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心所破,二境亦不成立。若說無因生者,則亦應于日正當中之時,忽然見到明月在天了。
是以若心若境,具如夢幻,求其生性,了不可得,當體無生。此無生之理,乃爲今古不變的常理。
別教明四聖六凡十界的諸法,亦是自種有故不從他,待衆緣故非自作,無作用故非共生,有功能故非無因,則顯不思議緣起之正理。此皆以真如爲迷悟依,藏識爲持種依,以先知有真如及藏識,而用四性推檢,即入無生門,便是別教的功夫。
圓教亦明十界的諸法:諸法非法性所生,故非自生;非無明所生,故非他生;非法性與無明合生,故非共生;非離法性及無明而別有諸法,故非無因而生。隨一一法,體即法界,當體無生;無生而生,叁千宛然,生即無生,叁千無性;非生非無生,唯一實相。法住法位,世間相常。因緣即中,雙照空假。此是圓教的初門無生,一門一切門,即是圓妙無工夫之工夫了。
在此條《釋義》的別教明十界諸法的文字中,旭師依地論師的見解「真如爲迷悟依」,又引《攝大乘論》的見解「藏識爲持種依」,這是性相融合論的思想特色。《摩诃止觀》卷五上,亦引此文。又由于用無生四谛诠釋通教的常理,而理即菩提,便是無生的當體,所以對之著墨較多。
3.「解苦無苦而有真谛」:《釋義》第二十六條,對此亦有诠釋,他說叁界的果報,即是名爲苦谛的苦苦、行苦、壞苦叁類苦果,若能解之,則諸苦如空華,並無苦的逼迫之相,唯是真空的法性而已。而真谛即虛妄的叁界有漏苦果,猶如空處即在華處,並無二處。不過于此真谛而假立苦集滅道的四名,其實此四者即是真谛,真理不在事相之外,此乃是通教所诠之理。
二、通教的名字即
原文
名字即者,幻化也,知一切法,當體全空,非滅故空,生死涅槃,同于夢境。
語譯
所謂通教的名字即菩提,便是「幻化」二字了。因解幻化,故知一切諸法,當體全空;此等諸法,非同叁藏教的滅色心而後歸空,而是如《心經》所說的「色即是空」乃至受、想、行、識即空。是故得知,生死及涅槃,無非如同昨夜的夢境而已。
注釋
「幻化」的「一切法」:通教人已解一切諸法,皆是如幻如化,既從緣生,便是非有而有;既由緣滅,便是有即非有。此所謂一切法,若依通教菩薩的理即而言,是指叁界內的六凡法界,一切色心、依正、因果有漏諸法,若依通教的名字即而言,亦可包羅于界內修成的出世間涅槃無漏法。
叁、通教的觀行即
原文
觀行即者,一幹慧地也。未有理水,故得此名。即叁乘外凡位,與藏教五停、別相、總相念齊。
語譯
所謂通教的觀行即菩提者,即是通教的行位,屬于叁乘共十地的第一幹慧地,以其尚在外凡之叁賢位,尚未得到與暖法相似的真理之水,故得此幹慧之名。此位與前面叁藏教的五停心、四念處的別相念及總相念位平齊。
注釋
「幹慧地」與「叁乘共十地」:十地的行位,共有叁類。
1.是《般若經》及《大智度論》卷七十五所說的,聲聞、緣覺、菩薩的叁乘共十地,天臺宗即以之爲通教的地位。
2.是《華嚴經》及《仁王般若經》等,所說大乘菩薩的十地,天臺宗即以之爲別教及圓教之地位。
3.是《大乘同性經》卷下所明的聲聞、緣覺、菩薩、佛位的四乘各說十地。
此處的第一幹慧地,因其猶在外凡位,尚未得到與法性理水相應的智慧,故名幹慧,這是尚未能用法性理水滋潤的有漏智慧。
第二是性地,至此便入內凡位,即是藏教的四善根位,于此位中,伏見思二惑,得以朦胧望見法性之空理,故名爲性地;于通教便是相似即位。
第叁是八人地,此處的人與忍同義,故又名藏教見道位的八忍地,即是忍可印證欲界之四谛,謂之四法忍;忍可印證色界及無色界的四谛,謂之四類忍,以此八忍正斷叁界之見惑,便是見道八忍七智的第十五心位;于通教便是分證即位七個層次中之初階。
第四是見地,爲第十六心見道的道類智位,于藏教便入初果預流的須陀洹位,于此位上斷叁界之見惑,得見上下八谛之理,故名爲見地;于通教則系分證即七位中的第二階。
第五是薄地,爲欲界思惑九品中斷前六品之位,于藏教便是二果斯陀含的一來位,因于欲界九品思惑中僅余後叁品了,故名之爲(煩惱已)薄地;于通教則爲分證即七位中的第叁階。
第六是離欲地,爲斷盡欲界九品思惑的不還位,于藏教是叁果阿那含位;于通教則是分證即七位中的第四階。
第七是已辦地,爲斷盡叁界見思二惑的無學位,于藏教是第四阿羅漢果位;于通教則是分證即七位中的第五階。
第八是支佛地,此是二乘聖者中的緣覺位,不僅斷盡叁界見思二惑,也侵除二惑之習氣,入于空觀。侵除不等于斷除,斷除要待至佛地,緣覺位侵除習氣,猶如燒炭成灰,佛果位斷盡習氣,則如複吹其灰令之散盡無余;此在通教則爲分證即七位中的第六階。
第九是菩薩地,是菩薩于叁阿僧祇劫,修行六度萬行,直至圓滿之位;于通教則爲分證即七位中的第七最高一階了。
第十是佛地, ,是爲菩薩的最後身,斷除一切殘余的見思習氣,于七寶樹下,以天衣爲座,成佛乃至入滅之位;比起藏教的佛,是在木菩提樹下,以草爲座,殊勝一層,所以是通教的究竟即佛位。
通教的叁乘共十地圖,請見附圖七(第叁八二頁)
四、通教的相似即
原文
相似即者,二性地也,相似得法性理水,伏見思惑,即叁乘內凡位,與藏教四加行齊。
〔旭師自注雲〕:(藏通指真谛爲法性,與別圓不同。)
語譯
所謂通教的相似即菩提,便是叁乘共十地中的第二性地,因于此位,相似得到法性的理水,而伏見思二惑,故已進入叁乘的內凡位,若與叁藏教的行位相望,則跟四加行位、或名四善根位平齊。
〔旭師自注雲〕:藏通二教是以真谛爲法性,與別圓二教之以中谛爲法性不同。
注釋
1.「法性理水」:由于藏通二教,將真谛稱爲法性,乃與別圓二教不同。此處所雲相似得法性理水,便是相似見法性之理,尚未斷惑,故猶未能真得法性理水的滋潤。
五、通教的分證即
原文
分證即者,從八人地至菩薩地,有七位也。叁八人地者,入無間叁昧,八忍具足,智少一分。四見地者,八智具足,頓斷叁界見惑,發真無漏,見真谛理,即叁乘見道位,與藏須陀洹齊。五薄地者,叁乘斷欲界六品思惑,煩惱漸薄,與藏斯陀含齊。六離欲地者,叁乘斷欲界思惑盡,與藏阿那含齊。七已辦地者,叁乘斷叁界正使盡,如燒木成炭,與藏阿羅漢齊,聲聞乘人止此。八支佛地者,中乘根利,兼侵習氣,如燒木成灰,與藏辟支佛齊。九菩薩地者,大乘根性,最勝最利,斷盡正使,與二乘同,不住涅槃,扶習潤生,道觀雙流,遊戲神通,成熟衆生,淨佛國土。此與藏教菩薩不同,藏教爲化二乘,假說菩薩,伏惑不斷,正被此教所破,豈有毒器堪貯醍醐?
語譯
所謂通教的分證即菩提,便是從叁乘共十地的第叁位八人地至菩薩地,總計七個位次,均屬通教分證即的階段:
1.在第叁八人地中,入第十五心的無間叁昧,十六心的八忍八智之中,已具八忍七智,僅少一分,于無間道的剎那之間,便至第十六心的見道位。
2.在第四見地中,八忍八智的十六心全部具足,頓斷叁界的見惑,發起真的無漏智慧,見真谛之理。比較相似即中的「相似得法性理水」,此處應是真得法性理水。即是通教叁乘人的見道位,與藏教初果須陀洹位齊。
3.在第五薄地中,通教叁乘人,斷欲界九品思惑中的前六品,煩惱漸薄,故名薄地,此與藏教二果斯陀含位齊。
4.在第六離欲地中,叁乘人斷盡欲界九品思惑,此與藏教的叁果阿那含位齊。
5.在第七已辦地中,叁乘人斷盡叁界八十八個見惑、八十一品思惑的正使,猶如燒木成炭,余習尚在,此與藏教的四果阿羅漢位齊;聲聞乘人,至此已到最高位置。
6.在第八辟支佛地中,比之聲聞是叁乘的初乘鈍根,此乃是叁乘的中乘利根之人,除了已斷盡叁界正使,也兼侵除習氣,猶如燒木成灰,此與藏教的辟支佛位齊。
7.在第九菩薩地中,是叁乘中的大乘根性,故以叁乘而言,菩薩乘的衆生,乃是最優勝、最敏利了;亦與二乘相同,斷盡叁界見思二惑的正使。至于異于二乘之處者,乃是他們不住二乘的涅槃,扶習潤生,化道與空觀,帶空出假,雙流並行,遊戲神通,成熟衆生,莊嚴佛國淨土。此與藏教所說的菩薩,並不相同;依《法華經》說,藏教的菩薩是指釋尊未成佛前的身分,雖是久遠之前早已成佛,爲化二乘,迹示菩薩,故雲「假說菩薩,伏惑不斷。」不是真的說通教大乘伏惑不斷。因爲通教大乘,地地皆斷叁界見思二惑,雖皆與二乘人的果位相望相齊,而諸大乘菩薩,在叁阿僧祇劫中,勤修六度萬行,如果真的是「伏惑不斷」,豈不是像在有毒的容器之中貯存醍醐,使得最上品的飲料,也都含毒性了?
注釋
1.「八人地至菩薩地」:在此叁乘共十地之中的七個行位,斷惑證真的次第,與叁乘果位的相望相齊,尤其是所謂正使的品級,以及習氣的等別,請與前面「藏教的分證即」(第一七八頁)和此後「別圓二教的分證即」(第二七四、叁一五頁)項下各條注釋,對比著閱讀,就可一目了然于天臺學中四教互攝的關系位置了。至于叁乘共十地,…
《天臺心鑰:教觀綱宗貫注(聖嚴法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