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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與人通▪P13

  ..續本文上一頁呀!不過人性的善惡,是個哲學問題,更是宗教問題。一般哲學家認爲,凡是最善的人生,便與宇宙化合,成爲宇宙或上帝的一部分,這就是所謂泛神論的哲學思想,至于不善的人生,便與草木同朽。基督教的善惡標准,是以信仰作爲中心的,信與不信之間,天堂與地獄便是顯明的分水嶺。總之,西方人的思想,無論哲學或宗教,對于人生的問題,雖想透過現實,來給我們求得解答,但在佛法的前面,他們不唯幼稚,而且是患著高度的近視。佛教以爲每個人的人生,都是永遠不朽的,尤其還是永遠不死的,佛陀眼中,看我們的一生一死,比我們看自己換穿一套衣服還要簡單得多。不管我們在換衣服的過程中,是不是有幾套衣服引起他人的興趣,只要不因我的衣服而使人家感到頭痛,我們便可心安理得,如能更進一步,因了我的衣服,而解決了許多人的困難,豈不更好。所以佛經上說,釋迦世尊在尚未成佛之前的過去生中,經過了叁大阿僧祇劫的時間,出生入死,入死出生,拋頭顱灑熱血,他以累生累劫的身體,幫助人家減少痛苦,以他日積月累的智慧,幫助人家解決困難,這就是所謂「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精神。他以累生累劫所受痛苦的代價,爭取佛陀果位的福德智慧,這種福德智慧的培養,與其說是佛陀向衆生求來,倒不如說是他從痛苦中慢慢升華的結果。

  

  在這裏我們又可以解答一部分的問題了,「佛法」並不是「只知有苦不知有樂」,只是著重于苦的忍受和苦的領會,使得我們的人性達到究竟或最高的境界,所以佛法「在苦的觀念的強調之下」,不但沒有「否定了人類生存的真實趣味,和曆史演化的究竟價值」。相反地,倒是更加肯定了人類生存的真實趣味,因爲佛法告訴我們,除了現在以及未來的痛苦,還有最後成佛的境界等著我們;同時也尤其確定了曆史演化的究竟價值,因爲人類的社會,如果時時刻刻都有著苦的嘗試和苦的警覺,從事改善,力求進取,那麼,非但沒有革命或暴動的戰爭,也不會有互相競爭的現象了。筆者以爲痛苦的接受和痛苦的發掘,是曆史進化的原動力,偶然的暴動或必然的戰爭,是曆史走向矛盾的反動。如果人類的社會經常不保, 守,永遠不停滯,怎會又有戰爭?例如美國,自西元一八六五年南北戰爭結束之後,因爲時常都在糾正社會病態,所以也不會發生社會革命的危機。所以戰爭雖亦有著刺激曆史演進的動力,但那不是正常也不是主要的原動力。

  

  叁、人性升華的極點

  

  前面說過,泛神論的哲學家們,以爲人性的最善,便是融解于宇宙之中。我們中國道家的所謂「歸真返樸」,也不外乎來于自然而複還原于自然的意思。在儒家的理念中,人的最高境界,便是「天人合一」,這個天,在《書經》中常被稱爲上帝,不過這個天或上帝的涵義,並不與宇宙的本質或大自然的解釋,有什麼不同,所以有人把中國的哲學思想劃入泛神論的範圍,自也不無道理。基督教的最後目標是上升天國,做上帝的子民,上帝雖是基督教的最善,但是基督的信徒並不能達到上帝同等的地位。佛教的究竟,是在成佛,佛的境界,雖也有著自然或上帝的特性,佛是亘古常存,遍處常在,佛在時間與空間中,如來如去,無往無不往,無在無不在,但是佛陀並不同于自然或上帝,泛神論的自然或上帝,乃是無知無識、不知不覺的,所以西方哲學家亞裏斯多德及斯賓諾莎,都以爲「人應該愛上帝,上帝無法愛人」。佛陀卻是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在泛神論的思想中,只有整體的大我,沒有個別的價值,在佛法中除了大我的統一性,還有個別的獨立性,所以佛的世界無邊,佛的數量無窮。我人成佛,並不因爲大我的統一性而抹煞了個別的獨立性。不像泛神論,簡直是否定了個別的人性,像這樣的升華,善是善了,但在我看來,總覺得太空虛也太沒有意思了。再以基督教與佛教來比較,基督教更有問題,《新約聖經》,雖說上帝「充充滿滿有恩典」,但是這樣的恩典,並不能把上帝的兒女,變成上帝的繼承人,同時依照《舊約.創世記》的神話記載,基督教的上帝,並不即是中國人所說的天,中國人的天,是充塞于宇宙之間的,基督教的上帝是超出宇宙之外而獨立存在的東西,所以他能創造宇宙,其實這是不能夠加以驗證的神話,宇宙是無窮大的空間與無限長的時間的綜合,上帝不在這個時間與空間之中,到底又在那裏?再說正因爲上帝不能充塞于整個空間與時間,所以才覺得空虛感到無聊,因爲無聊得發悶,才像小孩子玩泥巴一樣地創造宇宙的萬物。要不然,《創世記》上就該告訴我們,上帝創造萬物的動機是什麼了。耶稣愛人,他把人類置諸于上帝的權威之下,佛陀救世,則教衆生自在充滿于宇宙之間,同樣是屬于人性的升華,誰說不是佛教的精神更爲偉大?

  

  寫到這裏,我們應該有一個結論了。因爲筆者同樣是個沒有成佛的凡夫,無法把佛的境界拿出來作爲現實的求證,但是我敢保證,依照佛法的道理去做,即使成佛的理想,是騙人的謊話,那也有益無損。試問︰步步腳踏實地,時時忍受痛苦,從痛苦中求取經驗,以經驗來建設自己,那豈不是走向成功之路的最好方法?可見,佛教不但「有其誘導人心向善的功能」,尤其還是「終極圓滿的真理」。(《人生》雜志一○卷四期)

  

  

  

  

  從人與人間到解脫之路

  

    人與人間,本來是融洽無間的,也應該是融洽無間的。然而,不幸得很,現實的人世之間,既被稱爲人間,便難不發生間隔的現象或矛盾的事實,尤其不幸的,今日的人間社會,這一現象或事實,依然存在。

  

  一、人與人間的對立和同體

  

  人的本性乃至一切所有有情衆生的自性,都是善良的,也是沒有差別的。但是這一本性或自性,自從很遠很遠的無始生死以來,受著環境的波遷與激蕩,便在這本性或自性的外圍,圍上了或多或少的雜物或沈澱物。也就是說,我們在一個生命生死的大漩渦中,跟著旋轉,在這旋轉之際,無意間,便給來自各處的腐草朽木和死貓死狗死老鼠(在此應解爲我人的私欲雜念和邪念),重重圍在中央,直到我們有機會離開這一漩渦的中心,才會各還自己的本來面目。可見,我們本來善良,人與人間也本來沒有差別,更談不上有什麼對立。然而,我們這個現實的人間,究竟怎樣了呢?從表面看,從現行的〈聯合國憲章〉看,世界人類,都該一律平等,也該互助合作與彼此敬愛的;一個民族國家中的人民,在民族情感與國家觀念之中,都該平等相處,也該守望相助的,一個社會團體之中,在其共同目標與共同利益之下,每一個組成的成員或社員與會員,都是一致期望,也是一致努力的;一個家庭乃至一對夫婦,父母愛其子女,子女愛其父母,夫婦相愛,尤爲常理。如以這樣的眼光,而看我們的現實世界,簡直太可愛了,甚至可以不用我們的呼籲和努力,來建設人間淨土了。可是,我們的世界,真是這樣嗎?夫婦之間,相愛時可以結合,不相愛時又可以離婚;父母應該愛其子女,但也有以子女當成牛馬當成搖錢樹的;子女應該孝敬其父母,但也有人不孝敬父母的。因爲人與人間,盡管有古今以來的往聖先賢,倡導「以義爲朋」的君子作風,絕大多數的人們,卻仍陷于佛教所說「貪、瞋、癡」的泥沼,互相傾軋,彼此殘殺,而不能自拔!這一個家庭與別一個家庭,應該是守望相助的,但也有隔岸觀火的;同在一個國家之中的社會團體,應該都有唇亡齒寒的警惕,事實上,如西洋史上的宗教戰爭,卻曾出在同一國家與同一宗教的門下;國與國之間,如果大家沒有自私的觀念和侵略的野心,大家也就不必備戰,也就永遠沒有戰爭,可是,我們的世界,時時都在戰爭的威脅之中;至于人種的歧視,自十九世紀英國詩人吉蔔林,喊出「白種人的負擔」之後(其實白種人的優越感之形成,由來已久),直到目前爲止,有色人種,尤其是黑人,始終仍在接受侮辱之列!

  

  再說,一般人的感覺,人與人間的關系,雖很繁複也很微妙,但在現實生活的接觸上,難免沒有一種孤立的情味。特別是所謂「世態炎涼」或「冷暖人間」的情狀下,更易使人體會出來。比如人在「十年寒窗無人問」的時候,固然期望有個「一舉成名天下知」的遠景。當其一到金榜挂名,位居人臣而受到各方面的奉承與恭維之際,就不難想到這個人間是多麼的勢利!因爲錦上添花的人何其多,雪裏送炭的人又何其少呢?人之對其奉承與恭維,能有幾人是爲了他的人或人格的崇高呢?通常人說「人在人情在」,我活著,我對人好,所以人家也對我好,我死了,我不能繼續對人好了,所以生前很好的朋友,也將很快把我忘掉。而且,有時我對人好,人也不一定就會對我好;我愛一位美麗的小姐,那位小姐不一定會愛我;我希望人能跟我一樣地做人處世,人卻不一定甚至不可能學得跟我一樣,即使親生的子女也不例外。相反地,我罵人、我打人、我搶人、我放火、我殺人、我騙人、我奸淫……,人家要回敬,要告我,要我坐牢,要我賠償,乃至要我抵命!如說人與人間不是個個對立或孤立的,我能做的事情,那有這麼多不理想的反應?而且這些人與人間的罪惡和糾紛,正在時時處處,困擾著絕多數的人類以及人類之外的衆生。因此,除了大宗教家、大思想家和寥寥可數的聖賢豪傑之外,對于人我合一,物我一體,和佛教所說「同體大悲」的心量,一般人是很難領會也難親證的。

  

  二、設身處地與悲天憫人

  

  人類是善良的動物,同時又是殘酷的動物,西班牙人嗜好鬥牛,人跟牛鬥,而且逼著牛非來鬥不可,鬥得越殘忍越激烈,觀衆的興趣便越濃厚;一般人之愛看武戲,愛看戰爭與打鬥的電影,也以爲越是殺得所謂天愁地慘鬼哭神嚎,越覺得過瘾!余如人們之愛看刑場的行刑,愛看河裏的浮屍,愛看梁上的懸屍。能在這種場合一掬同情之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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