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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七▪P19

  ..续本文上一页便成定业,而定受果报,乃至轻罪重受者都有。是故当知,众生之罪福因缘业果,千差万别,并非千篇一律,是故,以如来威神力故,破戒之人亦能复得清净,乃至地狱中人、一阐提众生,亦当作佛;此是究竟一乘甚深之义,大心行人不应有疑。

  【义贯】

  以持此咒有如是大威神力,“是故能令破戒之人”,其“戒”体之“根”本复得“清净”(以罪障灭故);尚“未”有“得戒”因缘“者,令其” 速有因缘“得戒;未”能“精进者,令其”速能“精进;无智慧者,令” 其速“得智慧”;欲染等重而“不清净者,速得”离欲“清净;”想持而以种种因缘“不”能“持斋戒”者,以咒力所持故,“自”然能“成斋戒”。

  【诠论】

  这一段是指陈大佛顶咒之力,能令行人众行成就。此处所说:“不持斋戒,自成斋戒”,相信很多人都有此经验。本人于初学佛时,亦因诵持《地藏经》即自然而然忽然吃长素,而且毫无痛苦,更无挣扎,亦不思念荤食。这就是“地藏菩萨”的本愿威力所加。所以,修行与作事一样,有贵人拉拔,跟自己硬拼,就是不一样。有贵人提携,就像要横渡海峡有游泳圈,甚至有救生艇等,安全又快捷。无贵人拉拔,就像全靠自己游泳,不但慢,而且有很多灭顶的危险,如风浪、体力不支、饥渴、抽筋等等。而贵人的拉拔中最殊胜的,当然是如来的三密加持,故能速到彼岸,疾得作佛。

  再者,关于“能令破戒之人戒根清净”,这是指在持咒之前所破的戒,所以你别想找漏洞,想一边持咒、一边作破戒之事,以为反正此咒可以令所破之戒再得清净!那你就错解经义了。因此须知,不但不可一边持咒、一边作破戒之事,而且持咒前所破之戒,也必须“如法忏悔,后不复造”,然后持咒灭罪才能有效;进而言之,若但持咒,而不忏悔且改过、不再造恶,则不但不能灭罪、复得清净,反而有“包藏祸心”、“怙恶不悛”、欺诳如来之罪过。总之,如来说此神咒,是要你仰仗此神咒之力,速能改过、灭罪、生善,成就菩提;而不是要你仗着咒力而规避因果——换言之,持咒并不能令你于犯戒有豁免权!犹如一些邪见及外道人说:“我吃牛肉的时候,一边吃一边念咒,就把那只牛给超度了。”这是自欺欺人之谈。若如是,世间岂有善恶之别。一切五逆十恶都可作,且可不受果报、只要作的时候念个咒就行了!这是外道遂行贪欲的合理化藉口,不是佛法。

  (8)诸罪消灭

  【“阿难,是善男子持此咒时,设犯禁戒于未受时,持咒之后,众破戒罪,无问轻重,一时销灭。纵经饮酒,食啖五辛,种种不净,一切诸佛、菩萨金刚、天仙鬼神不将为过。设著不净、破弊衣服,一行一住,悉同清净。

  纵不作坛,不入道场,亦不行道,诵持此咒,还同入坛行道功德,无有异也。”】

  【注释】

  “设犯禁戒于未受时”:“未受”,是指未受持此咒。

  “五辛”:葱、蒜、韭、薤、兴渠,此五种辛菜,虽是植物,但熟食会发淫,生吃会增嗔,且其味辛臭如小便,故圣贤视为不净之物。

  “持咒之后”:指开始受持此神咒之后,即忏悔自新,后不更造。

  “众破戒罪”:指先前的破戒之罪。 

  “无问轻重”:“无问”,不论。  

  “纵经饮酒”: 纵使以前曾经饮酒。

  “不将为过”:既往不究也。

  “设著不净破弊衣服”:坐道场应着新净衣,方为护净;但若以因缘不具足,未能如是,承神咒力亦可清净。

  “纵不作坛,不入道场,亦不行道”:纵使以种种因缘,未能尽得如法修持,其功用亦可不减;不过须知,若能完全如法受持,则当然更好。请注意此“纵”字,有“让步”、不得已而然之意,并非鼓励人:干脆都“方便”好了!“行道”,即经行持咒、三七日不寐(不睡觉)。

  【义贯】

  “阿难,是善男子持此咒时,设” 若有所违“犯禁戒于未受” 持此咒“时”,然于“持咒之后”,忏悔自新,后不再犯,则先前的“众破戒罪,无问轻重,一时销灭”。

  “纵”使往日曾“经饮酒”或“食啖五辛”等“种种不净”行,今持咒后即悔改,则于前愆,“一切诸佛、菩萨、金刚、天仙鬼神,不将为过”,既往不咎。“设著不净” 衣、或“破弊衣服”于道场“一行一住,悉同清净” 之行。

  “纵”以因缘不具故,而“不作坛”,或“不入道场,亦不行道”,而“诵持此咒”,其所得功德,“还同入坛行道功德,无有异也”。

  【诠论】

  这一段经文很容易令不解正教者,执为抄小径、走漏洞的藉口,故在此须两次廓清一下:一、这里所指的破戒、犯戒、饮酒、食五辛、行不净等,是指发心持咒之前的“旧业”;并非说一边持咒、一边还不断行不净、造破戒犯禁的“新业”,而得灭罪。二、此处所谓不能护净、不作坛、不入道场、不行道等,可说是一种特殊状况下的“开缘”,并非鼓励大家都不照仪规作。一般情形下,如因缘、资具许可的话,当然还是依照前文所说,如法净地、建坛、行道场等等,这样功德才大,才具足、圆满,性相圆融。因此,修行莫嫌麻烦,只想拣便宜、方便。一切还是如是如法作最好。又,若于一切法皆能如法作,依教奉行,不偷工减料、不抄小径,即是善根充满、我执我见淡薄,当是有福德之人。如是之人能堪修行,乃至得荷担如来家业。

  【若造五逆无间重罪,及诸比丘、比丘尼四弃、八弃,诵此咒已,如是重业,犹如猛风吹散沙聚,悉皆灭除,更无毫发。

  阿难,若有众生,从无量无数劫来,所有一切轻重罪障,从前世来,未及忏悔,若能读诵,书写此咒,身上带持,若安住处、庄宅、园馆,如是积业,犹汤销雪。

  不久皆得悟无生忍。】

  【注释】

  “四弃八弃”:“四弃”即四波罗夷,杀、盗、淫、妄;若犯此四大罪,即永弃于佛法海边外,故名为弃罪,又名断头,以若犯如是罪,即法身慧命断。“八弃”为比丘尼八弃,即于“四弃”再加;“触弃、八弃、覆弃、随弃”四者。这四弃,总而言之,皆是规范比丘尼与男子之间身体不能共触等的戒律,以避讥嫌。因为这是出家戒,在此不便细说。四弃八弃,又称四重八重,或四波罗夷八波罗夷(出《四分律》卷二十二)。此四重八重为极重罪,皆不可忏。然而,若能知惭愧忏悔改过,再加诵求忏,以仗咒力故,罪即应念消灭。不过此中要紧的是:一、须知过、改过,求忏;二、诵咒忏悔。此二缺一不可。

  “所有一切轻重罪障,从前世来,未及忏悔”:亦即先世所造一切罪障。“未及忏悔”之义有二:一、过去世来不及忏悔;二、罪业太多了,今世、来世、乃至多生多世,要忏都忏不完之意。

  【义贯】

  “若”以前所“造”之“五逆”等“无间重罪,及诸比丘” 或“比丘尼”的“四弃、八弃” 重罪,知惭愧悔过,诵咒求忏,“诵此咒已”,以仰仗咒力故,往昔“如是重业”,即“犹如猛风吹散沙聚,悉皆灭除,更无毫发” 得存。

  “阿难,若有众生,从无量无数劫来,所有一切轻重罪障,从前世” 以“来,未及忏悔” (忏悔不及),以其数无量故,“若能读诵”,或“书写此咒”,然后于“身上带持,若安” 置在“住处、庄宅、园馆” 等处皆可,则“如是”无量劫所“积” 之罪“业”,承神咒力,速能除灭,“犹”如以滚沸之“汤销”融冰“雪”,汤至雪融,皆化为水。

  此诸行人,以障尽智显故,“不久皆得悟无生” 法“忍”。

  (9)愿求称遂

  【“复次阿难,若有女人未生男女,欲求孕者,若能至心忆念斯咒,或能身上带此悉怛多般怛啰者,便生福德智慧男女;求长命者,即得长命;欲求果报速圆满者,速得圆满;身、命、色、力,亦复如是。命终之后,随愿往生十方国土,必定不生边地下贱,何况杂形?”】

  【注释】

  “悉怛多·般怛啰”:白盖,或白伞盖,即大佛顶咒。

  “身、命、色、力”:“身”,指身体健康。“命”指寿命长。“色”,指形貌端正。“力”,指筋骨有力。

  “边地下贱”:“边地”,指没有佛法的国度。“下贱”,指出身之种姓、职业,或社会地位。

  “杂形”:指三恶道:地狱、恶鬼、畜生,以此等众生,生形杂异故。

  【义贯】

  “复次阿难,若有女人” 尚“未生男”育“女”,而“欲求孕者,若能至心” (心诚意专),心“忆”口“念斯咒,或能” 于“身上”佩“带此悉怛多般怛啰” (大白伞盖真言)“者,便”能“生”具“福德、智慧” 之“男女。”若“求长命者,即” 能“得长命;欲求果报速” 得“圆满者”,便能“速得圆满”;若求“身”体健康、寿“命”绵长、形“色”端正,筋“力”强壮,“亦复如是”,速得所愿。其人“命终之后”,复能“随愿往生十方” 诸佛“国土”,而且“必定不”会“生”于无佛法的“边地”,或“下贱”种姓、或低贱职业之人家,更“何况”生为三恶道之“杂形”众生?

  (10)诸难消除

  【“阿难,若诸国土,州县聚落,饥荒疫疠,或复刀兵,贼难斗诤,兼余一切厄难之地。写此神咒,安城四门,并诸支提,或脱阇上,令其国土所有众生奉迎斯咒,礼拜恭敬,一心供养,令其人民各各身佩,或各各安所居宅地,一切灾厄悉皆销灭。”】

  【注释】

  “支提”:佛塔、塔庙。有舍利的佛塔称率堵坡,或塔婆;无舍利的称为支提,或制底。

  “脱阇”:幢,宝幢,为有摧破之义。幢为圆筒状;幡为平面形。

  【义贯】

  “阿难,若诸国”领“土”内之“州县”或人烟“聚”集之村“落”,发生“饥荒、疫疠,或复”有“刀兵”之灾、“贼难”等“斗诤,兼” 其“余一切厄难”所侵“之地”,皆可书“写此神咒,安” 于“城”之“四门”上,“并诸支提” (佛塔)上,“或脱阇”(幢)“上”,并“令其国土”中“所有众生,奉迎斯咒,礼拜恭敬,一心供养”,亦“令其人民各各” 于“身”上“佩”带,“或各各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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