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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机学佛决疑▪P6

  ..续本文上一页。如说没有来生,就不应该有来日。假使认为作善作恶,死了就没有事,那么我们以前在银行的存款,现在应该无效。还有以前的杀人犯,过了一天就不应判罪,如说不行,那么把昨天或前年当前生,明天或明年当来生,不是很合理吗?

  千万不要相信“人死如灯灭”的鬼话。如果说这话是对的,那么以后大家都不能点灯,否则在“人死如灯灭”的后面,就要加一句“死人如灯燃”才合理。因为人死如灯灭,灭了的灯可以重燃,那死了的人,当然也可以如灯再生了。所谓死人,只是失去了四大(地、水、火、风)和合的物质功能,但支配物质功能的精神(阿赖耶、灵魂)功能仍然存在。而灯灭只是燃相(火)灭,燃性未灭,死人也是生相(呼吸)死;生性(心)未死。灯的燃灭是以明暗为缘,人的生死是以业力为缘,你不信有来生,除非能转八识,成四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平等性智、大圆镜智),或者是一心念佛,求生西方。要不然,又不知有多少来生在等著呢!

  昨乃今之母,今乃明之母,有昨日才有今天,有今生必有来世!若明此理,则来生之说,就用不著怀疑了。

  世人作恶,有报在子孙之说,一人做事一人当,报应子孙,有欠公允!

  这是一个因果性的问题,假若不了解三世因果的道理,是很难说得清楚的。

  我们只知道子孙是祖先财产的继承人,却不知道也是思想行为的继承人。所谓“龙生龙子,虎生虎儿。”而母虎之性伤人,其子必不与人为友,故人见之必杀。那么做父母的,如果言行不检,所生的子女当亦不贤,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彼既不贤,必招祸事,从表面上看,是报应子孙,其实也是子孙的别业。

  或者说某某人,生平服尧之服,诵尧之言,为什么子孙也不肖呢?因为他只是服其服,诵其言,而未行其行,“挂羊头,卖狗肉”,子孙怎么会好?纵然今生诵其言,行其行,前生是不是如此?多生又未必是如此,这都是构成子孙不肖的主要因素。

  我们也常见到父母的品德很坏,但子女却又很好,那是他们前世的善业因缘关系;也有子不肖而孙最贤的,也是他们多生的共业和现生的别业因缘所产生的现象,不足为奇。

  总之,要想子孝孙贤,五世其昌,必须止一切恶,行一切善,天网恢恢,幸勿忧其报之不爽!

  是不是真有天堂和地狱?在那里?

  地狱和天堂,是形容苦乐对待的名词,没有一定的形状和位置,而是随众生的思想行为(业力)所显现的,因此,说有也可以,说没有也可以,“诸恶莫作”,则无地狱,“众善奉行”,就有天堂。

  地狱天堂究竟在那里呢?现在我还没有去过,就是以前去过,现在也忘了,不过我认为它的位置是那里都在,那里都不在。好比说,某一家人,欢欢喜喜的在收看电视,这是天堂相。忽然他的太太说黑白的电视不好,要换彩色的,那么先生就说:“刚刚筹缴了孩子们的学费,又要买电视机,真是胡闹!”因此而吵嘴,而打架,而自杀!这样一来,就变成地狱了。由此可知,地狱、天堂,是唯心所现的。

  地藏经所说的那许多地狱,如因未见而不信,那政府设有惩治坏人的牢狱,总不能因为没有坐过牢就说没有。地狱的有无,和这道理是一样的。

  最后我特别申明一点,经中所说的许多地狱,完全是众生的业力所造成的,与佛教毫不相干,介绍各种地狱和众生受苦的情形,却是为了防止众生作恶,受诸苦恼,而作义务宣传,藉此以收“谈梅口酸,想崖足颤”之效。

  人的心性究竟是善还是恶?

  首先我们要了解心性的意义,然后再谈善恶。所谓“心性”,就是“真心”和“实性”的意思,如果合用则性是心之体,心是性之用。若是分割使用,则体用兼备,理事互含。至于谈到善恶,却是见仁见智。孟子道“性善”;荀子称“性恶”;公孙龙子说“性无善恶”;扬雄认为“人性善恶混”;刘向则是“性不独善,情不独恶”;告子曰“性无善无不善”;而王阳明的解释是“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用”。由此看来,真是公有公理,婆有婆理。可惜我不是大学问家,无力研究诸子之说,故不能妄加评论,只好以我所了解的一点佛法,对本题略表管见而已。

  刚才所说的心,有真心和妄心之别。真心属理,妄心属事。也就是说,真心是如如不动,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不可思议的理体。而妄心是因缘而起的各种心理活动状态的识别心,例如“祭思敬,丧思哀”,“见贤思齐”和“谈梅口酸,想崖足颤”……所谓:“一切唯心造”,就是妄心缘境所生起的各种幻觉,众生不明白缘生性空的道理,而执诸法为实有,以致造诸恶业,遭受苦果,这就是众生的生死根源,轮回的依据。

  或问诸佛菩萨的慈悲心从何而起?我说诸佛菩萨的大悲心,是缘众生的苦境而起的一种与乐、拔苦的大悲心,这种大悲心,是怨亲平等的善,是无条件的爱!因此就不能说是妄心了。但众生缘境,是识心分别人我利害关系,而构成各种善恶的行为,因此所作之善,是有条件的,更是有范围的。许多人之所以不作恶,“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因为他考虑到作恶的后果不利于己。而作恶的人,是因为他的贪欲超过了生存能力的极限,求之不得,只好挺而走险,无所不为,但最后受到法律制裁时,也几乎是没有一个不是悔不当初。为什么呢?因为作恶的后果不利于己。像这种情形,如果相信因果轮回的道理,定可防止作恶心理的发展,甚至予以根绝。

  至于现在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不外乎种子和因缘的关系。所谓种子,即是犯罪人宿业的恶因所感。而因缘的关系,就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因为有的家长忙于名利而疏于管教;学校又忽略了品德教育的培养;而与社会接触,却又受到许多不良习气的传染,这都是助长青少年犯罪的主因,所以许多人对他们都有一种“后生可畏”的感觉。

  我们要杜绝青少年犯罪的恶行,壮、老年人首先要以身作则,做青少年的模范。有写作能力的人,不要写黄色书刊而遗祸社会。广播影剧业者,剪去诲盗诲淫的节目,推行因果忠良的故事。只要大家肯努力去做,定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不然,将来的社会情况,是不堪设想的!

  何谓修行?

  修即是戒,有修正、修理和修除等义。行是言行。那么修行,就是修正我们的言行。也就是说,不该说的不要说,不该作的不要作,不该想的不要想,就叫做修行。

  我们佛教修行的方法很多,但是共同的目的,都是为了破邪显正,去妄存真。因为众生所遭受的痛苦,都是由贪爱而来的,要想离苦得乐,必须修正我们的思想和言行,使身不杀、盗、淫;口不妄言、绮语、两舌、恶口;意不贪、嗔、痴。只要身口意三业清净,自然就不会痛苦了。三业之中,要算意业最难修,而又最重要,因为意识有分别和执著的功能,所以成为我们修行主要的目标。所以关尹子说:“梦中镜中水中,皆天地存焉,欲去梦中天地,寝不寐;欲去镜中天地,形不照;欲去水中天地,盎(盆子)不汲(装水)。彼之有无在此(心)而不在彼(物),是以圣人不去天地去识。”照这样说,意识不是就成了罪魁祸首吗?其实不然,只怪我们不善统御,以致如此,若是运用得当,使系铃人作解铃人,却能帮助我们弘法利生,成就道业,如是又成为功臣了。

  我出家后,收到一位老友的来信云:“闻兄已舍俗出家,作大佛事!处此恶世,得以用功“修形”,使弟敬佩万分”等语,为了这个“形”字,倒使我生了一点小烦恼,认为他有戏谑行为。后来一想,对的,他是希望我不要偏重于形状的意思,乃覆函云:“行”要修,“形”也要修,方得名为“比丘”也。

  佛教有那么多的经典,讲些什么?

  简单的说,所讲的不外乎告诉我们作人作事的道理,和了脱生死的方法。

  根据解密深经说,释迦牟尼佛所说的教言,分为三个时期,当佛成道初期,一切外道凡夫,认为“我”是实有的,因此而起惑造业,轮回生死,佛为了破除外凡的妄执,即说阿含经的教理,使其了解“我”是五蕴(色、受、想、行、识)和合缘生的假相,是空的,而存在的是五蕴。这是属于第一期的小乘有教,亦即所谓我空法有教。

  但二乘行人,虽了解我空,却又妄执诸法实有,因此佛又说般若经,以缘生性空之理,破其法执,是为“我法二空论”,属第二期的万法皆空教。但佛说空教,是为了破法执,如果执空,岂不是无烦恼可断,无佛道可成,落入断灭的顽空吗?执有是病,执空(顽空)也是病,所以佛又说解深密经,阐明心(真心)有境空的中道义理,是为第三期的中道了义教。

  我们读经也不能执著,固然空教、有教都是佛说的,但是执空、执有,也并不是不对,而是不究竟。因为说空说有,都是方便,中道才是究竟的佛法。譬如说,婴儿吃奶(我执),做父母的为了要使他断奶(破执),就买饼干给他吃(空教),但是长期的吃饼干(法执)也不好,必须慢慢的训练他吃饭(中道),才是正常的生活方式。

  在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中道,所谓中道,是不住空有,离较量,绝分别的理中,否则,就不是中道了。金刚经云:“如来说三千大千世界,则非世界,是名世界。”因此也可以说“如来说中道,则非中道,是名中道。”这是我对中道肤浅的认识。

  因为我最喜欢“如来说三千大千世界,则非世界,是名世界”这三句,所以就把它列为公式:“所谓什么则非什么,是名什么。”好比说,所谓女孩,则非女孩,是名女孩。因为长大后,要做家庭主妇,因此改为所谓主妇,则非主妇,是名主妇。到了老年时,就说所谓老人,则非老人,是名老人。最后死了,又可以说,所谓死人,则非死人,是名死人。四大分离,它又随业受报去了。我认为每个人若是能利用这个公式去认识宇宙万有,只要能行得彻底,就不会做万有的奴隶。

  各种宗教都是劝人为善,如果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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