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相(境界妄现)
六粗相:①智相(俱生法执);②相续相(分别法执);③执取相(俱生我执);④计名字相(分别我执)⑤起业相;⑥业系苦相。其中:①②为第七识;③④为第六识。
4.世界相续
【“觉明空昧,相待成摇,故有风轮执持世界。因空生摇,坚明立碍,彼金宝者明觉立坚,故有金轮保持国土。坚觉宝成,摇明风出,风金相摩,故有火光为变化性。宝明生润,火光上蒸,故有水轮含十方界。”】
【注释】
“觉明空昧”:“空昧”,变真空为晦昧。此谓,由真觉之体起妄,遂将真空变成晦昧。
“相待成摇”:“相待”,指明、昧相对待。“成摇”:摇,摇动,指风相。变成摇动之风相。此言,明与昧相待,互为侵夺而成摇动之风相。
“因空生摇”:因空昧觉明,明昧相倾而生摇动之风大。
“坚明立碍”:“坚明”:“坚”,坚执。坚执一定要明晦昧之空体。“立碍”:“立”,建立。“碍”,质碍,指金性。此谓,再由坚固执著之心,欲明晦昧之空体,而建立质碍。
“明觉立坚,故有金轮”:依无明妄觉所立之坚相,坚执不休,积而成轮,故有金轮之成立。
“坚觉宝成,摇明风出”:坚执妄觉所立之金宝既成,摇动妄明所感之风大既出。
“宝明生润”:“宝明”,金宝之体明净。“生润”,能生润泽之性。此谓,金宝之体明净,能生润泽,如五金之属遇热则出水一样。
【义贯】
由真“觉”之体起妄“明” 遂将真“空” 变成晦“昧” 之空,明与昧“相待” 互相侵夺而“成摇” 动之风相,“故有风轮”成就,“执持世界”(故世间诸风为妄心动荡之业感所成)。“因空” 昧觉明,明昧相倾而“生摇” 动之风大;次由“坚” 固执著之心,必欲“明” 晦味之空体而成“立” 质“碍。彼金宝者” 为依无“明” 妄“觉” 所“立” 之“坚” 相,坚执不休,积而成轮,“故有金轮保持国土。坚” 执妄“觉” 所立之金“宝” 既“成,摇” 动妄“明” 所感之“风” 大亦已“出,风” 与“金相摩” 擦,“故有火光为变化性” (——风金相摩而变化出火。世间之诸火,不离妄心之摩荡所成,可见火大之种乃是无明妄心之热相的业感。)金“宝” 之体“明” 净、遇热能“生润” 湿之气,以“火光上蒸” 于金,“故有水轮含十方” 世“界”。
【“火腾水降,交发立坚,湿为巨海,干为洲潬。以是义故,彼大海中火光常起,彼洲潬中江河常注。水势劣火,结为高山,是故山石击则成焰,融则成水。土势劣水,抽为草木,是故林薮遇烧成土,因绞成水。
交妄发生,遞(dì递)相为种,以是因缘世界相续。”】
【注释】
“火腾水降,交发立坚”:火性上腾,水性下降,水火一腾一降,交互发生,因而成立坚碍之质,而为器界之本。
“干为洲潬”:“洲”,浮土干处可居之处。“潬(tān滩)”,水中积沙,沙渚,沙洲可栖人兽之处。
“土势劣水,抽为草木”:若土之势劣于水,则土随水而成润泽之处,因而草木于中抽拔而出(有土有水,则有草木抽生。)
“是故林薮遇烧成土”:“林”,树林。“薮(sǒu)”,草野。因此树林草野之处,遇火烧即成土,(以草木是由土随水之润泽而成,故草木本身即含有水土之成份,因此遇烧即成土,遇绞即成水。)
“交妄发生,遞(dì递)相为种”:“妄”,指妄心与妄境。谓妄心与妄境交互发生,递相为万化出生之种。
【义贯】
“火” 之性为上“腾,水” 之性为下“降”,水火一腾一降“交” 互“发” 生,因而成“立坚” 碍之质,而为器界之本,其卑“溼(shī湿)” 之处积水而“为巨海,干” 燥之处则“为” 土“洲” 或沙“潬。以是义故,彼大海中” 以本质含有火之气分,故“火光常起”,而“彼洲潬中” 因本质含有水之气分故,“江河常” 于其中流“注” (水性相近故)。
若“水” 之“势” 力“劣” 于“火”,则“结为高山,是故山石” 以本质中含有火之气分,故相“击则成燄(yàn 同焰)”,若“融则成水”, 以本质中含有水之气分在故。若“土” 之“势”力“劣” 于“水”,水势强盛,则“抽” 拔泥土之精华而“为草木,是故” 树“林” 草“薮” (草木聚处),若“遇” 火“烧” 即“成土”,以草木本质中含有土之气分故;草木若“因绞” 榨则“成水”,以草木之本质中含有水之成分故。
如是,“交” 互不断的“妄” 心与妄境迭相“发生”,更“递相为” 万化发生之“种” 子,“以是因缘” 而令“世界相续” 不断。(以上为器世间相续之源。)
5.众生相续
【“复次富楼那,明妄非他,觉明为咎。所妄既立,明理不踰;以是因缘听不出声,见不超色。色、香、味、触六妄成就,由是分开见、觉、闻、知。”】
【注释】
“明妄非他,觉明为咎”:“明妄”,须明了众生之妄。“非他”,不是别的。“觉明”:“觉”,此指妄觉,而非真觉;“明”,有明;妄觉自己有明之能(有能明之力)。此谓,欲明了众生所起之妄处并非由于他物,即是妄觉自己有能明之力,这便是它的过咎之处。
“所妄既立,明理不踰”:“所妄”,即能明与所明二妄。“不踰”,不能超越,指不能超越业相的范畴,亦即为业相所局限。此言,能明与所明二妄既已成立,其所明之理体,并不能逾越业相之范畴。
“以是因缘,听不出声”:由于此因缘,因而所听的范畴不出于声尘(在声尘范畴之内——亦即闻性被声尘所拘)。
“六妄成就”:六种“所明”之妄尘皆成就其各自之畛(zhěn)域。
“由是分开见、觉、闻、知”:“见、觉、闻、知”为代表包含“尝”与“嗅”在内的六用。由是而将一精明之体,分开为见、闻、觉、知、尝、嗅之六用,各各相别;如此即是由一精明,分隔成六和合。
【义贯】
“复次富楼那”,欲“明” 了众生所起之“妄” 因,并“非他” 物,乃是妄“觉” 自己有“明” 之能,此即“为” 其“咎” 之所在。
能明及“所” 明二“妄既” 已成“立”,其所“明” 之“理” 体并“不” 能超“踰(yú同逾)” 业相之范畴;
“以是因缘” 能闻之性所“听” 闻者便“不出声” 尘之恨,能见之性所“见” 者即“不超色” 尘之局。于是乎,“色”、声、“香、味、触” 、法“六” 种所妄明之“妄” 尘皆各“成就” 其各自之畛域,互不相通,“由是” 将一精明之体“分开” 为“见、觉、闻、知” 、尝、嗅六用,是为由一精明分隔成六和合之原由。
【“同业相缠,合离成化。见明色发,明见想成。异见成憎,同想成爱,流爱为种,纳想为胎。交遘发生,吸引同业。故有因缘生羯罗蓝、遏蒲昙等。胎、卵、湿、化,随其所应。卵唯想生,胎因情有,湿以合感,化以离应。
情、想、合、离更相变易。所有受业,逐其飞沈。以是因缘,众生相续。”】
【注释】
“同业相缠”:此指胎生与卵生二类众生,以同业而相缠。
“合离成化”:“成化”,成就、变化。此指湿生与化生二类众生,以合、离二法而成就、变化。化生者,例如天道及地狱道众生,皆是化生。
“见明色发,明见想成”:“想”,欲想,即男女欲爱之想。此指中阴身,于父母有缘之处,见有一点微明之色相发出来,由于此明而见妄境,遂成妄惑,而性欲之想便成。
“异见成憎,同想成爱”:若与父母知见相异,便成相憎之怨亲,若与父母之想法相同,便成为互爱之眷属。
“吸引同业”:吸引过去共同业缘者来入胎。
“羯罗蓝”:胎儿受胎初七日之位,义为“凝滑”。
“遏蒲昙”:义为“皰(pào同疱),为受胎二七日。依《俱舍论》,处胎共有五位,今以此二者代表其余。其他三者依次为:三、闭户(凝结、软肉);四、键男(凝厚、硬肉);五、钵罗奢佉(形位)。
“卵唯想生”:卵生者唯随乱思不定之想而生。
“胎因情有”:胎生则因亲爱迷恋之情而有。
“湿以合感”:湿生之有情则以与外境暖湿之气和合而感生。
“化以离应”:化生则为喜新厌旧、离此讬(tuō托)彼而应。
“所有受业,逐其飞沈”:“所有”,指四生。“受业”,受业报。四生所有受业报之众生,皆随其善恶业而或飞、或沉。
【义贯】
卵生与胎生类之众生以“同业” 而互“相缠”缚,而湿生与化生类之众生则以“合、离” 而“成” 其变“化”。中阴身于有缘父母处“见” 到一点微“明” 之“色” 相“发” 出,由于此“明” 而“见” 妄境,其欲“想” 便“成”。
此中阴身若与父母有互“异” 之“见”则“成憎” 恚,而为怨亲之种;若与父母为“同想” 则“成爱”,而为互爱之眷属之种。
“流” 注此“爱” 意“为种,纳” 受此爱“想为胎” 之亲因,以父母肉体“交遘(gòu)” 之“发生” 为助缘,因而“吸引”过去有共“同业” 缘之中阴身入胎,“故有因缘” 而“生羯罗蓝、遏蒲昙等” 五胎位之相。是故“胎、卵、湿、化” 皆各“随其” 业感“所应”:“卵” 生之众生“唯” 由乱思之“想” 而“生,胎” 生之有情“因” 亲爱迷恋之“情” 而“有,湿” 生之有情“以” 与外境暖湿之气分和“合” 而“感” 生;“化” 生之众生“以” 喜新厌旧、“离” 此讬彼相“应” 而生。
此中,于累劫之中,众生之“情、想、合、离” 的状态“更相变易”,并非一定。四生“所有受业”报之众生,皆随“逐其”善恶业感,或“飞” 或“沈,以是因缘,众生相续” 而生灭不断。
6.业果相续
【“富楼那,想爱、同结,爱不能离,则诸世间父母子孙相生不断。是等则以欲贪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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