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不回答,却表示默许,同样达到了欺骗效果。所以,不管方法如何,只要有欺骗的想法并达到效果,都是犯妄语业。
“此中妄语、离间、恶口三者,虽教他作,亦成彼罪。”其中,妄语、离间、恶口这三类,虽然是教别人作,也会构成业罪。在五戒中,妄语、两舌、恶口、绮语都统摄于妄语中。在十不善业中,这四种行为并列为语业。
“《俱舍注》中谓:语业四种,教他亦成业道。毗奈耶中则言:生彼等之究竟罪,须自说也。”《俱舍注》中说:指使别人妄语、离间、恶口、绮语,也会犯下业罪。但从戒罪的角度说,妄语等要构成根本罪,必须是自己说出来。
“究竟者,他了解也。若其不解,仅成绮语,此《俱舍注》中说也。离间、恶口亦同之。”妄语的构成,必须对方了解你所说的意思。如果对方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就只是属于绮语,即没有意义的话,这是《俱舍注》中所说。离间和恶口的构成,也是基于同样的原理。
5.离间语
离间语之事者,谓诸和顺及不和顺有情。意乐三中,想及烦恼同前。发起者,于和顺有情欲令离间,于不和者欲不和合也。加行者,随以谛实、不实之语及雅、非雅之词,为自为他而说俱可。究竟者,离间之语他了解也。
第五是离间语,又名两舌,即能够挑拨离间、混淆是非、破坏他人和谐关系的语言。
“离间语之事者,谓诸和顺及不和顺有情。”离间语的对境,包括关系和谐或不和谐的人。
“意乐三中,想及烦恼同前。”离间语的三种意乐中,想和烦恼与之前说明杀业的部分相同。想,指所挑拨对象和事实是否符合。烦恼,指离间的心理为贪嗔痴的任何一种。
“发起者,于和顺有情欲令离间,于不和者欲不和合也。”离间语的发起,就是让那些关系和谐的人,通过挑拨使彼此产生矛盾,反目为仇。而对于那些原本关系就不和谐的人,则令他们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扩张,变得势不两立。
“加行者,随以谛实、不实之语及雅、非雅之词,为自为他而说俱可。”离间语的破坏手段,不论依事实或不依事实,不论以文雅或粗暴的语言,也不论是为了自己或为了他人,只要达成破坏对方和谐的目的,同样构成业罪。
“究竟者,离间之语他了解也。”离间语的完成,只要所说的话对方能够听懂,业罪当下形成。
6.粗恶语
粗恶语之事者,谓所忿恨之有情。意乐中,想及烦恼同上。发起者,欲说粗恶语。加行者,随以实、不实之语,依彼种性、身体、戒律、威仪等过失而说不和雅之言。究竟者,随其所说之境,彼解其义也。
第六是粗恶语,又名恶口,就是以粗暴的语言伤害别人。
“粗恶语之事者,谓所忿恨之有情。”粗恶语的对象,通常是自己讨厌或愤怒的有情。
“意乐中,想及烦恼同上。”粗恶语的三种意乐中,想和烦恼与之前所说的相同。想,指准备恶口的对象与事实相符。烦恼也包括贪、嗔、痴三种,或因贪心说粗恶语,或因嗔心说粗恶语,或因愚痴说粗恶语。
“发起者,欲说粗恶语。”粗恶语的发起,就是忍不住对对方恶言相向。
“加行者,随以实、不实之语,依彼种性、身体、戒律、威仪等过失而说不和雅之言。”粗恶语的方式,或是依据事实,或不是依据事实,根据对方出身、身体、戒律、威仪等方面的不足来伤害他人。总之,是以粗暴或刺激性的语言攻击对方。
“究竟者,随其所说之境,彼解其义也。”粗恶语的完成,只要说出后,对方能够领会你所说的意思,就构成业罪。
7.绮 语
绮语之事者,即诸无义利之言。意乐三中之想者,谓于彼作彼想。然此中即于所欲说之事随想而说,不须了解之对境。烦恼者,三种随一。发起者,欲不相续之杂乱而说。加行者,于绮(语)说进趣。究竟者,说绮语竟也。
第七是绮语。
“绮语之事者,即诸无义利之言。”绮语的对象,就是那些毫无意义的话,如情歌艳辞、八卦新闻、说是道非等,凡是对生活、工作、修行及生命改善没有意义的话,都属于绮语。这样对照的话,绝大部分人或多或少存在类似问题,总喜欢在一起乱扯,就像咀嚼木屑一样,非但没有一点营养,还会长养散乱放逸之心,是对生命的极大浪费。话多的人,内心往往浮躁不安,所以就要不断往外倒垃圾,是典型的凡夫行。而圣者是寂静安祥的,除了必要的、自利利他的话,始终安住于寂静之中。
“意乐三中之想者,谓于彼作彼想。然此中即于所欲说之事随想而说,不须了解之对境。”绮语三种意乐之中的想,就是对象与想法相符。至于所说的事情,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不必关心所说是否和事实相符。如果符合,就是单纯的绮语;如果与事实不符,就是绮语加妄语。
“烦恼者,三种随一。”绮语的心理基础,也是贪、嗔、痴烦恼中的任何一种。
“发起者,欲不相续之杂乱而说。”绮语的发起,就是以躁动、散乱的心而说。
“加行者,于绮说进趣。”加行,是以染污心说些没有正面意义的闲话。
“究竟者,说绮语竟也。”绮语业的完成,只要说出来就形成业罪了。
以上所说的妄语、离间语、恶口、绮语,属于口业的范畴。
8.贪 业
贪心之事者,谓他之财物资具。意乐三中之想者,于彼事作彼想。烦恼者,三种随一。发起者,欲属为我之所有。加行者,于所思事进趣而作。究竟者,想彼财物等,愿当属我也。
第八是贪业。
“贪心之事者,谓他之财物资具。”贪心的对象,是对别人的财产或用品生起占有之心。
“意乐三中之想者,于彼事作彼想。”贪业三种意乐中的想,即所贪对象和事实相符。
“烦恼者,三种随一。”贪业的心理基础,包括贪嗔痴三毒的任何一种。
“发起者,欲属为我之所有。”贪业的发起,就是想要把他人财产据为己有。
“加行者,于所思事进趣而作。”贪业的加行,就是不断想着如何占有对方财产。
“究竟者,想彼财物等,愿当属我也。”贪业的完成,就是确定想把对方财物占为己有。这里说的只是占有之心,一旦占有,那么除贪业外还有盗业在内。
9.嗔 业
嗔心之事及想与烦恼,同粗恶语。发起者,欲行打等。或作是念,曷当令其被杀及缚,又或由他缘,或自任运,于其受用而成衰败。加行者,于彼所思而作加行。究竟者,决定为打等之事。
第九是嗔业。
“嗔心之事及想与烦恼,同粗恶语。”嗔心的事、想、烦恼,和粗恶语的相关内容同样。事,即嗔恨的有情。想和烦恼是属于意乐,其中,想也存在乱和不乱两种情况,烦恼也是贪嗔痴三种随一生起。
“发起者,欲行打等。或作是念,曷当令其被杀及缚,又或由他缘,或自任运,于其受用而成衰败。”曷,何时。嗔业的发起,就是想用打骂等方式伤害别人。或是想着,什么时候能让对方被杀死或捆绑就再好不过了。或是希望对方因为其他方式,或是希望对方因为自身原因,运气越来越坏。总之,通过种种希望对方受到伤害的想法发泄心中仇恨。
“加行者,于彼所思而作加行。”嗔业的加行,就是为伤害他人而作各种准备。
“究竟者,决定为打等之事。”嗔业的究竟,一旦心中决定伤害对方,就已构成嗔业。
10.邪 见
邪见之事者,实有之事也。意乐三中之想者,于所谤事为谛实想。烦恼者,三毒随一。发起者,欲为诽谤。加行者,于其所思加行进趣。此复有四:于因谤者,谓无善行恶行等。于果谤者,谓无善恶二者之异熟。于作用谤中又分三,谤殖种及持种之作用者,谓无父殖种、无母持种也。谤去来之作用者,谓无从前世来于此世,及由此世趣于后世也。谤当生之作用者,谓无化生之中有有情也。于实有谤者,谓无阿罗汉等。究竟者,决定诽谤也。
此中意业思者,是业非业道。身语七支者是业,以是思惟所履之事故,亦是业道。贪心等三者,是业道而非业也。
第十是邪见,因愚痴所致。
“邪见之事者,实有之事也。”邪见的对象,是指真实存在的事。邪见者,是对于真实、正确的事产生歪曲而错误的认识。
“意乐三中之想者,于所谤事为谛实想。”邪见三种意乐中关于的想的内容,就是将自己所认定的事当做事实。比如认为没有三宝、没有因果、没有前生后世、人死如灯灭等等,把这些错误想法当做事实。
“烦恼者,三毒随一。”邪见的烦恼基础,也是贪嗔痴三毒中的任意一种,当然主要是愚痴。
“发起者,欲为诽谤。”邪见的发起,就是准备说诽谤不实之辞。作为邪见者来说,虽然目的不是为了诽谤,但他所宣扬的这些观点就是在诽谤真实。
“加行者,于其所思加行进趣。”邪见的加行,是为传播邪见做各种准备工作。
“此复有四:于因谤者,谓无善行恶行等。”邪见主要有四种诽谤方式。一是对因的诽谤,认为没有善行、恶行,不相信世间有道德和因果的存在。
“于果谤者,谓无善恶二者之异熟。”二是对果的诽谤,否认善恶两种行为将感得快乐或痛苦的果报。
“于作用谤中又分三,谤殖种及持种之作用者,谓无父殖种、无母持种也。谤去来之作用者,谓无从前世来于此世,及由此世趣于后世也。谤当生之作用者,谓无化生之中有有情也。”三是对作用的诽谤,其中又分三点。或是否定父母对我们的作用,否定人间伦理纲常,认为我们不是靠父亲播种、母亲孕育而来。或是否定轮回的作用,认为有情并不是从前世来到此生,又从此生前往来生。或是否定中有的作用,认为没有作为此期生命到下期生命之间过渡的中有阶段(佛教认为,生命包括本有、生有、死有、中有四个阶段)。
“于实有谤者,谓无阿罗汉等。”四是对真实的诽谤,否定阿罗汉的存在,认为世间没有圣贤,没有成就者。
“究竟者,决定诽谤也。”邪见的究竟,就是…
《第三章 共下士道修心次第 第四节 深信业果》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