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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 五、心所有法(五十一种)▪P2

  ..续本文上一页顺触,则「受心所」能够令心起欢喜相,且起想要跟这「顺触」相合之「欲」。若当前所领纳的境触是「违触」(逆触),则「受心所」能令心起不喜相,且起欲与此逆触相离之「欲」。若当前所领纳的境触是非违非顺,则「受心所」能令心起「舍相」,并令起非离非合之欲。这就是受心所的业用。

  「想」:想心所的体性是:「于境取像」,也就是在种种境中,摄取那些外境之影像,这是「想心所」的体性。想心所的业用是:「施设种种名言」,也就是,摄取种种境像于心中之后,再为这些影像安立种种名称,亦即楞伽经所说的「五法」(相、名、妄想、正智、如如)中之前二法:取「相」、及依相立「名」。这就是想心所的体与用。

  「思」:思心所的体性是—令心造作。而其业用为:于善、恶、或无记之事,都能役使心去造作。

  以上解释五种徧行心所,其中释文以参考成唯识论及窥基法师的百法明门论解为主,并以参酌其它各家之说为辅:而所须知者,即窥基法师之解文,多半亦是依据成唯识论的论文。以下所作释文,亦采如是方式。

  2.五别境

  论:二别境者:一欲、二胜解、三念、四定、五慧。

  「别境」:「别」,各别。「境」,所缘之境。意即,这五心所,它们所缘的境,各各不同(各各有别),非如前面的徧行心所,五个皆同缘一境。因为这些心所所缘的境都各别,所以称为「别境」心所。又,这「别」亦有特别、特定之义,亦即,这五个心所,各自都须缘一个特定的情境,才能生起,因此称为「别境」。例如:「欲心所」必定要缘「所乐境」,才能生起;「胜解心所」必定要缘「所决定境」,才能生起。兹表列如下:

  欲心所——缘「所乐境」。

  胜解心所——缘「决定境」

  念心所——缘「曾习境」。

  定心所——缘「所观境」。

  慧心所——缘「定中所观境」。

  以此五心所所缘之境都是特定的、各别不同的,故称为「别境心所」。换言之,这五心所,只有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之下,才能产生,且通常是在修行的境界中。因此可说,这五种别境心所,也是修行中不可或缺的要素。

  「欲」:此欲不是淫欲或五欲的欲,而是欲望、愿望之义。欲心所的体性是:对于「所乐境」(所爱乐的境界),希求冀望。其业用为:是精进的所依—亦即,精进须依「欲心所」而起,若无欲心所,则无法起精进心。故修行者若要精进修行,必须先令自己起「欲」,然后才能依于此欲而生起精进;又此欲既生起后,须再不断地自我反复加强之,才能令这欲望更加强烈;修行的欲望越强烈,则能更加精进。又,这「欲」,类似一般显教中所说的「愿」,只不过相宗用「欲」这个字,则意义上更加精确、更加赤裸裸,意涵上比较不暧昧,其范畴较有限定:故行者更容易把握。此「欲」字即类似英文之Desire。

  「胜解」:「胜解」,殊胜之解。胜解心所的体性是:于决定境,能作印可。「决定境」,例如世亲菩萨所说的:「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阳炎,行如芭蕉,识如幻境,如是决定。」(大乘广五蕴论),这些观察、认知与譬喻都是正确、决定的,非犹豫性的,没有暧昧性的,称为「决定境」。而「胜解心所」能令心在这些决定境上,能作「审决印持」(成唯识论)。「审决」,审辨决断;「印持」,印可受持。「胜解心所」的业用是「不可引转」,亦即,对正理或邪理,审决之后,即如是印可受持,没有任何因缘能引他转变其知见,亦即例如:于所印持之大乘正理,既得如是胜解,便不再受任何凡、外、邪、小的知见所动摇,或退没。而于所审决的外道邪理,亦不会受任何影响而改变,成为接受或赞许。因此可知,这「胜解心所」对修行人来讲,实在是太重要了——若无此心所,则于邪正之判辨、抉择、及坚定执持或破斥舍弃,便无法作到。是故如来圣教弟子,于了知这道理之后,应努力于自心中多培育、长养、加强对圣教正理的「胜解」:「于决定境,审决印持,不可引转。」如是即是修习「胜解」之体与用。

  「念」—忿者,不忘也。念心所的体性是:「于曾习境,令心明记」而不忘也。「曾习境」,即曾经学习或经历的事,或者是惯习、或串习之事。对于这些事,都能念念不忘失,这就是念心所的体性。念心所的业用是:能作「定」(三摩地)的所依。亦即,若有「念心所」现前,即得念念不失正念,便能依此正念之心而得定;反之,若失正念之心,正定即无所依,便不能得定。因此,要得定,必须先有正念的「念心所」,作为定之所依。这就是为什么在正教中,佛教弟子修三昧时,必教他们先修「念」—田正念摄心,以念正而不乱,是故得定。因此,「四念住」的念,「念佛、念法、念僧」的念,「六念」(念佛、念法、念僧、念舍、念戒、念天)的念,或「八念」(六念再加念无常、念死)的念,或「念佛」的念、「念咒」的念、「念经」的念等等,都是在修习、熏习这「念心所」;念心所成就,即是「正念成就」;正念成就,便能引发正定,故成唯识论说,为何念心所能为定之所依呢?因为这念心所「能引定故。」可见「念心所」在修行中的重要。

  「定」:梵语三摩地(Samadhi),义为等持、或正定。定心所的体性是:「于所观境,令心专注不散」;意即,这「定心所」,它能令心在所观的境界上,专注不散。故大乘广五蕴论说:「谓于所观事,心一境性。」「心一境」即是专注一境不散之义。定心所的业用是:能为智慧之所依,因为「依斯便有抉择智生」(成唯识论),意即,若依于定,便有能抉择的智慧生起,此智慧因为依于定,与定心相应,与清净心相应,所以是真智,而不是散慧、染污慧、黠慧、或邪慧。反过来说,若无定,则慧无所依,无法生起。因此,以论证经,楞严经说:「由戒生定,因定发慧」。可知,欲求无上正智,须先离于散乱、杂染、摄念入定,方有慧起。也就是说,欲求正智,须从正定入手。若得正定,慧即有所依。

  「慧」:慧即是智慧,此指正智而言,非世智辩聪之黯慧。慧心所的体性是:于所观境,能作拣别抉择。亦即法华经所说的「能善分别诸法相」的善分别:以有慧之拣择力故,于一切法之体、用、性、相,乃至因、缘、业、果,善、恶、无记等,皆了了分明,不为外相所迷、所惑,故是有慧之用,即称为「能善分别」。又,今人常迷惑,以为「无分别智」的「无分别」,是凡事笼统、迷糊,不辨是非、善恶、正邪,叫作「无分别」——错了!那是愚痴无智、无明合钝,不是佛所说的「无分别」;佛说之真「无分别」是指不妄想分别,不依我执、我见、我慢等而生「妄分别」 ,但并非没有依于正智,而于一切法了了分明、且能抉择之「善分别」。这种当今流行的错误观念必须纠正过来,否则将会搅乱修行,因为「以愚为智」故。其次,慧心所的业用是:能断疑惑,尤其是对正法,若有种种疑网、或犹豫不决、或不信、或迷惑,以有慧心所起,便能以此慧力,观了抉择,而断除其疑。因为「疑」是六根本烦恼之一,且是障碍修行之大者,因此,疑若不除,无法起真修。(心若有疑,即不能全信,即不能安心、全心全意地修行) 。故知断疑在修行中是很重要的一环,楞严经中所谓「咨决心疑」,即是断疑。但若无慧,即无断疑之用。又,断疑即是修行中「断惑证真」的「断惑」之第一步!若于正理疑心、犹豫不断,即于真修行上,第一步都无法踏出去!

  3.十一善

  论:三善十一者:一信、二精进、三惭、四愧、五无贪、六无瞋、七无痴、八轻安、九不放逸、十行舍、十一不害。

  「善」:何谓善?成唯识论说:「唯善心俱,名善心所。」必须是与善心一齐生起的,才能称为善心所。蒲益大师云:「能为此世他世顺益,故名为善。」「此世他世」,即今世与来世。能令今世与来世,在福智上得到顺遂与利益的,就称为善;也就是,有助于福智增长的,就是善,否则即是不善。

  「信」:信即诚信不疑。信心所的体性为:「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心净为性」,对于有真实功德及能力之人,意即三宝(佛及三乘贤圣),他们所开示的正理、因果,皆能深信、忍可于心,且乐于闻持、修习;如是之信心,能令其心转为清净,以其信力故,不为邪理或谬事之所引转。这里所说的「忍」,即是胜解,也就是信受正因;「乐欲」即是欲,也就是信正果:以信正果,故乐欲求之。信心所之性能令人心清净,「如水精珠,能清浊水」(成唯识论),又如明矾,能令水澄清:所以金刚经上说:「信心清净,则生实相。」(信心若坚定不动,且有力能令心清净,无邪无妄、无杂无染,则心水澄净:心之实相当即显现。)是故当知,「信心」有去除心中杂染、邪、妄、令心清净的性能。成唯识论又说:像「惭」、「愧」等心所,虽然也都是善心所,但它们并非以令心清净为相,因此「信心所」于诸善心所中,体性独特。再说,各种染一污法(即烦恼、随烦恼),各个都有其特别之相,唯独与「信」正好相反的「不信」心所,它的自相是浑浊的,而且又能浑浊其余的心、心所法。如极污秽之物,能自秽秽他。 (「又诸染法各别有相,唯有不信,自相浑浊,复能浑浊余心心所。如极秽物,自秽秽他。」)可知「不信」心所造恶(成就染一行业)的性能之大。而「信」正好与「不信」相反,因此「信心所」之性是清净。若把这知识运用到修行上,找们就知道,于正理有信心的人,其心易于清净;或者,唯有心清净的人,能于正理生信心。。反之,心中杂染邪妄的人,不易有正信生起。再者,我们常常会觉得很奇怪,佛法这么好,为什么有些人就是不能信呢?其原因就是:他们心中太染污,故无法令性质清净的「信」心所生起。又,为何众生心会染一污而不能生信?因为宿昔极重烦恼恶业所缠,故心不清净。其次,我们又可知,当今佛教界的一个很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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