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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 卷第四▪P9

  ..续本文上一页、无所有,无所有则无分别。

  【复有余无生,贤圣所得法,彼生无生者,是则无生忍。

  若使诸世间,观察鉤鏁者,一切离鉤鏁,从是得三昧。】

  【注释】

  “复有余无生,贤圣所得法”:“余”,其他,别的。“贤圣”,指三乘人。谓除了前面所说之邪见无生外,尚有其他的无生,此为三乘贤圣所得之法,然犹非佛之真无生;因为三乘人所行为断尽生法,方名无生,此为于生法外以求无生,非真无生。

  “彼生无生者,是则无生忍”:若彼证得即生而无生者,方是佛所说之无生忍。亦即于生法之中,了得当体本来不生,便是即生而无生。

  “一切离鉤鏁,从是得三昧”:若即生无生,则一切法自离钩锁,由此而得无生三昧(无生忍定)。

  【义贯】

  除前所说之邪见无生外,“复有”其“余”之“无生”法,此即是三乘“贤圣所得”之“法”,然此犹非佛所说之真无生。“彼”即“生”而“无生”之境界“者,是则”方为佛所说之“无生忍”。

  “若使诸世间”之人,皆能以正智“观察”十二“鉤鏁”本来无性“者”,则“一切”法自“离鉤鏁,从是”而“得”无生“三昧”。

  【痴爱诸业等,是则内鉤鏁;钻燧泥团轮,种子等名外。

  若使有他性,而从因缘生,彼非鉤鏁义,是则不成就。

  若生无自性,彼为谁鉤鏁?展转相生故,当知因缘义。

  坚湿暖动法,凡愚生妄想;离数无异法,是则说无性。】

  【注释】

  “痴爱诸业等,是则内鉤鏁”:“痴”,即无明。无明业爱名为内钩锁,诸有情乘之而流转诸趣。

  “钻燧泥团轮,种子等名外”:钻燧、泥团与轮绳,及种子等是为外钩锁。其中钻燧、泥团与轮绳,是人工因缘,用以成诸器;种子是自然界因缘。而此等外钩锁即是无情界成坏之由。

  “若使有他性,而从因缘生,彼非鉤鏁义,是则不成就”:若仍有他法为从因缘而生,然而言彼等因缘并非属于十二钩锁,如外道所言之作者、微尘、胜性等因缘即是。若如是者,则彼说不得成立,以不合道理故。“成就”,即成立。

  “若生无自性,彼为谁鉤鏁”:若了知诸生法实无有自性,则彼因缘能为谁之钩锁?

  展转相生故,当知因缘义:诸法于三世展转而相生故,当知此即是正因缘之义。

  “坚湿暖动法,凡愚生妄想”:坚湿暖动四大之性,外道计其性常,妄想分别其能生一切诸法。

  “离数无异法,是则说无性”:若离于十二缘之数,则实无其他之法能生诸法,此即是说一切法缘生而无自体性。

  【义贯】

  无明“痴爱诸业等,是则”为“内鉤鏁;钻燧、泥团、轮”绳,及“种子等名”为“外”钩锁。

  “若使有他”法之“性,而”为“从”某“因缘生”,然而却言“彼”等因缘并“非”属于十二“鉤鏁”之“义”所摄,如“是”之言“则不”得“成就”,以不合于理故。

  “若”了知“生”法实“无”有“自性”者,则“彼”因缘能“为谁”之“鉤鏁”?诸法于三世“展转”而“相生故,当知”此即是十二“因缘”钩锁之“义”。

  外现“坚湿暖动”相之四大“法,凡愚”于此而“生妄想”分别,计其性为常,能生一切无常诸法。若“离”于十二缘“数”则实“无异法”(他法)能生诸法,以诸法从缘生,“是则说”一切法“无”自体“性”。

  【如医疗众病,无有若干论,以病差别故,为设种种治。

  我为彼众生,破坏诸烦恼,知其根优劣,为彼说度门;

  非烦恼根异,而有种种法;唯说一乘法,是则为大乘。】

  【注释】

  “如医疗众病,无有若干论”:“论”,医论。谓医论只是一个。“众病”,种种病。

  “以病差别故,为设种种治”:“治”,对治之方。

  “破坏诸烦恼”:“破坏”,灭除。

  “为彼说度门”:为彼说种种度脱之法门,因此而有三乘之立。

  “非烦恼根异,而有种种法”:然而并非说由于众生之烦恼与根器有种种差异,而法就有多种——法实唯一,无有差别,以众生根别,故方便有异,令其渐次调伏,逐渐成熟;权机若熟,还归一实。是故言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此也。

  “唯说一乘法,是则为大乘”:我虽广说三乘之法,教化接引众生,然此皆是权说,非真实在此。故我实唯说究竟一乘之法,令大乘菩萨乘之,优游法界,广运众生入妙庄严域。此即是如来之大乘。

  【义贯】

  “如医”师为人治“疗众病”,并“无有若干”种医“论”,然“以病”有种种“差别故”,而“为设种种”对“治”之方。

  “我为彼”诸“众生,破坏”灭除“诸烦恼”病亦如是。以“知其根”器之“优劣”,故“为彼”之堪能而“说”种种“度”脱之法“门”,因而有三乘法之立。

  然而并“非”由于众生之“烦恼”与“根”器有种种差“异,而有种种法”——法实唯一种,无有差别,而以众生根别故,方便随之有异;

  然此皆是权立,是故我实“唯说”究竟“一乘”之“法”,令大乘菩萨乘之,以广运众生入妙庄严域,“是则为”诸佛如来之“大乘”。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皆起无常妄想,世尊亦说一切行无常,是生灭法;此义云何?为邪为正?为有几种无常?】

  【注释】

  “为有几种无常”:大慧问有几种无常的用意,在于希望世尊将外道邪计之无常,全部提出示知,令法众知而不堕。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

  世尊,一切外道皆起”诸法“无常”之“妄想”,不见真常;而“世尊亦说一切”诸“行无常,是生灭法;此”言之“义云何”?究竟诸法无常“为邪”说、抑“为正”说?“为有几种无常”?

  【诠论】

  前面佛阐明不生不灭是真常之义,已破外道邪计之生论,而未辨明无常亦有邪正之殊,所以大慧再请问,以令法众知所抉择。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有七种无常,非我法也。何等为七?彼有说言:作已而舍,是名无常;有说形处坏,是名无常;有说即色是无常;有说色转变中间,是名无常,无间自之散坏,如乳酪等,转变中间不可见,无常毁坏,一切性转;有说性无常;有说性无性无常;有说一切法不生无常,入一切法。】

  【注释】

  “作已而舍”:“作”,生也。谓四大作诸法已,即不再作,称之为舍;已生不复更生,前有生,而今不复生,故称无常,以不能常生故。

  “形处坏,是名无常”:有说一切法之形相、处所坏灭,称为无常。此为计能造之四大之性,与其所造物之性,二者皆毕竟不坏,只是形相与其所在之处所转变不常,称为形处坏无常。

  “即色是无常”:上面一项是计形相、处所变灭为无常,此为计诸法之颜色变迁为无常。

  “色转变中间,是名无常,无间自之散坏”:“色”,四大所造色。“转变”,指生、住、异、灭相。“无间”,无有间断。谓四大所造色,于转变为其他物之中间,以其生住异灭四相密移,无有间断,而其一切性却于此无有间断之变化中趣于散坏。此为计四大造色,前后密移,中间转变,无有一个定常之相,称为转变无常。亦即:计色成之时,及色灭之后,其相皆定,只是在其生与灭之中间,其相转变无常,而称无常。换言之,即是此派外道,不计生相或灭相为无常,而是计生住异灭四相中的“异相”为无常。

  “如乳酪等,转变中间不可见,无常毁坏,一切性转”:譬如由乳成酪或酥等之变化,其转变中间之行相虽不可见,以变异之相,念念有异,故在转变过程中,尚非有一定相出现,因此尚无定相可见,一直要到变成之后方有定相。在此转变之际,虽无一定相可见,然无常却于其中,不断地毁坏改变牛乳之一切性,令其一切性皆转变,由于此转变之相,无一定常,故称“转变无常”,亦即“异相无常”。

  “有说性无常”:“性”,法也。有计实有一法,名为无常,而此无常之自性得永不坏,然却能令一切法变坏。亦即:此派外道,不计生住异灭四相为无常,而计实有一法名为无常,却又转计此“无常”之自性本身为常!以其性常,故恒能令一切法无常变灭,无有休止。

  有说性无性无常:“性无性”,有性无性,即有与无。有说一切有性与无性,皆悉无常,归于断坏,此为究竟之断灭论者。

  “有说一切法不生无常”:此为计“有无”二法,无有生法之常,称为不生无常。

  “入一切法”:“入”,遍入,遍于。谓此无常法,遍于一切法中,令一切法无常变坏。

  【义贯】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说“有七种无常”,皆“非我法也。何等为七?”

  一者,“彼有说言:”四大造“作”诸法,“已,而”即“舍”其能作之性,不复更作,(亦即:生已,即不复有能生性),“是名”为“无常”(此为于生相上计无常者)。

  二者,“有说”诸法之“形”相、“处”所变异“坏”灭,不得常住不变,“是名”为“无常”(此为于灭相上计无常者)。

  三者,“有说即”诸法之颜“色”变迁“是无常”(此为于异相上计无常者)。

  四者,(有说)四大造“色转变”成为他物之过程“中间”,无有定相可得,“是名”为“无常”,以其变异之相,念念相续“无”有“间”断,而一切性却“自之”趣于“散坏”,例“如”由“乳”成“酪”、酥、醍醐“等”,其“转变中间”之相虽“不可见”,然“无常”却于其中“毁坏”一切乳性,令乳中之“一切性转”变,称为转变无常(此为于相续不断之异相上计无常者)。

  五者,“有说”实有一法“性”,名为“无常”,而此无常之自性本身却是常,且能令一切法无常变灭(此为计无常是常者)。

  六者,“有说”一切有“性”与“无性”者,皆悉“无常”,归于断坏(此为在灭相上计无常者)。

  七者,“有说一切法不生”是“无常”,而此无常,遍“入”于“一切”诸“法”之中,令其无常(此亦为于生相上计无常者)。

  【诠论】

  此七种无常,其计著虽有种种差别,然而主要的还是不出有无二见,而计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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