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六▪P2

  ..续本文上一页比,正如有人得上妙饮食,放在口中嚼了半天,但他就是不吞咽下去,若不吞咽,尚且不能饱腹,更何况能得其营养?

  再者,若只有“闻思”,而无“修”(无定),则连戒都很难持得清净,因为无定力所持,一旦境界现前,心就动摇了。因此,若无定,连戒都难持,更何况能生无漏智慧?

  接着再谈“三摩地”。三摩地又译为三昧,其义为定慧等持,亦即:于三摩地中,有定有慧,且定慧均等,不会“定多慧少”,或“慧多定少”。那么,三摩地中的定慧又是什么?三摩地中的定叫“奢摩他”,又译为“止”;三摩地中的慧又叫“毗婆奢那”,又译为“观”;所以毗婆奢那又叫慧观,或观慧;以有慧故能观,且能观故得慧。因此,合而言之,“三摩地”又叫定慧等持、或止观双运。所以,请记住这句话:三摩地(或三昧)是一切佛法修行具体的总成绩,一切修证的功能及力用,皆是由三摩地而得成就;乃至一切断惑证真,自证化他,种种无量功德,皆是从三摩地中发。二十五圣自证圆通如是,乃至观世音菩萨自证以后的化他境界:三十二应、十四无畏、四不可思议,全都是耳根圆通三昧的境界。再说,《大佛顶首楞严经》一经的教起因缘,如前所说,是因阿难但好闻思,不修三昧;而此一经,经过七处征心、十番显见,以及其中种种难、破,无非要引导阿难,乃至一切众生,悟得本心,以便依此本心而起修“首楞严三昧”——这就是本经最终的具体目的。换言之,即如观世音菩萨所言,欲引导、成就一切众生“从闻、思、修,入三摩地。”

  第二节  正修耳根圆通三昧

  【“初于闻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动静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渐增,闻所闻尽;尽闻不住;觉所觉空;空觉极圆;空所空灭,生灭既灭,寂灭现前。”】

  【注释】

  “初于闻中”:“初”,最初,一开始起修时。“闻”,返闻,即返闻自性的法门。此谓,我最初于修习返闻自性的法门中。

  “入流亡所”:“流”,闻性之流,而非声尘之流。“入流”,是相对于“出流”而言;若是出流,则此“流”即是声尘之流;若是“入流”,则转成闻性之流。以“出流”即是识心缘尘,向外奔驰而出,故是逐色循声而入生死境。若是“入流”,即是逆流而回,反流照性;一出一入,同是一流,但方向相反,故古来称“入流”为“就路返家”。“亡所”,“亡”,即是无、或失。“所”,即所闻。以入了闻性之流,故背尘而行(背所闻之声尘而行)。所闻之声尘是在外的,但现在你的心不向外驰了,而是向后一百八十度转,转向内推求,所以就把外面的声尘抛在背后,因此声尘就有如“被丢失了”(亡失),故称为“亡所”(亡失所闻之尘);简言之,即是:“亡尘”。再说得更简单一点:因为向后转,背对著声音,所以听不到了。此四字合而言之:入了闻性之流,故亡失(忘失)所闻之声尘。

  “所入既寂”:“所”,所闻,仍指声尘而言。“入”,耳入,即耳根,亦即能闻之耳根。承前,所闻之声尘既亡,声尘即寂止;所闻既然寂止,能闻之根(耳入)也自然就寂止了。亦即:既无所闻,能闻自寂。

  “动静二相了然不生”:依佛法而言,声尘有两种,一种是有声之声,一种是无声之声。“有声之声”佛法中称之为声之动相,又叫“动尘”。“无声之声”佛法中称之为声之静相,又称“静尘”:然而静尘(无声之声)也是一种声尘(声音),儒家及道家管它叫“天籁”:他们把万籁俱寂,四周一切都很安静,寂然无声之时,可以听到的一种频率很高很高的声音,“盈营于耳”,充满四际,但又不吵人,而且与其他声音都不相妨碍,可以同时出现,这种特殊的音声称为“天籁”;其实这就是佛法所说的“静尘”。通常在绝缘隔音的录音室或广播室中,若无他人,又没其他声响时,此刻你若静下心来,可能可以听到这种无声之声;若是根器好的人,在一般安静之处,一静下心来,往往便可闻到此“天籁”。若钝根人,恐怕就无法听到。“动静二相”,动静二种声尘之相。“了然”,全然。此言,动静两种声尘之相,都全然不生。亦即,此时不但“有声之声”没有生起,连“无声之声”也没有!这是如何的一种境界呢?真是不可思议!若说“有声之声”没有了,这容易理解:但若连“无声之声”也全然消失,实非凡夫意识所能忖思比度的境界了!因此,观世音菩萨在此法门中的修证,到此即已远远超出一切凡夫与外道所能思议的境界了。

  “如是渐增”:如是之观行渐渐增长、增上。

  “闻所闻尽”:第一个“闻”字,是能闻,指耳识。“所闻”,仍是之声尘。“尽”,灭。接着,能闻之“耳识”及所闻之“声尘”皆灭尽。前面的“所入既寂”是指根与尘,现在是指识与尘。

  “尽闻不住”:“尽”,寂灭。“闻”,此处代表能闻及所闻二者。“不住”,不住著。此言:虽然已能寂灭能闻及所闻,然而却对此境界毫不住著。这表示对所证之境界没有法爱,更无法执。以不起法爱,不生法执,故对所证不以为满足,不以为已达究竟,故能以目前所证为基础,然又能舍目前所证境,而向上升进。这个“不住”即《金刚经》所说的“应无所住而生其心”的“无所住”;亦是“佛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中的“舍筏”。凡此皆是菩萨此时在观行中对证境的“不住”之所本;这也是菩萨于如来无上心法,随顺奉行的表现。又,附带一提:习禅定者,于得初禅之后,之所以能再升进二禅,完全是因为厌患初禅的境界,以彼为粗,觉得仍非究竟,故于初禅之乐不生贪爱住著,因而才能舍初禅喜乐之境(初禅又称“离生喜乐地”),而上进第二禅。至于从第二禅上升第三禅,乃至从第三禅上升第四禅,亦皆如是:以对当前所证境,不以为足,不生法爱,不起贪着,故舍粗就细,舍劣就优。乃至从色界之四静虑入于无色界之四定空,亦如是。甚至于其他一切佛法中之修证,亦莫不如是:若于所证,不以为足(不得少为足),不生法爱、贪著,即能上上升进,而最终达于究竟无上菩提。此是上上根人之所为。至若中下根人或钝根人,则往往少有所证,便生满足,更起爱著,此即是起法爱及法执。若是对于禅定境界起贪著,便称为“味定”(味著定境),若起味定,便于禅定境界无法再往上提升,从而裹足不前。此是钝根人修行的通病,故其所证便有个极限,总无法突破而达到究竟。然而,对于证境会不会起法爱贪著,则系于无量劫修来的善根之大小,一时也是勉强不来的。若行者发现自己有法爱、法执之现象,应如何对治呢?

  第一、须常提醒自己不要贪著,亦不追求所证境的“觉受”,尤其是乐受、轻安或空灵等觉受。

  第二、要加强修行观察一切“觉”或“受”都是因缘和合,虚妄生灭,无有自体,不可取得。

  第三、应加强了知一切觉、受、证境、知解、乃至证境中之一切见、闻、觉、知,皆自心现量,不取不著。如是如实心行,无始以来之法爱无明,即能渐渐稀薄,终于断除。

  如是于修证上才有可能阶阶升进,达于究竟。

  “觉所觉空”:由于不住于“尽闻”的境界,故能进一步升上此境界。“觉所觉”的第一个“觉”字,即能觉。此觉已是智慧,属于般若之智觉。以超越法爱、法执,故般若之智觉得以生起。般若之智觉生起之后,又再进一步观照:此能觉之智及所觉之理,皆是本自空寂,以皆是如来藏心所现故。因此又破除进一步的法执:甚至对能觉之智(般若智),以及所觉之理,皆能不生贪著,故能照见其实相皆为如来藏性,当体本空而容诸相现起。

  “空觉极圆”:这是“觉所觉空”的结果。因为照见能觉所觉皆悉空寂,接着不思议地便产生了一种“空觉”的境界,亦即,这“空觉”是“觉所觉空”之“觉”。“极圆”,极其圆满。这种“空”之智觉,由于观行力的推展、增进,渐渐加强、扩展,以至于变成极其圆满,乃至周遍法界:整个法界,都入于此空觉之观照中。须知,这句话表示两个阶段的境界:一、空觉,二、空觉极圆。

  “空所空灭”:“空”,能空。“灭”,寂灭。这一句表示菩萨又舍上面所证的“空觉极圆”的境界。因为菩萨在达到“空觉极圆”的境界后,从而照了:这极圆满的“空觉”之境界,是依能观照“空”之觉智而来的,若能观招空之觉智(简称为“能空之智”),则亦无所空之境;换句话说,前面所证的“空觉极圆”之中,虽然极其圆满,然而实在还未完全圆满,因为这“空觉极圆”之中,还有个“能空”及“所空”在。因此,这“空觉极圆”是建立在“能空”与“所空”的存在及对立上。若某种法是依于与他法之对立而存在,即是“有诤”,即非一相,亦非圆满。因此进一步之观行,令得领悟到:这“空觉极圆”的“能空之智”及“所空之境”,亦是自心现量,亦即是如《楞伽经》所说的:一切法皆是“心、意、意识梦现。”因此,行者照见于此“能空、所空”之中实是“无有少法可得”,以见此诸法皆无有实自体故。如是观了,即达“空所空灭”,能空之智、所空之境,尽皆寂灭,本不生故。

  “生灭既灭,寂灭现前”:前面所证之“空觉极圆”中,因仍有能空、所空,故仍有“能、所”,若仍有能有所,即依然是二法,仍是生灭之法,非是不生不灭之究竟法性。此前既舍“空觉极圆”之境,而进证“空所空灭”,这“空所空灭”就是一切生灭之法尽皆灭已。亦即是达《大般若经》及《中观论》所说的“第一义大空”,亦即是证得“空如来藏”的境界。此言:既已达到“空所空灭”,便达到了一切生灭之法尽皆寂灭;一切生灭之法既已寂灭,便达“寂灭现前”。这“寂灭”是指究竟寂灭而言,亦即是“无上大涅槃”的代名词,也就是“无馀依涅槃”。“现前”即现前证得,或称“现证”。

  【义贯】

  我最“初于”修习返“闻”自性的法门“中”,溯逆声尘之流而“入”于闻性之“流”,以背尘回…

《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六》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