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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 卷第三▪P7

  ..续本文上一页地之行相;“胜进相”,为二地之行相;“远离言说文字妄想,趣无漏界自觉地自相,远离一切虚妄觉想”,此为三至九地之行相;“降伏一切外道众魔”为等觉后心及妙觉之行相;“缘自觉趣光明辉发”为达佛地之行相。

  【云何说通相?谓说九部种种教法,离异、不异、有、无等相,以巧方便随顺众生,如应说法,令得度脱,是名说通相。大慧,汝及余菩萨,应当修学。】

  【注释】

  “九部种种教法”:即九部经,乃佛经内容之九种类别:一、修多罗(契经),二、祇夜(重颂),三、和伽罗那(授记),四、伽陀(孤起颂),五、优陀那(无问自说),六、伊帝目多伽(本事),七、阇陀伽(本生),八、毘佛略(方广),九、阿浮陀达磨(未曾有)。

  “如应说法”:“应”,有二义:一、当也,谓应以何法得度者,即说何法而度脱之。二、相应,谓每个人皆有其不同之根机、性、欲,因此其所相应之法便各各差别,菩萨即如其所相应而为之说法。

  【义贯】

  “云何”为“说通相?谓”演“说九部”经等“种种教法”而“离”于“异、不异”(一、异)“有、无等”四句妄想之“相”,而“以”善“巧方便随顺众生”心,“如”其所相“应”者,而为之“说法,令得度脱,是名”为“说通相。大慧,汝及”其“余”诸“菩萨”于此二通相,“应当修学”。

  【诠论】

  此节为解释三乘所共通的如来之教法。虚空原无定体,随器以成方圆;相同的,法唯是一乘,然为应机而成小大等三乘。因此善说法要者,必须先善达法体;法体本离于言与无言,异与不异,乃至于有无等见,一切俱离,然后于此离言之处,用巧方便、微妙辩才,以无言之言,随机而说,令乘三乘教筏,渡生死河,至解脱岸;既抵于岸,便舍筏而上,这便是说通。然而说者与听者,若真能由闻教而观心,忘言而契证本心,而达佛心宗,便是因说以知宗,依宗而达说,如是则自修与教他,俱得圆满。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宗及说通相,缘自与教法,善见善分别,不随诸觉想。

  非有真实性,如愚夫妄想;云何起妄想,非性为解脱?

  观察诸有为,生灭等相续,增长于二见,颠倒无所知。

  一是为真谛,无罪为涅槃;观察世妄想,如幻梦芭蕉。

  虽有贪恚痴,而实无有人,从爱生诸阴,有皆如幻梦。】

  【注释】

  “缘自与教法”:缘自得法与九部经教法;“缘自”,即宗通。“教法”,即说通。

  “善见善分别”:于此二者若皆能善知见、及善分别。“善见”,指对宗通而言;善分别,指对说通而言。

  “非有真实性,如愚夫妄想”:一切诸法,非有真实之自性,如愚夫之所妄想者。

  “云何起妄想,非性为解脱”:既然诸法皆无实自性,为何愚夫还于其中起种种妄想,妄取贪瞋痴性非性为解脱?

  “观察诸有为,生灭等相续”:这是解释为何外道会取贪瞋痴性的原因:因为他们观察外诸有为法,见其有若生、若灭等相续之相,而于见种种相生之处,便计为常;见相坏灭处,便计为断。

  “增长于二见,颠倒无所知”:如是则徒增长于断常、有无等二见,落于颠倒妄想,于正因缘毫无所知。

  “一是为真谛,无罪为涅槃”:“一”,诸法一相,相对于上所言之二见。“无罪”,既无罪性可得,则亦无福可立,若有福,则亦必有罪;有罪有福,则是生死;罪福不立,无有一法可得,法界一相,究竟清净,是为无上大涅槃。

  “观察世妄想,如幻梦芭蕉”:以如来正智观察世间,则见一切皆是自心妄想,有如幻化、梦事,亦如芭蕉之无坚实。

  “虽有贪恚痴,而实无有人”:“无有人”,即无我,亦即无有能作者。谓虽有贪瞋痴三毒之相因缘和合而现,而实无有人于其中造作,以缘生之法,生唯缘生,灭唯缘灭,非关于人,是中亦无有人,无有能作、所作。

  “从爱生诸阴,有皆如幻梦”:是故从爱欲而生之现在五阴,及一切诸有之相,皆亦如幻如梦,离于有无。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若于“宗”通“及说通相、缘自”证“与”九部经之“教法”,凡此皆能“善”知“见”与“善分别”,即能“不随”愚夫外道之“诸”妄“觉”与妄“想”。

  一切诸法皆“非有真实”之自“性,如愚夫”之所“妄想”者;诸法既无实自性,“云何”愚夫仍横“起”颠倒“妄想”,而取贪瞋痴性为“非性”,堕恶取空见,却以之“为解脱”?

  其所以取三毒性非性而以为解脱者,为彼“观察”外“诸有为”法,见其现有若“生”若“灭等相续”之相,而执为断、常,因而“增长于”断常、有无等“二”边之妄“见”,此皆由“颠倒”妄想,于正理毫“无所知”所致。

  当知诸法“一”相,“是为真谛”,离于有无等二法,“无罪”无福之可立可得,方“为”无上大“涅槃”;以如来之正智“观察世”间,则见一切法皆是自心“妄想”所现,犹“如幻”化,如“梦”中事,又如“芭蕉”,其中无有坚实。

  三界“虽有贪恚痴”三毒之妄相以因缘和合而现,“而实无有人”于其中造作,是故知人法皆无我;因此“从爱”欲而“生”的“诸阴”和合之身,乃至一切诸“有”之相,悉“皆如幻”如“梦”,离于有无。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不实妄想相:不实妄想,云何而生?说何等法名不实妄想?于何等法中不实妄想?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能问如来如是之义,多所饶益,多所安乐,哀愍世间一切天、人。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

  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诠论】

  穷妄方可显真,因此大慧在此欲穷究妄想之相,以达离妄之本源。此处共有四问:第一,“惟愿为说不实妄想相”,此为总问,问妄想之总相。第二,“不实妄想,云何而生”,此问妄想之生因;大慧意为:若说“不实”,则应无有生,然现有生,到底其生因为何?第三,“说何等法,名不实妄想?”此问妄想之体。既谓“不实”,则应无有体,然却有种种法相,名为妄想,因此哪些法是属于不实妄想呢?第四,“于何等法中,不实妄想?”此为问妄想之生处,亦即所依处。世尊于下,将一一回答此四问。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惟愿”世尊“为”我解“说不实妄想”之“相:”此“不实妄想,云何而”得“生”起

  是“说何等法”(哪些法)“名”为“不实妄想

  于何等法中”,有“不实妄想”生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汝“能问如来如是之义”,此将“多所饶益,多所安乐”于众生,汝乃为“哀愍世间”之“一切天”与“人”,而问此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我“当为汝”解“说”。

  “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佛告大慧:种种义种种不实妄想;计著妄想生;大慧,摄所摄计著,不知自心现量,及堕有无见,增长外道见;妄想习气计著外种种义,心心数妄想,计著我我所生。】

  【注释】

  “种种义种种不实妄想”:“义”,即境。谓一切众生于外种种境,起种种不实之攀缘,妄想分别。此为第一答,答妄想之总相。以一切妄想之相,皆由心缘境,虚妄分别而起;以其虚妄,故称“不实”。

  “计著妄想生”:谓心攀缘取境之后,更于此自心之六尘缘影,横生计著其能缘之心,及所缘之境,念念分别,因而令妄想生起,此为妄想之生因,为答第二问。

  “摄所摄计著,不知自心现量,及堕有无见,增长外道见”:谓复于能摄之根及所摄之境,虚妄计著为实,不能了知唯是自心现量,因而堕入有无二种邪见,以根境合处,见有法生,即落有见,谓之为常;根境离处,见有法灭,即落无见,谓之为断。如是则增长外道恶见,不得度脱。这些:“摄所摄计著”、“不知自心现量”、“堕有无见”、“增长外道见”,都是妄想之法,亦是妄想之主体。此为答第三问。

  “妄想习气计著外种种义,心心数妄想,计著我我所生”:“妄想习气”,为无始无明妄想之习气。“心心数”,心数即心所,心即心王。心王及心所法,即是心法之总称。此为答第四问:妄想之所依处。谓以依无始无明之妄想习气,而计著有外种种境之法可得。及起心心所法为实有之妄想,并计著其为我、我所:计外种种境为我所,内心之王心所为我,因而令妄想滋生不已。

  【义贯】

  “佛告大慧:”第一,一切众生于外“种种义”(境),起“种种不实”之攀缘“妄想”分别,故生妄想,(此为妄想之总相)。

  第二,更于缘境之后,“计著”能缘及所缘,念念分别,而令“妄想生”(此为妄想之生因)。

  “大慧”,第三,复由于对能“摄”取之根,及“所摄”取之尘,虚妄“计著”为实,而“不”能了“知”唯是“自心现量,及”因此而“堕”于“有、无”二种邪“见”,乃至落于断常,如是则“增长外道”恶“见”,不见正道,不得度脱,(此为妄想之主体——以一切妄者,莫过有无、断常等四句,四句若离,则不妄矣,故此为妄想之主体)。

  第四,以依无始无明“妄想”之“习气”,而遍“计”执“著”有“外种种义”(种种境)之实法可得,又起“心、心数”法(心王、心所)为实有之“妄想”,并“计著”内心为“我”,外法为“我所”,由是而“生”一切妄想,(此为妄想之所依处)。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种种义种种不实妄想;计著妄想生;摄所摄计著,不知自心现量及堕有无见,增长外道见;妄想习气,计著外种种义,心心数妄想,我我所计著生。”世尊,若如是,外种种义相,堕有无相;离性非性,离见相。

  世尊,第一义亦如是,离量、根、分、譬、因相。

  世尊,何故一处妄想不实义,种种性计著妄想生

  非计著第一义处相妄想生

  将无世尊说邪因论耶——说一生一不生

  】

  【诠论】

  从“若种种义”到“我我所计著生”都是佛在前段的答词,大慧引之来问难。这问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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