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性故“亡”失“所”闻之声尘;“所”闻之尘及能闻之耳“入”(耳根)“既”已“寂”止(尘既亡,根亦寂),于是便得照见声尘之“动静二”种“相,了然不生”(有声之声不生,无声之声亦不起,一切声尘寂止。)“如是”观行之力“渐增”,能“闻”之耳识及“所闻”之声皆灭“尽”不生。虽然我已能达到灭“尽”了能“闻”、所闻的境界,但我并“不”于此证境而生“住”著之心;于是舍此境界,再进一步照了能“觉”之智及“所觉”之理亦悉“空”寂无生;以觉所觉空,故达到一种“空觉”之境,这种空觉之境又渐渐增进变得“极”其“圆”满。然而这空觉之境中,仍有能空所空,故又进而依如来藏心而观了:一切能“空”之智及“所空”之境实本自寂“灭”,皆本如来藏妙真如性。如是,既证能空之智、所空之境既本寂灭不生,即一切生灭之二法皆灭;一切“生灭”法“既”本自寂“灭”,则究竟“寂灭”之无上大涅槃便“现前”证得。
【诠论】
观音菩萨这耳根圆通法门,虽然困难,过程繁复,但是其綮要只在于“入流”二字,且最困难的也是在这“入流”一关。当今有人谈观音菩萨修行法门时说,这“入流”是入声尘之流,实是大错,读者不可不知:若是入声尘之流,则是正好相反。须知这“入”字即是向内之义。故正好是背尘合觉的“入闻性之流”,亦即是所谓“返流照性”,亦即是十二因缘门中的“还灭门”:逆生死流。又,这“入流”二字,不但是整个耳根圆通法门的关键之处,而且也是整个佛法——不论是大乘、小乘、显、密、性、相一切法——修证时的总原则:一切有情,若“出流”,即是生死、烦恼;若“入流”,即是涅槃、菩提。何以故?因为出流即是放纵身口意往外驰逐,虚妄执取,贪爱分别,故生死烦恼无有尽时。若一念悟时,便“即流而返”,“逆流而上”,当体收摄身口意,往内推求,不再往外驰逐,虚妄造作,因而“回头”向彼岸,“返流”而得“照性”(照见本性——六祖大师名之曰“见性”者,即是此第一步的“入流亡所”)。因此,若有心欲修行“返闻自性法门”,除了须解此经文,然后在依静虑而修习外,最重要的,还是要先放下一切身语意的往外驰求之虚妄之业,举凡一切世间的事、业、礼俗、朋友、交游、名利等,皆一总放下,这是先行、或前方便,也是先决条件。然后再于一静处,安禅修习。如《圆觉经》所说:“善男子,彼新学菩萨及末世众生,欲求如来净圆觉心,应当正念远离诸幻、先依如来奢摩他行,坚持禁戒,安处徒众,宴坐静室……”(《圆觉经》卷上)这里所说重要的,就是“远离诸幻”,一切世间有为、往外驰逐之事,都是“诸幻”,欲修圆觉者,皆须先远离。
又,若依《楞伽经》修,也是有一样的要求(先决要件),经云:“复次大慧,若菩萨摩诃萨欲知自心现量摄受及摄受者妄想境界,当离群聚、习俗、睡眠,初中后夜常自觉悟,修行方便。”(《楞伽经》卷一)因此,若于真修行,一切往外驰逐的事,都应先放舍,然后才能静下来,修“往内推求”(入流亡所)之无上真实道。否则,一边往外驰逐,交际应酬、追求名利,一边打坐修“入流亡所”,是行不通的,枉费工夫,以染净不相应故。
关于“向内推求”与“往外驰逐”,笔者在此有一个小故事。我少时读初中(台北师大附中)时,初二上学期有位国文老师,名叫易国建(如今早以往生),他曾在课堂上说:“佛家与儒家不同,佛家是往内推求,儒家是往外追求。”我当时一听:“往内推求”,便在自己心里说:“恩,这很好!”这句话的印象一直很深刻,未曾忘怀。后来学佛时一回想:我那时听到这句话时,虽然直觉地觉得这句话很好,但如果当时问我:好在哪里呢?我恐怕也说不出所以然来。试想,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孩子,能懂得什么叫“往内推求”?而且老师也没有进一步解释,他只不过是讲课文时顺便提到,有点像是有感而发,或是对他自己讲的,(那时师大附中的老师讲课,常喜欢讲些课外的东西),当然更不会期望下面五、六十个小毛头能听的懂。更何况这句话碰巧是整个佛法中最核心的原理、原则,与理上、事上,都是最要紧的所在。故我当时怎么可能懂得其道理?虽然不懂,但在我幼稚的心灵中,老师这课外的一句话,却“深获我心”,且心向往之,并且经历多年而从无忘失。这依佛法而言,可能是由于宿昔所修之业习力所致吧!这正如有些人刚开始学佛时,听闻佛法,虽然不太懂,但却很喜欢,为什么呢?因为他八识田中有往昔修学的种子在。又有时两人一切听闻佛法,其中一人很喜欢、信受,另一人则再怎么也不信;那人为何不信,因为他往昔没修,所以他八识田中“没种”;没种(没有菩萨种),所以与佛法无缘,故不相应。因此不只“将相本有种”,连学佛也要有“菩提种”才行,殊非偶然,亦不可倖(xìng幸)致。
【“忽然超越世出世间,十方圆明,获二殊胜:一者上合十方诸佛本妙觉心,与佛如来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众生,与诸众生同一悲仰。”】
【注释】
“忽然超越世出世间”:“忽然超越”,即是顿超,亦即是在证到“寂灭现前”的下一刹那,即顿超一切世间、出世间。世间出世间,即是有为与无为。于一切有为无为、凡圣、染净,皆顿然超出,再也不受有为、无为、染净、凡圣的分别之所局限,于是一切法得自在无碍。
“十方圆明”:“圆明”,圆满明彻。以超越世出世、一切凡圣、染净等分别故,便得亲见十方圆满明彻,以若有分别即是有种界限,而不得圆满;若仍有染净、凡圣之差别,即所见不得明彻。
“获二殊胜”:因此更获得了两种殊胜的证境。
“一者上合十方诸佛本妙觉心”:这是心体上合于本觉,亦即所谓“全体”(“全”字是动词,令成完全、无缺之义)。
“与佛如来同一慈力”:“慈力”,以“慈”而生能与一切众生乐之“力”,此即是禅门所说“全体”之后的“起用”,亦即,依体起用。
“与诸众生同一悲仰”:“悲仰”,悲威钦仰佛道,希慕至道之甘霖、法乳。以见十方圆明,无有凡圣之别,故其心泯然与上圣下凡皆合为一体,既与佛心通同,亦与众生心通同;既具如来之究竟清净、本妙觉心,及欲拔济众生之心;亦具一切众生悲仰慕道之心:六凡四圣,十法界之心,一时普现,而于心、佛、众生现证三平等,更无扞格.
【义贯】
以证寂灭现前故,“忽然超越世”间与“出世间”、有为与无为一切法,而得亲见“十方”世界“圆”满“明”彻,因此更“获”得“二”种“殊胜”之证境:“一者,上合十方诸佛”所证之“本妙觉心”,且亦“与佛如来”产生“同一慈力”,能济拔无量众生。“二者,下合十方”世界“一切六道众生”之心,“与诸众生同一悲仰”如来菩提解脱道之甘霖。
【诠论】
前面一段所述之修证过程,到最后证到“生灭既灭,寂灭现前”,即是证到了“空如来藏”而证大解脱。而这一段,从“十方圆明”开始,便渐渐转“空如来藏”为“不空如来藏”,而产生“不空如来藏”的力用及庄严之境:亦即是,上合诸佛、下合众生的三平等心境界;次即不空如来藏所显的力用之总相。此下的三十二应、十四无畏、四不思议,皆是从此力用总相所生的别相庄严境界。
再者,菩萨修行,于大悟(或大彻大悟)后,通常不期然会产生两种心:一者悲心,二者报恩心。产生悲心是因为自身悟了、度脱了,便观见其他众生尚未能度脱,仍受沦溺,因此会作如是念:“我以前也是跟他们一样,那实在是很苦”,所以他便不期然会生出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令至安乐,与他现在所自受用者一般无二。再者,证悟了之后,又会作如是思惟:“我今日所以能得开悟、度脱,全不是我自己行,全都是佛的慈悲、佛力加持,我才得如是证解,因此我深受佛恩,便应思报佛之深恩;我应如何报佛恩呢?佛以他自己所自证之法度脱我,我应效佛所行,亦以此法,去利益更多的人,令更多的人得度脱、开悟,同时这样亦可令法久住,这便是继承佛志,报答佛恩。”若人悟了之后,能生起如是二心:悲心及报恩心,这人便是真悟了,即是佛之真子。若人自说悟了,他不但不生以上之二心,却反而心生傲慢,且因此希冀期求他人的恭敬与供养,则可说此人并没有真正悟了:因为能生悲心的人绝不会有慢心,而傲慢的人必不能生悲心,因为傲慢者必定是执我、著我相、我见、我能、我所,因此傲慢的人必然深著我相;以我相重故,其心中必无他人,故傲慢者必心乏慈悲,且与悲心不相应。又,若修行者希求恭敬名利供养,亦多是依于我慢、贪著,以我慢、贪著重故,必不能感知佛恩。然而已经开悟的人怎么可能心不慈悲、轻慢他人、贪著世俗名利、甚或不知感恩呢?故知:彼人实在无悟。因此他若自说自己已经开悟了,此事则不可轻信。
第三节 三十二应
【“世尊!由我供养观音如来,蒙彼如来授我如幻闻熏闻修金刚三昧,与佛如来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应,入诸国土。”】
【注释】
“由我供养观音如来”:观音如来是观音菩萨因地中的本师。供养佛有两种方式:一、供养佛身:即随待左右、服勤给事,照料其生活起居等;二、供养佛心:即是依教奉行,继承佛志,自修化他,行于佛行。
“如幻闻熏闻修金刚三昧”:“如幻”,以此法门为依一切如来本起因地之如来藏因而修,故观了所修及能修,有如幻化,不可思议,离于有无,而不得谓有修、亦不得谓无修;若谓有修,即仍有能所,不离我、我所相;以已离于我我所相故,依于不空如来藏,虽无修而具修一切善法。若谓无修,即坏因果,堕于断灭,此是恶见,菩萨于见道位已断此等恶见;且若谓无修,即无因;若无修因,何来有修成之果?是故断断不能说“无修”;而菩萨即如是依于“空如来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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