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一切诸相。
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等众能“缘”所缘之生死苦道,及如来“等正觉”之法身,其“一”与“异”,实“莫”有“能见”者;既无能见,何有所见
“若无有”能“见”及所见“者”,愚夫“云何而”凭空起种种妄计“分别”
诸佛如来三德秘藏乃“非作”法、“非不作”法,“非事”果“亦非因,非”离五“阴、非在”五“阴,亦非有”邪小“余杂”过咎之法,究竟清净,离一切相,以三德本净故。
“亦非有诸”妄计之有无、一异等“性,如彼”愚夫自心“妄想”所“见”者;虽离诸相,然而“当知亦非无”实相可见。如来法身如是,“此”世间之“法法亦尔”,皆离于相,而亦非无,以染净皆一如所现故。
【以有故有无,以无故有有;若无不应受,若有不应想。
或于我非我,言说量留连,沉溺于二边,自坏坏世间。
解脱一切过,正观察我通,是名为正观,不毁大导师。】
【注释】
“以有故有无,以无故有有”:以有“有”,故有“无”;以有“无”,故有“有”。亦即:若成立有,即是成立无;若成立无,即是成立有,以有无相待而成故,是故有无二见相待而成,皆无自体。
“若无不应受,若有不应想”:以有与无相待而成,皆无自体,是故若见愚夫建立无见,则不应摄受;若见其建立有见,亦不应作想。“想”者,念也,分别也。
“或于我非我,言说量留连”:“非我”,无我。谓凡愚或以不了法性,而于如来所说之真我与无我,取著言说之量,而留连不舍。
“解脱一切过,正观察我通”:若能了达法身乃解脱自在,离一切二法之过,而以正智观察我所通之一切法唯心现量。
【义贯】
愚夫“以”妄建立“有”见,“故有“无””见,“以”妄建立“无”见,“故有“有””见,以有与无相待而成故,是故有、无皆无自体,因此“若”闻“无”见,则“不应”摄“受,若”闻“有”见,亦“不应”随而起念作“想”。
诸凡愚“或”以不了法性,而“于”如来所说之“我”与“非我”,虚妄取著“言说”之“量,留连”不舍,因而“沉溺于二边”之见,“自坏”且“坏世间”人之善根。
若能了达法身乃“解脱”自在,离“一切”二法之“过”,而以“正”智“观察我”所“通”之一切法唯心现量,“是名为正观”,如是则能“不毁”谤如来“大导师”,以言如来为有为无,为常无常、一异等,皆是谤于如来故。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修多罗,摄受不生不灭;又世尊说:不生不灭是如来异名。云何世尊,为无性故,说不生不灭
为是如来异名
佛告大慧:我说一切法不生不灭,有无品不现。】
【注释】
“如世尊说修多罗,摄受不生不灭”:“摄受”,指摄取的动作而言;若说指能摄取及所摄取者,亦可通;然依经义,以前说为胜。此谓:如世尊于诸经中,处处诠说“摄受”这一事,本身即不生、不灭。亦即:既然摄受之事不生不灭,则能摄受及所摄受之根尘等一切法,亦皆不生不灭。
“不生不灭是如来异名”:“如来”,指法身。
“云何世尊,为无性故,说不生不灭”:谓世尊是否因为根尘诸法皆是无性,而说不生不灭
若如是而说不生不灭者,则不生不灭即堕于无见。“无性”,即无法。
“为是如来异名”:此句是节文。谓抑为由于不生不灭是如来异名,而说不生不灭
若如是者,则不生不灭便堕有见。在此句与前句,大慧之意为:无性即是无法,而如来异名即是有法,若依无性(无法)而说不生不灭,即落断见;若依如来异名而说,即堕有见,岂非佛之不生不灭,便堕于有无见了吗
“我说一切法不生不灭,有无品不现”:我所说的不生不灭,其境界是有无二品皆不现。“现”,显现,生起。以有与无皆不生起,故是究竟的不生不灭。“有”不现,则不生;“无”不现,则不灭,故是真不生不灭。又,不生则不是有,不灭则不是无,因此非是有无。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说”之“修多罗”中,处处分别诠释能“摄受”之根、所摄受之尘,及摄受之动作,皆“不生不灭;又世尊说:不生不灭是如来”法身之“异名。云何世尊”作如是说
是否“为”由于根尘诸法“无性故”,而“说不生不灭”
若如是者,则不生不灭即堕于无见;抑“为是如来”之“异名”,而说不生不灭
若如是者,则不生不灭即堕于有见。
“佛告大慧:我”所“说”之“一切法不生不灭”,其境界为“有无”二“品”皆究竟“不现”起,故是真不生不灭,是故不堕有无见。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不生者,则摄受法不可得,一切法不生故;若名字中有法者,惟愿为说。】
【注释】
“摄受法不可得”:能摄受及所摄受之法,皆不可得。大慧之意为:若能摄受及所摄受之法皆不可得,便不得言有一切诸法,既无一切诸法,便是无性。
“若名字中有法者”:此谓:既然一切法皆无实性,便是但有名字,则如来之名,亦将如是,但有名字,并无其实。若如来之名字中,为有实性,则此实性又将是什么?
【义贯】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一切”诸“法不”曾“生”起“者,则”能“摄受”及所摄受之内外诸“法”皆“不可得”,如是则不得言有一切诸法,因此,一切法皆是无性,以根尘等“一切”诸“法”皆“不”曾“生故”;是故一切法便无实,但有名字,而如来之名字亦如是,并无其实;“若”如来之“名字中”为“有”实“法者”,此实法为何?“惟愿”世尊“为”我解“说”。
【诠论】
大慧在此所说的要义为:既然一切诸法不生,则于其中定无少法可得;若一切法中无有少法可得,则又说谁是如来之异名?亦即:名字之下,并无所名之实;若如是者,则如来法身同彼根尘,皆悉无性。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吾当为汝分别解说。
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佛告大慧:我说如来非无性,亦非不生不灭摄一切法,亦不待缘故不生不灭,亦非无义。】
【注释】
“我说如来非无性”:我说如来之法身非是无性。“无性”,即无法。
“亦非不生不灭摄一切法”:法身亦非同于由不生不灭所摄之其他一切法。因为不生不灭有二种差别:法身之不生不灭,及诸法之不生不灭。法身以自体亘古湛然灵常,而称不生不灭。诸法以缘生无性,而称不生不灭。此二种不生不灭名虽同,而其内涵则大异其趣。质言之,即诸法以无常而言不生不灭,法身以有常故不生不灭。不生不灭名同,而所代表之意义不一样。
“亦不待缘故不生不灭”:法身亦不待余缘而显,故不生不灭,以法声绝待、离缘故。
“亦非无义”:法身亦非空无义,乃有其自体。
【义贯】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汝能作是问,“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吾当为汝分别解说”其义。
“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佛告大慧:我说如来”法身,“非”是“无性,亦非”同于由“不生不灭”所“摄”之其他“一切”诸“法”;法身“亦不待”余“缘”而显“故不生不灭”,以法身绝待离缘故;法身“亦非”空“无义”,乃有其自体。
【大慧,我说意生法身如来名号,彼不生者,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七住菩萨,非其境界。大慧,彼不生,即如来异名。大慧,譬如因陀罗、释迦、不兰陀罗,如是等诸物,一一各有多名,亦非多名而有多性,亦非无自性。】
【注释】
“我说意生法身如来名号”:“意生法身”,即意生身。以如来法身如意自在,故意生身即是如来法身之名号。
“彼不生者”:“不生”,指不生而生。谓意生法身实不生而生,生而实不生。
“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七住菩萨,非其境界”:谓意生法身不生而生,生而不生之境界,不但凡、外、邪、小不能了知,即七住地之菩萨亦不能知。“七住”,即七住地,亦即七地。以意生身,乃八地菩萨证无生忍后,而现之微妙意生身,其实则是无生示生,生即无生,此境界,七地犹不能了,何况凡愚邪小?
“因陀罗、释迦、不兰陀罗”:此为帝释天之诸异名。帝释天之名有多种,其中之一为:释迦、提桓、因陀罗(Sakra Devānām Indra),简称释提桓因。释迦义为能,或能仁。提桓,又译为提婆,义为天。因陀罗义为主、或帝。合起来之义为:能仁天主、或能仁天帝。“不兰陀罗”,与憍尸迦同为帝释昔为人时之名。《大涅槃经》曰:“如帝释,亦名憍尸迦,亦名富兰陀罗。”
【义贯】
“大慧,我说意生法身”即“如来”之“名号”,以如来法身如意自在故。“彼”意生法身“不生”而生,生而不生之深密微妙境界“者”,于“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乃至“七住”地“菩萨”皆不能了,以“非其境界”故。“大慧,彼不生”不灭因此“即”是“如来异名”之一。“大慧,譬如”帝释名为“因陀罗、释迦、不兰陀罗,如是等诸物,一一”皆“各有多名”,然“亦非”因有“多名而有多”体“性,亦非”因有多名而“无自”体“性”;如来法身亦然,非因有多名而有多性,亦非因有多名而无自体性。
【如是大慧,我于此娑呵世界,有三阿僧祇百千名号,愚夫悉闻,各说我名,而不解我如来异名。
大慧,或有众生,知我如来者,有知一切智者,有知佛者,有知救世者,有知自觉者,有知导师者,有知广导者,有知一切导者,有知仙人者,有知梵者,有知毗纽者,有知自在者,有知胜者,有知迦毗罗者,有知真实边者,有知月者,有知日者,有知主者,有知无生者,有知无灭者,有知空者,有知如如者,有知谛者,有知实际者,有知法性者,有知涅槃者,有知常者,有知平等者,有知不二者,有知无相者,有知解脱者,有知道者,有知意生者。
大慧,如是等三阿僧祇百千名号,不增不减,此及余世界,皆悉知我,如水中月,不出不入。】…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 卷第四》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