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心所破,二境亦不成立。若说无因生者,则亦应于日正当中之时,忽然见到明月在天了。
是以若心若境,具如梦幻,求其生性,了不可得,当体无生。此无生之理,乃为今古不变的常理。
别教明四圣六凡十界的诸法,亦是自种有故不从他,待众缘故非自作,无作用故非共生,有功能故非无因,则显不思议缘起之正理。此皆以真如为迷悟依,藏识为持种依,以先知有真如及藏识,而用四性推检,即入无生门,便是别教的功夫。
圆教亦明十界的诸法:诸法非法性所生,故非自生;非无明所生,故非他生;非法性与无明合生,故非共生;非离法性及无明而别有诸法,故非无因而生。随一一法,体即法界,当体无生;无生而生,三千宛然,生即无生,三千无性;非生非无生,唯一实相。法住法位,世间相常。因缘即中,双照空假。此是圆教的初门无生,一门一切门,即是圆妙无工夫之工夫了。
在此条《释义》的别教明十界诸法的文字中,旭师依地论师的见解「真如为迷悟依」,又引《摄大乘论》的见解「藏识为持种依」,这是性相融合论的思想特色。《摩诃止观》卷五上,亦引此文。又由于用无生四谛诠释通教的常理,而理即菩提,便是无生的当体,所以对之着墨较多。
3.「解苦无苦而有真谛」:《释义》第二十六条,对此亦有诠释,他说三界的果报,即是名为苦谛的苦苦、行苦、坏苦三类苦果,若能解之,则诸苦如空华,并无苦的逼迫之相,唯是真空的法性而已。而真谛即虚妄的三界有漏苦果,犹如空处即在华处,并无二处。不过于此真谛而假立苦集灭道的四名,其实此四者即是真谛,真理不在事相之外,此乃是通教所诠之理。
二、通教的名字即
原文
名字即者,幻化也,知一切法,当体全空,非灭故空,生死涅槃,同于梦境。
语译
所谓通教的名字即菩提,便是「幻化」二字了。因解幻化,故知一切诸法,当体全空;此等诸法,非同三藏教的灭色心而后归空,而是如《心经》所说的「色即是空」乃至受、想、行、识即空。是故得知,生死及涅槃,无非如同昨夜的梦境而已。
注释
「幻化」的「一切法」:通教人已解一切诸法,皆是如幻如化,既从缘生,便是非有而有;既由缘灭,便是有即非有。此所谓一切法,若依通教菩萨的理即而言,是指三界内的六凡法界,一切色心、依正、因果有漏诸法,若依通教的名字即而言,亦可包罗于界内修成的出世间涅槃无漏法。
三、通教的观行即
原文
观行即者,一干慧地也。未有理水,故得此名。即三乘外凡位,与藏教五停、别相、总相念齐。
语译
所谓通教的观行即菩提者,即是通教的行位,属于三乘共十地的第一干慧地,以其尚在外凡之三贤位,尚未得到与暖法相似的真理之水,故得此干慧之名。此位与前面三藏教的五停心、四念处的别相念及总相念位平齐。
注释
「干慧地」与「三乘共十地」:十地的行位,共有三类。
1.是《般若经》及《大智度论》卷七十五所说的,声闻、缘觉、菩萨的三乘共十地,天台宗即以之为通教的地位。
2.是《华严经》及《仁王般若经》等,所说大乘菩萨的十地,天台宗即以之为别教及圆教之地位。
3.是《大乘同性经》卷下所明的声闻、缘觉、菩萨、佛位的四乘各说十地。
此处的第一干慧地,因其犹在外凡位,尚未得到与法性理水相应的智慧,故名干慧,这是尚未能用法性理水滋润的有漏智慧。
第二是性地,至此便入内凡位,即是藏教的四善根位,于此位中,伏见思二惑,得以朦胧望见法性之空理,故名为性地;于通教便是相似即位。
第三是八人地,此处的人与忍同义,故又名藏教见道位的八忍地,即是忍可印证欲界之四谛,谓之四法忍;忍可印证色界及无色界的四谛,谓之四类忍,以此八忍正断三界之见惑,便是见道八忍七智的第十五心位;于通教便是分证即位七个层次中之初阶。
第四是见地,为第十六心见道的道类智位,于藏教便入初果预流的须陀洹位,于此位上断三界之见惑,得见上下八谛之理,故名为见地;于通教则系分证即七位中的第二阶。
第五是薄地,为欲界思惑九品中断前六品之位,于藏教便是二果斯陀含的一来位,因于欲界九品思惑中仅余后三品了,故名之为(烦恼已)薄地;于通教则为分证即七位中的第三阶。
第六是离欲地,为断尽欲界九品思惑的不还位,于藏教是三果阿那含位;于通教则是分证即七位中的第四阶。
第七是已办地,为断尽三界见思二惑的无学位,于藏教是第四阿罗汉果位;于通教则是分证即七位中的第五阶。
第八是支佛地,此是二乘圣者中的缘觉位,不仅断尽三界见思二惑,也侵除二惑之习气,入于空观。侵除不等于断除,断除要待至佛地,缘觉位侵除习气,犹如烧炭成灰,佛果位断尽习气,则如复吹其灰令之散尽无余;此在通教则为分证即七位中的第六阶。
第九是菩萨地,是菩萨于三阿僧祇劫,修行六度万行,直至圆满之位;于通教则为分证即七位中的第七最高一阶了。
第十是佛地, ,是为菩萨的最后身,断除一切残余的见思习气,于七宝树下,以天衣为座,成佛乃至入灭之位;比起藏教的佛,是在木菩提树下,以草为座,殊胜一层,所以是通教的究竟即佛位。
通教的三乘共十地图,请见附图七(第三八二页)
四、通教的相似即
原文
相似即者,二性地也,相似得法性理水,伏见思惑,即三乘内凡位,与藏教四加行齐。
〔旭师自注云〕:(藏通指真谛为法性,与别圆不同。)
语译
所谓通教的相似即菩提,便是三乘共十地中的第二性地,因于此位,相似得到法性的理水,而伏见思二惑,故已进入三乘的内凡位,若与三藏教的行位相望,则跟四加行位、或名四善根位平齐。
〔旭师自注云〕:藏通二教是以真谛为法性,与别圆二教之以中谛为法性不同。
注释
1.「法性理水」:由于藏通二教,将真谛称为法性,乃与别圆二教不同。此处所云相似得法性理水,便是相似见法性之理,尚未断惑,故犹未能真得法性理水的滋润。
五、通教的分证即
原文
分证即者,从八人地至菩萨地,有七位也。三八人地者,入无间三昧,八忍具足,智少一分。四见地者,八智具足,顿断三界见惑,发真无漏,见真谛理,即三乘见道位,与藏须陀洹齐。五薄地者,三乘断欲界六品思惑,烦恼渐薄,与藏斯陀含齐。六离欲地者,三乘断欲界思惑尽,与藏阿那含齐。七已办地者,三乘断三界正使尽,如烧木成炭,与藏阿罗汉齐,声闻乘人止此。八支佛地者,中乘根利,兼侵习气,如烧木成灰,与藏辟支佛齐。九菩萨地者,大乘根性,最胜最利,断尽正使,与二乘同,不住涅槃,扶习润生,道观双流,游戏神通,成熟众生,净佛国土。此与藏教菩萨不同,藏教为化二乘,假说菩萨,伏惑不断,正被此教所破,岂有毒器堪贮醍醐?
语译
所谓通教的分证即菩提,便是从三乘共十地的第三位八人地至菩萨地,总计七个位次,均属通教分证即的阶段:
1.在第三八人地中,入第十五心的无间三昧,十六心的八忍八智之中,已具八忍七智,仅少一分,于无间道的剎那之间,便至第十六心的见道位。
2.在第四见地中,八忍八智的十六心全部具足,顿断三界的见惑,发起真的无漏智慧,见真谛之理。比较相似即中的「相似得法性理水」,此处应是真得法性理水。即是通教三乘人的见道位,与藏教初果须陀洹位齐。
3.在第五薄地中,通教三乘人,断欲界九品思惑中的前六品,烦恼渐薄,故名薄地,此与藏教二果斯陀含位齐。
4.在第六离欲地中,三乘人断尽欲界九品思惑,此与藏教的三果阿那含位齐。
5.在第七已办地中,三乘人断尽三界八十八个见惑、八十一品思惑的正使,犹如烧木成炭,余习尚在,此与藏教的四果阿罗汉位齐;声闻乘人,至此已到最高位置。
6.在第八辟支佛地中,比之声闻是三乘的初乘钝根,此乃是三乘的中乘利根之人,除了已断尽三界正使,也兼侵除习气,犹如烧木成灰,此与藏教的辟支佛位齐。
7.在第九菩萨地中,是三乘中的大乘根性,故以三乘而言,菩萨乘的众生,乃是最优胜、最敏利了;亦与二乘相同,断尽三界见思二惑的正使。至于异于二乘之处者,乃是他们不住二乘的涅槃,扶习润生,化道与空观,带空出假,双流并行,游戏神通,成熟众生,庄严佛国净土。此与藏教所说的菩萨,并不相同;依《法华经》说,藏教的菩萨是指释尊未成佛前的身分,虽是久远之前早已成佛,为化二乘,迹示菩萨,故云「假说菩萨,伏惑不断。」不是真的说通教大乘伏惑不断。因为通教大乘,地地皆断三界见思二惑,虽皆与二乘人的果位相望相齐,而诸大乘菩萨,在三阿僧祇劫中,勤修六度万行,如果真的是「伏惑不断」,岂不是像在有毒的容器之中贮存醍醐,使得最上品的饮料,也都含毒性了?
注释
1.「八人地至菩萨地」:在此三乘共十地之中的七个行位,断惑证真的次第,与三乘果位的相望相齐,尤其是所谓正使的品级,以及习气的等别,请与前面「藏教的分证即」(第一七八页)和此后「别圆二教的分证即」(第二七四、三一五页)项下各条注释,对比着阅读,就可一目了然于天台学中四教互摄的关系位置了。至于三乘共十地,…
《天台心钥:教观纲宗贯注(圣严法师)》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