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忍,所以得入正性离生兰一、在这界中的有情身上,能够生起法智、类智,可说这界的有情能人正性离生。色无色界的有情身中,虽能生起上界的类智,但不能生起欲界的法智,所以不能入正性离生。欲界的有情身中,不特可以生起欲界的法智,也能生起上界的类智,所以能人正性离生。三、若这界中的有情,一方有殊胜的所依身,另方又有种种的苦恼受,那就可入正性离生,这如欲界的有情身。色无色界的有情,虽有殊胜的所依身,但没有种种的苦恼受,所以不能入正性离生。再以证阿罗汉果说,三界的有情身都可证得阿罗汉果的,因为三界九地具有八十一品的思惑,在欲界中以欲界身断除他,就在欲界中证阿罗汉果;在色无色界中以色无色界身断尽他,就在色无色界中证阿罗汉果。如中般、生般、有行般、无行般四圣者,都是在色界中般涅槃的。若上流般,于欲界殁生色界中,不能证寂,那就要转生上界方证阿罗汉果而般涅槃了。所谓转生上界,即在色界命终后,于三无色界次第受生乃至生有顶天,在有顶天中而般涅槃。听以三界的有情身,都可证阿罗汉果。
北俱卢洲无离染者,北洲,是四大洲的一洲,也是最理想最快乐的一洲,因余三洲,都有无限的缺陷,种种的不圆满,惟有北洲不然。据郁单越国经说:北俱卢洲中的有情,没有老病的演变苦,没有自然缺陷的求不得苦,没有人事料纷的怨怆会苦,没有至亲爱人的分别离苦,总之,没有我们现实所感受的苦痛。他所有的是:到处充满了美妙的衣裳,随地皆是自然的粳米,真所谓思衣得衣,思食得食,要想什么快乐,就有什么快乐。正因璟境太理想、太圆满了,所以住在此中的有情,就只知一味的贪著自然的娱乐,而不知人间还有什么苦痛所在了。不知苦怎会厌苦
不厌苦怎能离染
所以北俱卢洲中的有情,没有一个是离染的。
圣不生彼及无想天者,彼指北俱卢洲。由于北洲无有离染的有情,软化有情的圣者,也就不生于彼。发心利生的圣者,生到某一地方,目的是为度生,设无众生可度,他还生到那儿去做什么呢
北俱卢洲如此,当知无想天也是如此,因这二者都是八难所摄的。俱舍论说:圣者见到无想天,犹如见到深深的陷坑一样,是不乐于行人其中的。所以说圣不生彼及无想天。
四沙门果非定渐得者,是明四果的断证,不一定是渐得的。四沙门果,就是四果。依通常说:断除八十八使的见惑,证得初果,依此进修入于修道位中,断除六品思惑,澄得二果,到此再进一步的修习,断除欲界后三品的思惑,就证第三不还果,由此更精勤的修习,断除上二界的所有思惑,就可证极位的阿罗汉果。如是一步步的上进,四果显然是渐得的,所以契经中说:“四沙门果,渐次而得”。虽说如此,但并不是所有四沙门果,都是渐次证得的,也有利根的种姓,在他修学的过程中,以无漏圣道,把见思二惑于一时中完全断尽,顿证四沙门果的。如在凡夫地的时候,即以世俗道断除三界五部的烦恼,而仅剩非想非非想地的一分。像这样的人,如果一旦发真见谛,自然就可得二果,或三果,乃至得阿罗汉果的了。所以处胎经说:“从凡夫地,取罗汉果”。
若已先入正性离生依世俗道有证一来及不还果者,是对经部等所说的世俗道没有断惑的功能说的。一般的说:断惑、离系、证果,是无漏圣道的功用;但有部学者说:已得入正性离生的圣者,也可依世俗道断惑而证一来及不还果的。不过此果不是唯以世俗道所得的择灭为断果性,而兼以见道所得的择灭,于中相杂总成一果的,同一果道得所得的。契经说:什么是一来果
断除三结薄贪嗔痴者足。什么是不还果
断除五下分结者是。所以世俗道所得择灭是与无漏圣道所得相杂的。同时,世俗道所得择灭,是以无漏断得所任持的。上座师说:照道理讲,是没有已见谛的圣者,用世俗道断烦恼的,但因入正性离生者,能见一切的有境,皆如炎炎的猛熟铁丸,所以容许世俗道观上地的法,生起静妙的想头,欣喜行觉,断惑证果。
可说四念住能摄一切法者,前虽曾说过四念住,但没有说明他能否摄一切法,听以现在特再略为讨论一下。先依婆沙说明三种念住:一、自性念住,指能观慧,如缘身慧以至缘法慧是。二、相杂念住,指与慧相应的心所四相等,如身增上道所生的有漏无漏善以至法增上追所生的有漏无漏善是。三、所缘念住,指所观境,如十色处及法处所摄色蕴的身念住,六受身所摄受蕴的受念住,六识身所摄识蕴的心念住,为余所摄的想行二蕴的法念住,是为所缘念住。所以四念住能摄一切法。如契经说:“具足摄受一切法者,唯四念住”。此摄受一切法的念住,主要是约所缘念住说,因为所缘是指一切法而言,不是缘于某一个法,;名为所缘念住的。
一切随眠至有所缘境者,是对大众部及化地部等,以随眠为不相应而说的。在前明大众部的本宗同义中,说到随眠与缰时,曾把各派主张心相应行与心不相应行的思想,列有一表,在那表中,明白的表出正统派的有部者,是主张心相应行的。因他认为一切随眠都是属于心所的,一切心所都是与心相应的,随眠既定心所之一,当然也就与心相应了。与心相应的心所,有所缘的境界,属于心所的随眠、自也有其所缘之境了,所以说一切随眠皆定心所,与心相应有所缘境。
一切随眠皆缠所摄,非一切缍皆随眠摄者,是对前大众部的随眠异缠,缠异随眠说的。照有部的见解,随眠与缠是一体的异名:随眠是与心相应的心所,缠也是与心相应的心所。俱舍十九说:“欲贪等体即是随眠”:又说:“即诸烦恼说名随眠”。婆沙四十六说:“随眠者谓烦恼”。由此证知二者是没有差别的。从他的体性说,虽没有差别,从他的功用说,有宽狭不同。据有部说:随眠唯局限于欲贪、嗔恚、有贪、陵、无明、见、疑的七根本烦恼,不适于其他的随惑,他的范围较小;缠不但是指惛沈、掉举、睡眠、恶作、嫉、悭、无惭、无愧、忿、覆的十缠随惑,同时也通于根本烦恼的 :如无惭、悭、掉举,就是从贪而起的;无愧、睡眠、惛沈,就是从无明所起的;嫉、忿,就是从嗔所起的;悔,足从疑而起的等。俱舍论说:“根本烦恼亦名为缠,经说欲贪缠为缘故”。可见他的范围宽于随眠。宽缍不是狭的随眠所能尽摄,狭的随眠而是宽缰所能尽摄的。
缘超支性定是有为者,是对大众部及化地部以缘起为无为说的。缘起支性,就是十二缘起。十二缘起,有部说是有为,因他是堕在三世之中,而无妩为是堕于三世的。经说法性法住,是约因果的决定义说,非约无为的常住义说。如无明决定是诸行的因,就不会变为他法的因,诸行决定是无明的果,就不会变为他法的果;如是乃至生决定是老死的因,就不会变为其他的因,老死决定是生的果,就不会变为其他的果。听以经说:“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性”。至于缘起缘生,前者是约因说,后者是约果说,茫为二者的差别。果的缘生法既定有为,因的缘起法定也有为,决不会果是有为而因为无为的,所以说缘超支性定足有为。
亦有缘超支随阿罗汉转者,经中说缘起是遍三界的;婆沙说三界皆具十二有支的:所以三界中的每一有情的生命自体,都具有缘起的十二支。流转的异生,具定十二有支,澄果的圣者,是不茫也具十二支呢
这不能相提并论,当知罗汉之所以名为罗汉,定由断除染污的自体而证得的;如此,缘起支十的无明、爱、取的烦恼,既是染污不净的,当就不会随阿罗汉的白体而转了。所以可作肯定的说:无明、爱、取的缘起三支,在阿罗汉身中,足决不随转的。最后的生、老死二支,约他子缚已断果缚犹存的现在说,可以说他是有,即于中有身位得阿罗汉果时,某中有身是他生的方便,所以有生;生后,虽说已足断惑证真的圣者,但犹存的果缚,仍是不断的在演变以至最后崩溃的,所以有老死。约他二缚永亡灰身泯智的未来说,山于我生已尽不受后有,所以生及老死的二支,就不随阿罗汉转了。受生主体的识支,在它受生时,只茫一刹那,很快的就过去厂,所以一念的意识,没有得罗汉果的功能,因而圣者身中,也就没有此支。属于业道的行、有二支,罗汉身中不俱随转。因为凡所造业,不出已与果及未与果的两种:已感罗汉身的与果业,为行支的支分,摄在过去的行支中,所以不在现身中转;未感后果的未与果业,为有支的支分,摄在感当果的有支中。婆沙二五举问答说:“问:阿罗汉所造业,为名无明缘行,为名取缘有耶
答:不名无明缘行,亦不名取缘有,彼无无明亦无取故。然彼业已与果者,当知摄在行支分中;未与果者,当知摄在有女分十:是彼类故”。受是对客观存在者的感受,以分位缘起说,约从三四岁到十三四岁的十年间,共感受力最力,所以于其期中,容得阿罗汉果,定随阿罗汉转。名色、六处、触的三支,罗汉身中随不随转?基师述记中有二解释:一说触等三支罗汉身巾皆得随转,因为行者在过去生中,已修集了清净梵行,到感得现实生命体时,有的在名色位中,生起圣道而般涅槃,有的在六处位中,生起圣道而般涅槃,有的在六触位中,生起圣道而般涅槃;这在诸种般中名为生般。一说触等三支,罗汉身中皆不随转,因约分位缘起说,胎内的名色与六处位,其根固街合昧,就是出胎后二三岁内的觉触,也还昧略得很,所以在这三位中,决不会生起强有力的圣道,以证阿罗汉果。前说有名色二(处、触、受的四支缘起,随阿罗汉转…后说仅有受的一支缘起,随阿罗汉转;至生支缘起的随转,只足一分而已。兹表列如下:
有阿罗汉增长福业者,足对后化地部无阿罗汉增长福业说的。证得极果的圣者,虽不再造新的引业,但仍创造新的满业:谓有大阿罗汉,为了仕持佛法及饶益众生,小断的增修广大的福业,以延长自己的生命。这在经中叫做留寿行。婆沙百二十六说:“谓阿罗漠成就神适得心自在,若于僧众,若别人所,以衣、以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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