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尝” 你自己的“舌” 时,其味“为甜为苦”?“若舌” 识之“性” 是“苦” 的,“谁” 又能“来尝” 知这“舌” 识之味?“舌” 识既然“不” 能“自尝”,则“孰为” 能“知觉” 此舌识之昧而言其为苦?反之,若言此“舌” 识之“性” 并 “非” 有“苦” 等味,则“味自” 然“不” 是从你舌中“生”,舌中若无味,即无味觉,如是“云何” 能成“立” 舌识“界”?(结论:故知舌识不从舌中生。)【——以上破“识从根生”】
【“若因味生,识自为味,同于舌根,应不自尝,云何识知是味非味
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识应多体。识体若一,体必味生。咸、淡、甘、辛和合俱生诸变异相,同为一味,应无分别。分别既无,则不名识,云何复名舌味识界?”】
【注释】
“若因味生,识自为味”:若说舌识为因味尘而生,则舌识本身即是味尘,如此则能尝者与与所尝者便为同一个。
“同于舌根,应不自尝”:那就如同前面所说的一样;舌根不应能自尝其舌,如眼之不能自见其眼。
“云何识知是味非味”:既然不能自尝,怎么知道是有味,还是没有味呢?
“识体若一,体必味生,咸、淡、甘、辛和合俱生”:“味生“,从味尘而生。舌识之体若说是只有一个,而其体又说一定是从味尘而生的,那么咸、淡、甘、辛等味一定是和合且一时俱生。
“诸变异相同为一味,应无分别”:众味既然是和合一时俱生,则众味的各种不同之味相变化就都不会有了,因此众味便是同一味,而无分别。
【义贯】
“若” 说舌识为“因味”尘而“生”,则舌“识自”身即“为味”尘,如是则能尝与所尝便为同一体,即与前面所阐明的道理一致;“同于舌根应不”能“自尝”,既不能自尝,则“云何识知是” 有“味”或“非”有“味?又一切味非”只从“一”种“物” 体“生”,能生识之“味”尘“既”是从“多”物“生”,则所生之“识应”有“多体” (然而识体实非多个,故舌识非从味尘生。)“识体若”是只有“一”个,且其“体”又“必” 是从“味” 而“生”,那么“咸、淡、甘、辛” 等味一定是“和合”且一时“俱生”,而众味的“诸”多“变异相”,便混“同为一味”而“应”变成“无分别”了;“分别既无,则不”得“名”为“识”,如是则“云何复”能“名”为“舌味识界”?(结论:是故言舌识从味尘中生,不得成立。)【——以上破“识从尘生”】
【“不应虚空生汝心识?
舌味和合,即于是中元无自性,云何界生?”】
【注释】
“舌味和合,即于是中元无自性”:“和合”,指和合而生识。“于是中”,于此根尘和合体中。此谓,若说舌根与味尘和合而生舌识,因为舌有知,而尘乃无知,根尘一经和合,其体性即成纷杂,而失去根尘本自有之自性;此和合体若无自性,便不能成立界。
【义贯】
“不应”说“虚空”能“生汝”之“心识”吧?(若是虚空生识,虚空自知,与汝何关?结论:故知舌识不从虚空生。)【——以上破“识从空中生”】
若言“舌” 根与“味” 尘“和合” 而生舌识,“即于是” 有情与无情的和合体“中,元无” 一实“自性”;自性若无,“云何” 能令“界生”?(结论:故知舌识不于舌根与味尘和合中生。)【——以上破“识从根尘和合中生”】
【“是故当知:舌味为缘,生舌识界,三处都无。则舌与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义贯】
“是故当知”,如来于权教中所示者:以“舌”根与“味”尘“为缘”,则能“生舌识界”,今以实法言之,则于根、尘与根尘和合“三处”求之“都无”能生识之因。如是“则”知“舌”界“与味”界“及舌”识“界三”者,“本非”权教所示之“因缘”能生,亦“非”外道所计无因 “自然性”(——非有因生,非无因生,本如来藏妙真如不生灭性,随缘幻现,相妄性真。)
5.身触识界本如来藏性
【“阿难,又汝所明,身触为缘,生于身识。此识为复因身所生,以身为界?因触所生,以触为界?
阿难,若因身生,必无离合二觉观缘,身何所识?若因触生,必无汝身,谁有非身知合离者?”】
【注释】
“若因身生,必无合离二觉观缘”:“离合”,离与合,即是尘触。“觉观”,这是唐朝以前的旧译;唐以后的新译为“寻伺”。“觉观”(或寻伺)为四个“不定心所”(悔、睡、寻、伺)中的两个。“觉”(寻),为心之粗相;“观”(伺),为心之细相,亦即是心识的动相。此言,如果说身识是因身根而生的,则既然身根能生识,就不须再有触尘了,因此触尘的离、合二相,以及依此二相而产生的能缘的觉、观二种心所,也都不需要了。
“身何所识”:既然没有触尘,也没有能缘的心所法,那么身根所识者为何?那就必然没有身识产生了。既无身识产生,就不能说身识是因身根而生。
“若因触生,必无汝身”:如果说身识是因触尘而生的,那就一定不须有你的身根,就能产生身识。
“谁有非身知合离者”:“非身”,无身。哪一个人能不须要身根,就能觉知离合的触尘呢?定无此理。
【义贯】
佛言:“阿难,又汝所明” 了的权法所示之以“身” 根与“触” 尘“为缘”,则能“生于身识”。然而,“此识为复因身” 根“所生,以身” 根“为”识体所在之畛“界” 呢?或是“因触” 尘“所生,以触” 尘“为” 识体所在之疆“界”?
“阿难,若”言身识为 “因身”根而 “生”,身根既自能生识,则 “必无”需触尘之“离、合” 二相、及依此二相所起的“二”种“觉、观”(寻、伺)能“缘” 之心所;然而,既无外尘与能缘之心所,则“身” 根为“何所识”?(则身根必无能识与所识,既无能识之心所又无所识之尘,是故必无身识生起;结论:因此即不得言“身识因身根而生。”)【——以上破“识因根生”】
“若”言身识为“因触”尘而“生”,则尘自能生觉,“必无” 需“汝”之“身”根;然而,“谁有非” 须“身” 根即能“知合、离” 之尘“者”?(必无是理;结论:是故言“身识为由触尘生”,不能成立。)【——以上为破“识由尘生”】
【“阿难,物不触知,身知有触。知身即触,知触即身;即触非身,即身非触。身触二相元无处所,合身即为身自体性;离身即是虚空等相。内外不成,中云何立?中不复立,内外性空,则汝识生从谁立界?”】
【注释】
“物不触知”:无情之物体不能自触而自有觉知。
“身知有触”:而是有情的身根才能觉知有触。
“知身即触”:众生之所以能觉知自己有身根存在,是因为有身触产生;换言之,若在完全无内外“触“的状况下,众生便会觉得仿佛身根都不存在了。
“知触即身”:能觉知触尘者,即名为身根。
“即触非身”:“即”,在之义。然而在触尘的体中,非有身根可得,(亦即,触中无身)。
“即身非触”:而且在身根之中亦非有触尘可得,(亦即,身中无触)。
“身触二相元无处所”:身根与触尘二者之相,原无内外对立之处所可得;亦即,并非根在内,而尘在外。
“合身即为身自体性”:若触尘来合于身根中,此触尘就应成为身根的体性之一,而不再维持它自己的体性。因此,身中应无尘——亦即:“即身无尘”。
“离身即是虚空等相”:触尘一旦离于身,即成虚空之相,亦即,即不再有相可得。因此,“离身亦无尘”。
“内外不成,中云何立”:“离身”与“即身”既然皆无触尘可得,则“内根”、“外尘”便不得成立;内外既不成立,“中间”(识)如何能成立?
【义贯】
“阿难”,无情“物” 体“不” 能自“触” 而自有“知”,而是有情之“身” 根方能觉“知有触” 尘。有情若能觉“知” 己“身” 根之存在,“即” 是因为有“触” 产生(若无内外触即不能觉知己身存在),是故能觉“知触” 者“即” 名为“身” 根;然而,“即触”尘之体中“非”有“身” 根可得——(触中无身);“即身” 根之中“非”有“触”尘可得——(身中无触)。“身” 根与“触” 尘“二相元无” 内外对立之“处所” (并非根在内、尘在外)。若触尘来“合”于“身”,此触尘“即”成“为身”根之“自体性”,(因此触尘并无实自体性。)触尘若“离”于“身即是”与“虚空等”同之“相”(即成空相,因此离身亦无尘可得。)若离身与即身皆无触尘可得,则“内”根“外”尘即“不成” 立;内根外尘既不成立,“中” 间之识 “云何” 而得成“立”?“中” 间既“不复” 能“立”,则所谓“内、外” 之“性” 即“空” 无自性;如是“则” 即使有“汝识生”起欲“从谁” 而“立界”?(因此,内、外、中之界相不可得。结论:因此可知,身识非从内外根尘和合而生。)【——以上破“识从根尘和合中生”】
【“是故当知:身触为缘,生身识界,三处都无,则身与触及身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义贯】
“是故当知”,如来于权教中所示之:以“身” 根与“触” 尘“为缘”则能“生意识界”,今以第一义谛而言,于身、触及二者和合“三处” 求之,“都无” 能生意识之因。 “则” 知“身”界“与触”界“及身”识“界三” 者,“本非” 权教所说之“因缘” 能生,亦“非” 外道所计无因之“自然性” (——非有因生,非无因生,本如来藏妙真如不生灭性,随缘幻现,相妄性真。)
6.意法识界本如来藏性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于意识。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法为界?
阿难,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若无前法,意无所生。离缘无形,识将何用?又汝识心与诸思量…
《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三》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