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人于坏了贪恚痴性,然后说贪恚痴不可得、无身、无可取;亦即贪恚痴之无性,非圣作使然,法本如是,故三乘圣人非坏法者。
“佛声闻缘觉自性解脱故”:以三乘圣人已证自性解脱,亦即一切诸法本自无缚,今亦无脱。
“缚与缚因非性故”:“缚”,所缚。“缚因”,能缚。谓能缚之烦恼,与所缚之心;或能缚之境,所缚之心,两皆无有自性。
“若有缚者,应有缚”:然彼外道现在若先取三毒性,而有惑业之缚者,未来应有苦果之缚,以业果不坏故。亦即,若今取因,后必取果,不得但取其因,不取其果。
“是缚因故”:以惑业是苦缚之因故。
“如是说坏者,是名无有相”:谓彼外道若仍有惑业之缚,却言果报空,若作如是谬说,而坏因果法者,是名为堕于无有相之断灭见。
【义贯】
“大慧,贪恚痴”性,“若内”根身,“若外”器界,皆“不可得,”以“贪恚痴性无”实自“身故”(无实自体),“无”可“取故”,是故并“非佛”及“声闻缘觉是坏”灭之断见论“者”,以“佛”如来与“声闻缘觉”已证一切诸法“自性解脱故”,如实知见所“缚”者“与”能“缚因”皆“非”有自“性故。大慧,”然彼外道今“若”先取三毒性,而“有”惑、业之“缚者”,未来“应”感“有”苦果之“缚”,以惑业“是”苦“缚”之“因故。大慧,”彼外道若仍有惑业之缚,却言果报空,彼若作“如是”谬“说”而“坏”因果法“者,是名”为堕于空“无有相”之断灭邪见。
【大慧,因是故,我说宁取人见如须弥山,不起无所有增上慢空见。大慧,无所有增上慢者,是名为坏,堕自共相见希望,不知自心现量,见外性无常、刹那展转坏,阴界入相续流注变灭;离文字相妄想,是名为坏者。】
【注释】
“宁取人见如须弥山,不起无所有增上慢空见”:“人见”,即是执人、我为有之见,亦即有见。“增上慢”,以为自法是于菩提道增上,因而起傲慢,称为增上慢;增上慢者,在他经中即称“未得谓得,未证谓证”。佛在此之意为:若欲亲证法身之真体,必须有无俱离;如果实在不能顿断此二习气,则宁起有见如须弥山,也不要起断灭空见如芥子许。佛说“宁可”的意思,是姑纵之义,并非是说佛听许起我见,而是用来反衬说:空见定然一丝丝都不可以起。为什么呢?若起人见,可以以空治之;若起空见,则无药可治。换句话说,以须弥来喻有见,是用来表示空见过恶之深。因为有见,尚知有罪福因果,若遇正法,还有希望改邪,成佛有分。唯有堕于空见,最不可治,因为执一切因果俱无故;正如焦芽,已无希望长果实,因此著空见虽细如芥子,亦难可除。
“堕自共相见希望”:堕于计著诸法之自相、共相之邪见恶欲希望。
“见外性无常,刹那展转坏”:“外性”,即外法。谓睹见外法皆现无常之相,皆于刹那间展转变坏,便执一切皆悉断灭,不了一切生灭,皆唯心所现。
“阴界入相续流注变灭”:并见五阴十八界十二入之相续相与流注相,亦是于刹那间变现消灭。而不了一切生灭皆唯自心所现,不解真常,便一概执为断灭空。“变灭”,即生灭义。
“离文字相妄想”:复自以为已离于文字相,作同于诸佛所证之妄想。“离文字相”,即是离念境界,此唯诸佛所证,以法体离言故。
【义贯】
“大慧,因是”之“故,我”乃于他经中“说”,若不能顿断有无二种邪见,则“宁取”著“人”我之有“见如须弥山”之大,亦断断“不”可“起”计著“无所有”、且怀“增上慢”之断灭“空见”如芥子许。
“大慧,”堕“无所有增上慢”之空见“者,是名为坏”法者。彼“堕”于计著一切法之“自”相、“共相”为实有之邪“见”、因此恶欲“希望”,此则以彼“不”能觉“知”一切法唯“自心现量”,故睹“见”一切“外”法之“性”所现“无常”之现象,皆于“刹那”间便“展转”变“坏”,并见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等诸法之“相续”与“流注”之相,亦是于刹那间“变”现消“灭”,因而于一切法便一概执为断灭,而不了真常,不知一切生灭皆是自心所现。彼等复以执此断灭空见故,而自以为已达于与诸佛同证之“离文字相”的离念境界,故而作如是之增上慢“妄想,是名为坏”佛种、断善根“者”。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有无是二边,乃至心境界;净除彼境界,平等心寂灭。
无取境界性,灭非无所有,有事悉如如,如贤圣境界;
无种而有生,生已而复灭,因缘有非有,不住我教法。
非外道非佛,非我亦非余,因缘所集起,云何而得无?
谁集因缘有,而复说言无?邪见论生法,妄想计有无。
若知无所生,亦复无所灭,观此悉空寂,有无二俱离。】
【注释】
“乃至心境界”:乃至一切邪心所行之境界,皆落于二边。
“净除彼境界,平等心寂灭”:净除彼二边之境界,则达于诸法平等,而心心寂灭。
“无取境界性,灭非无所有”:彼外道遂行恶法,而妄言无取于贪瞋痴境界之性,如是断灭之见,并非真无所有、无所著之寂灭境界。
“有事悉如如,如贤圣境界”:彼计凡所有彼所取著之贪瞋恶事,悉皆是如如之境界,并僭言其所行者,皆如三乘贤圣之境界。
“无种而有生,生已而复灭”:若言从无种而有一切法生,生已而还复落于断灭。
“因缘有非有,不住我教法”:并计因缘所生法为有或无,彼即不住于我所教之正法。
“非外道非佛,非我亦非余”:“我”,神我。我所说之缘生法者,非外道亦非诸佛所作,非神我亦非其余异因所造。
“因缘所集起,云何而得无”:乃因正因缘之所聚集而生起,如是所起之诸法,云何而得言空无所有?
“谁集因缘有,而复说言无”:谁言聚集因缘而起之法为有?又说其为无?
“邪见论生法,妄想计有无”:以邪见而论缘生之法,妄想计著其为有或无。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执“有”与执“无是”堕于“二边”,不入正道,“乃至”一切“心”所行之“境界”,亦皆落于二边;若“净除彼”二边之“境界”,则达于诸法“平等”,而得“心”心“寂灭”。
然彼外道遂行诸恶事,而妄言“无取”于贪瞋痴“境界”之“性”,如是之断“灭”恶见并“非”是真“无所有”、无所著之寂灭境界。彼计凡所“有”彼所行恶“事,悉”皆是“如如”之境界,并僭言彼所行者为“如”三乘“贤圣”之“境界”一样。
彼若言从“无种而”一切诸“有生,生已而”后还“复”归于断“灭”,并执“因缘”所生法为亦“有”亦“非有”,如是计著者皆“不住我”所“教”之正“法”中。
我所说之缘生法者,既“非外道”亦“非”诸“佛”所作“非”神“我亦非”其“余”异因所造,无有作者,乃由正“因缘”之“所”聚“集”而生“起”,如是所起之诸法,“云何而得”言一切空“无”所有?
“谁”言聚“集因缘”而起之法为“有,而复说言”其为“无?”此为以“邪见”而“论”缘“生法”,全依自心所现“妄想”而“计”著其为“有”或“无”。
“若”能了“知”一切法实“无所生,亦复无所灭”,一切法本无生灭,得如是智慧,则“观此”诸法“悉”本自“空寂”,如是则“有、无二”见悉“俱”远“离”,当下顿契本住、自得二法。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我及诸菩萨说宗通相;若善分别宗通相者,我及诸菩萨通达是相,通达是相已,速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随觉想,及众魔外道。】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世尊“为我及诸菩萨”解“说宗通”之“相;若”能“善分别宗通”之行“相者,我及诸菩萨”便能“通达是”宗通“相”;若“通达是相已”,便得“速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而“不随”逐一切虚妄知“觉”思“想,及”落“众魔”与“外道”恶见。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一切声闻、缘觉、菩萨有二种通相,谓宗通及说通。】
【义贯】 本节从略。
【诠论】
若要修行,第一须要先悟自心,因为佛与众生,一体同源,无二无别,心外了无片事可得;若以此自悟心,而住自觉地,入圣智门,这便是宗通相;又,宗通相,即是通佛心宗。第二,则要善通达佛所说法,了达皆是随众生根机欲乐而说,如止啼钱,除导入一心外,实无实法与人;而一心者,一佛乘也,以十法界皆同此一心源,是故佛说:我但说一乘;如是通达,即是说通相。
又,佛答宗通之问,而加说通的原因,在于:“宗”是“说”之意,“说”为“宗”之筌,其目的在令听者因筌而得意,(由说而达宗),然后得意以忘筌(达宗而妄说),筌忘而默契本心源。
再者,说三乘有二种通相,以三乘入真,莫不由之,所以说“一切声闻、缘觉、菩萨有二种通相”。
【大慧,宗通者,谓缘自得胜进相,远离言说文字妄想,趣无漏界自觉地自相,远离一切虚妄觉想,降伏一切外道众魔,缘自觉趣光明辉发,是名宗通相。】
【注释】
“缘自得胜进相”:“缘自得”,缘自内身证得法。“胜进相”,殊胜升进之相。
“趣无漏界自觉地自相”:趣入无漏界,至自觉地自证之相。
“远离一切虚妄觉想”:“觉想”,觉观之义,知觉观想。
“缘自觉趣光明辉发”:缘自觉圣趣,智慧光明辉发。
【义贯】
“大慧,宗通者,谓缘自”内身证“得”殊“胜”升“进”之“相,远离”一切“言说”及“文字”之“妄想”分别,“趣”入“无漏界”、至“自觉地自”证之“相,远离一切虚妄”之知“觉”观“想,降伏一切外道”及“众魔,缘自觉”圣“趣”智慧“光明辉发,是名”为“宗通”之“相”。
【诠论】
此宗通相可为顿修顿证者,亦可是十地次第断证之相:“缘自得”为初…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 卷第三》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