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呀!不过人性的善恶,是个哲学问题,更是宗教问题。一般哲学家认为,凡是最善的人生,便与宇宙化合,成为宇宙或上帝的一部分,这就是所谓泛神论的哲学思想,至于不善的人生,便与草木同朽。基督教的善恶标准,是以信仰作为中心的,信与不信之间,天堂与地狱便是显明的分水岭。总之,西方人的思想,无论哲学或宗教,对于人生的问题,虽想透过现实,来给我们求得解答,但在佛法的前面,他们不唯幼稚,而且是患着高度的近视。佛教以为每个人的人生,都是永远不朽的,尤其还是永远不死的,佛陀眼中,看我们的一生一死,比我们看自己换穿一套衣服还要简单得多。不管我们在换衣服的过程中,是不是有几套衣服引起他人的兴趣,只要不因我的衣服而使人家感到头痛,我们便可心安理得,如能更进一步,因了我的衣服,而解决了许多人的困难,岂不更好。所以佛经上说,释迦世尊在尚未成佛之前的过去生中,经过了三大阿僧祇劫的时间,出生入死,入死出生,拋头颅洒热血,他以累生累劫的身体,帮助人家减少痛苦,以他日积月累的智慧,帮助人家解决困难,这就是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他以累生累劫所受痛苦的代价,争取佛陀果位的福德智慧,这种福德智慧的培养,与其说是佛陀向众生求来,倒不如说是他从痛苦中慢慢升华的结果。
在这里我们又可以解答一部分的问题了,「佛法」并不是「只知有苦不知有乐」,只是着重于苦的忍受和苦的领会,使得我们的人性达到究竟或最高的境界,所以佛法「在苦的观念的强调之下」,不但没有「否定了人类生存的真实趣味,和历史演化的究竟价值」。相反地,倒是更加肯定了人类生存的真实趣味,因为佛法告诉我们,除了现在以及未来的痛苦,还有最后成佛的境界等着我们;同时也尤其确定了历史演化的究竟价值,因为人类的社会,如果时时刻刻都有着苦的尝试和苦的警觉,从事改善,力求进取,那么,非但没有革命或暴动的战争,也不会有互相竞争的现象了。笔者以为痛苦的接受和痛苦的发掘,是历史进化的原动力,偶然的暴动或必然的战争,是历史走向矛盾的反动。如果人类的社会经常不保, 守,永远不停滞,怎会又有战争?例如美国,自西元一八六五年南北战争结束之后,因为时常都在纠正社会病态,所以也不会发生社会革命的危机。所以战争虽亦有着刺激历史演进的动力,但那不是正常也不是主要的原动力。
三、人性升华的极点
前面说过,泛神论的哲学家们,以为人性的最善,便是融解于宇宙之中。我们中国道家的所谓「归真返朴」,也不外乎来于自然而复还原于自然的意思。在儒家的理念中,人的最高境界,便是「天人合一」,这个天,在《书经》中常被称为上帝,不过这个天或上帝的涵义,并不与宇宙的本质或大自然的解释,有什么不同,所以有人把中国的哲学思想划入泛神论的范围,自也不无道理。基督教的最后目标是上升天国,做上帝的子民,上帝虽是基督教的最善,但是基督的信徒并不能达到上帝同等的地位。佛教的究竟,是在成佛,佛的境界,虽也有着自然或上帝的特性,佛是亘古常存,遍处常在,佛在时间与空间中,如来如去,无往无不往,无在无不在,但是佛陀并不同于自然或上帝,泛神论的自然或上帝,乃是无知无识、不知不觉的,所以西方哲学家亚里斯多德及斯宾诺莎,都以为「人应该爱上帝,上帝无法爱人」。佛陀却是自觉觉他觉行圆满的。在泛神论的思想中,只有整体的大我,没有个别的价值,在佛法中除了大我的统一性,还有个别的独立性,所以佛的世界无边,佛的数量无穷。我人成佛,并不因为大我的统一性而抹煞了个别的独立性。不像泛神论,简直是否定了个别的人性,像这样的升华,善是善了,但在我看来,总觉得太空虚也太没有意思了。再以基督教与佛教来比较,基督教更有问题,《新约圣经》,虽说上帝「充充满满有恩典」,但是这样的恩典,并不能把上帝的儿女,变成上帝的继承人,同时依照《旧约.创世记》的神话记载,基督教的上帝,并不即是中国人所说的天,中国人的天,是充塞于宇宙之间的,基督教的上帝是超出宇宙之外而独立存在的东西,所以他能创造宇宙,其实这是不能够加以验证的神话,宇宙是无穷大的空间与无限长的时间的综合,上帝不在这个时间与空间之中,到底又在那里?再说正因为上帝不能充塞于整个空间与时间,所以才觉得空虚感到无聊,因为无聊得发闷,才像小孩子玩泥巴一样地创造宇宙的万物。要不然,《创世记》上就该告诉我们,上帝创造万物的动机是什么了。耶稣爱人,他把人类置诸于上帝的权威之下,佛陀救世,则教众生自在充满于宇宙之间,同样是属于人性的升华,谁说不是佛教的精神更为伟大?
写到这里,我们应该有一个结论了。因为笔者同样是个没有成佛的凡夫,无法把佛的境界拿出来作为现实的求证,但是我敢保证,依照佛法的道理去做,即使成佛的理想,是骗人的谎话,那也有益无损。试问︰步步脚踏实地,时时忍受痛苦,从痛苦中求取经验,以经验来建设自己,那岂不是走向成功之路的最好方法?可见,佛教不但「有其诱导人心向善的功能」,尤其还是「终极圆满的真理」。(《人生》杂志一○卷四期)
从人与人间到解脱之路
人与人间,本来是融洽无间的,也应该是融洽无间的。然而,不幸得很,现实的人世之间,既被称为人间,便难不发生间隔的现象或矛盾的事实,尤其不幸的,今日的人间社会,这一现象或事实,依然存在。
一、人与人间的对立和同体
人的本性乃至一切所有有情众生的自性,都是善良的,也是没有差别的。但是这一本性或自性,自从很远很远的无始生死以来,受着环境的波迁与激荡,便在这本性或自性的外围,围上了或多或少的杂物或沉淀物。也就是说,我们在一个生命生死的大漩涡中,跟着旋转,在这旋转之际,无意间,便给来自各处的腐草朽木和死猫死狗死老鼠(在此应解为我人的私欲杂念和邪念),重重围在中央,直到我们有机会离开这一漩涡的中心,才会各还自己的本来面目。可见,我们本来善良,人与人间也本来没有差别,更谈不上有什么对立。然而,我们这个现实的人间,究竟怎样了呢?从表面看,从现行的〈联合国宪章〉看,世界人类,都该一律平等,也该互助合作与彼此敬爱的;一个民族国家中的人民,在民族情感与国家观念之中,都该平等相处,也该守望相助的,一个社会团体之中,在其共同目标与共同利益之下,每一个组成的成员或社员与会员,都是一致期望,也是一致努力的;一个家庭乃至一对夫妇,父母爱其子女,子女爱其父母,夫妇相爱,尤为常理。如以这样的眼光,而看我们的现实世界,简直太可爱了,甚至可以不用我们的呼吁和努力,来建设人间净土了。可是,我们的世界,真是这样吗?夫妇之间,相爱时可以结合,不相爱时又可以离婚;父母应该爱其子女,但也有以子女当成牛马当成摇钱树的;子女应该孝敬其父母,但也有人不孝敬父母的。因为人与人间,尽管有古今以来的往圣先贤,倡导「以义为朋」的君子作风,绝大多数的人们,却仍陷于佛教所说「贪、瞋、痴」的泥沼,互相倾轧,彼此残杀,而不能自拔!这一个家庭与别一个家庭,应该是守望相助的,但也有隔岸观火的;同在一个国家之中的社会团体,应该都有唇亡齿寒的警惕,事实上,如西洋史上的宗教战争,却曾出在同一国家与同一宗教的门下;国与国之间,如果大家没有自私的观念和侵略的野心,大家也就不必备战,也就永远没有战争,可是,我们的世界,时时都在战争的威胁之中;至于人种的歧视,自十九世纪英国诗人吉卜林,喊出「白种人的负担」之后(其实白种人的优越感之形成,由来已久),直到目前为止,有色人种,尤其是黑人,始终仍在接受侮辱之列!
再说,一般人的感觉,人与人间的关系,虽很繁复也很微妙,但在现实生活的接触上,难免没有一种孤立的情味。特别是所谓「世态炎凉」或「冷暖人间」的情状下,更易使人体会出来。比如人在「十年寒窗无人问」的时候,固然期望有个「一举成名天下知」的远景。当其一到金榜挂名,位居人臣而受到各方面的奉承与恭维之际,就不难想到这个人间是多么的势利!因为锦上添花的人何其多,雪里送炭的人又何其少呢?人之对其奉承与恭维,能有几人是为了他的人或人格的崇高呢?通常人说「人在人情在」,我活着,我对人好,所以人家也对我好,我死了,我不能继续对人好了,所以生前很好的朋友,也将很快把我忘掉。而且,有时我对人好,人也不一定就会对我好;我爱一位美丽的小姐,那位小姐不一定会爱我;我希望人能跟我一样地做人处世,人却不一定甚至不可能学得跟我一样,即使亲生的子女也不例外。相反地,我骂人、我打人、我抢人、我放火、我杀人、我骗人、我奸淫……,人家要回敬,要告我,要我坐牢,要我赔偿,乃至要我抵命!如说人与人间不是个个对立或孤立的,我能做的事情,那有这么多不理想的反应?而且这些人与人间的罪恶和纠纷,正在时时处处,困扰着绝多数的人类以及人类之外的众生。因此,除了大宗教家、大思想家和寥寥可数的圣贤豪杰之外,对于人我合一,物我一体,和佛教所说「同体大悲」的心量,一般人是很难领会也难亲证的。
二、设身处地与悲天悯人
人类是善良的动物,同时又是残酷的动物,西班牙人嗜好斗牛,人跟牛斗,而且逼着牛非来斗不可,斗得越残忍越激烈,观众的兴趣便越浓厚;一般人之爱看武戏,爱看战争与打斗的电影,也以为越是杀得所谓天愁地惨鬼哭神嚎,越觉得过瘾!余如人们之爱看刑场的行刑,爱看河里的浮尸,爱看梁上的悬尸。能在这种场合一掬同情之泪,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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