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做相是现量境。所以诸有极微相资,各有一和集相,而这和集相,虽说仍是各别极做所有,但诸极微之间,必是相互资成的,唯此相互资成的和集相,现为现量等,与五识作所缘,其一一极微相,绝对不是现量境,决不能为五识缘。
愿正理师以为这样的说法,既可避免有部师的过失,又可避免经部师的过失,而认为自己的理论得以成立。但站在唯识学的立场来看,顺正理师的说法,同样是不能成立的。现在且据观所缘缘论略为破斥:如四大的坚湿暖动性,谁都知道是实有的,可是他们在前五识上,虽容有“缘”的意义,但却没有“所缘”的意义。这是什么道理
当知眼等的前五识,不能亲缘坚湿等相,由于亲缘不到,所以在五识上,也就没有彼坚等相。色香味触等极微的和集相,前五识也是缘不到的,因而在五识上,同样没有彼和集相,没有彼和集相,怎么可为所缘
所以你所说的和集相,说它为缘是可以的,说它为所缘足不可以的。观所缘缘论有颂说:“和集如坚等,设于眼等识,是缘非所缘,许极微相故”。这就是批评顺正理师的。现在依于此颂,立一比量如下:和集非所缘——宗;许极做相故——因;如坚湿相等——喻。总之,根本极微,既非实有,所成和集,不论怎么说,都是不成的。
“极敞不成故”,这是总非。意思是说:你们所说的外色之体,不论是一还是多,或者是和合还是和集,彻底的推究起来,都是不能成立的。分开来说:胜论师说彼境是一,固然不对;有部师说彼境为多极微,同样不对;经部师说彼境和合,亦复不对;顺正理师说彼境和集,当亦不对!为什么
一句话,极徼不成故。唯识家以极微不成故的理由,就将各家的理论都破斥了。可见一般认为极微实有,完全是学者的妄计,没有一点事实根据!
十一 明极微所以不成之故
在此或许有人要问:极微为什么是不成的
讲到这,就要讨论到极做本身,是有方分还是无方分的问题。有方分与无方分,是佛学上的两个特殊名词。在现代科学上说:凡是物质性的,如要去度量它,必有长短、广狭、厚薄可量,亦即所谓具有三度空间的。佛法将这三度空间,说为六方分,就是东方、西方、南方、北方、上方、下方。有方分,就是具有这六方分;无方分,就是没有这六方分。然而不论是有是无,在理论上总是不成的,所以颂说:极微与六合 一应成六分 若与六同处 聚应如极微
极微是一切物质中最做细且不可再分析的物质单元。现在我们要问的,就是这个物质单元:是否可与六方相合
假定你说一个“极做”可“与六”方相“合”的,那你这“一”个极微“应”该“成”为二八分”。就是与东方相合之处为一分,与南西北方乃至上下方相合之处又各有一分,这不是成为六分是什么
为什么这样的来难
当知外人主张由七个极微和合起来而成一阿耨色的。七个极徼和合,中间是一个极做,六方有六个极做,所以中间一个极微,应该是有六方分的,因为一个极做和合的地方,不容再有其余的极微与之和合。如中间一个极微,真的有六方可得,那其余的六个极微,照理亦应各有六方可得,因为它们的各自质量,是与中间一个极做相等的。设若各个极微,有其方分可得,那应可再加以分析。如诸聚色是有方分的,聚色可以分析,极微如有方分,当亦可再分析。然而极做是物质中最小的单元,绝对不可再加分析的,如极做可分析,那就失去极微之所以为极微的资格,所以说极做有方分,不论从那方面说,都是不合道理的。
外人听到这样的说明,就又转换口吻说:不错!你们这样说是对的,不过我的本意不是如此,要知极做是最小单元,说它有方分当然不对。但我现在这样说:中间的一个极做,与其他的六个极微,同处在一个地方,根本不可分别它们的方位,这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
唯识家对此再为破斥说:“若”果中间的一个极做,是“与”其他的“六”个极微,“同处”在一个地方,这样,各个极微同处在一个空间,彼此互融互摄,他们的质量,岂不是永远与一个极微一样的微小
如七个极微集合在一处,没有加大一点,那由极微组成的聚色,也就永远保持微小的形态,而为我们肉眼之所不能见了。可是事实上,极微虽为肉眼之所不见,聚色却为肉眼明白所见的。所以说极征无方分,在道理上,同样是讲不过去的。
十二 破有部聚色有和合义
唯识家用上面的方法破了以后,在北印度迦湿弥罗国的昆婆沙师们,再度巧妙的挽救自己的意见说:在诸极微间说有相合的关系,这在我们也是不能承认的,因为相合的东西,一定是有方分的,极微根本没有方分,怎么可说它们相合
所以你唯识家以极微相合来显示我的过失,我怎能接受
极做虽没有相合的关系,但由极微集合成的各种聚色,彼此间有著相合的关系,因为是有方分的。这样,聚色的成立,亦就不成问题。可是唯识不以此说为然,所以再以颂文破道:
极微既无合 聚有合者谁 或相合不成 不由无方分
现在唯识家先要问昆婆沙师:你们说极微没有和合,聚色是有和合的,可是聚色是由何物集合而成的
不用说,谁都承认,聚色是由很多极微聚合然后成立的。既然如此,有个前提先得解决:就是聚色如由极做聚合而成,理应极微本身具有台的条件存在,现在你说极微无合,“极微既”然“无合”,那就不能成为聚色,聚色尚且没有,其为合者是谁
所以说“聚有合者谁”
毗婆沙师又转救说:由于极做的无合,所以聚色展转也就没有合的意义。唯识家进一步的破道:假定这样,那你就不应说,极微所以无合,由于没有方分。为什么
因你所说的聚色,虽然是有方分的,但亦没有合的意义。以彼聚色例此极做,极做虽没有合的意义,但并不妨承认它有方分,因为它的相合不成,并不是由于无方分的关系,所以颂说:“或相合不成,不由无方分”。这样看来,可见一实极做,不论你说合或不合,都是不得成的。
十三 再显有分无分之过失
不错,承认极徽有合不合,都有如上所说过失,但若承认极做有分无分,是不是亦有很大的过失
假定是有过失,其过失又怎样
颂曰:
极微有方分 理不应成一 无应影障无 聚不异无二
上面曾经说过,不论极微有方分或无方分,在道理上是都不能成立的。以什么理由要作这样说
当知不论站在什么立场,都得承认极做是最小的单元。如果你说“极敞”是“有方分”的,一个极微有了六方分的差别,那就应该可再分析,如果真的可再分析,是就好像聚色一样,成了多分为体,不得成一极做,所以说“理不应成一”。
大多数的学者,都认极微是无方分的,所以现在再来对这加以破斥。颂文说的“无应影障无”,可以读为:无应影无,无应障无。
极微假定是没有方分的,那就不应有影子的出现。影是对光说的:凡为阳光所照到的地方就有光,而为阳光所照不到的地方就有影,这是世间明见的事实。能够阻碍光线而使影子出现的,定是实有的东西,而且是有方分的。极微如果没有方分,那就不应太阳照到东方,西方就有影子出现,或者不应太阳照到南方,北方就有影子出现。可是我们所看到的各种物质,都有它们的影子,证知它们是有方分的。因此,所谓极做无方分的这句话,绝对不能成立的。成唯识论曾经这样说过:假定极微是没有方分的,就应如诸心心所的非色法,那里还有什么和合
在这现实世间,我们所见到的,承光的一面与发影的一面,不是同在一个地方的,所以所执的极微,在道理上讲,应有其方分。
上来破其无影,现在再破无障。假定极徽是没有方分的,那由极微集合成的物质,呈现在我们的面前,就不应有所障碍,而使我们顺利的通过。例如摆在我们面前的桌子,照理不会阻住我们的去路。然而事实不然!因为现见世间各式各样物质性的东西,都是展转互相障碍的,所以桌子摆在我们面前,我们就不能顺利通过,后面有了一道墙壁,我们就没有办法出去。由此证明极微定有方分,假定没有方分,展转相障的现象就不应有。
执著实有极微的人说:当知现实世间见有影子及有障碍,是由有方分的聚色而来,与无方分的极微没有关系。唯识家同答他说:你的聚色是不是由极微聚合成的
如是极微聚合成的,你的聚色岂异极微而有?不异极微而有聚色,聚色和极征是一样的,如离开极微,就没有聚色,所以说“聚不异”。聚色与极微没有差别,极微没有“影”与“障”的二者,聚色理应如极微一样的,没有“影”与“障”的二者,所以颂说“无二”。
然诸世间现见所有聚色,不是无影无障的,极微与聚色既然没有差别,极微理应如聚色一样的,具有影障的二者。这样说来,可以证明影障决定属于极微。极微既然有影有障,无可否认是有方分的。如以论理的方法说:你们所执的极微,理应定有力分,为什么
因有影障的原故,如世间一般人所见到的色法。成唯识论对这亦有明确的说道:既是和合的东西,即此极微能够发出影子及发生障碍。由此亦即知道,极敝决定是有方分的,既有方分,极做当然亦即不成其为极微了。
十四 再显执境为一之过失
执著实有极做的学者,尽管听了上面种种的破斥,但仍不甘心自己的失败,仍执外面境界的实有,谓如眼所缘的青黄等境,无一不是实有自体的,怎么可说外境都无但唯有识
唯识家看执有实境者,总是这样的执迷不悟,于是进而问道:你所说的眼等境亦是青等实色等性,究竟是一还是多
假定是多,应是极徽,如前已破,有很多的过失,现在不必再破,假定是一,又有下面的五大过失,将这五大过失指出,极做实有的理论就被推翻。顼日:
一应无次行 俱时至未至 及多有间事 并难见纽物
这首颂中,基师述记,指其具有五大过失。记说:“颂中一字,牒外人执。应无二字…
《唯识二十颂讲记》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