而四射,凡人的光圈,其暗淡存在而不显,恶人的光圈,其收缩向内而不见。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佛教是肯定一切独立价值的,不论为善为恶,都不能脱离个人自性的中心,所谓「好汉一人做事一人当」。圣贤才智能够把自己的聪明才智贡献(佛教称布施)给人类社会,他们的影响力是善的,所以光圈向外扩大,凡是受益的人群,便在他们的光圈之中,比如爱迪生发明了一千零九十七种东西,那么凡是享受他发明物的人们,便在他的光照之下了;等而上之,到达佛陀的境界,因为受益于佛陀的,不光是人,而已遍及一切众生,所以一切众生(如佛子护生,生物即受佛恩)都在佛光普照之下了。至于凡人,因其对于社会的贡献与仰给,收支平衡,他们虽有影响和被影响的作用,但因作用不大,所以他们的光圈是不易为人发现的。再说恶人呢!情形就不同了,他们只知接受而不去贡献,只能投入他人的光圈,而不能发出自己的光芒,例如越是白色的物体越能反射光线,越是黑色的物体,不但不能反光,而且越能吸收光线。于是外来的光线越强,他们内在的光度便越弱,打死一个人,抢劫若干财物,强奸一个妇女,逼使他人做绝大的牺牲,便是一种绝大的接收,也是一种重大债务的负荷!而且这种债户,如不及时偿还,便会越积越多而无有止境,自己的光圈也就越小而无有止境!
照这样说来,人性或自性的上升与下堕,也就是各自光圈的扩大与缩小了。一般人总以为佛教所说的超出三界生死,即是全部离开三界的范围,而去住入另一个独立自在的境界。依照笔者的看法,并不如此,因为人性或自性的升华既是光圈范围的扩大,光圈(其实是光团)扩大而能普照一切,便是自性涅槃的圆满成熟。可见所谓超出三界,只是超出而非脱出,只是不受三界生死所限而又能够容纳三界生死,只是在三界之内把光圈向外无限的扩充,冲破了三界的拘束而已。到这时候,可以生死自主了,可以「超出三界」,也可以「乘愿再来」。相反的,如果人性下堕,便是光圈(光团)的缩小,罪孽越深,遮障也越厚,遮障越厚,光能便越弱。但其光能虽弱,并不等于没有自性的存在,只是这一自性的外围附着了许许多多的债务,在生死之渊中,不断地向下沉淀,而且越往下沉,债务越多,债务越多,便沉得越快,光度也越弱;同时直往下沉,永无止境,越沉越深,越深越小。所以《地藏经》上,往往说到众生堕入地狱之后,总是永无出期。实际上,并非没有出来的期望,只是很不容易出来了!我们想想,直向上升便是光圈扩大而可达于超出三界普照一切的圆成境界,直往下堕乃是光圈缩小而越缩越小越沉越深地永无止境,那么到底是上升好呢?还是下堕比较更可怕?但是请别忘记,人走下坡路是极其轻快的,如想爬坡登高则必须付出辛勤奋斗和牺牲的代价!虽然如孔子所说︰「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可以开拓人生的境域,增进人性的庄严。所以笔者要说︰「贡献出自己,而又壮大美化了自己。」
有人说人的一生一死,赤条条地来,又空空如也地去,既不知来的方向,也不知去的路线,生我之前固已有了人类社会,我死之后,人类社会照常还是进行;我加入了社会活动,社会固在活动,我退出了社会活动,社会还在活动;我跟亲戚朋友往来,亲戚朋友固和我来往,我不要亲戚朋友,亲戚朋友却不会因此而就没有了亲戚朋友;我有了配偶,我们的社会中固然多了一对夫妇,如我不嫁或不婚,我的对方,也不会因此而就一定娶不进来或嫁不出去。照这样看来,人生是独立的,而且还是孤立和悲哀的!其实,人在历史上不但向下可以影响后代,向上接受祖先的影响(这是民族与文化的遗传),同时还可以影响左右当下的时代社会,如胡适所说︰「我这个小我,不是独立存在的,是和无量无数小我有直接或间接的交互关系的,是和社会的全体和世界的全体,都有互为影响关系的,是和社会世界的过去和未来都有因果关系的。……但是每一个小我的一切作为……都永远留存在那个大我之中……。」(《胡适文存》不朽论)
胡适是个比较乐观的人,所以他能承认这一历史的因果关系和社会的因缘关系。但是当他一说到小我留存于大我,便又落于空洞不着实的状态了。如依照佛说,不唯可以接受胡适前半部分的看法(其实胡适又接受了谁的影响?与其说是莱布尼兹,倒不如说渊源于佛教的思想),尤其还能更进一层地肯定各人的自性(又名真如实性),这一自性出现在我们这个世界的人类之中,固可影响历史,被历史影响;影响人类社会,被人类社会影响。但在此一世界此一生命的结束,而到达他方世界,出现于他方世界的众生群中,同样也可以产生影响和被影响的作用。佛教不讲小我与大我,只讲个个都可能将自性扩大,在累生累劫之中,渐渐累积扩大而大至无穷无极──佛性的圆成。这一佛性的圆成,也就是上面所说光圈的圆成,我们试想︰如果我们个个能够成为人性或自性发光的一个基本单元,那么人类世界的现在社会中共有二十六亿人口,就有二十六亿个光圈,这二十六亿人口的互通有无,发生种种直接或间接的社会关系,便等于二十六亿个光圈的圈圈相扣与扣扣相连,也像二十六亿盏油灯,灯灯相照盏盏相应,不过其中因有油量与灯炷的多少大小的不同,而有明暗不等的分别罢了。由此而连接人类的历史文化,又是一个无限的扩展。可见,人生在世不但不会寂寞,而且还是极其热闹,极其壮观的(怕的只是一些不能照人又不能自照的罪恶分子),进而推想到我人在往昔和未来的无数生中,也有类似的境界。在此我们再想︰以一灯(或一个自性)而环扣二十六亿盏灯,以二十六亿的现在社会看成一个大的灯团,又连接人类的历史文化,而成一个更大的灯团,再把我们这个世界的大灯团再贯串上无数众生的无穷生死,该是什么样的境界了?然而,佛教所说的超出生死轮回,便是要将自性扩大而冲过这一境界的限制。不过我们必须明白,一盏菜油灯在煤油灯之下是不起作用的,一盏煤油灯到了电灯之下,又暗淡无光了,电灯到了白昼光天化日之下,也不会发生力量。如果自身的光度不足,而想超出三界生死,便等于梦想。光度如能丽日中天,能照万物不用万物自照,便是越出了一切光度而不受一切光度的限制。那么前面说过「贡献出自己,而又壮大美化了自己。」牺牲自己与人结缘,便是光线的外伸,能有多少人因为我的贡献牺牲而受到益处,我的光线就可伸结多少人的身上。比如笔者写这篇文字,是我精力的牺牲,笔者在病中写这文字,所受痛苦当较平日更多,但是读者看了此文而且如果受益有用,那便是笔者的光线已经接通了这篇文字的读者,笔者的光圈也就扩大了一些。如我们不断地充实、不断地贡献牺牲,今生如此,过去曾如此,将来也将如此,我们的光线,便不会没有接通(包括直接与间接)一切众生的一天,那时我们便会普照一切众生,而不受一切众生生死的拘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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