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神通与人通▪P8

  ..续本文上一页方面的自然趋势,但也更是填充苍凉之感的一大倾向。

  

  事实上,男女的结合,属于肉体方面的成分,远较心灵根源的投契者更多。当然,道德或良心的责任,亦恒使得男女的婚姻关系,维系至于终身。但在婚姻关系的联结过程中,除了新婚热恋的期间,同床异梦,乃是不可避免的现象,虽然很多人都不肯承认。因为夫妇的知识水准,生活的情趣,以及对于各种事物所抱的观点,往往是不能一致的,因此也就会觉得我的对方并不真的了解我,甚至可说并不真的全心爱着我。于是,当我对自己的配偶感到乏味,而对另外的男女感到兴趣乃至倾慕时,这便告诉我,我在感到人生的苍凉了。因为无人真的爱我,我不甘寂寞,所以我想另找一条出路来安慰我的苍凉之感。

  

  再有另外一个角度,有人说︰「人生得一知己,可以死而无憾。」事实上,人之处世交游,无不希望朋友把我当作朋友看,乃至把我当作他自己一样,像爱护他自己一样地来爱护我。当然,这也是安慰苍凉之感的一条出路。可是不幸得很,人多数是自私的,我固希望他人把我当作他自己看待,我却并不能够也把朋友当作我自己一样的看待,因此,我如仔细地考察一下,并没一个朋友能把我当成他自己一样看待的,所谓「共患难不共安乐」的事实,根本不能免除的。人在苦难时,为了抢救自己,不难同舟共济,一到苦难的因素消失之时,为着自己的利益,便不能没有自己的打算。即使对于过去患难期中的难友,给予帮助,也不能像对待自己一样地去对待难友;同时,如能全心一意地去协助难友,难友本身,也会因其自尊或自卑感的作祟,觉得接受这种协助,乃是出于彼此间的万不得已!于是朋友以为我没有把他当作自己看待,我也觉得朋友没有体谅我的真心相待。因此,我人在世,并不会有知己的朋友,除非是圣人与圣人之间,即使是圣人与圣人,也要他们的圣格相等,所谓「唯佛与佛」出世的圣人才能求得绝对的和谐一致。一般的凡夫,是不能没有其孤独苍凉之感的。

  

  再说,人之有生必有死,人生短短数十年,从出生落地,便在片刻不停地奔向最后的一站。当生的时候,便已决定了死的命运,虽然大家都怕谈到死的问题,但是死的安排,并不因为我怕,它就不来向我接近,这是大家非常清楚的事实。尽管世上有许多人作着如此的宣誓:「未能同年同月同日同时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同时死。」也许当其激情洋溢之时,真有如此的打算,所以要作如此的宣誓,实际上,谁曾看到真的如此?即使殉情殉国的烈女与壮士,但在死的时候,绝不会恰好一齐躺下,至于躺下以后,照佛理而言,由于各人业力的不同,彼此神识的分聚离合,也是一个不可知的境界。所以孤孤单单地来了,又苍苍凉凉地去了,不知是从何处来的,也不知将往那里去的!在此景象之下,如果我还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便有一个现实而以为是可靠的要求,要求我有我的下一代,我虽死了,由我而来的下一代,仍可继续传至下一代的下一代,以此下一代的存在,而来补充我的必将不存在;弥补我的空前绝后的苍凉之感。所以一般以现在或以人为本位的学者们,尤其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都以传宗接代──即使是广义的包括了人类文化与民族精神,为其永生的安慰寄托。

  

  事实上,子孙传代,子孙的肉体固因由我而来而得存在,但是子孙的事业不是我的事业,子孙的成就不是我的成就;尤其是子孙的思想及其由思想所产生的一切行为活动,虽或带有若干成分的遗传色彩,但却绝对不能代表我的一切行为活动。再说,子孙之怀念父祖先人,也不能如父祖先人之希望于子孙的那样热切。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殁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孝子尚只能三年不改父道,可见一般人对于父祖先人的遗志家训,实莫不随着时日的消逝而渐予淡忘!至于一个民族的思想精神,自皆有其传统的反顾,但是人类社会的进化,先王与后王是不能偏废的,然此先王的遗产,已是整个民族历史的共业所成,而不是单独个人价值的延续了。

  

  真正要求自己能够不苍凉、不孤单,并不是去要求外力来弥补自己和安慰自己,而是以自己的力量去弥补他人的苍凉与孤单,唯有把我自己的苍凉感彻底忘掉,自己才会从苍凉的痛苦中得到解脱。显然,以常人的看法,即或人格崇高如圣人,他们亦当有其苍凉之感与悲切之情,并且较诸常人更为深沈,常人少有相互通契的朋友,圣人当更少有相互通契的朋友,因为圣人的胸怀,常人对之,总是莫测高深;相反地,道高魔也高,如果真是一位以救人救世救众生为本怀的圣人,必也会有很多人把他当作敌人来攻击!但是,凡为一个真正的圣人,他们的心境是非常平静的,他们把一切众生的痛苦看成自身的痛苦,除了解救众生的痛苦,没有别的要求可言,因他们彻底忘却了自身的利害,所以看一切众生的事等同自己的事;唯有在这样的心境下,他们才真能超越了苍凉的人生之感!(一九六二年五月于美浓,刊于香港《人生》杂志二七八期)

  

  

  

  人心的安顿和自性的超脱

  

  

    一、方生方死,方死方生

  

  依照生理学的研究,我们人类全身的细胞,经过七年左右的新陈代谢,便通通换过了。也就是说,人生如果活到三十五岁,他的肉体,可能已经过五次的改头换面或脱胎换骨了。这种新陈代谢的过程,时时刻刻都在一个细胞一个细胞地渐次进行着,甚至可说当一个刚出娘胎的婴儿,哭出第一声的时候,一方面固因新鲜的空气加强了身体的组织,一方面也因空间气温的刺激而杀死了不知多少稚嫩的细胞。由此可见,我人的一身一世,由生到死,身体的组织,不但是天天都在所谓「昨死今生」,并且还在随时随刻随分随秒地「剎那生灭」哩!

  

  不过这在一般人的心目中是不会觉察到的,每每总以为现在的我是我,昨天的我是我,乃至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以前的我也是我,虽然拿起每年的照片来核对一下,幼年时的娃娃不像二十岁时的青年,四十岁时的模样,也不同六十岁时的形态。但总以为那个变了又变的我,终究还是一个我。根据佛理来说,这便是执着。比如梁启超先生的看法就不同了,他接受了佛教的观念,便有一种超乎常人而又合乎科学的见地,西元一九二五年他在清华大学教书,就对学生们这样说过︰「我身上的骨肉血,不到一个礼拜已经变成了街上的粪泥尘,何止生理上如此,心理上的活动,还不是时时刻刻变迁,现在站在讲堂上的梁启超和五十年前抱在他母亲怀里的梁启超,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也很可以发生疑问。」因此,他在学术思想上的见解,也往往不惜以今日之吾而攻难昨日之吾的。

  

  如果将这原则运用到历史哲学上去,那么我们的人身细胞,固在时时刻刻的生灭不已,人类的历史,又何尝不然呢?比如中国周代的民族精神,直到现在仍然存在于中国民族之中,但我们却不能否认现在的中国民族,经数次外来民族的大小融化,以及佛教等哲学思想的渐次输入,早已不是也不像周朝时代的中国民族了。不过一般现实主义的人们,即使承认人体的细胞和民族的文化,时时都在前后交替,相继不绝地变迁着,但总不肯承认我人的性命灵魂或意识也有着同样的延续和变迁的。同时,他们虽然承认汉代的中国民族固是中国民族,换过好几个朝代的唐宋元明清而到现代的中国民族依然还是中国民族;前一个朝代到后一个朝代是结帐式的大变,但在每一个朝代的统治阶段中,也有其零碎渐变的现象。可是,将这逻辑运用到人生生死的问题上,就有许多人不能接受了,比如凡为水准以上而有些生理常识的人,不会不相信人体细胞在时时生灭的现象,是攻不破的真理,但当进一步告诉他们︰「人体细胞的剎那生灭是机能的渐变,人的由生到死,再由死到生,乃性命的大变;渐变中的人生虽不是固定一念的自我,但总还是这一自我本性的延续与演变。大变后的生命,虽已面目全非,并且无从想象,然这一个自我的本性总还是存在着的。正像经过一场浩劫、一场大战以后,过了一个时期,换了一个朝代,虽然人事全非,但其中国民族仍然有其中国民族的精神与文化一样。」这一观点,就难保不受神灭论者如梁武帝时代的范缜,以及所有现实主义无宗教与非宗教者的非难了。其实,他们除非连民族精神(或国魂)的真实性全部抹煞之外,便不能自圆其说,否则,如要一面承认民族精神的实在性,另一面又否定人生灵魂(佛教称意识)的永久性,那便是强词夺理的胡说与邪说了。

  

  由上面可以知道,我人不用把自己看得太认真太现实了,因为我人的生理和心理,时时都在变动;同时我人又不能彻底否定了自己或小看了自己,因为千变万变,自我的本性始终是这千变万变中的主体,这一主体对于变动中的任何一件事物都要负责任,所以我人的行为又不可随便。

  

  一般学者主张牺牲个人的小我而去完成人类社会的大我,所以他们往往引用耶稣的话说︰「一粒麦子,如果不丢入泥土里腐烂,则永远是一粒;如果丢入泥土中腐烂发芽,则可以有十倍百倍的收获。」这种牺牲自己毁灭自己而幸福后代与繁荣后代的精神,实在是非常伟大的,也是极为悲壮的。这对于人生的鼓励,在西方世界的确有着不可埋没的功劳;余如我国所谓「薪尽火传」,所谓「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都是可歌可泣的精神。这些都能否定了小我而去肯定大我的事实,这也就是人类的社会道德所赖于成长存在的基本因素。可惜这种成全大我的精神虽属伟大,牺牲小我而彻头彻尾否定了小我的独立价值,却是极其悲哀而又无以着落的!事实上,一般人所标榜的大我,是一个绝对无限的境界,即使牺牲了尽宇穷宙的小我,也未必能够出现一个完善的大我。可见这一大我的观念,不唯是空洞的理想,而且还…

《神通与人通》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