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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六▪P3

  ..續本文上一頁性故“亡”失“所”聞之聲塵;“所”聞之塵及能聞之耳“入”(耳根)“既”已“寂”止(塵既亡,根亦寂),于是便得照見聲塵之“動靜二”種“相,了然不生”(有聲之聲不生,無聲之聲亦不起,一切聲塵寂止。)“如是”觀行之力“漸增”,能“聞”之耳識及“所聞”之聲皆滅“盡”不生。雖然我已能達到滅“盡”了能“聞”、所聞的境界,但我並“不”于此證境而生“住”著之心;于是舍此境界,再進一步照了能“覺”之智及“所覺”之理亦悉“空”寂無生;以覺所覺空,故達到一種“空覺”之境,這種空覺之境又漸漸增進變得“極”其“圓”滿。然而這空覺之境中,仍有能空所空,故又進而依如來藏心而觀了:一切能“空”之智及“所空”之境實本自寂“滅”,皆本如來藏妙真如性。如是,既證能空之智、所空之境既本寂滅不生,即一切生滅之二法皆滅;一切“生滅”法“既”本自寂“滅”,則究竟“寂滅”之無上大涅槃便“現前”證得。

  【诠論】

  觀音菩薩這耳根圓通法門,雖然困難,過程繁複,但是其綮要只在于“入流”二字,且最困難的也是在這“入流”一關。當今有人談觀音菩薩修行法門時說,這“入流”是入聲塵之流,實是大錯,讀者不可不知:若是入聲塵之流,則是正好相反。須知這“入”字即是向內之義。故正好是背塵合覺的“入聞性之流”,亦即是所謂“返流照性”,亦即是十二因緣門中的“還滅門”:逆生死流。又,這“入流”二字,不但是整個耳根圓通法門的關鍵之處,而且也是整個佛法——不論是大乘、小乘、顯、密、性、相一切法——修證時的總原則:一切有情,若“出流”,即是生死、煩惱;若“入流”,即是涅槃、菩提。何以故?因爲出流即是放縱身口意往外馳逐,虛妄執取,貪愛分別,故生死煩惱無有盡時。若一念悟時,便“即流而返”,“逆流而上”,當體收攝身口意,往內推求,不再往外馳逐,虛妄造作,因而“回頭”向彼岸,“返流”而得“照性”(照見本性——六祖大師名之曰“見性”者,即是此第一步的“入流亡所”)。因此,若有心欲修行“返聞自性法門”,除了須解此經文,然後在依靜慮而修習外,最重要的,還是要先放下一切身語意的往外馳求之虛妄之業,舉凡一切世間的事、業、禮俗、朋友、交遊、名利等,皆一總放下,這是先行、或前方便,也是先決條件。然後再于一靜處,安禅修習。如《圓覺經》所說:“善男子,彼新學菩薩及末世衆生,欲求如來淨圓覺心,應當正念遠離諸幻、先依如來奢摩他行,堅持禁戒,安處徒衆,宴坐靜室……”(《圓覺經》卷上)這裏所說重要的,就是“遠離諸幻”,一切世間有爲、往外馳逐之事,都是“諸幻”,欲修圓覺者,皆須先遠離。

  又,若依《楞伽經》修,也是有一樣的要求(先決要件),經雲:“複次大慧,若菩薩摩诃薩欲知自心現量攝受及攝受者妄想境界,當離群聚、習俗、睡眠,初中後夜常自覺悟,修行方便。”(《楞伽經》卷一)因此,若于真修行,一切往外馳逐的事,都應先放舍,然後才能靜下來,修“往內推求”(入流亡所)之無上真實道。否則,一邊往外馳逐,交際應酬、追求名利,一邊打坐修“入流亡所”,是行不通的,枉費工夫,以染淨不相應故。

  關于“向內推求”與“往外馳逐”,筆者在此有一個小故事。我少時讀初中(臺北師大附中)時,初二上學期有位國文老師,名叫易國建(如今早以往生),他曾在課堂上說:“佛家與儒家不同,佛家是往內推求,儒家是往外追求。”我當時一聽:“往內推求”,便在自己心裏說:“恩,這很好!”這句話的印象一直很深刻,未曾忘懷。後來學佛時一回想:我那時聽到這句話時,雖然直覺地覺得這句話很好,但如果當時問我:好在哪裏呢?我恐怕也說不出所以然來。試想,一個十叁、四歲的小孩子,能懂得什麼叫“往內推求”?而且老師也沒有進一步解釋,他只不過是講課文時順便提到,有點像是有感而發,或是對他自己講的,(那時師大附中的老師講課,常喜歡講些課外的東西),當然更不會期望下面五、六十個小毛頭能聽的懂。更何況這句話碰巧是整個佛法中最核心的原理、原則,與理上、事上,都是最要緊的所在。故我當時怎麼可能懂得其道理?雖然不懂,但在我幼稚的心靈中,老師這課外的一句話,卻“深獲我心”,且心向往之,並且經曆多年而從無忘失。這依佛法而言,可能是由于宿昔所修之業習力所致吧!這正如有些人剛開始學佛時,聽聞佛法,雖然不太懂,但卻很喜歡,爲什麼呢?因爲他八識田中有往昔修學的種子在。又有時兩人一切聽聞佛法,其中一人很喜歡、信受,另一人則再怎麼也不信;那人爲何不信,因爲他往昔沒修,所以他八識田中“沒種”;沒種(沒有菩薩種),所以與佛法無緣,故不相應。因此不只“將相本有種”,連學佛也要有“菩提種”才行,殊非偶然,亦不可倖(xìng幸)致。

  【“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十方圓明,獲二殊勝: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衆生,與諸衆生同一悲仰。”】

  【注釋】

  “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忽然超越”,即是頓超,亦即是在證到“寂滅現前”的下一刹那,即頓超一切世間、出世間。世間出世間,即是有爲與無爲。于一切有爲無爲、凡聖、染淨,皆頓然超出,再也不受有爲、無爲、染淨、凡聖的分別之所局限,于是一切法得自在無礙。

  “十方圓明”:“圓明”,圓滿明徹。以超越世出世、一切凡聖、染淨等分別故,便得親見十方圓滿明徹,以若有分別即是有種界限,而不得圓滿;若仍有染淨、凡聖之差別,即所見不得明徹。

  “獲二殊勝”:因此更獲得了兩種殊勝的證境。

  “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這是心體上合于本覺,亦即所謂“全體”(“全”字是動詞,令成完全、無缺之義)。

  “與佛如來同一慈力”:“慈力”,以“慈”而生能與一切衆生樂之“力”,此即是禅門所說“全體”之後的“起用”,亦即,依體起用。

  “與諸衆生同一悲仰”:“悲仰”,悲威欽仰佛道,希慕至道之甘霖、法乳。以見十方圓明,無有凡聖之別,故其心泯然與上聖下凡皆合爲一體,既與佛心通同,亦與衆生心通同;既具如來之究竟清淨、本妙覺心,及欲拔濟衆生之心;亦具一切衆生悲仰慕道之心:六凡四聖,十法界之心,一時普現,而于心、佛、衆生現證叁平等,更無扞格.

  【義貫】

  以證寂滅現前故,“忽然超越世”間與“出世間”、有爲與無爲一切法,而得親見“十方”世界“圓”滿“明”徹,因此更“獲”得“二”種“殊勝”之證境:“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所證之“本妙覺心”,且亦“與佛如來”産生“同一慈力”,能濟拔無量衆生。“二者,下合十方”世界“一切六道衆生”之心,“與諸衆生同一悲仰”如來菩提解脫道之甘霖。

  【诠論】

  前面一段所述之修證過程,到最後證到“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即是證到了“空如來藏”而證大解脫。而這一段,從“十方圓明”開始,便漸漸轉“空如來藏”爲“不空如來藏”,而産生“不空如來藏”的力用及莊嚴之境:亦即是,上合諸佛、下合衆生的叁平等心境界;次即不空如來藏所顯的力用之總相。此下的叁十二應、十四無畏、四不思議,皆是從此力用總相所生的別相莊嚴境界。

  再者,菩薩修行,于大悟(或大徹大悟)後,通常不期然會産生兩種心:一者悲心,二者報恩心。産生悲心是因爲自身悟了、度脫了,便觀見其他衆生尚未能度脫,仍受淪溺,因此會作如是念:“我以前也是跟他們一樣,那實在是很苦”,所以他便不期然會生出大悲心,欲拔一切衆生苦,令至安樂,與他現在所自受用者一般無二。再者,證悟了之後,又會作如是思惟:“我今日所以能得開悟、度脫,全不是我自己行,全都是佛的慈悲、佛力加持,我才得如是證解,因此我深受佛恩,便應思報佛之深恩;我應如何報佛恩呢?佛以他自己所自證之法度脫我,我應效佛所行,亦以此法,去利益更多的人,令更多的人得度脫、開悟,同時這樣亦可令法久住,這便是繼承佛志,報答佛恩。”若人悟了之後,能生起如是二心:悲心及報恩心,這人便是真悟了,即是佛之真子。若人自說悟了,他不但不生以上之二心,卻反而心生傲慢,且因此希冀期求他人的恭敬與供養,則可說此人並沒有真正悟了:因爲能生悲心的人絕不會有慢心,而傲慢的人必不能生悲心,因爲傲慢者必定是執我、著我相、我見、我能、我所,因此傲慢的人必然深著我相;以我相重故,其心中必無他人,故傲慢者必心乏慈悲,且與悲心不相應。又,若修行者希求恭敬名利供養,亦多是依于我慢、貪著,以我慢、貪著重故,必不能感知佛恩。然而已經開悟的人怎麼可能心不慈悲、輕慢他人、貪著世俗名利、甚或不知感恩呢?故知:彼人實在無悟。因此他若自說自己已經開悟了,此事則不可輕信。

  第叁節  叁十二應

  【“世尊!由我供養觀音如來,蒙彼如來授我如幻聞熏聞修金剛叁昧,與佛如來同慈力故,令我身成叁十二應,入諸國土。”】

  【注釋】

  “由我供養觀音如來”:觀音如來是觀音菩薩因地中的本師。供養佛有兩種方式:一、供養佛身:即隨待左右、服勤給事,照料其生活起居等;二、供養佛心:即是依教奉行,繼承佛志,自修化他,行于佛行。

  “如幻聞熏聞修金剛叁昧”:“如幻”,以此法門爲依一切如來本起因地之如來藏因而修,故觀了所修及能修,有如幻化,不可思議,離于有無,而不得謂有修、亦不得謂無修;若謂有修,即仍有能所,不離我、我所相;以已離于我我所相故,依于不空如來藏,雖無修而具修一切善法。若謂無修,即壞因果,墮于斷滅,此是惡見,菩薩于見道位已斷此等惡見;且若謂無修,即無因;若無修因,何來有修成之果?是故斷斷不能說“無修”;而菩薩即如是依于“空如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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