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方式,并坦然地重新将情感投注在新的关系上。
至于悲伤辅导的条件则是:
一、谁来进行悲伤辅导?
有三种基本的悲伤辅导型态:一是专业服务,由医生、护士、心理学家或社工人员透过个别或团体形式提供支持性服务。二是义务服务,由专家挑选、训练、支持的义工负责。三是自助团体,由有共同失丧经验的人组成,互相扶持,不一定从专业得到帮助。这些服务可能藉个别或团体辅导来进行。
二、何时开始悲伤辅导?
悲伤辅导大都在丧礼后一周开始,除非辅导者在死亡发生前就已和当事人接触,否则丧礼后的第一天是太快而不适宜的,因为此时当事人还陷于麻木或震惊的状态,尚未准备好去处理这种混乱。其实,也没有任何定规与特定时间表指示开始做悲伤辅导的确实时间,而得视死亡情境、辅导者的辅导场合来决定。
三、何处举行悲伤辅导?
悲伤辅导不一定要在专业办公室内进行,当事人的家也是可以有效运用的场地之一。虽然辅导者希望能够清楚知道目标并与当事人制定合约,但正式的工作场合并非必要;然而悲伤治疗在专业场合则较家庭或非正式场合更为适当。
四、谁要接受悲伤辅导?
丧亲辅导基本上有三种取向:第一种是对有失丧遭遇的个人,特别是失去父母或子女的家庭提供悲伤辅导,但此原则其实十分耗费,且也并非每个人都有这种需要。第二种取向是等待个案遭遇困难,自觉有被助之需要,并主动跨出求助时,这个方式较第一种有效益,只是个案在得到帮助前势必经历某种程度的痛苦。第三种取向是预防模式,如果专业能在失落发生后预期个案在一至二年内可能遭遇之困难,便可进而提供早期处置,以事先预防无法解决的悲伤反应。
五、指认高危险群丧亲者
Parkes及其同事在英国的圣克里斯多福安宁医院使用八项变数来界定对支持有特定需要者:
1.年幼小孩:多者。
2.社会阶层:低者。
3.就业状况:较少者。
4.愤怒程度:高者。
5.想念程度:高者。
6.自责程度:高者。
7.目前缺乏其它关系者。
8.调适评估结果——需要协助者。104
2.4.4.2.原则与程序
无论在什么机构,或运用何种悲伤辅导哲学,为使辅导达成效果,都必需遵循某些原则与程序。下列大纲可提供辅导者有效协助个案克服强烈的悲伤情绪,并使悲伤得到解决。
一、协助生者体认失落
第一个悲伤任务就是完全体认失落实际已发生——此人已死并且永远不再回来,当事人必须接受这个事实,才能处理失落所引起的情绪冲突。在经验中,帮助一个人体认失落的最好方法是鼓励当事人谈论失落。失落在那里发生?如何发生?是谁告诉你的?听见这个消息时人在那里?葬礼如何举行?大家怎么谈这件事?所有这类问题皆有助于讨论有关死亡的重整情境,许多人都需要一再地仔细检阅有关死亡的事件,才能真正接受死亡已经发生的事实。
二、帮助生者界定并表达情感
大部分的丧亲感受都是令人不安的,因此往往无法被认知,或无法了解这些感受的强烈程度,但为了有效解决问题,就要去体会这些感受,这些感受包括愤怒、愧疚、焦虑与无助、悲哀等等。而辅导者不应仅止于鼓励激烈情绪的表达,还必须查觉失落的内涵、适当且有效地设定愤怒的对象、评估并解决愧疚感,以及检定并处理焦虑。
三、帮助生者在失去逝者的情况中活下去
这个原则包括帮助当事人适应失落、独立做决定,并加强没有逝者一起生活的能力。辅导砜稍擞梦侍饨饩龇绞酱锏酱艘荒康模簿褪橇私獾笔氯怂媪俚奈侍馕危叭绾谓饩觥A碛懈鲆话阈栽蚴牵灰睦陆フ咦鋈魏沃卮蟾谋渖畹木龆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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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将情感从逝者身上转移
藉着促进情感的转移,辅导者可协助当事人为死去的所爱寻找生命中一个新的处所——一个允许逝者发展新关系并且继续生活下去的地方。
五、允许时间去悲伤
悲伤需要时间,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悲伤过程中有某些时刻是特别困难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固定、持续地与外界接触,则辅导者要了解这些艰难时刻,并及时与当事人连系。艰难的时刻是失落后三个月、第一次周年祭日、假日等。
六、阐明“正常的”悲伤行为
第六个原则即对正常的悲伤行为的了解与阐明,若辅导者对所谓正常的悲伤行为已有清楚认识,便能向当事人保证哪些新经验其实是正常的。
七、允许个别差异
悲伤行为反应相当广泛,如同每个人面对死亡的态度不同,每个人亦各有其独特的悲伤反应。
八、提供持续的支持
有帮助的悲伤辅导应提供持续的支持,辅导者能够在失落发生的后一年内的每一个关键时刻,都提供生者和家人协助。
九、检查防卫及调适型态
第九项原则是帮助当事人去检查因失落而更加强化的特等防卫和适应模式,有些防卫和应对模式能预测良好的调适行为,有些则可以预测出不良适应,如以酗酒或毒品来面对失落等。
十、界定病态行为并转介
最后一个原则是辨认出有问题的悲伤行为并知道何时该转介,也就是所谓“守门人”的角色。
在结束悲伤辅导原则与程序之前,Worden特别强调:“大部分时候,陈腔滥调是没有帮助的”,比方“做个勇敢的男孩”、“生活是为了活下去”、“一切很快就会结束”、“一切将在一年内过去”、“你会站起来的”、“你会变好”、“坚忍到底”等等,皆太过笼统但却毫无帮助。痛苦的人常使人觉得无力,面对这种无力感可能只有简单地承认:“我真不知该对你说些什么。”
最后,以Parkes对悲伤辅导有效性的研究,做为本节结论。他说:“证据显示专业服务,义务性的专业支持和自助服务均能减低因失丧而产生的精神症状和身心失调的危险性。而缺乏支持或具特定高危险特质者获得的帮助最大。”105
2.4.5.悲伤治疗
悲伤治疗适用于三种情境:1.过长的悲伤所呈现的复杂悲伤反应、2.某些身心或行为症状所呈现的悲伤反应、3.藉由夸大的反应呈现的悲伤。其目标稍异于悲伤辅导,后者是针对近期丧失亲人者,协助他们完成哀悼任务;前者则是针对悲伤反应欠缺、延缓、过度或过久者,协助他们辨认与解决阻碍完成哀悼的分离冲突。
2.4.5.1.目标与方式
悲伤治疗的目标是要解决分离冲突,当事人必须先经验他一直逃避的念头和感受,治疗者须提供所需的社会支持系统,同时最重要的是允许当事人悲伤,而接纳和提供支持都意味着适当的治疗关系。增进关系的方法之一,是体认到当事人打开记忆匣子,重新检视过去失落的伤痛时所可能遭遇的困难。潜藏的分离冲突愈大,面对的痛苦就愈大,抗拒就愈强,就好像任何好的心理治疗,抗拒是任何治疗过程中需要一再检视并处理的。
悲伤治疗通常在办公室内,以一对一的方式进行,这并不排出团体治疗也可以解决悲伤,特别是当事人在进行团体治疗时,出现未完成悲伤的主题,即可马上在团体中处理。
治疗的第一部是和当事人建立契约,通常治疗师设定八至十次来和当事人共同探讨失落的意义以及予与其目前痛苦、压力的关系。偶尔在悲伤治疗会谈中,有些更严重的潜在问题会浮现出来,而需要延长时间来处理这些悲伤以外的问题。
悲伤治疗如同其它的短期治疗,治疗者必需有足够的知识基础并掌握会谈的重点,当事人表达抗拒的方法之一是脱离重点而谈一些与悲伤无关的话题,治疗者必须提醒当事人,并了解其逃避、抗拒的是什么。
三、症状减除
当悲伤治疗结束后,症状减除也有可测量的标准,如原先来治疗的某种身体疼痛有减少或缓和的情形。
总之,悲伤治疗的目标明确,且确实可以发挥有效的影响,从当事人主观叙述及行为改变都可以证明。
2.4.6.辅导技巧
在了解丧亲事件与相关理论后,接下来便是实际接触、辅导与治疗丧亲者的工作。虽悲伤辅导和悲伤治疗的目标、对象、时间、地点不尽相同,而导至进行方式等也略有出入,然工具——也就是技巧的部分,则端看当时情境与使用者决策而定,无有分开说明之必要,因此而于下综合列出:
2.4.6.1.丧礼仪式
处理得当的丧礼服务,可以提供协助和鼓励健全悲伤的重要管道。下列各项是葬礼所能发挥的影响。
一、葬礼增强失落的真实性
目睹死者尸体有助于认知到死亡的真实性与终结性。不同的地区、种族、宗教,对守夜与否、打开或封闭棺木的看法有所不同。但无论在家里或医院,瞻仰遗容对家属都有绝大好处,即使用火葬,遗体仍可能在葬礼时呈现,然后再予火葬。因此,葬礼是协助生者推动第一项悲伤任务(接受失落的事实)极有价值的方式。
二、葬礼提供表达对死者想法和感受的机会
一般葬礼常会过份理想化与颂赞死者,最好的情况是允许生者同时表达出他们对死者的怀念和不怀念之处,虽然有人可能会认为这样做不太恰当,但如果葬礼可以允许表达负面感受的话,就更能促进悲伤过程。
三、葬礼是对逝者过去生活的回想
可以将与逝者有关事物贯穿于丧礼中,呈现出逝者生命中的重点。如在一位牧师的葬礼中,参加追思者从大会的不同角落站起来,朗诵牧师生前著作的片段。
四、葬礼能提供家属社会支持网络,这种网络对悲伤的宣泄可能极有帮助。
若丧礼太快举行,反会冲淡其效果,因家属仍在一种茫然或麻木状态中,葬礼无法提正面的心理冲击。葬礼执事在悲伤辅导中亦有其角色,除了提供意见与协助家属适应死亡发生后所做之必要安排外,事后的接触也和悲伤辅导的某些目标雷同。此外,丧礼执事也可以藉着赞助社区内教育性方案,提供有关悲伤及健全悲伤过程的教育性服务。
2.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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