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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與人通▪P8

  ..續本文上一頁方面的自然趨勢,但也更是填充蒼涼之感的一大傾向。

  

  事實上,男女的結合,屬于肉體方面的成分,遠較心靈根源的投契者更多。當然,道德或良心的責任,亦恒使得男女的婚姻關系,維系至于終身。但在婚姻關系的聯結過程中,除了新婚熱戀的期間,同床異夢,乃是不可避免的現象,雖然很多人都不肯承認。因爲夫婦的知識水准,生活的情趣,以及對于各種事物所抱的觀點,往往是不能一致的,因此也就會覺得我的對方並不真的了解我,甚至可說並不真的全心愛著我。于是,當我對自己的配偶感到乏味,而對另外的男女感到興趣乃至傾慕時,這便告訴我,我在感到人生的蒼涼了。因爲無人真的愛我,我不甘寂寞,所以我想另找一條出路來安慰我的蒼涼之感。

  

  再有另外一個角度,有人說︰「人生得一知己,可以死而無憾。」事實上,人之處世交遊,無不希望朋友把我當作朋友看,乃至把我當作他自己一樣,像愛護他自己一樣地來愛護我。當然,這也是安慰蒼涼之感的一條出路。可是不幸得很,人多數是自私的,我固希望他人把我當作他自己看待,我卻並不能夠也把朋友當作我自己一樣的看待,因此,我如仔細地考察一下,並沒一個朋友能把我當成他自己一樣看待的,所謂「共患難不共安樂」的事實,根本不能免除的。人在苦難時,爲了搶救自己,不難同舟共濟,一到苦難的因素消失之時,爲著自己的利益,便不能沒有自己的打算。即使對于過去患難期中的難友,給予幫助,也不能像對待自己一樣地去對待難友;同時,如能全心一意地去協助難友,難友本身,也會因其自尊或自卑感的作祟,覺得接受這種協助,乃是出于彼此間的萬不得已!于是朋友以爲我沒有把他當作自己看待,我也覺得朋友沒有體諒我的真心相待。因此,我人在世,並不會有知己的朋友,除非是聖人與聖人之間,即使是聖人與聖人,也要他們的聖格相等,所謂「唯佛與佛」出世的聖人才能求得絕對的和諧一致。一般的凡夫,是不能沒有其孤獨蒼涼之感的。

  

  再說,人之有生必有死,人生短短數十年,從出生落地,便在片刻不停地奔向最後的一站。當生的時候,便已決定了死的命運,雖然大家都怕談到死的問題,但是死的安排,並不因爲我怕,它就不來向我接近,這是大家非常清楚的事實。盡管世上有許多人作著如此的宣誓:「未能同年同月同日同時生,但願同年同月同日同時死。」也許當其激情洋溢之時,真有如此的打算,所以要作如此的宣誓,實際上,誰曾看到真的如此?即使殉情殉國的烈女與壯士,但在死的時候,絕不會恰好一齊躺下,至于躺下以後,照佛理而言,由于各人業力的不同,彼此神識的分聚離合,也是一個不可知的境界。所以孤孤單單地來了,又蒼蒼涼涼地去了,不知是從何處來的,也不知將往那裏去的!在此景象之下,如果我還沒有任何宗教信仰,便有一個現實而以爲是可靠的要求,要求我有我的下一代,我雖死了,由我而來的下一代,仍可繼續傳至下一代的下一代,以此下一代的存在,而來補充我的必將不存在;彌補我的空前絕後的蒼涼之感。所以一般以現在或以人爲本位的學者們,尤其是中國人的傳統觀念,都以傳宗接代──即使是廣義的包括了人類文化與民族精神,爲其永生的安慰寄托。

  

  事實上,子孫傳代,子孫的肉體固因由我而來而得存在,但是子孫的事業不是我的事業,子孫的成就不是我的成就;尤其是子孫的思想及其由思想所産生的一切行爲活動,雖或帶有若幹成分的遺傳色彩,但卻絕對不能代表我的一切行爲活動。再說,子孫之懷念父祖先人,也不能如父祖先人之希望于子孫的那樣熱切。孔子說︰「父在觀其志,父殁觀其行;叁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孝子尚只能叁年不改父道,可見一般人對于父祖先人的遺志家訓,實莫不隨著時日的消逝而漸予淡忘!至于一個民族的思想精神,自皆有其傳統的反顧,但是人類社會的進化,先王與後王是不能偏廢的,然此先王的遺産,已是整個民族曆史的共業所成,而不是單獨個人價值的延續了。

  

  真正要求自己能夠不蒼涼、不孤單,並不是去要求外力來彌補自己和安慰自己,而是以自己的力量去彌補他人的蒼涼與孤單,唯有把我自己的蒼涼感徹底忘掉,自己才會從蒼涼的痛苦中得到解脫。顯然,以常人的看法,即或人格崇高如聖人,他們亦當有其蒼涼之感與悲切之情,並且較諸常人更爲深沈,常人少有相互通契的朋友,聖人當更少有相互通契的朋友,因爲聖人的胸懷,常人對之,總是莫測高深;相反地,道高魔也高,如果真是一位以救人救世救衆生爲本懷的聖人,必也會有很多人把他當作敵人來攻擊!但是,凡爲一個真正的聖人,他們的心境是非常平靜的,他們把一切衆生的痛苦看成自身的痛苦,除了解救衆生的痛苦,沒有別的要求可言,因他們徹底忘卻了自身的利害,所以看一切衆生的事等同自己的事;唯有在這樣的心境下,他們才真能超越了蒼涼的人生之感!(一九六二年五月于美濃,刊于香港《人生》雜志二七八期)

  

  

  

  人心的安頓和自性的超脫

  

  

    一、方生方死,方死方生

  

  依照生理學的研究,我們人類全身的細胞,經過七年左右的新陳代謝,便通通換過了。也就是說,人生如果活到叁十五歲,他的肉體,可能已經過五次的改頭換面或脫胎換骨了。這種新陳代謝的過程,時時刻刻都在一個細胞一個細胞地漸次進行著,甚至可說當一個剛出娘胎的嬰兒,哭出第一聲的時候,一方面固因新鮮的空氣加強了身體的組織,一方面也因空間氣溫的刺激而殺死了不知多少稚嫩的細胞。由此可見,我人的一身一世,由生到死,身體的組織,不但是天天都在所謂「昨死今生」,並且還在隨時隨刻隨分隨秒地「剎那生滅」哩!

  

  不過這在一般人的心目中是不會覺察到的,每每總以爲現在的我是我,昨天的我是我,乃至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以前的我也是我,雖然拿起每年的照片來核對一下,幼年時的娃娃不像二十歲時的青年,四十歲時的模樣,也不同六十歲時的形態。但總以爲那個變了又變的我,終究還是一個我。根據佛理來說,這便是執著。比如梁啓超先生的看法就不同了,他接受了佛教的觀念,便有一種超乎常人而又合乎科學的見地,西元一九二五年他在清華大學教書,就對學生們這樣說過︰「我身上的骨肉血,不到一個禮拜已經變成了街上的糞泥塵,何止生理上如此,心理上的活動,還不是時時刻刻變遷,現在站在講堂上的梁啓超和五十年前抱在他母親懷裏的梁啓超,到底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也很可以發生疑問。」因此,他在學術思想上的見解,也往往不惜以今日之吾而攻難昨日之吾的。

  

  如果將這原則運用到曆史哲學上去,那麼我們的人身細胞,固在時時刻刻的生滅不已,人類的曆史,又何嘗不然呢?比如中國周代的民族精神,直到現在仍然存在于中國民族之中,但我們卻不能否認現在的中國民族,經數次外來民族的大小融化,以及佛教等哲學思想的漸次輸入,早已不是也不像周朝時代的中國民族了。不過一般現實主義的人們,即使承認人體的細胞和民族的文化,時時都在前後交替,相繼不絕地變遷著,但總不肯承認我人的性命靈魂或意識也有著同樣的延續和變遷的。同時,他們雖然承認漢代的中國民族固是中國民族,換過好幾個朝代的唐宋元明清而到現代的中國民族依然還是中國民族;前一個朝代到後一個朝代是結帳式的大變,但在每一個朝代的統治階段中,也有其零碎漸變的現象。可是,將這邏輯運用到人生生死的問題上,就有許多人不能接受了,比如凡爲水准以上而有些生理常識的人,不會不相信人體細胞在時時生滅的現象,是攻不破的真理,但當進一步告訴他們︰「人體細胞的剎那生滅是機能的漸變,人的由生到死,再由死到生,乃性命的大變;漸變中的人生雖不是固定一念的自我,但總還是這一自我本性的延續與演變。大變後的生命,雖已面目全非,並且無從想象,然這一個自我的本性總還是存在著的。正像經過一場浩劫、一場大戰以後,過了一個時期,換了一個朝代,雖然人事全非,但其中國民族仍然有其中國民族的精神與文化一樣。」這一觀點,就難保不受神滅論者如梁武帝時代的範缜,以及所有現實主義無宗教與非宗教者的非難了。其實,他們除非連民族精神(或國魂)的真實性全部抹煞之外,便不能自圓其說,否則,如要一面承認民族精神的實在性,另一面又否定人生靈魂(佛教稱意識)的永久性,那便是強詞奪理的胡說與邪說了。

  

  由上面可以知道,我人不用把自己看得太認真太現實了,因爲我人的生理和心理,時時都在變動;同時我人又不能徹底否定了自己或小看了自己,因爲千變萬變,自我的本性始終是這千變萬變中的主體,這一主體對于變動中的任何一件事物都要負責任,所以我人的行爲又不可隨便。

  

  一般學者主張犧牲個人的小我而去完成人類社會的大我,所以他們往往引用耶稣的話說︰「一粒麥子,如果不丟入泥土裏腐爛,則永遠是一粒;如果丟入泥土中腐爛發芽,則可以有十倍百倍的收獲。」這種犧牲自己毀滅自己而幸福後代與繁榮後代的精神,實在是非常偉大的,也是極爲悲壯的。這對于人生的鼓勵,在西方世界的確有著不可埋沒的功勞;余如我國所謂「薪盡火傳」,所謂「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都是可歌可泣的精神。這些都能否定了小我而去肯定大我的事實,這也就是人類的社會道德所賴于成長存在的基本因素。可惜這種成全大我的精神雖屬偉大,犧牲小我而徹頭徹尾否定了小我的獨立價值,卻是極其悲哀而又無以著落的!事實上,一般人所標榜的大我,是一個絕對無限的境界,即使犧牲了盡宇窮宙的小我,也未必能夠出現一個完善的大我。可見這一大我的觀念,不唯是空洞的理想,而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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