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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戒律的意义(济群法师)

  学习戒律的意义

  济 群

   在汉传佛教地区,自禅宗于唐代盛行以来,清规几乎取代了戒律。至宋元明清,佛教每况愈下,时至今日,清规也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现在的许多僧尼,既不懂清规,更不知戒律,行为无所依从,使僧团中不如法的现象层出不穷。长此以往,将对佛法在世间的弘扬造成极大阻碍。须知,戒律是正法久住的保障,这也是我们学习戒律的根本意义所在。

  一、戒律的名称和含义

   戒律二字,各有独立含义。梵语尸罗,汉译为戒,又曰清凉。《大乘义章》卷一说:

   言尸罗者,此名清凉,亦名为戒。三业炎非,焚烧行人,事等如热,戒能防息,故名清凉。清凉之名,正翻彼也。以能防禁,故名为戒1。”

   以具有防非止恶功能为戒,由能远离身心热恼为清凉。梵语毗尼,汉译为律,又曰调伏。《大乘义章》卷一说:

   禁制之法,名之为律,律犹法也2。

   佛教戒律,好比世间法律,能规范行为,判定是非。《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资持记》(以下简称《资持记》)卷一说:

   律者,梵云毗尼,华言称律。今约戒疏,统括诸文,不出三义。初言律者,法也。从教为名,断割轻重,开遮持犯,非法不定……二云律者,分也,谓须商度,据量有在,若律吕之分气也。又云教相所诠,四字斯尽,谓犯不犯,轻与重也……然此四相,非律不分,持犯不滥,有同气候也。三云律字安聿,聿者笔也,必审教验情,在笔投断3。

   此处以世间的法、律等事来解释律,说明律具有衡量是非、辨析轻重和临事判决的功能。清净的律仪能调伏六根,调伏三业,所以律又具有调伏之意。

   戒律通常又称为波罗提木叉,汉译别解脱,又曰处处解脱。《大乘义章》卷一说:

   “言木叉者,此名解脱……有其两义:一者戒行能免业非,故名解脱。二能得彼解脱之果,故名解脱4。

   七众所受律仪能别别解脱身口七支恶业,由此正行得解脱果报,名为解脱。除此而外,戒律还有许多名称。《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以下简称《行事钞》)说:

   尸罗言冷,无破戒热故,及三恶道热故。亦名善梦,持者常得善梦故。亦名为习,由善习戒法故。亦名为定,若住戒者,心易得定故。亦名为池,群圣所浴故。亦名缨络,老少中年服常好故。亦名如镜,由戒净故,无我像现故。又名威势,如来在世有威力者,是尸罗之力故5。

   这是根据戒律的作用和功能安立种种名相,我们也可从中了解到戒律在修学中的殊胜功德。

  二、受戒必须学戒

   受戒之后,首先要学戒。《资持记》说:

   佛制比丘五夏巳前,专精律部。若达持犯,办比丘事,然后乃可学习经论6。

   佛陀规定比丘在受戒后的五年里,必须专心学习戒律。只有通晓僧尼行为准则,能在僧团独立生活之后,才能进一步学习经论。《行事钞》也说:

   诸比丘废学毗尼,便读诵修多罗、阿毗昙,世尊种种呵责,乃至由有毗尼,佛法住世等7。

   为什么受戒后须先学戒律呢?因为先学经论,往往会废弃戒律,所以世尊呵责这种行为。只有通过对戒律的学习,才能懂得如何持戒,才不会违犯所受的戒法。在社会上,不懂法律的人为法盲;而在僧团中,不懂戒律的人则是戒盲。一个人因为不懂法律而犯法,会受到法律制裁;而一个人因为不懂戒律而犯戒,不仅会受到僧团制裁,还得承受因果报应。《四分律比丘戒本》(以下简称《比丘戒本》)说:

   若比丘说戒时作如是语:我今始知此法戒经所载,半月半月说,戒经中来。余比丘知是比丘,若二若三说戒中坐,何况多。彼比丘无知无解,若犯罪应如法治,更重增无知罪。语言:长老,汝无利不善得,汝说戒时不用心念,不一心摄耳听法。彼无知故,波逸提8。

   这条戒是九十波逸提的第73条,称“恐举先言戒”。一位比丘担心被别人举罪,声称自己对戒律无知,以为不知者不为过,其实不然。对戒律无知,除了清算戒罪,还要加上一重无知罪。有些出家人受戒后,不但自己不学戒持戒,对别人修学戒律也持反对态度,这是犯戒的。《比丘戒本》说:

   若比丘,余比丘如法谏时,作如是语:我今不学此戒,当难问余智慧持律比丘者,波逸提。若为知为学故,应难问9。

   这条戒是波逸提的第71条,为“拒劝学戒”。有些比丘不学戒律,人家劝导他,他不但不接受,反而指责劝导者,这也是犯戒的。《比丘戒本》又说:

   若比丘,说戒时作如是语:大德,何用说是杂碎戒为?说是戒时,令人恼愧怀疑。轻呵戒故,波逸提10。

   这条戒是波逸提的第72条,为“毁呵毗尼戒”,同样属于犯戒。

  三、戒律是僧伽判别是非的标准

   记得在佛学院读书时,有同学来京做客,没有多余床位,就与另一同学共睡。被法师遇见,指责说:犯戒!那同学就问:犯什么戒?结果法师也说不出所以然。可见,没有学过戒律就无法辨别是非,更不能令人信服,因为他不知道僧伽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

   在现实僧团中,由于人们对戒律的无知,许多事情都是不如法的。此处,略举两例说明:

   1.剃度问题。在目前的僧团中,有许多女众依止男众剃度出家,依戒律规范来看,这也是不如法的。《萨婆多论》卷二说:

   七众中,比丘、优婆塞、优婆夷三众,从佛得受。沙弥中,正有二沙弥从佛得受,一者难提,二者耶奢。余三众,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弥尼,佛不受也,为止诽谤故,佛若自受三众11。

   可见,即使佛陀本人也不剃度女众出家。律中明文记载,尼众最初依“八敬法”出家,后来由尼众剃度尼众。《沙弥尼戒经》中说:

   自非菩萨阿罗汉,不可度尼12。

   女众可以在佛教僧团出家,但为了防止渐染,杜绝讥嫌,不允许比丘剃度沙弥尼。也就是说,沙弥尼必须依止比丘尼出家,一方面是为了杜绝讥嫌,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染著。

   2.受戒舍戒问题。受戒之后可以舍戒,舍戒之后还可再度受戒,这个道理很多僧尼大概都会知道。《四分律》说:

   若有余比丘愁忧不乐不乐净行者,听舍戒而去。若复欲于佛法修清净行者,还听出家受大戒13。

   羡慕五欲之乐,不甘于梵行生活者,可以舍戒还俗,之后觉得还是出家清净自在,可以再度出家受戒。但是,这一做法仅仅适用于男众。尼众舍戒还俗后,就永远没有成为比丘尼的资格了。《十诵律》说: 

   若比丘尼一反戒,不复听出家受具戒14。

   尼众舍戒之后,不能重受具足戒。原因在于,尼众最初出家就是佛陀方便开许的。一旦还俗,就永远失去作为比丘尼的资格。

   在现前僧团中,不如法的例子还有很多。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对戒律的无知。所以说,只有学戒之后,才能知道哪些事情是如法的,哪些事情是不如法的。

  四、学戒后才能成办僧伽事务

   戒律是僧尼行为的准则,不懂戒律,行为就失去依据。一个不懂戒律的人,在僧团是不能独立生活的,更没资格成办僧伽事务。唯有通过对戒律的学习,才能如法如律地成办僧事,服务大众。

   1.化导信徒。僧尼除了自修自学,还应担当弘扬佛法的重任。弘法不外乎两大内容:一是宣讲佛法,一是传授皈戒。以授三皈来说,释迦世尊的第一个三皈弟子,耶输伽的父亲,只是在佛前宣说“我今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唯愿世尊听为优婆塞”,便算受了三皈依。道宣律师在《行事钞》中记载,受三皈须先忏悔,之后正受三皈、三结。《行事钞》南宋之后便失传了,近代以来,三皈仪式都是依据明末见月律师的《三皈五戒正范》。那是比照菩萨戒乃至具足戒的传授仪则编写,共八个项目:敷座请师、开导、请圣、忏悔、受皈、发愿、显益劝嘱、回向,可谓隆重之至。以上三种授皈法,详略相差甚远,但各有意义。一个通达戒律者,自然知道在哪种情形下应该选择略法,哪种情况下选择详细仪轨。

   2.管理寺院。住持寺院的僧尼,必须懂得戒律,否则很容易错乱因果。比如对僧物的处理,僧物有四种不同,分别是:一、常住常住,是众僧厨库寺舍众具,花果树木储畜等重物,体通十方,不可分用;二、十方常住,如僧家供僧常食,体通十方,但仅限本处受用;三、现前现前,如施主供养当寺僧人的衣药房具等,根据现前的人数进行分配;四、十方现前,如五众亡人物,虽然分给大众,但人无定限。如果没学过戒律,就无法合理分配僧物。此外,寺院主事者还要主持许多僧团事务,如说戒、结界、安居、自恣等,这些作法都各有详细规定。只有通晓各种羯磨作法,才能如理如法地成办相应事务。

   3、作师授戒。作师授戒是续佛慧命,但不是任何僧尼都有资格承担。《四分律?受戒犍度》提出三个条件:一、十夏以上,要有十年的戒腊;二、知法,通达比丘、比丘尼二部律;三、能勤教授,愿意认真负责对弟子的教诫15。其中,知法是最关键的一条。倘若师父不知法,自已尚需依止他人,又何以为人作师授戒呢?

  五、戒能成就种种功德

   戒律在个人修学过程中尤为重要。佛法一切功德的成就,都要依戒律为基础,由清净律仪方能成就种种功德。

   1.成就善法。戒律如大地,大地能生长万物,同样,持戒能成就种种善法。《遗教经》说:

   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16。

   没有清净的律仪,一切善法功德都不可能生起。《大智度论》说:

   若人求大善利,当坚持戒,如惜重宝,如护身命。何以故?譬如大地一切万物有形之类,皆依地而住。戒亦如是,戒为一切善法住处。复次,譬如无足欲行,无翅欲飞,无船欲渡,是不可得。若无戒欲得好果,亦复如是17。

   世间最大的利益,莫过于修学佛法,了脱生死,成就菩提。若想成就如实善法,就要严持净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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