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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二十颂讲记▪P7

  ..续本文上一页已。所以外境不是客观的存在,而是内心妄现的影像。众生不知以为实有,所以就成遍计所执。成唯识论说:“或复内识转似外境,我法分别熏习力故,诸识生起变似我法,此我法相虽在内识,而由分别似外境现”。这可作为遍计所执的最好说明。所以诸法但由自心于自所现,不正知故执以为外。

  外境本空,法无自性,这在唯识学的立场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一个论题,因不了达诸法皆无自性,色等外境本空如幻,不能悟入诸法无我之理。佛陀深深的了解这点,特为堪受诸法无我教的菩萨根性,宣说三界唯心,万法唯识的圣教,使知诸法相似现前,但唯一心,除了心识,再无片物为色等性,作为可见可闻的对象。因为这样,所以了解色等诸法,无有真实自性,而悟入于诸法无我。是以如欲通达法无我,则非修学唯识教不可。

  诸法无我,是约没有遍计所执的诸法说的,这须善子理解,如不善解法无我,以为一切都无所有,名法无我,那就不但外境无有,就是唯识亦毕竟不可得,因这亦属于法的一种。果真如此,你唯识家所说诸法唯识的道理,就将无所安立。唯识

  家回答这个说:我们所谓诸法无我,不是什么都没有,假定什么法都没有,不但唯识义理无法安立,就是世出世间,缘生诸法,业报差别,皆无所有,落于恶取空的深坑,成为极大的邪见,还有什么可说

  要知我们唯识所说诸法无我,主要目的在破除众生所执著的心外实有诸法,亦即显示遍计所执法无实自性,名法无我,并不否定依他起的如幻假有,圆成实的真实有。因为依他起法,足从众缘所生的,虽说缘生诸法是无实自性的,但幻有的假相不能说没得,如果这也没有,试问如何建立善恶因果业报差别

  至圆成实,是诸法的离言法性,亦即在依他起上遣除遍计执所显的二空真如,怎么可以说为无有

  所以我们所说诸法无我,是不落于空见的。

  十 破各学派执实有极微

  佛法所说的色法,有粗细两类差别:粗的如地球,如高山,虽一般人亦执为实有,但若稍为替他分析一下,亦可知其不是真实的,所以这不成为重要问题。细色,是将粗显的色分析至不能再分的程度,佛法名为极做,与科学上说的原干、电子、量子等,同为物质最小的单位。佛法说的极微,以我们的肉眼是见不到的,不过现在藉用科学的仪器,亦可发现这最极做细的物质活动。但最小的极征是不是实有,在内外的学者间,却展开热烈的论诤。大体说来,一般学者,都认为最极微细的物质单元是实有的,而唯识学者则不承认极微的实有,所以特再举颂来破各学派所谈论的极微。其颂如下:

  以彼境非一 亦非多极微 又非和合等 极微不成故

  内外所有的学派,执著外境实有的,计有胜论学派、有部学派、经部学派、顺正理师等。可是不论那派所说的极做,以唯识学的立场看,是都不能成立的。为了说明不能成立之故,所以在这颂中,特为一一点出。

  “以彼境非一”,这是针对胜论学派立论而破的。胜论派是印度学术思想界很有权威的;一大学派,向与数论学派同时并称,两者均为印度正统六派哲学之一。讲到正统六派哲学,本属婆罗门主义最卓越的六派学说。胜论派,印度叫做吠世师迦派,组织者为迦那陀。以五、六或十句义的范畴原理,机械的说明万有,尤假定有实极微为其特色。胜论有名的六句义是:实、德、业、大有、同异、和合六者。第一实句义中,包含有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九法。于中地、水、火、风四法,是属极微性的,而且认为是实在的极微,其体没有生灭现象可得。不说平时是不灭的,就是到劫坏时,整个世界毁灭,极做仍然存在,并不随著世界的毁灭而毁灭,不过散在处处而已。没有生灭现象的这极微常住物,近于现代科学说的物质不灭的定律。依佛经说:我们住的这个世界,有四大阶段,就是成住坏空。不但佛法这样讲,印度固有的文化思想系中,亦是这样讲的,不用说,为正统派的胜论师,亦是这样承认的。

  依胜论派的学者说:这个世界毁坏以后,实有常住的极微,散布空间的各处,等空了的世界将要再成时,散布各处而为肉眼所不见的极微,逐渐逐渐的再度会合起来,成为广大的世界。其经过是这样的:首先是两两极微合生一子做,其所合生的小微量,等于两个极微那样大。不过由于从他生的,所以其性是无常的。如是极微不断的会合,到最后就完成了三千大干世界。因此,我们现在所住的这个三千大干世界,是由满布虚空的极微结合而成的。

  三千大干世界,既然是从父母二微所生,所以其量总合起来,等于原有的父母量,因而三千界为识等境,其体唯独是一,所以说彼境是一。这不要以广大的世界来说,且看我手中所拿的粉笔,是由很多极微集合成的,所以归根彻底的追究起来,还是由于个别极微组合而有,如果没有一个一个的极微,那里会有可见的粉笔粗色出现

  因此,我们所见的色境,似乎是粗显众多的,实际完全只是一个,因为它们是以一个一个的极微组织成的。

  胜论派既执外境是一,现在唯识家就以“以彼境非一,极微不成故”的理由,子以无情的破斥。在此首要知道的:极微组合的粗色,还可叫做聚色,或者叫有分色。因为粗色是由无数量的极徼聚集而成的,所以名为聚色。因为粗色有彼最极微小的细分,所以名为有分色。至于极微本身,但名为分,是不合有其他的东西在里面的。了解了这个差别,进而站在唯识的立场,对胜论师的批判,才能知其错误所在,才能明白他的理论不能成立之故。

  唯识家为什么肯定的说彼外境非一

  要知有彼细分的有分色,是由很多的分色所成,其体质是不能离诸分色而得存的,因离开了分色,所谓有分色,根本是不可得的。个别的分色既然承认是有很多的,怎么可说外境是一

  如诸极微分色,不是眼识可见,这是大家所公认的,假定有分色与分色是一非异的话,那你所说的有分色,应如分色一样的不可见取。然而事实不然,极做诸细分色,虽说是不可见,但有分色却是肉眼所能明白见到的。

  由于上述的因缘,唯识家坚定不移的认为彼有分色境,是众多而不是独一,因为是众多的分色所成的,如彼胜论师所执的多分色。多分色既是众多的,有分色当亦是众多的。然胜论师又作这样挽救说:有分色是不同于分色的,分色由于太过微细,固然不可见取,有分色明显的呈现在我人之前,怎么可说不可见取

  我们从来没有这样说过。为此,唯识家更破斥道:你所说的粗有分色,绝对不可异于诸细分色,因为你们自宗承认这是属于实句色的。

  “亦非多极微”,这是针对古有部昆婆沙师而下的批判。有部学派认为极做虽然很小,但一个一个的极微,都是有实自体的。要将一个一个的极微,和合起来成为聚色,聚色才可说它是假。我们眼识所见的,表面看来,是和合的聚色,而这和合的聚色,有部认为是假有的,离开组成它的极微,就没有聚色可言。但眼识所缘的色境,必然是实有的,假有的境界,根本不为眼识所缘。所以眼识等所缘的境界,实是一一各别的极微,不是和合的假色。

  一一各别的极做,为五识的所缘境,不但唯识家不承认,就是小乘经部师,亦不承认这说法。经部的上座师,“从五识的不能缘极微相,断定一一极微的自体,没有作五识的所缘用”。“这样,五识所缘的境界,只是和合的假相,不是真实”。为什么?要知极微各别独立的存在,眼等五识根本是不可缘取的。不说别的,且以眼识来说,凡夫肉眼不能见到极微,这是每个佛子所共同承认的,现在怎么可说极微为眼等五识各别为境

  个别个别的极微,绝对不是五识所缘的境界,不但五识之上不现其相,而且亦非眼等五识所可取的,如眼根等。现在我且问你:你承不承认眼根等为眼识等所取

  如不承认眼根等为眼识等所取,就不应说个别极做为五识所缘。这样说来,你所说的所缘境,绝对不可说有众多极微,因在所缘色上所执极做,根本是不可取的。或说聚色上的众多极做,不是五识所缘的,因为各别的极微,为五识之所不取。可见有部说多极微,亦是不合道理的。

  “又非和合等”,这是对破经部及顺正理师的妄执。有部学派以为眼不能缘假有法,所以所缘的必是一一实有的极微。可是经部学者,认为实有极微,绝对不是五识的所缘境,因在五识上没有极微相的存在。一一实有的极微,既不为五识所缘,必须众多极微的和合,成为粗显的假色,方为五识所缘。经部与有部的主要差别:有部不承认假法可为所缘,所以主张以一一实有的极微为缘;经部认为假法可以为缘的,所以不承认实有极微为缘。

  唯识学家破斥经部说:你先弄清楚,所谓极微和合为境,在道理上,根本是不能成立的。为什么

  当知如有实在的极微,可以说有和合的假法,能和合的极微尚不可得,所和合的假法又从那儿会有

  彼和合相既然尚非实有,怎么可说极微和合是五识缘

  如眼错乱见第二月,不要以为第二月能生眼识,能生眼识的只有天上的真月。极微和合所以不可为五识缘,主要的原因在于没有它的实体,没有实体的和合假相,唯识家是不承认能为五识缘的。

  颂文中的等字,等于顺正理师。如上经部师的主张,不但一一极微的自体,没有作五识的所缘用,就是众缘和合的众征,亦复不能作所缘的作用。因此,五识所缘的境界,只是和合的假相,不是实有的境界。顺正理师是属有部的系统,决不承认五识可缘假法的,假定承认五识能缘假法,那就有违自宗一向以来的主张。这点,顺正理师与经部学者,是有著很大出入的,所以,不能同意经部的和合为境。不同意经部的观点,是不是就随顺自宗原来的主张,以一一极微的自体为五识缘

  当然也不可以!如就这样的随顺自宗,那又犯了五识之上无极做相而非所缘的过失,然则顺正理师是怎样的说法

  谓色等诸法各有很多的极微相,在这很多的极微相中,有一分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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