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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要义 所知依分第二▪P3

  ..续本文上一页灭识能与意识作生依止”,“无间”就是没有间隔,前一剎那灭去,后一剎那立马就生起,中间没有别的念头来作间隔。妙老举了个例子,说一个人入了定,眼耳鼻舌身前五识不活动,他入定了七天,七天之后一出定,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又活动起来了,从时间上来说,这中间有七天的间隔,但是从心念上来说,是没有其它的心念在中间间隔的,这中间没有间隔,就叫做“等无间缘所依止性”。“无间灭”就是指前一剎那的眼识为后一剎那的眼识作等无间缘的依止性,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都是这样儿的。前一刹那的心念和后一剎那的心念,中间是没有间隔的,但是它必须得前一念灭掉后一念才能生起。在佛教中是生即是灭,生的当下就必须得灭。不过在阿罗汉入涅槃的时候,在入涅槃的剎那,是前一念灭但后一念不生,那就不是“无间灭识能与意识作生依止”了。注意这个等无间缘,等无间缘必须是前念眼识作后念眼识的等无间缘,前念耳识作后念耳识的等无间缘,鼻识、舌识、身识都是这样的,可不能乱套,你不能让前念眼识作后念耳识的等无间缘,也不能作后念意识的等无间缘。但《正理滴点论》给现量进行分类时,给第二类意识现量下的定义是“自境无间具有能俱起境由根智等无间缘能生起之意识”,这就是把前念根智作了后念意识的等无间缘,这就成了五识可以作意识的等无间缘。这一个说法是怎么回事儿呢?这里是把前五识看作意识的特殊形式了,在这个说法中,是只有意识的,所以前五识可以作意识的等无间缘。等无间缘的“等”不是绝对相等,是大致就可以了,象在初果将入二果的刹那,前念时还是在初果,后念就到二果了,这时的心念还照样可以作等无间缘。前念有漏后念无漏也可以作等无间缘。“无间灭识能与意识作生依止”这句话里说的意识,包括前六识在内,只不过各识作各识的等无间缘。从等无间缘上来说,因为识刹那生灭,所以“能与意识作生依止”――就是前一念要给后一念腾出位置。这就是第一个,“无间灭意”:前一剎那识可以作后一刹那识的依止,前一刹那识灭掉了,能与后一剎那识生起的依止,这个“意”是依止的意思,这是通于六识的。当然,第八识、第七识都有这样的等无间缘。

  第二、染污意与四烦恼恒共相应:一者、萨迦耶见,二者、我慢,三者、我爱,四者、无明。此即是识杂染所依。

  刚才说了第一种意,无间灭意,现在说的是第二个意,染污意。染污就是不清净。为什么不清净?就是因为“与四烦恼恒共相应”。“恒”就是老在一起,“共”就是四烦恼一个也不少,“相应”就是互相随顺、互相照应。因为这四烦恼“恒共相应”,所以使“意”不清净,这就叫“染污意”。接着就是说到底是哪四种烦恼。“一者、萨迦耶见”,萨迦耶见就是我见。“萨”是败坏,“迦耶”是和合、聚积。合起来就是随时可以破坏,又随时可以借缘而和。什么东西如此呢?四大、五蕴可以如此,即执著于四大、五蕴和合的我、我所是实有的、恒常的。这里说的是第七识的我见,是俱生的我执,和第六识分别我执不同。“二者、我慢”,就是自以为了不起,自以为比别人高明。“三者、我爱”,爱就是贪着,对这个我深深地耽着。“四者、无明”,就是痴,对于无我不明白。这四烦恼中,无明是根本。这四种烦恼是俱生的,是与生俱来的,来染污了这个“末那识”,所以末那识就叫“染污意”。“此即是识杂染所依”,说,这四种烦恼,就是末那识杂染的原因。应该来说是这样的,无明是根本,无明与染污意相应,使我们的认识作用稀里糊涂。所以,当缘阿赖耶的时候,把阿赖耶当成了我,这就有了我见,由我见而生起自我的傲慢,就是我慢,深深的耽着这我相,就是我爱。这与四烦恼相应的染污意,执本识为自我,因此,前六识所起的善心,也受染污意势力的影响,成不了清净的无漏,所以它是前六识的“杂染所依”。杂染是通于善、恶、无记三性的,而污染则是唯通于恶,以及有覆无记,这得知道。

  识复由彼第一依生,第二杂染;了别境义故。

  刚才已经说过,“意”有两种,一个是“无间灭意”,在这一个意义上,“意”不单单指第七识,《成唯识论》上说是通于八个识的,八个识都是剎那灭剎那生。要是专说第七识的话,那就是染污意,就是因为四烦恼常俱。“第一依生”就是无间灭意,等无间缘依之而生。“第二杂染”是说染污意。“了别境义故”是说识能够分别清楚色、声、香、味、触、法各个境界。

  等无间义故,思量义故,意成二种。

  “等无间义故”,意有等无间义而叫无间灭意。“思量义故”,意有思量而叫染污意。这里的思量主要是指思量我见、我慢、我爱、我痴(我痴就是无明)这四种烦恼。所以,意就有二种差别。无间灭意就不多说了,因为它是通于八个识的。这里对于染污意再多说一些。

  复次,云何得知有染污意?

  我们怎么知道有第七识这染污意呢?在小乘佛法中根本就没有提到这个。所以无著论师就来解说。

  谓此若无,不共无明则不得有,成过失故。

  无著论师是用了六个理由来证明有第七末那识的,这是第一个理由。无著论师就说,末那识必须得有,为什么呢?要是没有末那识的话,有这样几个问题就解决不了。既然这几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当然末那识就是存在的。“谓此若无”,如果没有这染污意的话,则会出现“不共无明则不得有”这样的情况。“不共无明”你外人也是承认的呀~~无明是我们之所以是凡夫的根本原因,是我们流转生死的祸根,它绝对是有的。无明就是痴,它是心所法,它必须得有相应的心王来调配。无明有二种,一个是相应无明,这是可以与贪、嗔、痴等烦恼法一起活动的,前六识都有相应无明。第二个是不共无明,或者叫独行无明。是不与贪等本惑一起活动的,只是因为对于苦、集、灭、道不能如理作意,它只与有漏意识相应。这不共无明还可以分为恒行不共无明与独行不共无明。恒行不共无明,是指与第七末那识相应之无明,即与贪等根本烦恼相应而起,此无明无始以来恒行,障碍真义智,故称恒行,又自一切凡夫心常无间之观点言,乃与相应于第六意识之无明有异,故称为不共。独行不共无明,系与第六意识相应之无明,以其与其他根本烦恼不相应,单独而起,故亦称不共。这独行不共无明再根据它是否与随烦恼俱起,更细分为有主独行无明与非主独行无明。没有强烈分别心的随烦恼伴随一起来活动的无明,叫有主独行不共无明,有强烈分别心的小随烦恼伴随一起活动,就是非主独行不共无明。“不共无明”的“不共”,就是不于其它的烦恼一起起作用。不共无明是生死的根本,它障碍圣道的生起,令你流转生死。只要你没有得证圣道,这不共无明就一直起作用,不会间断,这要是没有第七末那识的染污意,这不共无明就没办法相应了。既然没办法相应,那就没有了,(不共)无明没有了,那我们都是圣人了,这就与事实不符,所以一定得有不共无明,要有不共无明,就一定得有末那识。

  总结一下,这第一条是说,如果没有染污意,那么不共无明就没有了,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我们都知道有不共无明。大、小乘都是这样说的。咱们再分析一下为什么没有染污意就会导致没有不共无明呢?首先,不共无明是心所法,它要与心王相应,前五识是有间断的,这是都知道的事实。睡着了,你的眼识就不现行了,这就是断了,还有成语中的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等都可以证明前五识的间断。既然前五识是间断的,所以不共无明不能与它相应,要是它一间断,不共无明就没法儿了。那么第六意识呢?第六意识能不能一直与不共无明相应呢?也不行,为什么呢?不共无明就是染污的,可第六意识却是有时为善、有时为恶,有时候它还无记,如果说不共无明一直与第六意识相应的话,第六意识就没有为善的时候了,善与恶是汉贼不两立的。可是第六意识确实是有为善的时候,所以说染污意不能与第六意识一直相应。所以必须建立一个可以与不共无明一直相应的识――末那识、染污意。

  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过失故。

  这是染污意存在的第二个理由。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是六识,在这六识之中,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都有“根”来作为它的“不共俱有依”,第六意识也是识,为什么它要特殊?它也得有根!别人都有,你也必须得有!就象在官场中间,大家都吃喝拿,你就必须也得吃喝拿,这就是官场潜规则。“不共俱有依”的“俱有”就是指眼识和眼根是同时的,同时有就叫“俱有”,而“不共”是指眼根只能为眼识依止,不能为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作依止,它不能给其它识作依止,就叫作“不共”。第六意识不能搞特殊化,你也必须有一个不共俱有依――意根。长行中的“五同法”就是指意识也得和前五识一样,也得有不共俱有依。要是没有染污意来作意根,第六意识就搞特殊化了,所以它必须得有第七末那识、染污意。

  所以者何?

  为什么呢?

  以五识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

  就因为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都有不共俱有依,要有都得有,这样才公平。我们有不共俱有依,你第六意识就一定得有,你不能另类,所以一定得有第七末那识――它就是意根。

  又训释词亦不得有,成过失故。

  这是第三个理由。所谓“训释词”就是解释。有一个词叫“训诂”,给这挺象的,“训”就是用通俗的话来解释词义;“释”就是解释。解释这个义的名词就叫“训释词”。心、意、识的这个“意”,怎么来解释它呢?说,“意”者,“思量义”,就是说,意就是思量的意思。“心”者,“集起义”。“识”者,“了别义”。这就是训释,心、意、识三个词各有各的解释。“心”,集起义,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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