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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心钥:教观纲宗贯注(圣严法师)▪P21

  ..续本文上一页涅槃经》所说的四种四谛之第二种。第一种的生灭四谛,请参阅前文三藏教章中的注释。天台家以四种四谛,配化法四教,故以无生四谛配通教。是说四圣谛的迷悟因果,皆悉如幻如化,非有实生实灭,生灭即是无生灭。

  

  旭师的《释义》第十九条,对此有所说明:因为三界的色心、依正、诸因果,名为苦谛,悉皆如幻如梦,当体全空,所以没有逼迫相,所谓生死,即是涅槃,那里有什么苦逼相呢?见思二惑的烦恼,带动种种的有漏行业,名为集谛,既不是自生、不是他生、不是自他共生、不是无因而生,所以亦无和合相,此即所谓烦恼即菩提,那里有什么苦集相呢?既已体达烦恼即是菩提,因此与道谛之间,也无二相,并非另有什么做为能治之法的道谛了。既已体达生死即是涅槃,因此灭谛即无生相,并非另有什么寂灭之法可以证得了。然在此通教的程度,但是「即空」,还是跟圆教中的「即中」并不相同。

  

  4.「思议不生灭十二因缘」:依据佐佐木宪德的《天台缘起论展开史》(慧岳法师译)所明,天台智顗的缘起思想,可以说是依顺十二缘起说,但却脱离《阿毗达磨》的公式,天台以思议生灭、思议不生不灭、不思议生灭、不思议不生不灭,配合藏、通、别、圆的化法四教的十二因缘,是天台智顗的新思想,他是依据《大涅槃经》卷十二〈圣行品〉的四种四谛及同经卷二十七〈狮子吼品〉的四智说而来。树立了四种十二因缘及四种四谛,见于《法华玄义》卷二下解释「境妙」之处。

  

  该文说,所谓四种十二因缘,思议是界内法门,不思议是界外法门。在思议之下的生灭,是依因缘而生、依因缘而灭的藏教位;不生不灭是因缘无自性,终归于空,是通教位。在不思议之下的生灭,是界外历别的次第观法,建立恒沙法门的别教位;不生不灭是十界互具、三谛圆融、开示不二中道的圆教位。

  

  由于四种十二因缘,是为适应利钝差异的众生根机而设的,故在《摩诃止观》卷九之下,又以十二因缘配合六时解释:(1)华严顿时,为利根人说不生灭十二因缘。(2)鹿苑时,说生灭十二因缘。(3)方等时,说生灭不生灭两种十二因缘。(4)般若时,说不生不灭十二因缘。(5)法华时,正直舍方便,开权显实,说十二因缘的中道真理。(6)涅槃时,说三粗一妙,具足十二因缘。

  

  至于思议不生不灭的十二因缘,依据《法华玄义》卷二之下有云:「思议不生不灭十二者,此以巧破拙,中论云:为利根弟子说十二不生不灭,痴如虚空,乃至老死如虚空,无明如幻化,不可得故,乃至老死如幻化不可得。金光明云:无明体相,本自不有,妄想因缘和合而有,不善思惟,心行所造。」此段所引《中论》的内容,正好就是旭师自注所用文句。

  

  《释义》第二十条对此亦有申论:痴即无明,十二因缘的流转与还灭名相,与三藏教无异,但以体空的智慧,了达生即非生、灭即非灭。至于「痴如虚空」等的意思,是谛观无明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犹如虚空,但有名字,毫无实体。无明以下的行等,可以例知。至于「无明如幻化」等的意思,是说无明不是自生、不是他生、不是自他共生、不是无因生,以当体即是不可得故;喻如幻化,本不可得,故亦不可妄谓自他共离而生。

  

  5.「幻有空二谛」:是指幻有、幻有即空之二谛。《释义》第二十一条对此的解释是,因为三界的因果、色心、依正,悉是非有而似有,犹如幻事。指此幻有,以为俗谛,有既是幻,则是当体全空,非灭故空。指此幻有即空,以为真谛,此则真俗不二。此不同于藏教,三藏教的真谛,乃居于实有色心之外。

  

  6.「两种含中二谛」:《释义》第二十二条对此的诠释是说,所谓两种含中二谛,便是通含别、通含圆的两种俗真二谛。(1)所谓通教含别教,即以幻有为俗谛,仍如前注所说;幻有即空、不空为真谛,而此即空、不空之理,即是真如,其实体不空,故此即空、不空,能为众生的迷悟所依,因此,在真谛之中,便含有别教的中道理体,所以名为通含别之二谛。(2)所谓通教含圆教,亦以幻有为俗谛,乃如前注所说;幻有即空为真谛,而此即空之理,即是如来藏,亦名为空如来藏,亦名不空如来藏;名空之时,此空即具一切法,一切法皆趣此空;言不空之时,此不空亦即具一切法,一切法皆趣此不空。如是则于真谛之中,含有圆教的圆空圆中道理,故名为通含圆之二谛。

  

  7.「别入通三谛」:前注的两种含中,是以通教含有别教、通教含有圆教。此注要说明由别教入于通教,下一注是说明由圆教入于通教。依据《释义》第二十三条,对此略解云:通教只云有漏是俗谛,无漏是真谛,今立非有漏非无漏句,以显中道,则成为三谛了。此乃由于前面的以通含别之二谛,便形成这个以别入通的三谛。

  

  8.「圆入通三谛」:这是由圆教的三谛,入于通教,即成以圆入通的三谛。《释义》第二十四条,对此略云:通教的俗真二谛,仍如本节第五注所说;今立非有漏非无漏句,以显中道,一切法皆趣非有漏非无漏,则此非有漏非无漏亦具一切法,所以成为圆教的中谛。此乃由于前面的以通含圆的二谛,加入圆教的中谛,便成以圆入通的三谛。

  

  五、通教的六即及其修证

  

  原文

  

  亦于当教,自论六即。

  

  语译

  

  以上说明通教的范围及其层次地位,现在亦须就通教本身,申论六即菩提。

  

  一、通教的理即

  

  原文

  

  理即者,无生也。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

  

  〔旭师自注云〕(此四句推检,通别圆三教,皆用作下手工夫。但先解不但中者,即成圆教初门;先闻但中理者,即成别教初门;未闻中道体者,止成通教法门。)

  

  解苦无苦而有真谛,苦尚即真,况集灭道。

  

  语译

  

  所谓通教的理即菩提,即是无生之义。例如《中观论》卷一〈观因缘品〉的偈颂所说:「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若以此四句偈来推论检点,对于通、别、圆的三教,皆可用作下手观行的工夫。不过,若先理解即空即假即中之不但中者,便成圆教之初门。若先听闻空假之外有不二但中理者,即可成为别教之初门;若根本未闻中道体者,只能成就通教法门。

  

  由于理解四谛中的苦谛即是无苦,便有真谛,苦谛尚且即是真谛,更何况其余的集、灭、道三谛,岂不全是真谛了。

  

  注释

  

  1.「无生」:即是无生四谛,此于前面注「无生四谛」条下,已有诠释,且在旭师的《释义》第十九条中,亦已引用了《中观论‧观因缘品》四句偈子的内容,不是自生、不是他生、不是自他共生、不是无因生。此处则正式将该偈的原文,照录出来。

  

  2.「诸法不自生」四句:如上所说,这四句偈颂出于龙树的《中观论》,若仅此四句,尚不能充分表达无生之意,此四句偈的主旨在于运用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无因生,来说明诸法皆依因缘起灭,无自性、无他性、无自他共性,至于无因,是破斥执第一因为神我的常见外道。所以进一步更说四句:「如诸法自性,不在于缘中,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复无。」诸法是从缘起生,即非无因而生;诸法是互为因缘,故无第一因的自性;诸法虽从缘起生,自性亦不在于缘中。印顺法师的《中观论颂讲记》对此第一偈的理解是,从自、他、共、无因的四门中,求生不可得,就知道「一切自性有」的观点,是「不生」的。可知此偈目的是在破自性有的常见外道。

  

  天台家则以此偈中的「无生」一词,用来诠释《大涅槃经‧圣行品》所说四种四谛中的「无生四谛」,是可以通的,但不一定是龙树的原意。因为《涅槃经》是属于如来藏系思想,《中论》是中观系思想。不过天台学派既可引《中论‧观四谛品》偈的因缘生法是空、是假名的中道,解为即空、即假、即中的三谛观,当然也可以引用〈观因缘品〉的偈颂来诠释表达《涅槃经》的无生四谛义。

  

  对此《中论》的四句偈颂,旭师的《释义》第二十五条,也有详细的申论。他说,四句偈颂之中所说自、他、共、离的四性推检,即通用于化法的四教,但就无生一词而言,则仅在后三教。若就诸法一词而言,于藏通二教,是指六凡;于别圆二教,是指十界。

  

  藏教明六凡法界的诸法,是自种有故不从他生,待众缘故非自作,无作用故非共生,有功能故非无因(此四句出于《集论》)。则显缘起正理,故不堕自、他、共、无因的四种执着。

  

  通教明六凡诸法,如幻、如梦、如水中月、如空中花,非有似有,有即非有,不可说从自、他、共、离而生。且如妄情所计,三界有为生法,虽有万品差异悬殊,简略言之,「心境」二字,便收无不尽了。

  

  先约「心」法推检四性:若说自生者,等于说是从心生心,便应有二个心;又于心不对境之时,心亦应常生,而实不生,故非自生。若说从他生者,等于说是从境生心,便与我无涉;解脱的圣者也会对境,亦应生分别执着心了,事实不然。若说是自他共生者,那就要问:究系心和境的二者均有生性,才名共生?还是心和境二者均无生性,才名共生呢?又若说是无因生者,既不因心,又不因境,心境都尚无,如何能生心呢?然亦不应该从虚空中突然生出心识来,故决不是无因生的。总之,以上四种生相,从逻辑上都是说不通的。

  

  次约「境」法推检四性:若说是自生者,从境生境,应有二境;若真的如此,心不缘时,境亦应常现,而实不现。若说是从他生者,从心生境,境还是属于心,何得名为境呢?犹如心念兔角,兔应生角,而兔实不生角。若说是从自他共生者,已如前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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