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觉之性,如是眼识“应不”能“识知虚空”之“所在”才对。(然而事实不然,眼识确能识知虚空所在,故此眼识非无觉知性,故此识并非物性;结论:因此知此识非从色尘中生。)
【“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云何成界?”】
【注释】
“若兼二种”:“二种”,指二种生因。此谓,若眼识并非只有一个生因,而是兼有二种生因。
“眼、色共生”:由眼根与色尘二因合起来共同生眼识。
“合则中离”:“离”,即缝隙。如果是两种东西合在一起的,其间不论再怎么紧密,都一定有个缝隙在。
“离则两合”:若有缝隙则因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东西凑合在一起的结果。
“体性杂乱”:因为眼根是有情物,而色尘则是无情物;若勉强将有情与无情两者凑合在一起,则有情体与无情体之性便会相杂相乱了。
“云何成界”:体性一杂乱,便不再是一个和合体,如何而得成为一个界呢?
【义贯】
“若”言眼识之生因非只一个,而是“兼”有“二种”生因,亦即为由“眼”根与“色”尘二者“共” 同和合而“生”;若是二法如此“合”在一起,“则”其“中”定有“离”隙;若有“离”隙“则”是“两”种不同性质之物杂“合”在一起,如是即眼根之有情体与色尘之无情体性,两种“体性”即成互相“杂乱”;体性若杂乱则如何成为一和合体?若非一和合体,“云何”能“成”为一整体的“界”?(然而眼色识界实为一界,而非杂乱体;结论:故知眼界并非从眼根与色尘二者共同和合而生。)
【“是故当知:眼色为缘,生眼识界,三处都无。则眼与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注释】
“三处都无”:“ 三处”,指眼根、色尘、及眼色共同和合处。“都无”,都无能生界者。此言,于此三处推求都无能生界者。
“及色界三”:省略了眼与识二字,具言应为眼色识界。
【义贯】
“是故当知”:权教中所说的为“眼”根与“色”尘“为缘”,而“生眼识界”;然现以究竟实理言之,则于眼根、色尘及眼色共同和合“三处” 推求之,实“都无” 能生眼识之因可得。如是“则” 知“眼”根“与色”尘“及” 眼“色”识“界三,本非”权教所说之“因缘”所生,亦“非”外道所计无因生之“自然性”(——非有因生,非无因生,本如来藏妙真如不生灭性,循业幻现,相妄性真。)
【诠论】
在这一节里,如来之意,即是要破十八界世间假相,以此假相一破,众生对此假相即不迷惑、执著;若不迷执世间假相,即得入第一义谛实相。而如来如何破除此等假相呢?其方法即剖析十八界悉皆“无生”——没有能生之因:即非单独一法能生,亦非二法共同和合能生。譬如以眼色识界为例,探求此界为单从眼根生,还是单独从色尘生,或是眼色二法和合共同而生,然而于此三处探求,能生之因悉不可得;然除此三处之外,更无别的处所是能生的了,因此得知眼色识界毕竟无生;毕竟无生则毕竟无灭;如是,其他三科:五阴、十二处、及七大(地、水、火、风、空、根、识)亦皆如是,毕竟不生不灭,本如来藏妙真如性,随缘幻现,相妄性真。
2.耳声识界本如来藏性
【“阿难,又汝所明,耳声为缘,生于耳识。此识为复因耳所生,以耳为界?因声所生,以声为界?
阿难,若因耳生,动静二相既不现前,根不成知,必无所知,知尚无成,识何形貌?若取耳闻;无动静故,闻无所成;云何耳形杂色触尘,名为识界?则耳识界复从谁立?”】
【注释】
“若因耳生,动静二相既不现前,根不成知”:“动静二相”,声尘即动静二相;动即有声、静即无声;依佛法而言,“无声”与“有声”皆是声尘,无声之时是尘之“静相”,并非无尘;有声之时则是尘之“动相”。此言,如果耳识是因耳根单独即能生,如是则应不需声尘便能生。若不需声尘,则声尘之动静二相(有声与无声)既不现前,耳根便没有所知的对象;若无所知,则耳根亦不能有所知觉。
“必无所知,知尚无成,识何形貌”:既然耳根都无所知,则耳根之知觉尚且不能成就,那么耳识是个什么样子,怎能知道?——如此则当然也不可能成就耳识了。
“若取耳闻”:“闻”,能闻之性。如果转计说:单单只要耳根的能闻之性便能成就耳识。
“无动静故,闻无所成”:承上,但是因为没有所闻的声尘之动静二相现前,所以能闻之性也无法显现出来。因此,此转计(只要有耳根的能闻之性单独便可成就耳识)并不得成立。
“云何耳形杂色触尘,名为识界?”:“耳形”,即肉体卷叶形之耳朵,非指净色之耳根。此有形之耳为属身根之一,而不是耳根。“色”,身根之色相。“触尘”,身触之尘。因为有形之耳是身根,身根所对的外尘是触尘,不是声尘。这里是如来为防阿难于心中转计有形的耳朵能生耳识,因此如来说:为何有形的耳朵杂上身根之色相与触尘,而能生耳识界呢?(身根若能生的话,应该是生身触识界才对。)
【义贯】
佛言:“阿难,又汝所明”了的权教所示“耳”根与“声”尘“为缘”则能“生于耳识。此”耳“识为复因耳” 根“所生,以耳为界”?还是“因声”尘“所生,以声为界”呢?
“阿难,若”言耳识“因耳” 根而“生”,即无需声尘便能生,如是则声尘之“动静二相既不现前”,则耳“根” 便“不” 能“成” 就觉“知”之事,若耳根“必无所知”,则觉“知尚”且“无”法“成”就,其所生之耳“识” 是“何形貌”呢?(如是即无耳识之相可得;若无耳识,便不能成就耳声识界。然而实有耳声识界;结论:故知耳识非从耳根中生。)“若”你转计而“取耳” 根之能“闻”之性为耳识之生因,然而以“无”声尘之“动静”二相“故”,则能“闻”之性尚“无所成”,如何能成就耳识?(结论:是故言“耳根能闻之性为耳识之生因”,不能成立。)若你更转计有形的耳朵为能生耳识,“云何”肉“耳”之“形,杂”上身根之“色”相与“触尘”而可“名为”能生耳“识界” 呢?若以上皆不能作耳识之生因,“则耳”声“识界复”能“从谁”而“立”呢?(是故,耳声识界即不得成立;故知耳识非从耳根生,亦非从耳根能闻之性生,亦非从肉耳之形生——结论:实毕竟无生。)
【“若生于声,识因声有,则不关闻。无闻则亡声相所在。识从声生;许声因闻而有声相;闻应闻识!不闻非界;闻则同声;识已被闻,谁知闻识?若无知者,终如草木。不应声、闻杂成中界。界无中位,则内外相复从何成?”】
【注释】
“识因声有,则不关闻”:“闻”,指能闻之耳根。此谓,若耳识是因声而有,则与能闻之耳根无关。
“无闻则亡声相所在”:若无能闻,则所闻的声相便亡失其所在,亦即,不能知声相在哪里;以无“能闻”则无法觉知“所闻”。既无所闻,则耳识便不得生。
“识从声生,许声因闻而有声相”:若你坚持说:耳识一定是从声尘中生,而且转计许此声尘因为本身即有能闻之性,故可觉知所闻之声相。
“闻应闻识”:“闻”,听闻。“识”,指耳识。此谓,如是则声尘于听闻之时也应能听闻到耳识!这便变成无情体(声尘)反而倒过来觉知有情体(耳识)了!
“不闻非界”:反而言之,你若言声尘并不能听闻,如是则不能成立耳识界。
“闻则同声”:“闻”,被听闻。此言若识被闻,便如同声尘。
“识已被闻,谁知闻识?”:“知”,觉知。“闻识”,能闻之耳识。此谓,耳识既已成为被闻者,则谁来觉知而成为能闻之耳识?
“不应声、闻杂成中界”:“中界”指耳识界。不应说声尘与能闻之耳根混合交杂,而成就中间的耳识界:因为混杂在一起便无中界可得。
“界无中位,则内外相复从何成”:此界既无中界之位可得,则内耳界、外声界之界相,又怎能成立?因为无“中”则无“内外”可得。
【义贯】
“若” 言耳识为“生于声” 尘者,那么“识” 既“因声” 尘而“有,则不关” 能“闻” 之耳根。既“无” 能“闻则” 必“亡” 失所闻之“声相所在” (亦即,便不能觉知声尘何在;既无声尘所在,则“耳声识界”从何而立?结论:因此可知“耳声识界”非从声尘生。)若你坚持说耳“识” 定“从声” 而“生”,不过转计而“许声” 尘“因” 本身即有能“闻” 之性,因此“而有” 所闻之“声相”,是故耳声识界仍得建立。若你所计是实,则此声尘于听“闻” 之时“应” 能“闻” 到耳“识”!(然而岂有无情之声尘反而倒过来听闻有情之识的?如是则有情、无情成颠倒杂乱。)退而言之,若此声尘并“不” 能听“闻” 耳识,则“非” 能建立耳声识“界” (如是即无耳声识界):然而耳识若被“闻则同” 于“声” 尘,如是则耳“识” 既“已” 成为“被闻” 者,“谁” 复来觉“知” 此“闻识?若无” 复有能觉“知者”,则此身“终如草木”,同于无情。(结论:是故言耳识从声尘生者,不能成立。)【——以上破根尘和合而生】
“不应” 说“声” 尘与能“闻” 之耳根混合交“杂” 而“成” 就“中” 间之耳识“界” 吧?因为交杂混合则必无中界可得。此“界” 既“无中” 界之“位” 可得,“则内” 耳界与“外” 声界之界 “相,复从何” 而得“成” 立?(以若无中,则无内外可得。结论:是故耳识非从耳识非从耳根与声尘交杂和合而生。)【——以上破根尘和合而生】
【“是故当知:耳声为缘,生耳识界,三处都无;则耳与声及声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义贯】
“是故当知”:如来于权教所示以“耳” 根与“声” 尘 “为缘” 能“生耳识界”,今以实教之智观之,于根、尘及二者和合“三处” 求之“都无” 能生之因可得。“则耳” …
《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三》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